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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 社区矫正工作问题解答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及性质
二、实行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
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四、司法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各自的职责
五、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
六、哪些人可以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七、接受社区矫正的对象
八、对拟适用缓刑的被告人如何进行调查评估
九、对拟适用假释的服刑人员如何进行调查评估
十、社区矫正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如何处理
十一、什么是社区矫正宣告
十二、社区矫正人员在什么地方接受社区矫正
十三、社区矫正期间能否变*居住地
十四、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小组如何开展工作
十五、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十六、对社区矫正人员如何进行监管
十七、对犯了罪的人实行社区矫正有效吗?
十八、对哪些人可以适用禁止令
十九、对禁止令应当如何执行
二十、对缓刑人员能否减刑
二十一、对缓刑人员能否收监执行
二十二、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能否减刑
二十三、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能否收监执行
二十四、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有无统一样式
第二章 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文书范例
一、对被告人拟适用缓刑的委托调查评估范例
(一)社会调查委托评估函
(二)实施社区矫正人员审前社会调查基本情况
(三)调查评估分值表
(四)对亲属的调查笔录
(五)对村委会主任的调查笔录
(六)社会调查笔录(村民)
(七)调查评估意见书
二、对服刑人员拟提请假释的委托调查评估范例
(一)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
(二)罪犯调查评估分值表
(三)司法所证明
(四)居委会证明
(五)对陈某(社区干部)的调查笔录
(六)对刘某某(社区干部)的调查笔录
(七)对张某(邻居)的调查笔录
(八)对沈某(邻居)的调查笔录
(九)对亲属的调查笔录
(十)亲属的承诺书
(十一)调查评估意见书
三、对服刑人员拟提请保外就医的委托调查评估范例调查评估意见书
四、对缓刑人员适用减刑范例
(一)提请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报告书
(二)适用减刑刑事裁定书
(三)不予减刑决定书
五、对缓刑人员给予治安处罚范例
(一)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二)矫正小组成员名单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电话欠费停机违规记录表
(五)对蒲某的谈话笔录
(六)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
(七)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六、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提请收监执行范例
收监执行建议书
七、社区矫正人员变*居住地范例
(一)征求变*居住地意见的函
(二)同意移交社区矫正人员的函
(三)同意社区矫正人员变*居住地的决定
(四)社区矫正人员移交的函
八、社区矫正宣告(解除)执法文书范例
(一)社区矫正宣告书
(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第三章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一、调查评估意见书
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三、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
四、社区矫正宣告书
五、社区矫正责任书
六、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
七、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审批表
八、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九、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
十、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
十一、撤销缓刑建议书
十二、撤销假释建议书
十三、收监执行建议书
十四、社区矫正人员减刑建议书
十五、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审核表
十六、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十七、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十八、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十九、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二十、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
附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2011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2012年修正本)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
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节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节录)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
*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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