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平华,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英美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博士,1999年开始师从郭明瑞教授,2002年至今于烟台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社会兼职有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胶东法律人联谊会副秘书长等。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私法视野里的权利冲突导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成果曾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等奖励。主要学术领域是民法总论、继承法、侵权行为法。
【内容】
《继承法原理》对继承法制度进行了完整全面的阐述,比较各国立法,剖析各家学说,在提炼总则的基础上,对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抚养协议、遗产的处理等都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完善我国继承立法提出了独到而现实的见解,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目录】
导论:继承立法的宏观思路
一、我国未来民法典继承编的立法构想
二、正确对待已有继承法制的特色
三、补充《继承法》的漏洞与创设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继承权
第二节 继承客体
第三节 继承开始
第四节 继承承认与放弃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概述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第三节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四节 代位继承
第五节 转继承
第六节 遗产酌给请求权
第七节 应继分
第三章 遗嘱
第一节 遗嘱概述
第二节 后位继承与补充继承
第三节 遗嘱解释
第四节 遗嘱自由的限制——特留分
第五节 遗嘱的方式
第六节 遗嘱的变更与撤回
第七节 遗嘱处分
第八节 遗嘱的效力
第九节 遗嘱的执行
第四章 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节 遗赠扶养协议的合同属性
第二节 遗赠扶养协议的成立与效力
第五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节 遗产的分割
第二节 因继承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兼论继承登记
第三节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第四节 无人承认继承的遗产的处理
第六章 继承法制的前瞻
第一节 家事裁判制度
第二节 遗产税问题
【书摘插画】
http://img.tpbook.com/img019/36316.jpg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