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咏吟,1963年4月生,湖北省黄冈浠水县人。1998年毕业于杭州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2001年破格晋升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2010年受聘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曾在德国基尔大学哲学学院、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古典学系和德国图宾根大学哲学学院访问学习。作者长期致力于解释学研究以及艺术审美和文明生活价值之探讨,先立足于文本探讨本文解释的可能性,继而从创作、批评和诗学出发探讨创作解释、批评解释与诗学解释的基本法则,进而探讨文艺美学与审美道德问题的存在价值,在本文解释与主体解释之间,在审美解释与生存解释之间,寻找诗思在生存意义上自由融合之可能。“解释学论集”,系统地探讨了解释学与文艺解释的相关问题。“本文解释”,即是寻求原初经验与形象体验、自由意志与文明律法的个性化道路;“创作解释”,即回归想象与形象、形象与文体、文体与思想的审美反思活动;“诗学解释”,不仅是对文学艺术的审美立法,而且是对生活价值的自由律法;“美学解释”,就是为了凸显美学走向生活、生活追求美感、艺术展示文明的自由历程;“道德解释”,则是为了强化生命的自由表现,通过审美张扬道德,通过道德扩展生命,通过自由提升文明,寻求政治正义的*终实现。目前,作者主要致力于古典文明思想、经典解释学与生存哲学之研究,试图寻求自由、平等、正义生活的理论可能性与现实可能性。
【内容】
虽然“美善和谐”或“美善相济”是被广泛认同的传统美学观点,但是,“美善和谐的思想基础为何”以及“美善如何才能取得和谐”等问题,并没有得到认真的讨论。基于“生生之德”与“生命自由表达”的立场,《美善和谐论(解释学论集)》作者李咏吟先从审美的本源性和道德的本源性与美善和谐论的关系入手,探讨了审美与道德创造的特殊价值,继而在审美与道德的本源性联系中考察了美善和谐的文明构成机制,*后,深入探讨了文学艺术解释的美善和谐论原则以及美善和谐论对民族**自由秩序建构的积极意义。《美善和谐论(解释学论集)》的解释,立足个体生命的自由体验,通过中外经典美学思想与伦理学思想的价值反思,融思想与诗情为一体,思想富有现实针对性,描绘了德性与幸福生活的自由美好图景。
【目录】
**章 美善和谐论的理性价值反思
**节 美善和谐论观念探源及立论依据
第二节 非理性凸显与美善和谐论的语境
第三节 文艺的极境在于审美与道德感通
第四节 美善和谐论与新理性精神的统一
第五节 寻求生命价值的审美充盈与和谐
第二章 审美的本源性与美善和谐论
**节 审美目的与人生目的之内在关联
第二节 存在者的文化命运及其审美反思
第三节 审美意识与审美观念的文化确定性
第四节 美的认知与审美创造的自由意志
第五节 文艺目的论的双重视界及其审美判断
第三章 道德的本源性与美善和谐论
**节 道德的起源与道德创建的历程
第二节 道德创建及其对自然的精神归依
第三节 道德创建与道德的文化话语权力
第四节 道德归类分析与生命价值体认
第五节 良知论的道德解释学意义及其局限
第四章 审美与道德间的本源性联系
**节 审美与道德活动的自由本质设定
第二节 重建真善美之间的新型思想关系
第三节 审美意向性与道德意向性之间
第四节 审美与道德和谐的文明构成机制
第五节 道德虚假的文化分析与诗性正义力量
第五章 文学艺术的美善和谐论解释
**节 审美意识与道德意识向艺术生成
第二节 形象创制与审美道德意识的呈现
第三节 文学形象谱系与审美道德价值判断
第四节 审美道德解释与批评家的思想立场
第五节 道德革命与文学的革命道德理想
第六章 美善和谐论与自由秩序探索
**节 美善和谐论与心态自由秩序的建立
第二节 权力欲望对自由秩序的强大挑战
第三节 美善和谐论重建的自由思想资源
第四节 法律自由秩序优先于审美道德秩序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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