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
由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
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有色金属
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荚蓉区韶山北
路81号,邮政编码:41001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1 总 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2.3缩略语
3基本规定
3.1安全监测要求
3.2尾矿库分类
3.3安全监测等级
3.4安全监测项目
4监测系统
4.1 -般规定
4.2设计基础资料
4.3监测剖面与监测点布置
4.4监测仪器设备
4.5监测频率
4.6技术要求
5 现场巡查与人工安全监测
5.1 -般规定
5.2现场巡查
5.3人工安全监测
6在线安全监测
6.1 -般规定
6.2坝体位移监测
6.3渗流监测
6.4库水位监测
6.5干滩监测
6.6降水量监测
6.7排洪设施监测
6.8库区监控
6.9库区地质滑坡体监测
7在线安全监测系统集成
7.1 -般规定
7.2监控管理站和监控中心
7.3通信网络
7.4供电
7.5防雷
7.6系统调试
8数据分析与预警
8.1 -般规定
8.2数据整理与分析
8.3监测预警
8.4信息反馈
9项目验收
10运行维护与资料建档
附录A现场巡查
附录B坝体表面位移监测
附录C坝体内部位移监测
附录D渗流监测
附录E降水量监测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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