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是指行为人侵犯刑法所保护的个人法益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这一犯罪分类方法是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对犯罪所进行的分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同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有所不同,因此虽然本书所研究的体系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在表面上是一致的,但究其实质:内容而言,则有相当大的区别。这是因为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与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有很大差异。本书在研究的内容上,将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分为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概述和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分述两编。其中*章着重研究了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和类型等方面的内容。第二章至第五章着重研究了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侵犯民主权利犯罪,侵犯婚姻家庭犯罪,侵犯财产权利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和个罪四个方面的内容。从本书内容来看,首先,本书的体例独特,在国内刑法学界以本书的体例作为内容的专著尚未出现,因此本书堪称研究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扛鼎之作。其次,本书的内容新颖,本书不仅对现行《刑法》所规定的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侵犯民主权利犯罪、侵犯婚姻家庭犯罪、侵犯财产权利犯罪四大类犯罪中的个罪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而且对于《刑法修正案》所新增的罪名和修正的罪名也进行了相应的深入研究,同时对于“两高”的司法解释也引用的是*新的资料,所以本书是目前国内刑法学界研究这一方面犯罪的*新作品。*后,本书所写的内容较之一般教材所所写内容较深较之一般的专题著作又显得内容精练,写作内容容非常适中,因此,本书的出版不仅会深受理论研究工作者的欢迎,同时也会深受司法实务工作者的青睐。所以,本书的出版,不仅对于刑法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对于司法实务部门正确地处理上述犯罪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按章节撰写的先后顺序,本书的写作分工如下:
李永升,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撰写本书*章。
苏雄华,江西理工大学副教授,刑法学博士,撰写本书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节和第五章第二节。
张光君,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撰写本书第二章第二节。
叶静,安徽铜陵学院教师,刑法学硕士,撰写本书第二章第二节。
冯玉东,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撰写本书第二章第二节。
张飞飞,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撰写本书第三章第二节。
漆昌国,四川省委党校副教授,撰写本书第四章第二节。
龚义年,河南科技大学副教授,刑法学博士,撰写本书第五章第二节。
本书在写作的过程中,参阅了大量国内外刑法学研究资料,对于其作者和研究的内容除了在本书当中已作说明的以外,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永升谨识2014年1月于西南政法大学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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