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基本信息






商品名称: 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


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1-01




作者:李贞德


译者:


开本: 32开




定价: 49.80


页数:162


印次: 2




ISBN号:9787229170646


商品类型:图书


版次: 1 内容提要


《公主之死》是一部法
律史作品。作者爬梳史料,
详细讲述了北魏兰陵长公主
被驸马殴打流产致死这一经
典案例的来龙去脉,以大处
着眼、小处入手的写作方式
探讨了婚姻暴力、性犯罪、
亲属容隐、连坐、夫家认同
、男尊女卑等重要而深刻的
法律及婚姻伦理议题。


通过零星残存的条文、
案例和判决,作者分析了儒
家官僚集团与皇权在确定涉
案人员罪名及刑罚轻重方面
的共识和分歧,深刻揭示了
汉唐之间几百年里女性的法
律地位情况、法学和司法的
传承状况,显示出虽然从汉
朝开始婚姻和家庭伦理已被
纳入法律规范之中,但儒家
伦理法制化的进程是曲折的
,在胡汉交融的北朝时期,
夫尊妻卑的伦理并未完全进
入法律体系之中。读懂这一
案件,对于中国法律“儒家
化”或“父权化”的发展过程
,以及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会
有更深入的理解。
精彩书摘



公元六世纪的历史学家
魏收,在他所撰写的《魏书
》中记录了一件刑案。这个
案子牵涉到北魏兰陵长公主
和她的驸马刘辉。


北魏是游牧民族鲜卑人
拓跋氏所建立的王朝,从公
元四世纪开始在北方发迹,
东征西讨,削弱或消灭了其
他游牧民族的力量。之后,
又经过五世纪时孝文帝的汉
化政策,迁都洛阳,到此时
北魏已经在中原统治数十年
了。兰陵长公主是孝文帝的
女儿、宣武帝的二姐,也就
是宣武帝的继任者孝明帝的
姑姑(参表“北魏皇帝世系”)
。根据古代宫廷的规矩,皇
帝的女儿受封称为公主,皇
帝的姐妹则称为长公主。兰
陵的故事发生时,已经是宣
武帝和孝明帝相继即位的时
代,因此《魏书》称她为长
公主。而刘辉则是从南方叛
逃而来的将军刘昶的孙子。
刘昶原来是南朝统治者刘宋
皇室的成员,因为宫廷内斗
遭到牵连,只好北奔。他率
领随从军队投靠北魏,带来
了人力、物力,于是受到北
魏朝廷的封爵,维持着贵族
的身份,世子刘辉乃得以婚
娶公主。不幸的是,这却是
一桩以暴力和死亡收场的婚
姻。


驸马通奸,公主流产


兰陵长公主和刘辉大约
是在公元500年,宣武帝即
位初期成婚的。据说长公主
非常好妒,无法忍受刘辉有
其他女人。按照魏收的说法
,她曾经处死了一名与刘辉
亲热而怀孕的婢女。由于妒
忿难消,她甚至将婢女开膛
剖肚,取出胎儿,塞入草料
,再送回给刘辉。刘辉震惊
之余,决定再也不理公主。
两人之间冷战热吵,情况恶
劣,终于闹到摄政的灵太后
之处。灵太后本姓胡,原本
是宣武帝的妃子,因为生育
太子(就是后来的孝明帝)而
平步青云。当太子以六岁之
龄即位,灵太后便以摄政名
义临朝称制,成为实际上的
掌权者。灵太后派人调查自
己小姑子和姑丈的相处情形
,得知两人水火不容,于是
决定削除刘辉的爵位,下令
两人离婚,原因是:两人已
经没有理由再做夫妻,这时
距离他们新婚已有十五六年
之久了。


然而,一年之后,可能
是出于长公主的请托,一个
掌权的宦官和一位当年主持
调查的皇族大臣共同向灵太
后提出建议,让长公主与刘
辉复合。灵太后原先担心长
公主本性难移,两人婚姻状
况无法改善,因此不表同意
。然而,禁不起宦官和大臣
再三请求,太后终于首肯,
并且亲自护送长公主出宫,
提醒她日后千万要小心行事



大约在公元519年前后,
公主怀孕了。以当时北方贵
族女性平均十七岁结婚算起
来,三十多岁的长公主已经
算是高龄产妇了。然而,刘
辉却在此时与平民张智寿的
妹妹张容妃以及陈庆和的妹
妹陈慧猛有染。据说公主原
先试图忍气吞声,睁一只眼
,闭一只眼。然而,她身旁
的女性亲友纷纷为她表示不
平。公主终于按捺不住,和
刘辉再起冲突。两人想B是
在床上争执,因为根据《魏
书》记载,刘辉在愤怒之中
将公主推到床下,又用脚踩
她的肚子,导致公主流产,
Z后终于伤重不治。刘辉畏
罪潜逃,张、陈兄妹四人被
捕下狱。朝廷随即悬赏捉拿
刘辉,并宣布奖赏的额度和
捉拿谋反大逆罪嫌一样。


就在公主流产之后、过
世之前,当刘辉还在逃亡的
期间,朝廷就如何审判并惩
处刘辉、张容妃、陈慧猛以
及她们的兄长,展开了一场
激烈的辩论。辩论的双方,
一方是坚持断狱判刑应该以
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的汉人
和汉化官僚集团,以尚书三
公郎中崔纂为代表;另一方
则是维护皇权、保护公主的
势力,表面上是门下省的官
员,背后应该是灵太后的意
志。


门下上奏,主张刘辉和
张容妃、陈慧猛都应被处以
死刑,而她们的兄长预知奸
情却不加防范,应流配敦煌
为兵。皇帝有诏,核准门下
所奏,只是将张容妃和陈慧
猛由死刑改为“髡鞭付宫”(“
髡”读作“昆”),也就是剃了
她们的头发、鞭笞之后送入
宫中做奴婢。尚书三公郎中
崔纂立刻表示反对,他的意
见可分为四个部分,包括刘
辉、两个女人和她们兄长的
判决,以及官僚体系各部门
之间的权责分配问题。


崔纂首先针对刘辉的悬
赏和判决发言,反对以谋反
大逆罪通缉刘辉并处以死刑
。他强调法律是朝廷统治的
基础,不能因喜怒而有所增
减,也不该为亲疏而有所改
变。既然刘辉并未谋反,就
不应以谋反罪嫌通缉他。崔
纂企图说服皇帝(其实真正
的对象应该是灵太后),他
主张刘辉所犯的罪,其实是
杀了自己尚未出生的孩子。
他引用北魏朝廷的《斗律》
:“祖父母、父母忿怒,以
兵刃杀子孙者五岁刑,殴杀
者四岁刑,若心有爱憎而故
杀者,各加一等。”也就是
说,倘若父母在教训子女之
时,意外杀死他们,也不过
被判四五年的徒刑。即使因
为心中好恶,故意杀死子女
,也罪不致死。


P18-23
【目录】
目录
楔子
古今异同
修正“民法”亲属编
专制皇朝与父系伦理法制化
第一章 悲剧发生了
驸马通奸,公主流产
父系家族伦理
为罪人辩护
抗议驳回
悲剧的启发
第二章 不伦之恋:通奸的罪与罚
奸夫之刑
以妒防奸,另类妇德
淫妇之罪
第三章 家丑不外扬:婚姻暴力与妇女地位
以《斗律》处罚暴力
男性暴力
法律程序:验伤、保辜与“非公室告”
女性暴力
南北有异
谁是我的母亲
男女有别
第四章 生为夫家人,死为夫家鬼:法律中女性的夫家认同
容隐
族刑与连坐
离婚避祸
出嫁从夫
同情女弱
第五章 牝鸡司晨?女人当家!
皇权与司法
从内朝到外朝
法律世家
鲜卑女性
女主政治
灵太后的崛起与作为
武则天的改革
余论
观察历史
联想现代
参考书目
图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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