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目;;录 章;;规范之间的“穿透力”与价值“衔接” ;;一、问题之提出 ;;二、研究之意义 ;;三、学科视野与研究范式 ;;四、研究方法与研究导向 章;;阶层犯罪论体系的本体意义 ;;一、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理论“争鸣” ;;二、阶层犯罪论体系之历史嬗变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基于逻辑的演绎和甄别 ;;四、阶层犯罪论体系的中国引入与理论建构 ;;五、“阶层”与“耦合”之博弈 ;;六、阶层犯罪论体系能和定位 第三章;;刑事一体化视域中的阶层犯罪论体系 ;;一、阶层犯罪论体系对诉讼程序的关照 ;;二、实体和程序的互动理论模型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以的逻辑作为程序架构的导向因素 ;;四、有效应对刑事诉讼的复杂面向 ;;五、实质的正义和程序的正义 第四章;;阶层犯罪论体系之于诉讼模式 ——不断被厘清的“当事人”色彩 ;;一、刑事诉讼模式的变迁——平等观念的产展 ;;二、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司法权能——“两造”对抗元素的产生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与程序主体 ;;四、阶层犯罪论体系指引下的当事人平等“交涉” ;;五、控辩合作:正义的价值延展与对抗的动态把握 第五章;;阶层犯罪论体系之于诉程 ——具有逻辑的“先在” ;;一、阶层犯罪论体系的程序向度:凸显评价的层次和充分 ;;二、为立案阶段的裁量提供标准 ;;三、侦查人员的倾向操作 ;;四、审查起诉阶段的”与“退” ;;五、“以审判为中心”的实施 第六章;;阶层犯罪论体系之于证据证明 ——从回应到互动 ;;一、阶层犯罪论体系使证明距离得以对象化 ;;二、阶层犯罪论体系与证明对象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与证明责任 ;;四、阶层犯罪论体系与证明标准 第七章;;阶层犯罪论体系之于辩护 ——不仅是技术的,更是结构的 ;;一、阶层犯罪论体系之目的双重——“入罪”和“出罪” ;;二、消极犯罪构成要件的“显化” ;;三、超法规阻却事由的位置能 ;;四、从控诉方权力到辩方权利 ;;五、阶层犯罪论体系与有效辩护 第八章;;阶层犯罪论体系:一种理的犯罪干预 ;;一、作为“理选择行为”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二、合理地组织了对犯罪的反应 ;;三、以一种更具“客观”外观的方式来发挥“划线能 ;;四、维护刑事法治的统一和稳定 ;;五、超出局部的基础动荡——刑事诉讼法学的教义入径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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