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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 经济补偿争议
一、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依据及其规则变化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关于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的规定有哪些?
2.劳动合同终止,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3.《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哪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4.公司未成立是否要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抗辩经济补偿诉求,有哪些常见的理由或情形?
二、经济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1.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2.劳动关系跨08年的,经济补偿如何支付?
3.用人单位连续变更劳动者的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是否连续计算?
4.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5.劳动者工资收入多少,由单位还是劳动者举证?劳动者主张很高的工资却没有举证怎么办?
6.经济补偿金数额的3倍工资封顶,应按照私营单位还是非私营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7.经济补偿达到多少数额才需要纳税?
8.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在职期间提前发放离职经济补偿是否有效?
三、适用《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协商解除及劳动者单方解除的风险及规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所约定的经济补偿能否低于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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