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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绍坤,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人选、 民商法教学团队和 民法精品课负责人,兼任 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及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代表性著作有:《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物权法用益物权编》、《公益征收法研究》等,代表性论文有:《民事立法瑕疵及其原因与矫正》、《用益物权三论》、《论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的程序机制》等。 王洪平 1975年6月生,山东省平度市人,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烟台大学英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199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并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烟台大学并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起在烟台大学任教,2009年晋升副教授,2010年起于吉林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代表性论文有:《论征收中公共利益的验证标准与司法审查》、《民事习惯的动态法典化》、《“错误出生”侵权责任之构成》、《自找妨害之诉的救济——以利益平衡基础上的英美判例法为视角》、《公司瑕疵设立的法人格规制》等。
【内容】
《债法要论(研究生教学参考书)》既探讨了传统的债法总论中的重要内容,也对传统上一般不被纳入债法总论的合同之债与法定之债作了探讨,这体现了本书在体系上与传统的债法总论著作的不同之处。在具体内容上,本书坚持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的写作原则,不强调内容的面面俱到,而是对重点、难点进行详细阐述,以适应研究生教学的需要。


《债法要论(研究生教学参考书)》除对传统的居于通说地位的理论和制度加以深度阐述外,还在某些理论与制度领域有所发展和创新。例如,对私法之债与公法之债作了对比性探讨,对债的发生原凶的立法例作了较全面的梳理,提出了附条件之债与附期限之债、可强制执行之债与不可强制执行之债的分类,对未生效合同的效力作了专门探讨等。本书由房绍坤、王洪平著。
【目录】
章 绪论
节 债
一、债的含义
二、债权
三、债务
四、私法之债与公法之债
第二节 债法
一、债法的概念
二、债法的性质
三、债法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 债的发生
节 债的发生原因的立法例
一、集中规定型的立法例
二、分散规定型的立法例
三、债的发生原因的类型化
第二节 债的发生原因——法律行为
一、多方法律行为——合同行为
二、单方法律行为——单方允诺
第三节 债的发生原因——法律规定
一、不当得利
二、无因管理
三、侵权行为
四、缔约过失
第三章 债的类型
节 概说
一、债的类型的含义
二、债的类型的立法例
三、债的类型的划分标准
第二节 债的具体分类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二、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三、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四、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
五、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
六、货币之债与利息之债
七、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八、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九、给予之债与作为之债
十、主债与从债
十一、附条件之债与附期限之债
十二、一时性之债与继续性之债
十三、可移转之债与不可移转之债
十四、可强制执行之债与不可强制执行之债
十五、原始的损害赔偿之债与转变的损害赔偿之债
第四章 债的效力
节 概说
一、债的效力的含义
二、债的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
三、债的一般效力与特殊效力
第二节 债的履行
一、债的履行的含义
二、债的履行的原则
三、债的履行的规则
四、债的履行与情势变
五、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三节 债的不履行
一、债的不履行的含义
二、债的不履行的归责原则
三、债的不履行的形态
四、债的不履行的救济
第四节 债的保全
一、债权人代位权
二、债权人撤销权
第五章 债的担保
节 概说
一、债的担保的含义和特点
二、债的担保的方式
三、债的担保的效力
四、担保合同的无效
第二节 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和特点
二、保证的设立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对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五、保证对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六、保证的消灭
六、特殊保证
第三节 定金
一、定金的概念和种类
二、定金的性质
三、定金的设立
四、定金的效力
第六章 债的移转
节 概说
一、债的移转的含义
二、债的移转的形态
三、债的移转的原因
第二节 债权让与
一、债权让与的含义
二、债权让与的性质
三、可让与的债权与不可让与的债权
四、债权让与的对内效力
五、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第三节 债务承担
一、债务承担的含义与性质
二、免责的债务承担
三、并存的债务承担
第四节 债的概括承受
一、债的概括承受的含义
二、意定的债的概括承受
三、法定的债的概括承受
第七章 债的消灭
节 概说
一、债的消灭的含义
二、债的消灭的原因
三、债的消灭的一般效力
第二节 清偿
一、清偿的概念
二、清偿的性质
三、清偿的基本要求
四、清偿的抵充
第三节 抵销
一、抵销的概念和种类
二、法定抵销
三、合意抵销
第四节 提存
一、提存的概念和性质
二、提存的条件
三、提存的程序
四、提存的效力
第五节 免除
一、债务免除的性质
二、债务免除的成立条件
三、债务免除的效力
第六节 混同
一、混同的概念与性质
二、混同的原因
三、混同的效力
第八章 合同之债
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订立与成立
二、要约
三、承诺
四、交错要约与意思实现
第二节 未生效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未生效”的制度涵义
二、未生效合同的消极效力
三、未生效合同的积极效力
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含义
二、合同解除的种类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
四、合同解除的程序
五、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四节 违约金责任
一、违约金的含义
二、违约金的种类
三、支付违约金的条件
四、违约金与赔偿金、定金的关系
第九章 法定之债
节 不当得利之债
一、不当得利的含义
二、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
三、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四、不当得利的效力
五、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适用关系
第二节 无因管理之债
一、无因管理的含义
二、无因管理的成立
三、无因管理的效力
四、无因管理的终止
五、准无因管理
第三节 缔约过失之债
一、缔约过失制度的发展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
四、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五、缔约过失的主要类型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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