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国涛,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现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建筑大学工程法研究中心主任、工程建设与生态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主任;曾任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理事、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济南仲裁委仲裁员等;涉足研究领域主要是环境资源能源法学、工程法学、自然与文化资源利用及遗产保护法学、工程哲学与伦理、科研及创新创业方法论、知识产权法学、产业法学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主持其他省部级项目多项;出版个人专著3部,主编5部;发表论文70余篇;独立或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4项;2012年,分别被山东省政法委等单位评为“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被济南市政法委等单位评为“首届泉城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目录】
目录
农村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法制保障研究
上篇农村环境“法制体系协调”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资源开发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基本概念界定
第二节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关系辨析:“资源诅咒”及其启示
第三节自然资源价值的重构
第二章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类型化与解决途径
第一节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类型化的标准
第二节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类型化的实证分析
第三节类型化视角下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途径
第三章农村环境法制建设考查与评析
第一节农村环境法制建设实证考查
第二节农村环境法制建设缺陷分析
第四章农村环境“法制体系协调”的理论论证
第一节农村环境“法制体系协调”释义
第二节可持续发展理论
第三节外部性理论
第四节环境正义理论
第五节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论
第五章农村环境“法制体系协调”的宏观构想与微观构建
第一节城乡统筹背景下城乡环境正义的追求与实现
第二节农村环境风险应对中政府环境责任的完善
第三节综合性法律调整机制的构建
第四节“正向构建”与“负向构建”的协调一致
中篇农村环境“法制体系协调”的正向构建
第六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制保障
第一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第二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正外部性及其法制建设
第三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的完善重点
第七章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法制促进
第一节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挑战与机遇并存
第二节国外促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立法和政策
第三节我国生物质能法制现状及其完善
第八章生态农业和农业生态补偿法制的完善
第一节生态农业及其正外部性解析
第二节国外生态农业和农业生态补偿法制建设及其借鉴
第三节生态农业法制的完善重点
第四节农业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重构
第九章农业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国内外视野下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
第二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构想
下篇农村环境“法制体系协调”的负向构建
第十章农村地区内源性环境问题的法律控制
第一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中农民权益维护和法制的完善
第二节农药、化肥污染防治法制的完善
第三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制的完善
第四节乡镇企业环境责任的增强与完善
第十一章农村地区外源性环境问题的法律控制
第一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现象剖析
第二节控制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的国内外立法
第三节控制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法律对策
第十二章农村环境污染法律救济机制的完善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血铅事件”的个案分析
第二节农村环境污染救济范围的扩展
第三节农村环境污染救济途径的完善
参考文献
 
【书摘插画】

书摘图


书摘图


书摘图


书摘图


书摘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