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姜大伟,男,1983年6月生,河南省罗山县人,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讲师。2011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民法、商法方向。教授课程:《商法学》、《公司法学》、《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等。
【目录】
构建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代序言)导论一、选题目的与意义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三、研究思路与方法四、主要创新点第一章夫妻分居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考察第一节 分居的语义学分析及概念厘定一、语义学上的分居及法学意义上的分居二、分居概念的解构:特征及构成要素三、分居的类型划分四、分居与相关概念的界分第二节 分居的法律性质之辨一、分居权是夫妻免于同居义务的积极请求权二、分居行为是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三、分居行为是变更婚姻身份关系的形成行为四、分居规范是调整婚姻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第二章夫妻分居法律制度的历史考察与评析第一节 外国法中分居与离婚关系的历史演进一、罗马法“时效婚”之规定应否为分居制度起源之辨析二、中世纪时期离婚立法主义及分居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三、近现代外国离婚立法主义嬗变及分居制度的完善第二节 中国法中分居与离婚关系的历史演进一、中国古代离婚立法及对分居的态度二、民国时期离婚立法及对分居的态度三、新中国成立后离婚立法及对分居的态度第三节 离婚法文化视域下分居与离婚关系之中外立法比较一、外国法中分居与离婚关系立法演进之离婚法文化分析二、中国法中分居与离婚关系立法演进之离婚法文化分析三、中外分居与离婚关系立法之离婚法文化评析第三章我国设立夫妻分居制度的正当基础第一节 社会基础:我国离婚实践问题的透视与反思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离婚实践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二、离婚实践问题的现实应对——“试验离婚”及“预约离婚”的产生三、法律以社会为基础:基于当前离婚实践问题的反思第二节 经济基础:基于离婚“成本—收益”范式的分析一、离婚“成本—收益”分析二、离婚法的目标:个体与社会离婚“成本—收益”的均衡化三、分居制度的导入:“门格尔法则”在我国离婚法中的实践性进路第三节 伦理基础:婚姻家庭观念的再审视一、传统与现代:我国婚姻家庭观念的历史嬗变二、现代婚姻观对我国婚姻家庭的冲击——以离婚问题为视角三、保卫婚姻家庭——重塑新时代婚姻家庭伦理观第四节 法理基础:全球化背景下婚姻立法在法律继承与移植间的抉择一、全球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关系及我国既有法之不足二、婚姻立法现代化:法律继承与法律移植间的选择第四章我国设立分居制度的立法目标、功能与价值考评第一节 我国设立分居制度的立法目标一、分居与保障离婚自由二、分居与防止轻率离婚三、分居与维护弱者利益第二节 夫妻分居制度的功能一、指引功能二、修复功能三、调控功能四、救济功能第三节 夫妻分居制度的价值一、分居制度的工具性价值二、分居制度的目的性价值第五章我国夫妻分居法律制度之建构第一节 分居的形式、事由及立法体例一、分居之形式二、分居之事由三、分居与离婚关系之立法体例第二节 分居事实的证明与认定一、存在的问题二、比较法述评三、分居事实认定之我国学者观点四、分居事实认定之应然面向第三节 夫妻分居的法律效力一、分居对夫妻关系的法律效力二、分居对亲子关系的法律效力第四节 夫妻分居的期限及终止一、比较法述评二、分居的期限及终止之学者观点三、我国夫妻分居的期限及终止之应然面向结语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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