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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新《示范文本》”)。
新《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目前已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新《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相比上一版,新《示范文本》主要针对“缺陷责任“与”质量保证金”两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如:质量保证金比例上限由原工程结算价款的5%调整为3%;强调在竣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和竣工时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新增明确发包人退还质保金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细化了缺陷责任期起算点,尤其是将2013版的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期验收时的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由原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修改为“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完善了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修复责任和修复费用承担的条款。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括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词语含义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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