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语】
★实用解读:对本条的含义做出讲解,对适用的情形做出指引,对解决事项的方法予以罗列。★权利救济:对本条在实践中容易发生纠纷、误解或滥用的情形做出总结并指出如何应对。★配套指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和实效性。★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作者】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权威、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制度,其立法目的是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体现了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地少人多、耕地少、山地多等基本国情。本书对《土地管理法》的解读,以对解决土地管理、权利归属和利用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土地管理法》条文的含义进行精练、准确、实用的阐释。从大量的司法实践和媒体报道中概括出与各条文相关的实际问题,从权利救济的角度进行深入*的解答,省去了读者阅读具体故事、案例的时间精力,解答内容和观点基本来自*高法院或高级法院指导、参阅案例,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共识或主流观点。以流程图表的形式,对一些知识点和问题的解决处理程序进行清晰的表述。通过配套指引,将与《土地管理法》主条文密切相关的、*有实用价值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进行精准对接,同时略去了虽然与主条文有关但缺乏实用价值的相关条文。相信本书可以解答读者在土地管理、权属和利用纷争中所遇到的绝大多数问题。
【目录】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第二条所有制形式第三条土地基本国策第四条土地用途管理第五条土地管理体制第六条守法义务与检举、控告权利第七条奖励措施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人应履行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第十一条土地登记发证制度第十二条土地变更登记第十三条土地登记效力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五条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第十八条规划权限第十九条规划编制原则第二十条土地用途第二十一条分级审批第二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第二十三条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第二十四条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告制度第二十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第二十七条土地调查制度第二十八条土地等级评定第二十九条土地统计制度第三十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三十一条占用耕地补偿第三十二条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剥离利用第三十三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第三十四条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第三十五条土壤改良和提高地力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禁止破坏耕地第三十七条闲置、荒芜耕地的处理第三十八条开发未利用土地第三十九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第四十一条土地整理第四十二条土地复垦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四十三条建设用地申请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用审批第四十五条集体土地征收审批第四十六条征地公告和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补偿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第四十九条补偿费用收支状况的监督和管理第五十条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和发展途径第五十一条大型工程征地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第五十三条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申请和批准第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第五十五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及分配办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改变土地用途第五十七条临时用地第五十八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第五十九条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和原则第六十条乡镇企业用地审批第六十一条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第六十三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第六十四条禁止重建、扩建第六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六十六条土地监督检查的主体、对象和人员第六十七条土地监督检查措施第六十八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第六十九条合作义务第七十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第七十一条案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行政处罚职责的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拒不履行复垦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法律责任第八十条拒不交还土地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擅自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的执行第八十四条渎职第八章附则第八十五条三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适用第八十六条生效日期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7.29修订)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10.12.3修正)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10.11.30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6.18)
 
【书摘插画】

书摘图


书摘图


书摘图


书摘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