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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语】
1.作者对具体事物的观点是扎根在一个很深厚的思想传统里的。

2.作者非常强调,法律应该是以某种方式有助于广大普通人的日常实践的,这样才是有价值的。在个案分析中也秉持这样的价值观。作者会思考每个具有普通常识和通情达理的中国人,对这些法律的实践怎么想,怎么看的。

3.这本书虽然是从个案入手,但实际上关于如何认识法律、运用法律,体现了整个法学研究的一个理论流派的发展。

4.本书的分析具有非常强大的一个思辨的力量和持续的学术魅力,不是局限在法律的领域。

5.具有非常强大的文字魅力和诗性敏感,阅读体验非常棒。
【作者】
苏力 北京大学一级教授。 祖籍江苏,1955年愚人节出生于安徽合肥。 少年(1970年)从军,再当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员军人进了北大法学院,获学士学位;1985年读研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 1992年起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至今。 独立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个人独著、文集以及译著多种。包括北大社出版的:《并非自杀契约》《波斯纳法官反思录》《波斯纳及其他》《大国宪制》《法官如何思考》《法制及其本土资源》《批评与自恋》《是非与曲直》《送法下乡》《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走不出的风景》等。
【内容】
该书以“药家鑫案”“许霆案”“黄碟案”等曾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案例为研究“标本”,以法学家的理性、敏锐和洞察力,从那些被人们、甚至法律人有意遗忘、主动省略或懒得验证的但却至关重要的情节和事实入手,提出了与众不同的思考和结论,极具启发意义。
作者认为,中国法理研究应当坚持的进路是:摆事实、讲道理(法理)、断是非。三者的顺序也不能乱。只有针对普通人确实能经验感知的事实,才能展开可分享的说理,虽然由于对相关因素的评价不同,甚至因为自我利益的驱动,各自得出的判断并不一致。这正是本书的追求。
这是一种更生动也更开放的案例分析。虽然这些案件都已尘埃落定,但它们留给人们的思考空间仍然很大,作者提出的问题以及有关的讨论本身,仍有意思,仍值得我们深思。
本次修订对全书文字做了些许调整、修改和补充。
【目录】
引论摆事实、讲道理、断是非
第一章个人自由和法律责任
医院做了以及能做什么?
超越法律?
如果强行治疗?
个人自由与责任
小结:探讨肖某刑事责任的意义
第二章黄碟遭遇陕北
争点的界定
自由主义(或个体主义)的法理分析
社群主义的法理分析
大力度优惠限的女性主义法理分析
教条主义
疏于事实
陌生于执法和司法
几点说明
附录:关于警方干预的方式和程序问题的几点说明
第三章罪责自负和殃及效果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
“……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你害了自己,也害了全家”
“说话态度要和好,尊重群众不要耍骄傲”
结语
附录:药家鑫案审理与辩护的几个问题
第四章当睫毛掉入眼中
案情和问题
“打是疼,骂是爱”
“智慧出,有大伪”——意识形态的“裸奔”
纠结的社会现实
曾经的审慎与明智
结语
第五章隐私侵权的法理思考
名誉侵权还是隐私侵权?
复杂的利益格局
真相并非至要
核心是信息对于他人的利害
不同的信用品——兼论“艳照门”事件
反思“公众人物”的进路
隐私权的法理重构
不能套用“为尊/长者讳”与“揭人不揭短”
小结
第六章并不只是戏仿
问题的界定
“搞笑”“搞笑版”和戏仿
《馒头》刺痛或触动了什么?
利益平衡与“合理使用”
戏仿的“合理使用”
戏仿侵犯“名誉”或“声誉”
戏仿之社会功能再考察
第七章昔日“琼花”,今日“秋菊”
引论
上篇:无法解释的解释,无法证成的证成
中篇:舞剧《红色娘子军》的改编
下篇:舞剧的产权制度:实践、道理与启示
结语
附录1:《红色娘子军》大事记
附录2:《红色娘子军》文学剧本与分镜头剧本的片段比较(常青就义)
第八章法条主义、民意与难办案件
问题的界定
一审判决的对与错
法教义学
法律推理和论证
司法民主化?什么意思?
应对难办案件的制度模式,许霆案的启发
结语
附录:许霆案隐含的其他法律争点
第九章司法解释的制度约束
问题的界定
为什么特别保护幼女(或少女)?
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利益
隐含的宪制越位
选择性执法以及社会公正
结语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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