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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苇,女,1987年于西南政法学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留该校任教至今。主要研究方向为婚姻家庭继承法、妇女儿童老人权益法律保护。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其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作为访问学者到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进修外国家庭法一年。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外围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婚姻家庭继承法及妇女理论教研室主任,兼任家庭法靠前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妇联法律顾问、重庆市不错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成员。 其代表性成果包括:独著、主编、主持翻译的《中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研究》(版、第二版)《外国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当代中靠前地与港、澳、台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中国大陆与港、澳、台继承法比较研究》《当代中国民众继承习惯调查实证研究》《外国继承法比较与中国民法典继承编制定研究》《中国继承法修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改革开放三十年(1978~2008)中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研究之回顾与展望》《21世纪家庭法与家事司法:实践与变革》《加拿大家庭法汇编》《澳大利亚家庭法(2008年修正)》《美国家庭法精要》(第五版)、《澳大利亚法律的传统与发展》(第三版)等著作。
【内容】
原章的各作者李秀华、刘淑芬、杨晋玲和皮锡军代替冉启玉根据很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分别修订了本教材第三章、第十章、第十一章以及第十八章的正文内容,并增补了“主要参考文献”和“主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简称”。副主编朱凡副教授根据2017年3月颁布的《民法总则》新增撰写“第八章监护制度”,并对以上作者修订后的章节进行修改补充,还根据很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本教材部分章节的正文内容作出修订,补充了2012~2016年很新国家司法考试的部分试题。主编陈苇教授根据很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和婚姻家庭继承法领域近年的很新研究成果,对全书各章的内容、阅读参考书目和参考文献进行审阅和修改补充,并对“主编注”进行适当更新,很后完成定稿。
【目录】
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节 婚姻家庭概述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编制体例
第四节 中国婚姻家庭法的演变
第二章 亲属关系原理
节 亲属关系概述
第二节 亲系与辈分
第三节 亲等与代数
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第五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节 婚姻自由原则
第二节 一失一妻制原则
第三节 男女平等原则
第四节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第五节 计划生育原则
第四章 结婚制度
节 结婚概述
第二节 婚约
第三节 结婚条件
第四节 结婚程序
第五节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第六节 事实婚姻
第七节 非婚同居关系
第五章 婚姻的效力
节 婚姻效力概述
第二节 夫妻人身关系
第三节 夫妻财产关系
第六章 父母子女关系
节 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第二节 生子女
第三节 继子女
第四节 人工生育子女
第五节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护权
第七章 收养制度
节 收养概述
第二节 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收养的成立
第四节 收养的效力
第五节 收养的解除
第八章 监护制度
节 监护制度概述
第二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第三节 成年人之监护
第四节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监护职责的履行与法律责任
第五节 监护的撤销、变更与终止
第九章 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
节 祖孙关系
第二节 兄弟姐妹关系
第十章 离婚制度
节 离婚概述
第二节 我国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
第三节 我国登记离婚制度
第四节 我国诉讼离婚制度
第五节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
第十一章 离婚的法律效力
节 离婚对当事人身份上的效力
第二节 离婚对当事人财产上的效力
第三节 离婚损害赔偿
第四节 离婚对父母子女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章 继承制度概述
节 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继承的开始
第四节 继承法律关系
第五节 继承权
第六节 遗产
第十三章 法定继承
节 法定继承概述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三节 法定继承的份额与酌分遗产
第四节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第十四章 遗嘱继承
节 遗嘱和遗嘱继承
第二节 遗嘱成立的条件
第三节 遗嘱的效力
第四节 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
第十五章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节 遗 赠
第二节 遗赠扶养协议
第十六章 遗产处理
节 遗产的接受和放弃
第二节 遗产的分割
第三节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第四节 无人承受遗产和“五保户”遗产的处理
第十七章 少数民族、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家庭
节 少数民族婚姻家庭
第二节 涉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的婚姻和收养
第十八章 涉外婚姻、涉外收养与涉外继承
节 涉外婚姻
第二节 涉外收养
第三节 涉外继承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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