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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语】
  作者熊秉元为知名法律经济学家,已出版的图书备受好评,《正义的成本》《生活的经济解释》等入选多种优秀图书榜单。



  作者一直致力于法律经济学在华人世界的普及与推广,自任教大陆高校以来,多次并将持续讲授法律经济学课程。



  本书文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即使是对法律经济学了解不多,也能够从中学习到法律经济学的智慧。



  主图中除书籍外其他物品仅为摆拍元素,非随书赠品。
【作者】
  熊秉元,台湾地区家喻户晓的经济学家,曾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推翻著名的“科斯定理”。在华人经济学界,与张五常、黄有光、林行止并称为“四侠”,现为浙江大学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千人计划”特聘教授,并担任多所国内外高校兼职教授。   著名法律经济学家。台湾大学经济系毕业,美国布朗大学取得硕博士学位后,返回母校,在台湾大学经济系暨研究所任教二十余年,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经济学和经济学方法论。目前为浙江大学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近年来在两岸推展“法律经济学”,渐有成果。两岸及港澳主要大学的法学院里,担任讲座教授的经济学者。   熊秉元还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散文家。1993年,推出经济学散文集《寻找心中那把尺》,即获选为“金鼎奖”推荐著作。目前,熊秉元已有两篇文章被选为台湾高职国文课本的课文,是华人经济学家中获此殊荣的人。其著作《优雅的理性》《解释的工具》《正义的成本》《生活的经济解释》《法的经济解释》等备受好评,并入选多种“年度Z佳著作”榜单。
【内容】
  本书共有十六章,分成四篇,分别为“法在法之外”“人世间的法”“脑海里的法”“探索法之法”,每篇各有四章。书稿整体的涵盖面很广,分别从理论和现实、思维方式和法律实践等角度,对法律及法学的相关问题进行思考与分析;将经济学分析方法引入对法律问题的分析中,以实际的案例展示了法律经济学的应用范围之广,以及在分析实际问题时极高的可操作性。作者以经济学的视角对诸多法律问题展开观察与讨论,一方面,希望在智识上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分析为法学增添新的智慧,另一方面,也力求在实务上能为法律学者及从业人士,提供更有力的工具,使其能学好法律、用好法律。
【目录】
第一篇 法在法之外
第一章 六个“法学”问题
第二章 奥运规则与法学研究 
第三章 法学中的质与量 
第四章 法学里的原则和例外 

第二篇 人世间的法 
第五章 先鱼后渔
——缩短中国所得差距政策探微 
第六章 解决三租约问题刍议 
第七章 就法论法——生命无价的曲折 
第八章 文山温泉落石事件的法律经济分析 

第三篇 脑海里的法 
第九章 脑海里的乐章——思考的艺术
第十章 经济学对《金刚经》的阐释 
第十一章 华人社会法学教育的几点观察
第十二章 论规范式思维与结果式思维 

第四篇 探索法之法 
第十三章 望远镜里的法律经济学 
第十四章 再探实证法学——法律经济学的结构 
第十五章 法律经济学论述中的稻草人和影武者 
第十六章 “专款专用”和经济理论 
【书摘插画】
自序 一连串的穿越
  这本书的书名,是《完美的正义》;相信不少人看到之后,第一个联想是:作者的头脑有问题啊!依我浅见,作者的头脑没有问题!在进入主题之前,可以先小小地澄清一下。
  2018年,我出版了一本书的书名是《不完美的世界》;在书名之后,其实应该有一个惊叹号:《不完美的世界!》。在这本书的书名之后,其实也应该有一个问号:《完美的正义?》两本书的书名,可以稍稍呼应,有点小小的情趣。然而,中文世界里,书名之后通常不加标点符号。因此,书名少了问号,让读者对作者的头脑产生了问号!
  这本书分成四部分,各有四篇文章;内容的涵盖面很广,但是都和法律及经济分析有关。而贯穿这些材料的主旋律,其实是“穿越”这两个字。稍微琢磨书中的文字,再回想这些年来自己的脚步,至少有四种不同的“穿越”;性质不同,层次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趣味当然也不同。
  首先,最明显的穿越,是由经济学探讨法学问题,这是两个
  学科之间的穿越。法律经济学,是利用经济分析的工具探讨法学问题;由1960年发轫,至今已经超过了半个世纪。而在经济学里有一个领域,是“制度经济学”;法律是典章制度的一部分,因此援用经济分析的概念和架构,探讨法学问题,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探索。而且,经济学者进入其他社会科学多年,成果丰硕;政治(布坎南,J. Buchanan)、社会(贝克尔,G. Becker)、法学(科斯,R. Coase)和历史(诺斯,D. North),都已经得到诺贝尔奖的肯定。所以,在智识活动上,经济学者进入法学并不困难。
  当然,法学传统的方法论不同,处理问题的重点不同(官司,在理论和实务上,都很重要);因此,用经济分析探讨法学问题,有一些特殊的挑战,也有一些别致的趣味。在中文世界里,法律的经济分析还在起步阶段;离步上坦途,走上康庄大道,还有一段距离。大体而言,经济学到法学的穿越,不算困难。
  其次,是在专业同侪团体和社会一般大众之间,一种微妙的穿越。多年以来,除了学术论文之外,我也撰写了大量的社普文章(社会科学普及化)。社普文章,文字必须晓白畅顺,固不待言;对于学术论文,我也几乎不用方程式和数学,主要是阐释理念。动笔论述时,我尽可能地平铺直叙,希望大学以上的读者,都能看得懂。这种做法当然会有副作用。曾经一位大学教授告诉我:“你的论文写得太晓白了,文字要晦涩难懂一些,看起来比较有学问! ”
  还有,另外一个小经历值得回顾。多年前我写了一篇论文,
  臧否两位诺贝尔奖得主(科斯和贝克尔)的方法论。完成之后,我寄给波斯纳教授(Richard Posner),请他指正。众所周知,波斯纳和贝克尔是挚友(两人合作的博客,影响海内外),而和科斯是畏友(两人的歧异,见诸于语言文字)。我的立场,刚好和波斯纳相反。没想到,他看完短文(十页左右)除了肯定,还主动邀稿;这篇短文,后来刊登在他主编的《美国法律经济学论丛》(AmericaLaw and Economics Review)。
  然而,这篇论文的中文原稿,却曾被一本中文优质学术期刊直接拒绝,认为不够学术。因此,在学术论文和社普文章之间行走穿越,身段和架势如何,有特别的趣味和风险。还好,多年以来,我坚信:真佛只讲家常话,道理可以浅中求!专业和社普之间的穿越,泰然处之,问题不大。
  再其次,是校园内和校园外之间的穿越。我一直觉得,大学校园是很特别的地方。根据我的接触和观察,有些人的性格和能力,在社会上,可能处处碰壁,无处容身。但是,大学的校园,却可以包容他们的特立独行和才能智慧。反躬自省,我认为自己也是其中之一。所以,很早以前就自我定位,不要担任行政职务,不要进入行政体系。在校园里安身立命,自娱娱人,即可。然而,因缘际会,除了学校里的研究生和大学生之外,我也应邀在培训班里上课;面对的是各行各业人士,特别是公检法律界的朋友。近年来,甚至走进两岸的检察院和法院,和第一线的司法精英直接、面对面地切磋论对。以经济学者的身份走进法院、检察院,阐释如何处理司法案件;这种穿越的幅度,确实有点可观。不过,让证据说话,培训学员和公检法律界朋友的反应,往往是“听君一席话,脑海中波涛汹涌,激起千层浪;然后,豁然开朗”。
  最后,是两岸及港澳之间的穿越。又是因缘际会,在台湾大学长期任教之后,我于 2014年全职进入浙江大学。而且,这些年来,在两岸及港澳的高校里,我都担任过教职;教授法律经济学密集课程的法学院,至少有 20余所。在祖国大陆生活工作,无论在饮食起居、语言文字上,都是新奇的经历。眼中所见和耳中所闻,好像扩充了感官的活动空间。(譬如,“一百个人,就有一百部哈姆雷特。”这种说法,在台湾几乎没有人用。但是,在大陆,学生报告里,每年我至少会看到五次!)刚开始,我觉得自己是客人,适合当旁观者,多观察;时间久了,数据库慢慢地充实。对于社会现象(徐玉玉诈骗案、电梯劝烟猝死案、宝马刺青哥事件、重庆大巴坠江事件等等),也觉得有足够的掌握,可以发而为文。自己的身份,由“旁观者”逐渐地变为“参与者”。这种穿越,微妙而别致!
  一连串的穿越,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还有一件,在出书之际,不妨记下一笔,作为注脚。多年前,我的两篇散文被台湾的高职《国文》课本,选为课文,和李白杜甫的文章比肩。2018年 6月,上海高考的语文测验,又以我的文章出题(“喜怒哀乐的逻辑”,阅读思考题,共 16分)。这种由经济学到文学和语文的穿越,倒是我始料所未及。
  穿越,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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