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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泰王国宪法
在紧急状态下控制与处理个别外国人事务与财产法
外国人注册法
外国人就业法
移民法
民商法典
土地法典
土地规划出售法
仲裁法
工业区法
外商经营企业法
中小型企业促进法
大众公司法
工商不动产租赁法
商品和服务价格法
旅游和导游执业法
劳动保护法
洗钱防治法
反进口倾销和补贴法
海关法
海关税率规定
税法典
专利法
商标法
商业秘密法
社会保险法
刑法典
后记
【内容简介】
《泰王国经济贸易法律选编》和《泰王国经济贸易法律指南》作为《东南亚国家经济贸易法律指南》丛书的组成部分,在有关同志的辛勤努力下,终于问世了。
  首先应当感谢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社科联主席王义明同志,她以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社科界领导的远见卓识,从加紧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际需要出发,牵头组织了《东南亚国家经济贸易法律指南》项目研究。一年多来,她精心策划、周密组织、适时督查、大力推进,使这一项目的研究和丛书编纂得以顺利进行,现在,丛书陆续出版了,应当对她表示敬意。
  云南民族大学的学者们承担了泰国经济贸易法律的翻译、研究和著述任务,具体负责《泰王国经济贸易法律选编》和《泰王国经济贸易法律指南》两书的翻译和编撰。从2004年6月11日该项目正式启动以来,我们编写组分两条线开展工作:一是由云南民族大学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院长杨光远教授牵头,组织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泰语专业的教师和硕士研究生对大量泰国法律文本进行阅读、挑选,从中选取数十部经济贸易法律法令进行翻译;二是由云南民族大学马列部主任那金华教授领衔,组织一些对东南亚国家特别是泰国法律颇有研究的教师和硕士研究生对翻译出来的泰国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进行专项研究,着手撰写有现实针对性和工作指导性、参考性的实务指南。
  作为编写组的负责人和两部书的主编,我想说一些情况和意见:
  进行泰国经济贸易法律的翻译与研究具有重大意义和紧迫性。泰国是东盟的重要国家,1975年7月1日中泰正式建交以来,两国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往不断深化,双方互信互谅、友好合作的势头不断增强。但与频繁的高层互访和较为紧密的政治、文教交往相比,双方经贸合作的步伐不够快,总量不够大,这同相互间经济贸易法律制度的不够了解,合作机制不够健全,企业间的沟通和互信有待加强等不无关系。而遗憾的是,此前国内既无对泰国经济贸易法律较为系统、完整的中文译本,又鲜见指导性、实务性的论著。眼下出版的选编和指南两本书,正好弥补了这份缺憾,为一切有志于开展中泰经贸交往的企业、个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了法律参考和工作指南。这项工作,对于2010年建成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大战略而言,无疑是很必要、很及时的。
【免费在线读】
泰王国宪法
(通过于1997年泰王国国佛历2540年10月11日普密蓬·阿杜德拉玛九世王国王在位的第52年)
  序言
普密蓬·阿杜德国王陛下谕示:宪法作为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民主政体的基本原则在泰国已经实行65年之久,其间几经修订,这表明宪法是随着国情的变化而变化的。另外,宪法必须明确制定一些基本规则以作为国家行政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的立法方针,从而保持它们的一致性。佛历2539年的第6号宪法修正案修正了佛历2534年的泰王国宪法并成立了由国会选举的9名成员组成的立法委员会,来负责起草一个新的宪法作为政治改革的基本原则,泰王接见了立法委员会成员,他们听取圣意,接受国王祝福以完成该项工作,随后立法委员会起草了新宪法,与佛历2534年的宪法相比,佛历2539年宪法在各个方面进行了修订,该宪法草案注重促进和保护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扩大政府公共管理的公共参与,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改进政治结构,从而使政府更加有效率,国家更加稳定,更加关注民意,更加遵守程序。
国会结合国家形势,对宪法草案周详地审议后表决通过了宪法草案,呈请国王签署颁布为泰王国宪法实施。全面地审查宪法草案后,国王同意国家立法委员会的决议。国王特谕令本泰王国宪法代替佛历2534年12月9日颁布的泰王国宪法,并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希望全体泰国公民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捍卫泰王国宪法,以维护泰王国的民主政体和泰国人民的主权,以如国王圣意为人民带来繁荣幸福。
 ……
【书摘与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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