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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立法研究中心 是我国电力立法研究机构,主要职责是与电网企业、政府部门及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就地方电力立法的性质、任务等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研究,配合和推动地方有关部门进行地方性电力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工作;开展理论研讨、经验交流活动,为推动地方各地电力立法 工作献计献策。


【目录】

华北地区
北京:
1.北京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
(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
2.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1995年8月1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8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修订发布,2004年6月30日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天津市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2007年7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
4.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
(2007年7月18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9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12年5月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河北:
5.河北省农村电价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6.河北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
(2001年12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删去<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中103项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修正)
山西:
7.山西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
(1991年12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0月2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的决定》修正发布,根据2010年12月3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再次修正发布)
8.山西省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办法
(2005年6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内蒙古:
9.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994年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10年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
……
华东地区
东北地区
华中地区
华南地区
西北地区
西南地区


【内容简介】

  《地方电力法规规章选编》收录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电力法规规章共62部,内容包括电网建设、电力设施保护、预防和查处窃电、供用电秩序维护等多个领域,是学习、研究、了解、把握地方电力立法成果的用书,是迄今为止为全面、精细、前沿的地方电力立法资料汇编。
  《地方电力法规规章选编》可作为地方电力立法及修改的参照文本,可作为电力企业法治化管理的资料,也可作为电力行业法律从业者和爱好者的工作手册,还可以作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立法机关、社会律所的专家、学者、律师认识、了解和把握地方电力立法现状和成果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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