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推荐
【编辑推荐】
会穿衣服的女人,才有好未来。
  看到没,那些会穿衣服的女人,已经升职、加薪、事业三级跳;已经爱情甜蜜;已经呼朋唤友。
  你还在像一头牛一样工作吗?
  你还在埋怨男人们不了解你的内秀吗?
  你还在羡慕别人的好人缘吗?
  先看看你的衣服吧!
  她*自在——离时尚不远,离美丽很近!
  她*亲民——比时尚杂志更实用,比宝典圣经更贴心!

【作者简介】
阿秋秋,搜狐时尚博主,点击率1300万。曾就职于陕西经济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CCTV,任法国BIBA杂志中文版主编。现任WOM时尚沙龙的时尚总监。一个自称“既没身材也没靓样”,却被千万网友争相追捧的搭配天后。阿秋秋以玩耍的姿态经营自己的臭美事业,并因此收获美丽爱情和蒸蒸事业。有时候你不需要紧绷神经。

【目录】
搭配其实很好玩
搭配其实很好玩2


【内容简介】
身材不好?不再年轻?没钱买贵衣服?被潮流弄得晕晕乎乎?一件衣服穿十年?一到换季就没衣服穿?满满一橱子衣服,没一件喜欢的?一到重要场合就抓瞎?太多搭配方法看花了眼?每天早上冥思苦想拗造型,结果因此迟到?搭配衣服累,穿塑身衣累,着高跟鞋累,减肥累。恨不得索性邋邋遢遢?
 搜狐搭配红人阿秋秋带给所有爱美女性的平民搭配圣经。如果你再也不能忍受自己平庸且一成不变了,如果你实在受够了中看不中用的时尚杂志,如果你真是觉得时尚大师们都高处不胜寒了。
  那么,该动点儿真格的了。

【免费在线读】
女人味儿,从爱上服装开始
  那件土得不得了的红蓝大花棉袄,妈给我套上我就脱下,套上又脱下,重复了好几次,然后我的脸上挨了一耳光,那一年,我3岁。
 那件很多颜色的毛衣,是妈妈用全家人织毛衣剩下的毛线零头为我织的,我穿上它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地显摆,一低头,看见那些从毛衣缝隙里跑出来的线头,就跑回家用剪刀一个个剪掉,然后毛衣上多了很多的洞洞,而且越来越大。然后,我的脸上挨了两耳光。那一年,我5岁。
 那件绿色的羽绒服,是老爸出差带回来的,超喜欢。开心地穿着它上学去,回来后背部却有了一串小洞,很可能是化学实验课上做硫酸实验时被哪个臭小子弄的。回家后我挨了三耳光,外加哭了好几天。那一年,我13岁。
  这大概就是我小时候关于服装的所有记忆了。
 真正开始爱上服装是在大学。每个月省吃俭用跑到面料市场买回面料,再拿着日本服装裁剪书找裁缝做套装,然后配上如今看来很劣质的高跟鞋,让20岁的美好青春提高了整整10岁却浑然不觉。现在想想,那时候咋就没有匡威鞋呢?
 刚开始赚钱的时候,是在广播电台做DJ,一群年轻人个个崇拜休闲风,就跟风似的整天牛仔紧身裤、宽松衬衣、宽松毛衣、宽松大衣,总之宽松的上衣再配一双平跟巡洋舰靴,有点颓废、有点摇滚,但很休闲。那时眼中好的牌子是ESPRIT。
  后来又做电视主持人,因为常常在镜头前要穿西装就又爱上很正经的职业装,很喜欢把自己装扮得像个知性女强人。
  再后来,跑到央视做编导,每周都要出差采访,大江南北到处跑,就整天穿着栏目组发的工作服加牛仔裤加棒球帽,十足背包客一个。
 也是这个时候,我结了婚,嫁给了准备回归祖国怀抱的香港男人,并在北京成了家。之后,北京香港两地跑,背包客的形象开始转变。因为老公身边朋友的太太们个个女人味浓重,就有样学样开始模仿,爱上尖头高跟拖鞋,将自己完全包装成了少妇。
 接下来,辞去央视的工作,把家从北京搬到上海,一封自荐信走进了时尚杂志——《大都市》,从此展开时尚生涯。也发现,原来,自己那么喜爱时装,原来,能做与自己的兴趣爱好相同的工作真好。
 从这时起,我开始了解这世界上存在着的我却一直不知道的很多名牌,了解了这世界上一直存在着我却不知道的许多着装风格,并开始一点一点在自己身上尝试。也是那个时候开始爱上名牌,尤其是了解了名牌背后的精彩。于是,从包包到鞋子到衣服,一味寻找名牌,而且好带着LOGO。再后来,爱上了香港的IT、连卡佛、JOYCE,并认识了里面那些不以LOGO显山露水的小众设计师牌子,像COSTUMENATIONAL,像HELMUTLANG,像BALENCIAGE,像MARNI……从此才找到自己的爱,于是收起那些大大的LOGO,开始创建自己的风格。这个过程有5年还是8年,或许还更长一点。
 但始终,逛小店都是我的爱,从街头小店找来无名的服装与自己爱的那些设计师品牌混合后,产生的奇妙化学反应,是我如今的爱,也终于懂得,穿衣打扮好看的地方,并不在于它来自哪位设计大师,而在于穿着者是否有着从容的态度。
  ……

【媒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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