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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内容简介】

《民法总则》是研习民法者的入门参考书,以私权利贯穿始终,开篇就转载了德国法学家耶林的名著《法律的斗争》,为全书定下了基调:即民法是保障私权利的基本法。接着从权利主体(自然人及法人)、权利客体(物)、权利变动(尤其是法律行为,既属重要,全书亦主要围绕之详加论述)及权利的行使等角度进行论述,力图把民法的权利本位、私法的价值理念与原理原则全方位地展现给读者。本书的另一特色是用实例引导读者发掘问题、思考问题,并带着问题去探求私法上的解决途径。


【作者简介】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人学法律系,获得过慕尼黑大学法学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民法物权》等。


【目录】
*章  绪论
  *节  法律的斗争
  第二节  民法的体系构成及编制体裁
  第三节  “民法”总则、民法的学习与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
  第四节  民法的历史基础、伦理性、社会模式及民法的发展趋势
第二章  民法的法源及法律的适用
  *节  第1条、法源及法学方法
  第二节  法律及其解释
  第三节  习惯法及习惯
  第四节  法理与类推适用
  第五节  判例与学说
  第六节  使用文字的准则
  第七节  决定数量的标准
第三章  法律关系与权利体系
  *节  法律关系的结构分析
  第二节  权利的概念、功能及体系
  第三节  物权与债权
  第四节  请求权、抗辩权及形成权
第四章  权利主体
  *节  自然人
  第二节  法人
第五章  权利的客体——物、财产、企业
  *节  概说
  第二节  物
  第三节  财产与企业
第六章  权利的变动
  *节  总论
  第二节  法律行为
  第三节  法律行为内容的限制
  第四节  行为能力
  第五节  意思表示
  第六节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第七节  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八节  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七章  条件与期限
  *节  概说
  第二节  条件
  第三节  期限
第八章  代理
  *节  总说
  第二节  代理的要件及法律效果
  第三节  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
  第四节  代理权的发生、范围与消灭
  第五节  无权代理
  第六节  代理制度的体系构成
第九章  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效、得撤销及效力未定
  *节  概说
  第二节  无效的法律行为
  第三节  得撤销的法律行为
  第四节  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
第十章  期日与期间
第十一章  消灭时效
  *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消灭时效的意义及存在理由——权利的行使在时间上的限制
  第三节  消灭时效的客体
  第四节  消灭时效的期间
  第五节  消灭时效期间的起算
  第六节  消灭时效中断与消灭时效不完成
  第七节  消灭时效完成的效力
第十二章  权利的行使
  *节  概说
  第二节  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第三节  权利的自力救济
主要参考书目
中文事项索引
附录:台湾现行“民法”(物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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