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约翰是个诗人。
这是阅读此书时,不可忘记的一件事。他勇敢而不乏热情,放浪而又执着。他不仅叛逆而且反叛自我,他爱憎分明但仍能耿直相对。他出生富家,却一心关注社会底层。他睡过鱼筐,逛过妓院,也往来名流,结交雅士。他以爱情为信仰,却又风流成性。他的人生,真正是一首完成的诗。这样的一个人,所记下的人类历史巨变,也许为真实。因为,历史要么是自己的一首诗,要么就是他人的一场梦。
当然,你就在他人的梦中,也正是他人成全了你的诗。所谓变革之变,恰如青春期的荷尔蒙,它永远都是生命力的明证。不难理解,它浪漫到底、激情无边,它是天生的一种精神。或者说,它注历史以活力。只是有时候它也会带来痛,甚至还有些残忍。即使历史已成烟云,那烟云也将永远萦绕,永远属于我们,哪怕你对它漠不关心。
历史终究由现实铺成。艾里斯说,只要还在做,梦就是真的。“我们能对生活多说什么?”虽然约翰要忠实记录的,后成了我们的梦,但是我们还要去做其他人的梦。对于只相信生活的人,他大半想让你看见诗意;对于更热衷激情的,他则想让你明白现实。所以,我们还应该记起的是,它从来都是一个文学事件,它也许是审美的本质。如果你是本书首版的读者,在当年你会眼前一亮地发现,它的出版商是博尼与利夫莱特出版公司。对很多读者而言,本书的事件都大概听闻,如果要读下去恐怕是为了“看个究竟”。
这应该是一种必然。因为仔细说来,这家出版社在现代文学史上,所做的也是些革命性的大事件。它是福克纳、海明威、弗洛伊德的位出版人。它出版有艾略特的《荒原》、韦斯特的《寂寞芳心小姐》和庞德的《人物》。只因为法律上的风险,它遗憾地放弃了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可以感受到,本书的出版必当是同气相求。即使在今天,公司的出版方向同样堪称先锋:性、禁书、激进主义和女性话题。
这家出版公司的掌舵人,总编辑史密斯先生,编著有《英语情色诗歌总集》三大卷。也许让你诧异的是,他将这部书限量1500册发行。他说,“本书不流入他们的手中,未尝不是一桩好事。它的‘限订’,便是要使他们没有成为读者的可能”。这句话是叛逆姿态、耿介心性的好诠释。我想约翰会赞同,他们都是真性情的革命者。大致可以这样去看,他们是同一种人,一者有所不为,一者有所为。俗话说,如要去看一个人,好去看看他的朋友。对于书,也许好是去看看其出版商的个性吧。
“震撼世界的十天”,其实是一个错误的翻译。这十天实际上撼动了整个世界,而不仅仅是“震撼”而已。不过,“震撼”二字也许更打动你的心。这本书所包含的是与非已经太多。翻译的是非,原著的是非,俄文版的是非皆有,幸好作者并不是要去记录一场是非。是非之外,看清一场梦也是我们不灭的欲望。所以这个译本,旨在为你尽可能还原历史的真实。其中的照片,而不是绘画,注解的是随文出现的人与物。所配的地图标注,则是要再现动态的事件脉络,而且尽可能精确到米。
这本书,读下去而不心起波澜,断不可能。而这里所排的插图,所编的地标等等,也许只为让你多一些平静,来自真实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