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推荐
【编辑推荐】

  

这是一部令人感慨万千、思绪万千的史学好书。

精华版的“明朝高层权力斗争史”,官场倾轧与宫廷阴谋比比皆是,老大帝国的辉煌与腐朽无不淋漓尽致,人性的大善大恶都在明史中得以离奇放大,几百年前的东方权谋术数与政治暗流涌动和今日别无二致。


【内容简介】

《明史讲义》原是孟森先生在北京大学授课时的讲稿,*初为北大内部发给学时使用的教材,后被中华书局等多家书版社整理出版。
  全书分两编:*编总论,为提纲挈领的说明文字;第二编分为开国、靖难、夺门、议礼、万历之荒怠、天崇两朝乱亡之炯鉴、南明之颠沛七部分,对明朝各个时期的史实进行了评述。
  作者以正史《明史》为基础,以私修史及野史笔记等作为引证,将《明史》中诸多疑问勘正清楚。本书全书内容充实、轮廓清晰、考证翔实,具有深厚的学术深度,在明史研究领域有着深远的影响,为现代明史研究的代表作之一。


【作者简介】

孟森先生(1869—1938),字莼孙,号心史,江苏武进人,曾就读于东京政法大学。
  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任黎元洪为首的共和党执行书记。1913年4月,当选为国会参议员。为配合议会活动,曾撰写时政论文;与此同时,相继发表有关清代历史的专题考证文章,在当时学术界引起很大反响。1923年,因拒绝参加曹锟贿选而南下,从此脱离政治,专心研究清史。1929年,就聘于南京中央大学历史系,主讲清史课程。1931年应聘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兼主任,专教明清史。1938年患胃癌卒于北京。
  先生是我国明清史学的奠基人之一,其治史方法为中国传统方法,即多取官修正史,其特点是善于发见问题,考证疑事,必有所为。先生一生著述颇丰,主要著作有:《心史丛刊》《满洲开国史讲义》《明史讲义》《清史讲义》《清初三大疑案考实》《明元清系通纪》等。


【媒体评论】

不过三十余年,而撰述之富,成就之大,影响之深,自非后辈末学所能望其肩背者也
  ——王钟翰
  心史先生治学态度极严谨,认为历史必须真实,因此,所写文章以考实为主。繁征博引,一丝不苟,但不是堆砌史料。
  ——郑天挺
  先生治史,善于发现问题,考证一事,必有所为而为。并且长久积累史料,深入探索实情,求明真相原委。
  ——商鸿逵


【目录】

编 总论
 章 明史在史学上之位置
 第二章 明史体例(附 明代系统表)
第二编 各论
 章 开国
  节 太祖起事之前提(附 群雄系统表说)
  第二节 太祖起事至洪武建元以前
  第三节 明开国以后之制度
  第四节 洪武年中诸大事
 第二章 靖难
  节 建文朝事之得失
  第二节 靖难兵起之事实
  第三节 靖难后杀戮之惨
  第四节 靖难以后明运之隆替
  第五节 靖难两疑案之论定
  第六节 仁宣两朝大事略述
  第七节 明代讲学之始
 第三章 夺门
  节 正统初政
  第二节 土木之变
  第三节 景泰即位后之守御
  第四节 景泰在位日之功过
  第五节 夺门
  第六节 成化朝政局
  第七节 弘治朝政局
  第八节 英宪孝三朝之学术
 第四章 议礼
  节 武宗之失道
  第二节 议礼
  第三节 议礼前后之影响
  第四节 隆庆朝政治
  第五节 正嘉隆三朝之学术
 第五章 万历之荒怠
  节 冲幼之期
  第二节 醉梦之期
  第三节 决裂之期
  第四节 光宗一月之附赘
 第六章 天崇两朝乱亡之炯鉴
  节 天启初门户之害
  第二节 天启朝之阉祸
  第三节 崇祯致亡之症结
  第四节 专辩正袁崇焕之诬枉
  第五节 崇祯朝之用人
  第六节 李自成、张献忠及建州兵事
 第七章 南明之颠沛
  节 弘光朝事
  第二节 隆武朝事 附绍武建号
  第三节 永历朝事
  第四节 鲁监国事


【免费在线读】

章 明史在史学上之位置
  凡中国所谓正史,必作史者得当时君主所特许行世。然古多由史家有志乎
  作,国家从而是认之;至唐,始有君主倡始,择人而任以修史之事,谓之敕撰。敕撰之史,不由一人主稿,杂众手而成之。唐时所成前代之史多,有是认一家之言,亦有杂成众手之作;唐以后则修史之责皆国家任之,以众手杂成为通例。其有因前人已成之史,又经一家重作而精密突过原书者,唯欧阳修之《新五代》足当之,其余皆敕撰之书为定本,私家之力固不足网罗散失以成一代之史也。《明史》即敕修所成之史。在清代修成《明史》时,有国已将及百年,开馆亦逾六十载,承平日久,经历三世。着手之始,即网罗全国知名之士,多起之于遗逸之中,而官修之外,又未尝不兼重私家之专业,如是久久而后告成,亦可谓刻意求精矣。既成之后,当清世为史学者,又皆以尊重朝廷之故,专就《明史》中优点而表扬之,观《四库提要》所云,可以概见。然学者读书,必有实事求是之见,如赵翼之《廿二史札记》,世亦以为称颂《明史》之作,其实于《明史》疏漏之点亦已颇有指出,但可曲原者仍原之,若周延儒之入《奸臣传》,若刘基、廖永忠等《传》两条中所举,史文自有抵牾之处,一一又求其所以解之,唯乔允升、刘之凤二《传》,前后相隔止二卷,而传中文字相同百数十字,不能不谓为纂修诸臣未及参订。其实《明史》疏漏,并不止此;间有重复,反为小疵,根本之病,在隐没事实,不足传信。此固当时史臣所压于上意,无可如何,亦史学家所不敢指摘者。且史既隐没其事实矣,就史论史,亦无从发见[ 现] 其难于传信之处,故即敢于指摘,而无从起指摘之意,此尤见隐没事实之为修史大恶也。
  《明史》所以有须隐没之事实,即在清代与明本身之关系。清之发祥与明之
  开国约略同时,清以肇祖为追尊入太庙之始,今核明代《实录》,在成祖永乐间已见肇祖事迹,再参以《朝鲜实录》,在太祖时即有之。至清之本土所谓建州女真部族,其归附于明本在明太祖时。建州女真既附于明,即明一代二百数十年中,无时不与相接触。《明史》中不但不许见建州女真,并凡女真皆在所讳,于是女真之服而抚字,叛而征讨,累朝之恩威,诸臣之功过,所系于女真者,一切削除之。从前谈明、清间史事者,但知万历以后清太祖兵侵辽沈,始有冲突可言,亦相传谓清代官书所述征明等语必不正确,而《明史》既由清修,万历以后之辽东兵事叙述乃本之清代记载,求其不相抵触,必不能用明代真实史料,而不知女真之服属于明尚远在二百年之前。凡为史所隐没者,因今日讨论清史而发见[ 现]《明史》之多所缺遗,非将明一代之本纪、列传及各志统加整理补充,不能遂为信史。而于明南都以后,史中又草草数语,不认明之系统,此又夫人而知其当加纠正,不待言矣。从古于易代之际,以后代修前代之史,于关系新朝之处,例不能无曲笔,然相涉之年代无多,所有文饰之语,后之读史者亦自可意会其故,从未有若明与清始终相涉,一隐没而遂及一代史之全部。凡明文武诸臣,曾为督抚镇巡等官者,皆削其在辽之事迹b,或其人生平大见长之处在辽,则削其人不为传。甚有本《明史》中一再言其人自有传,而卒无传者a,在《明史》亦为文字之失检,而其病根则在隐没而故使失实。此读《明史》者应负纠正之责尤为重要,甚于以往各史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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