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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秦瑞玠,字晋华,1874年生于江苏无锡。1897年获优贡,赴日本留学,专攻法律,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归国后,起初在河南省任知县,不久改任江苏省咨议局议员。1912年后,历任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江苏吴县地方 审判厅推事。1922年任代理农商部次长。1923年,商标局成立,任商标局首任局长。民国时期著名学者。编写《蒙学西洋历史教科书》《蒙学东洋历史教科书》《高等小学西洋历史教科书》,与孟林合编《*审定共和国民新读本》;译编《普通西洋历史教科书》,编写《大清新刑律释义》,翻译日本松波仁一郎的《日本商法论:总则编、会社编、商行为编》等。



【内容简介】

  《大清著作权律释义》是宣统二年(1910年)清末政府颁布的《钦定大清著作权律》的注释类著作。《钦定大清著作权律》总计五章,共55条,附件三个。全书按照法律的章节条款顺序,比较了当时日本等西方国家著作权相关法律,逐条解释、阐发其义理与蕴意,堪称中国近代部著作权法的学理注释性读本。

  本书开启了中国近代著作权法律理论研究之先河,对民国1915年著作权法以及其后的著作权相关立法,乃至中国当代的著作权法律与理论研究均具有历史溯源的借鉴价值和文化所承载的普遍价值,值得学界关注。




【目录】
绪论
一著作权律之定义
二著作权律之性质
三著作权律之世界的观察
四著作权律之历史的研究
五著作权律与警察法令之差别
六著作权律与国际条约之关系
章通例(第1—4条)
第二章权利期限
节年限(第5—10条)
第二节计算(第11—15条)
第三章呈报义务(第1623条)
第四章权利限制
节权限(第24—32条)
第二节禁例(第33—39条)
第三节罚例(第40—45条)
第五章附则(第51—55条)
附件
呈请注册呈式
呈请继续著作权呈式
呈请接受著作权立案呈式
秦瑞玠先生学术年表
《大清著作权律释义》导读
《中国注释法学文库》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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