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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蔡骏超现象级IP第2季强势爆发,文学界、出版界、影视界合力背书。

*漫长的那一夜#正在上演我们的“人间喜剧”与“悲惨世界”。

夜超好看故事,感动全球4亿读者,15夜故事正在改编影视。

蔡骏社会派悬疑小说*力作,第2季14夜故事更震撼、更温暖、更感动。

*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如一把把刺向绝望的希望之刃,在漫长黑夜划过,直戳中国都市人群的层层痛点 。

悬疑下的深刻,浪漫中的微苦:献给每一个曾在深夜痛哭过的人,漫漫长夜,我陪你过,陪你哭。
【内容简介】
《漫长的那一夜·第2季》14夜故事,写尽时代变革中被命运裹挟的都市人群,在困境中无助、焦虑和挣扎的状态,如一把把刺向绝望的希望之刃,直刺社会各阶层的痛点。因其强烈的代入感,更像是我们自己出演的“人间喜剧”和“悲惨世界”,铭刻着不同时代的大事件给普罗大众带来的悲欣交集的身体记忆——命运如茧,将你我牢牢缠裹。在漫长的那一夜,每个人都面临选择:是默默忍受黑暗无情的碾压,还是破茧而出,以生命的强韧绽放光华?虽然*环境会扭曲人性,但每个人都有选择,有出路,以及无限希望。在漫长的那一夜,尽管长路漫漫,依然继续行走!
【作者简介】

中国著名悬疑小说家。连续13年占据中国悬疑小说畅销榜首位,中文简体图书总销量突破1400万册,受到全球亿万读者欢迎,图书版权输出欧美、亚洲等国家和地区,翻译成十多种文字出版,多部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剧。

2002年长篇小说《病毒》出版,迅速引起关注,长销至今;2005年《地狱的第19层》创国内同类小说单本销售纪录;2007年起《天机》(四卷本)陆续上市,总销量逾400万册;2011年《谋杀似水年华》出版,开启中国社会派悬疑小说先河,之后又推出《地狱变》《生死河》《偷窥一百二十天》等口碑与销量俱佳的社会派悬疑力作。

2014年春开始创作社会派主题悬疑作品集“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在新浪微博发表后,立即登上热门话题榜,先后引发全网4亿人次追读。2015年8月,其中19篇故事结集出版,上市一个月全国热销20万本!截至2016年4月《漫长的那一夜·第2季》出版之际,该系列小说在网络媒体和文学杂志上公开发表33篇,巨大的IP价值吸引了上百家实力影视公司争抢版权。本系列现有15篇故事在改编影视作品,已成为当之无愧、不可不看的超现象级IP。
【媒体评论】

每个人一生中都有漫长的那一夜,那是一种在困境中无助且焦虑的状态。而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在过去的二十年间依次长大,有的人失去了很多,有的人干脆直接老去,有的人至今仍然活不明白。我希望这本书可以给这些人力量。无论你是70后、80后,还是90后,无论今夜多漫长,让我们一起度过。

——蔡骏

蔡骏从故事的外壳讲述、剖析了现在富裕阶层空虚、荒诞、寻求刺激的种种妄行。实际上揭示了当下社会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因为文化的缺失而导致的价值观的普遍变质。

——沈嘉禄(上海作协小说专业委员会主任)

尽管它是所谓的类型文学,以悬疑来作为号召,但他在里面又加进了很多人文的东西,加进了他对世界的很多想法,而不仅仅是讲一个鬼故事或者杀一个人。

——陈村(上海作协副主席)

蔡骏是把纯文学与类型文学两张皮合起来了,他的小说,不是简单的类型小说或者简单的说鬼故事,他的文字里面有诗意等一些纯文学里面所要表达的东西。

——王干(文学评论家)

蔡骏把当下中国人的这种精神焦虑症或者是妄想症放大了,以此剖析人之所以焦虑,人之所以癫狂,人之所以妄想的原由,无非是欲望。

——张楚(作家)

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过漫长的那一夜,或者是人生失意,或者是爱人离别,或者是痛失亲人,或者是前途茫然……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我们都要坚信,一定会等来天明。这就是我从蔡骏的《漫长的那一夜》里看到的全部。

——书评人七月

作为蔡骏先生十五年的老朋友,见证了他创作迄今所有的才华和坚持,可以负责任地说,《漫长的那一夜》是他沉淀十五年才华之作,也是他迄今*质、好看的一部作品。

——媒体人李思凡

《漫长的那一夜》与其说是一部悬疑作品,其实更是一部描写人类生存困境的小说,黑夜中所有的危险,未知的命运,终究只是困境的一种出口。事实上,冯唐、小马哥、卡佳、李毅、蒲松林……这些人物的命运不能算是失败的,他们追寻的只是黑暗的出口。蔡骏在小说的序言里写道,“在漫长的那一夜,我不会停止奔跑”,而我们也必将在困境中更为长久地踱步。
【目录】

第20 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

第21 夜 黄浦江上的白雪公主一夜

第22 夜 老闺蜜的秘密一夜

第23 夜 长寿公园的凡·高与卡门一夜

第24 夜 珂赛特的眼泪石一夜

第25 夜 黄片审查员萨德侯爵的一夜

第26 夜 蜡像馆的一夜

第27 夜 春运赶尸列车一夜

第28 夜 哭坟人的一夜

第29 夜 朋友圈都是尸体的一夜

第30 夜 与神同行的一夜

第31 夜 穿越雾霾的一夜

第32 夜 埃米莉逃亡一夜

第33 夜 宛如昨日的一夜

后 记 人间喜剧与悲惨世界
【前言】

人间喜剧与悲惨世界

——蔡骏《漫长的那一夜·第2季》后记

“写一套《人间喜剧》的早念头,于我原像是一场好梦,又像是一再憧憬过却又无法实现的一种设想,只好任它烟消云散;更像一位笑容可掬但却虚无缥缈的仙女,一展她那处子的娇容,就振翅扑回了神奇的天国。不过这场幻梦也像许多别的幻梦一样,正在演变成为现实。它颐指气使,令到必行,人们对它只好遵奉唯谨。”

一八四二年七月,巴尔扎克是这样为《人间喜剧》撰写导言的,他雄心勃勃地决定写一百三十七篇小说,后来终完成了九十一篇。那一年,大师四十三岁,大腹便便,形同巨人,标准的吃货老饕,每餐可享用一百多个牡蛎、十二块羊排、四瓶葡萄酒。

今日,距离巴尔扎克的年代已过去一百六十多年,巴黎从聚斯金德笔下的《香水》中肮脏污秽之都变成全球小资向往的圣地。而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像从板砖形状的大哥大进化到了iPhone7,可打电话的功能依然没变。然而,变化真的如此之小吗?

二○一四年,三月的后一天,我想要开始写“漫长的那一夜”系列的那个念头,恐怕也像梦一场,突如其来,却挥之不去。而今想来,那场梦早有预兆,无非是何时来到,怎样到来,这几乎可以追溯到我在小学时代看完《悲惨世界》的时候,对,就是《珂赛特的眼泪石一夜》里提到的那套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七八年版的《悲惨世界》。

那时我在上海市北苏州路小学读书,常住外婆家,就是《老闺蜜的秘密一夜》里天潼路799 弄的旧房子,至今记忆里还有那个小阁楼。我的文学启蒙几乎是从连环画开始的,有本小人书叫《吝啬鬼》,画的就是《人间喜剧》里的葛朗台。十岁那年外婆脑溢血离世,我转学搬家到曹家渡,每天坐两站公交车到长寿路小学读书。而我读过的所小学,已在二十一世纪被夷为平地。我读过的第二所小学,后来也差点被关闭,几年前又以回民小学的名义重新开张。而我读过的初中叫五一中学,很不幸在我毕业后不久被拆了,现在那里是个巨大的夜总会,整个长寿路上为堂皇的建筑。

初中毕业后我接受职业教育,学校的环境荒凉,周围全是工业区。我们踢足球的时候,经常把球踢到隔壁的工厂。那家厂在新中国成立前,是广东人的公墓,名为“联义山庄”,阮玲玉死后就埋葬于此。彼时我常幻想在冬天的黄昏,骑在工厂围墙上看到阮玲玉的香魂—那就是南明中学与“魔女区”的原型。而今那学校早已不复存在,工厂也都被拆光了,造起高大上的楼盘,据说房价每平方米八万块了。再往后几年,我在上海邮政局上班,同一个办公室的退休老干部,跟我说起过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白茅岭监狱那场可怕的狼灾。

那一年,我在榕树下“躺着读书”论坛,发过一个帖子,感叹莫言有高密东北乡,余华有浙江海盐小镇,苏童有香椿树街,贾平凹有商州,张承志有西北回族的黄土高原、黄泥小屋—那一代人,不管是贩夫走卒,还是伟大的作家,都各有各的乡愁,而我们现在这一代人有什么?

在长大成人的这些岁月里,我眼睁睁看着自己住过的家,读过的小学和中学,工作过的地点被一一拆除。想要寻找童年生活过的地方,无论以前搬过多少次家,寻访所见都是相同光景:同样的高楼大厦,同样的车水马龙,但已不是故乡。记忆中的一切面目全非,就像一个被送去韩国整容回来的姑娘。我们是没有故乡的一代人,或者故乡已成他乡。

直到有一天,当我写了“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十几篇后,突然发现自己找到了什么—在这个时代,所有人的故乡都会被毁灭。唯独记忆不会。记忆保存了我们全部的童年与青春期,哪怕只是昨天。记忆也不仅是自己的一生,还有我们的父辈,甚至远在我们出生之前的祖先们。有些人徒劳地寻找“精神故乡”,干脆逃离城市云游四方。而对于出生在这里的我来说,根本无处可逃,也是川流不息的天命。当我为此而烦恼之时,却忘了这恰好就是我们的乡愁。

汪峰在《北京北京》里唱道:“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儿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也在这儿失去。”

十九世纪并不遥远,在巴黎的穷街陋巷里,大概也住满了这些追梦的人。于连在德· 拉莫尔侯爵的府邸里抄写情书;玛蒂尔德在每年的四月三十日为祖先而身着孝服;冉· 阿让守卫着他的珂赛特宛如吸血鬼不能走到阳光下;高老头、拉斯蒂涅与伏脱冷寄居在包罗万象的公寓里,就像在二○一六年欧洲的寒冬中逃亡的阿拉伯难民们—就在此时此刻,这个刚刚开头的世纪里,在中国的许多个城市,上演着大体相同的故事。没有什么天生的贵族,仿佛一夜之间就会烟消云散;也没有什么天生的贱民,你确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出人头地。

而在过去的七年里,我把工作室搬回了长寿路,从阳台上俯瞰长寿公园,流浪歌手与广场舞大妈们轮流“冲上云霄”。每逢夜幕降临,美丽的姑娘们盛装出门上班,我把她们个个想象成卡门,而不是茶花女或杜十娘。就像你看到的《长寿公园的凡· 高与卡门一夜》,虽然我从没见到过凡· 高。黄昏的公交车站边,每个人的目光疲惫不堪。我走过一个个路边摊,意外寻到一本爸爸从前工厂图书馆里的旧书。深夜的路边堆满大排档,感谢本地城管的工作懈怠,无数人在这里度过漫长的那一夜,让我依次看到巴尔扎克与雨果笔下的一个个名字。

大约二○○六年,有个朋友告诉我,说在我不同的小说里都出现过叶萧、小枝、春雨,当然还有我自己,正好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的人物再现的手法。我对于文学理论并不很懂,我只是想要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到了“漫长的那一夜”系列,我仍然是一个叙述者和亲历者,还有俞超、李毅、白雪,以及命运多舛的叶萧警官(幸好他没有成为沙威)。

未来的一到两年,我将继续书写他们的故事,也是我和你的故事。不再只是中短篇小说,有可能是我迄今“漫长”的长篇小说,也就是“漫长的那一夜”系列的剧场版,正在我的笔下野蛮生长—有罪案,有科幻,有记忆,有乡愁,有人间喜剧,也有悲惨世界。

如果能有一台机器,让我们无比清晰地看到一生所有的回忆,在时光的尽头和缝隙里,埋葬着每个人的青春和无尽秘密,宛如昨日,不舍昼夜。
【免费在线读】

第20夜《白茅岭之狼一夜》(节选)

一九七六年年末,白茅岭农场发回上海的报告,将之形容为“狼灾”。

冬至,纷纷扬扬的大雪降下。每逢这种年景,狼群出没为频繁,人与家畜也更易成为狼的猎物。狼嚎如常光临白茅岭。监狱岗亭打开探照灯,瞄准风中声音的方向。小土丘上,发现那头狼的身影,狼毛蓬松垂落,像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斜眼放着绿光。

清晨,大墙内的某间牢房,十几个犯人陆续醒来,发现他们中的一个,平日里健壮的大块头,已成血肉模糊的一团。喉咙被咬断了。监房里弥漫着血腥味,还有狼身上特有的臊气。铁栏杆上有几撮灰色狼毛。这意味着昨晚,那头狼秘密潜入监狱,成功躲过各种防范,没发出任何声音,杀死了熟睡中的囚犯。它不是来吃人的,死者虽然肥壮,但没缺多少肉,只有浑身狼爪的伤痕。

白头发的老狱警,接连抽掉半包大前门。案发现场烟雾腾腾。幸存的犯人们挤在角落,贪婪地吸鼻子,吞下充满烟味的空气。躺在中间铺位上的死人,是白茅岭的胖子,却像具被吸干了的僵尸。老狱警操着一口黄酒瓮味的南汇话,令人颇感费解。相比警察后生们,他就是个乡下土鳖。他的真本事,只有两个老的犯人知道,只有蹲了大半辈子监狱的人,才能从他后半夜巡逻慢悠悠的脚步声中,听出那个名侦探的节奏……

三十多年前,提篮桥监狱幽长的甬道两边的铁栏杆里,人满为患,喧嚣骚动,散发出死尸与粪便的恶臭。彼时,他还不是狱警,更不老。他专办各种杀人大案,登上过《申报》,被百乐门的小姐们献过花。他常到监狱提审犯人,穿着灰色风衣,笔挺的皮裤,锃亮的靴子,偶尔戴上呢质礼帽,嘴里叼根烟斗。他很容易被认出来,有人向他吐口水,笑声邪恶。他穿过甬道,仿佛经过动物园,他把杀人犯看作野狗,绑票团伙当成黑鱼,扒手大王视为猴子,但他没看到过狼,也没有看到过狮子样的罪犯。一九四九年,许多警官去了台湾,唯独他留在上海市警察局,完成与解放军的交接。他为什么不走?因为是那福州路啊,有他喜欢的书店和姑娘。几年后,这条路上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都搬去了北京。而作为前名侦探,他走出福州路185 号,踏上去白茅岭的卡车,带领五百名少年犯,从此二十年如一日,再没回家。

老狱警又踩灭一根烟头,看着监房床铺上的死尸。为子复仇的母狼,或许只是示威—它能轻易杀死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

但他仍有疑惑,在狼杀人的同时,这间牢房里还有十二个人,难道都没有任何察觉?

一个年轻囚犯说:“我看到了。”

这小子戴着眼镜,不像其他凶恶的惯犯。他的铺位就在死者旁边。后半夜,他被身边某种动静惊醒,闻到一股刺鼻气味。恐惧充盈了心底。睁开眼睛,月光穿过铁窗照亮监房。

有团巨大的黑影,趴在旁边的大块头身上—难道有人半夜来鸡奸?为何没有反抗?不对啊,旁边那家伙可是个狠角色,平常在监狱里横行霸道,都是他干别人的,怎么可能被别人干?不,那个……好像……不是人类。不错,它刚咬断了大块头的咽喉,满嘴都是人血。它也看到了他。

狼的目光。他说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凌晨时分的白茅岭,监狱的床上看到一头刚杀过人的狼。狼的鼻子距离他的鼻子,不会超过半尺。狼嘴里喷出的热气,带着死人的血腥气,灌进他的嘴巴。狼狠狠地瞪着他,几乎透过他恐惧的眼球,看穿他悲催的前半生。他不敢叫喊,没有发出声音。狼在警告他,要是把其他人吵醒,立刻咬断他的脖子。

他直视狼眼几秒钟。幽暗的、绿色的却又像宝石般的狼的目光。德国纳粹的、意大利法西斯的、日本鬼子的、美帝国主义的、地球上一切的邪恶与残忍的目光,都不如昨晚那双目光。

在脖子被咬断之前,他闭起眼睛,强迫自己趴下装睡。他能感到那头狼从床上起身,脚步像猫似的,静悄悄地离开监房,从铁栏杆间钻出去。他躺在尸体旁边,自己也像尸体一动不动。直到天亮,囚犯们陆续醒来,才响起男人们的尖叫。

狱友们都不责怪他,毕竟当他发现时,旁边的人已经死了。假如他发出叫喊,非但自己白白送命,周围那些囚犯惊醒,恐怕也会被这头野兽咬死。所以,他的沉默,反而救了一屋子人的性命。

老狱警记住了这张年轻的面孔,也记住了他的囚犯编号:19077。

大雪一连下了十天。从白茅岭农场建立的那天起,就未曾下过这么大的雪。自狼在监狱里吃人那晚以后,白茅岭人人自危,为了避免在睡梦中葬身狼口,他们轮流说鬼故事吓唬自己。狼的体形虽大,骨头却很纤细,传说有缩骨之术,能钻进很小的洞或缝隙。毫无疑问,又是那头复仇的母狼。

唯独老狱警,照旧抽着大前门,蜷缩在宿舍火炉边, 迎来一九七六年的后一天。默算日子,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熬到退休回上海了。

这天黄昏,劳改犯点名时,发现少了一个人。

干警们搜索了整个监狱,包括白天活动过的荒野。

冬天出来劳作的犯人不多,岗亭外放哨的士兵,偶尔也会走神,尤其当风雪弥漫,模糊了视线之时。那年头的白茅岭,越狱并非难事。别说是人,连狼也能翻墙。某年夏天发洪水,砖砌的监狱全被冲垮,有几个囚犯和干警一起被淹死。水田和茶园紧挨着山林,夏天下地劳动的时候,趁着别人稍不注意,囚犯就能轻易逃跑。

越狱者的结局,无外乎几种——被执勤的哨兵开枪击毙;被军警搜捕抓回来枪毙;逃到山上被狼吃了。还有更惨的,九死一生逃回上海,家里人却不敢收留,身无分文还没有粮票,露宿街头,饥寒交迫,为了能吃上口饭,索性再奔回白茅岭报到。

若在平时,早就全员出动搜捕了。不过,今晚零下十五度,在这样的雪夜上山,等于自杀。越狱的犯人也是昏了头,就算侥幸没被冻死,也会成为饥饿狼群的晚餐。监狱决定,等到明天清晨再行动。但到那时候,要搜捕的就不是逃犯,而是逃犯的尸体了。

白头发的老狱警,蹲在监狱门口,给自己点上后一支烟,努力回忆逃犯的脸,想着想着,却串到了别的什么面孔上。不同的脸像烙蛋饼似的,金黄的压着土黄的,从焦香四溢到冰冷僵硬。

雪,下得稀稀落落。月亮快从浓云间露出头了。白茫茫的山上点缀着黑色的毛竹与枯树。站在监狱前向东望去,山头轮廓分明,右边露出一道陡峭悬崖,突出的侧面很像狮脸。那片山崖,又名狮子口,相传曾是宋朝岳家军抗金的古战场。

平常这个时候,老狱警就要回去值班了。那几个来自提篮桥、在白茅岭监狱相伴了三十年的老囚犯,只有听到他夜巡的脚步声,才能睡得安稳。他清点兜里的烟,剩下一包半,刚够应付七八个钟头。而这一夜,还漫长着呢。

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莫名其妙地,老狱警想到这句话,很想找个人说说,回头只见雪夜里自己的影子。

他摸了摸腰间的枪套——54 式手枪的,上个月才配发给每个狱警。

这种枪威力巨大,可以近距离击穿薄钢板和砖墙,通常供军队使用。所以,这不是用来看管犯人的,而是为了防范狼的偷袭。弹匣容量八发子弹,但他只上了七发,因为后一发容易卡壳。

枪套里是空的,枪已不翼而飞。

几个钟头前,他在负责看管放风的犯人。那时候,风雪正好停了,太阳难得从乌云里露头。虽是零下十五度的凌寒,他坐在阳光下的雪地里,仿佛做梦回到了三月的春天。但人到底是老了,他坐在一块榆木桩子上,背靠着光秃秃的篱笆墙,慢悠悠地点了一根大前门。午饭刚吃完食堂的红烧肉,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几个囚犯都是些后生,小的十七岁,嘴上的毛还没长齐,年长的也不过三十,他们正在堆一个硕大的雪人,不断用雪块垒上去,几乎有两米多高。还有个下流坯子,用根粗木头插在雪人的胯下,一副要对着白茅岭所有女人耍流氓的屌样。

老狱警并没有阻止这些家伙,而是继续享用他的大前门。冬天的太阳下,风懒惰得静止不动,烟烧得尤其缓慢,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忽明忽暗。

他做了一个梦。

又一次梦见提篮桥监狱,梦见福州路上的小书店和姑娘们,后居然梦见了动物园,铁笼子里趴着一头睡觉的狮子。

十分钟后,他被一阵风吹醒。烟头早把手指烧起泡,他却没任何感觉,坐在榆木桩子上,双眼瞪巴瞪巴,扫过几个囚犯年轻的面孔,他们却诧异惊恐地甚至带有某种怜悯地看着他。

就刚才坐着抽烟的工夫,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他怀疑自己是活着,还是被这些囚犯用绳子勒死,用石头砸死,或者用狱警的配枪毙了。

枪。

下意识摸了摸枪套,空的。

来不及吼叫,就发觉囚犯少了一个—他记得那张年轻的脸,戴着眼镜的斯文样,在令人眩晕的冬至后的清晨,狼吃人的监牢里头。

编号:19077。

这挨千刀的小子,趁着老子睡着的空隙,偷走枪套里的手枪,逃跑了!

几个正在玩雪人的囚犯,都被19077 号的举动吓坏了。大家来不及警告19077 偷枪会被枪毙,他就已带着手枪消失在白茅岭上。

老狱警手里没枪,何况山上有狼,必须先把剩余的囚犯押解回监狱。

他没再点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睡着——一辈子从未犯过这样的错误。虽然已五十九岁了,但除了头发已白,他并不像同龄人那样衰老,反而发根茂盛,身体还强壮着呢。盛夏农忙,他也和囚犯们一起,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收割水稻,身手敏捷不亚于小伙子。

监狱门口,懒洋洋的老狗在喘气。原子弹试验那年,他看着这条狗出生,活蹦乱跳了十年。秋天,它还让农场里的两条母狗同时生了两窝小崽子。可就在几天前,这条狗没来由地颓了,先掉两颗牙,后来是一瘸一拐,再后来尾巴都竖不起来,撒尿没法跷起腿,就等着进棺材了。这是命。

晚上八点,部队发现失踪了一支56 式自动步枪,弹匣里有三十发实弹,还有把56 式三棱刺刀也不见了。

偷走枪和刺刀的人,正在上山途中。

白茅草占满整片山坡,据说这正是“白茅岭”的来历。锯齿状的草叶,山羊都不吃,割在脸上辣辣地刺痛。自动步枪挂在胸口,刺刀别在腰间。

雪停了。月光皎洁。老狱警决定亲手把活人抓回来,而不是带回一具冻僵的尸体,或是被狼吃剩下的几分之一。就在今晚。

环顾四周,只有光秃秃的树干,看不到监狱和农场。军用手电筒光束耀眼。头顶划过一片凄厉,像钹声击穿耳膜。很高的树枝间,悬着被吊死的猫,惶恐哀鸣的,想必是猫头鹰。黑夜里遇到这家伙,必非吉兆,恐怕有人要殒命。他套着厚厚的军棉袄,帽子挡不住寒风,头皮一阵阵发冷。脚下的解放鞋,在雪地里遭殃。他像条狼狗弓腰观察地面。雪如起伏的棉花糖点缀着枯草与树干。山上积雪尤甚,几乎没过脚踝,雪地上留下深深脚印。前头还有脚印,幸好雪停了,否则很快便被淹没。四周落得孤寂,呵出白气,热腾腾的一瞬即逝。

但他嗅出人的气味—逃犯还活着。

另一行脚印,浅浅打在雪上,一个个小圆点,彼此间距很近,像两个小孩子追逐奔跑,说明是四条腿。空气中有野兽的气味,淡淡的臊热,恶心的腥臭。他取下56 式自动步枪,打开机匣右后方的保险,连发模式。单发虽精准,但万一没射中,或击中了没打死,恐怕在射出第二发前,自己的喉咙已被咬断。枪口对准雪夜下的阴影,任何动静都要扣下扳机,管他是狼是人!往往这种时刻,枪在新兵手中很危险,只要哪个环节稍微出错,就会误伤战友,甚至可能打爆自己的脑袋。

每逢新兵入伍,白茅岭的老兵们都会反复告诫——晚上小心狼!

一个人站岗时,绝不能思想开小差。有个东北来的新兵,十八岁,个头一米九几,体重一百八十斤,可谓白茅岭的巨人。他家在长白山下,半汉半鲜的村子,的猎户,年年要打死上百头狼。他想,过了长江还会有狼?一定是老兵用来吓唬人的。第二天早上,战友们发现此人不见了,岗哨上有团血肉模糊的骨头,残破的军装,散落一地的灰色狼毛。掉在地上的自动步枪,尚未打开过保险呢。在白茅岭,老狱警亲眼看见过被狼吃掉的新兵蛋子至少有四个。

胸口有些冒汗,他解开风纪扣,一股寒风卷入领口。为了抵挡南方冬天的湿冷,他习惯于穿着厚厚的军棉袄,并牢牢系紧领口。

他突然听到某种声音。隔着一片树丛,在手电筒的光束末端,有黑影晃动。老狱警关掉手电筒,借助月光往前摸去。那影子行动缓慢,估计已耗尽体力。只差数步之遥,影子越发清晰,破烂的囚服在雪地中分外醒目。白天越狱的逃犯,能活到现在,也算走运了。必须要抓活的,不能开枪,要无声无息,像从背后偷袭的狼。老头趴在荒草丛里,半个身子没在雪中。

19077 号囚犯,刚满二十八虚岁。青皮光头上发根茂盛,已近板寸长度。不像其他劳改犯,他的皮肤白净,嘴上有圈胡茬。与众不同的是,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大冬天口中呵出的白气,反复模糊镜片,目光也像盖着一副帘子,朦朦胧胧。乍看略像《南海风云》里的年轻舰长。去年夏天,南京军区的电影放映队,来到白茅岭放过一场露天电影。所有的囚犯、干警、职工,包括军人,一起坐在星空下,盘着腿,喂蚊子。

把这小白脸扑倒,干翻,捆住,不是轻而易举吗?

雪地里飞起团灰色,巨大的尾巴,月下龇牙咧嘴,牙齿白骨般反光。

“狼!”

该死的,那本该是他的猎物。但老狱警的一声“狼”,意外救了逃犯的命。狼的击,擦着逃犯的咽喉而过。狼爪将他扑倒在雪地。

逃犯发出含混不清的吼叫,垂死挣扎,四肢乱蹬,抵挡狼的攻击,像被壮汉强奸的弱少女。

狼不明白,为何没有一击命中?自觉奇耻大辱,启动第二击。

四颗尖利的恶齿,再度逼近逃犯的脖子,眼看要噬血夺命。

枪声响起。56 式自动步枪,三颗子弹,冒着火星,冲出枪管,响彻了整个白茅岭。

逃犯本能地在雪地里打了两个滚。从狼爪底下脱身,摸了摸脖子,确信还跟脑袋连在一起。

他活着,狼也活着,均毫发无损。子弹射向黑漆漆的夜空,击向挂在中天的月亮。并非老狱警射术不精,而是狼与逃犯生死搏斗的瞬间,纠缠翻滚在一起,根本无法瞄准。56 式自动步枪的杀伤力超强,就算打准了狼,子弹也很可能穿透狼的身体,击中下面的逃犯。还有一点,连发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导致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往往不准。

对于在白茅岭“关”了二十年的老狱警来说,狼不是陌生的动物。他能辨认出每头狼不同的细节,无论公母。这头成年母狼,体形比同类大些——白茅岭上的这群狼,大多魁梧雄壮。为消灭这头凶残的母狼,农场上下折腾了两个月,不仅一无所获,反而丢掉不少人命。刚才那几秒钟,是千载难逢的杀狼机会,也是将越狱者当场击毙的好时机。

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把活人带回监狱。

狼这种畜生挺小心的,知道自动步枪不是木棍,转身窜到雪地深处,消失了。

逃犯看到了老狱警,也看到了自动步枪。他知道是来抓自己的,要么被当场击毙,要么被抓回去枪毙,对于一个倒霉的越狱者来说,不可能有第三种结局。无论结局如何,总比被狼吃掉好些吧。逃犯选择了向政府投降。

囚服早被抓烂,苍白的脸上多了道血痕。眼镜顽强地挂在鼻梁上,只是有一块镜片已破碎,宛如布满裂缝的玻璃窗,将左眼的目光隐藏得更深。老狱警啐了口唾沫,用枪口用力捅他后背,“跪下!双手抱后脑勺!”

越狱犯闭上眼睛,老狱警从他的囚服里,搜出一把54 式手枪,弹匣里七发子弹,一发不少。他将手枪塞回枪套。再不能被偷走了,他想。

“同志,我听说,对准心脏开枪,是没有痛苦的死法,对吗?”

“完全说错了!打中心脏是疼的!白痴!”

老狱警掏出麻绳,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比他高了半头。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体形依然像黄豆芽。脸颊的血滴滴答答。老狱警抓了把雪,擦了擦逃犯的脸,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他系紧风纪扣,用枪顶着逃犯后背,押解他往回走。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

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准确说出他的编号——

“19077,干吗要逃跑?”

“因为你睡了。”

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逃就逃了,竟敢偷枪!”

“山上有狼,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

“你会用吗?”

“不知道。但只要我手里有枪,就算你醒了,也不一定敢追上来。”

“要是今天我没睡着,你也想逃跑吗?”

年轻的逃犯点了点头,说:“我怕狼。”

老狱警眯起双眼,布满皱纹的眼皮底下,两道目光如炬。他直勾勾地盯着逃犯,像回到冬至第二天早上的命案现场。

“那天晚上,在监牢里,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亲眼看到狼吃人的,就是我。”

眼前年轻的逃犯,编号19077 的越狱者,是那桩案子的目击证人。他害怕晚上睡在监狱里,会不知不觉被狼吃了。

“逃到山上就不会被狼吃掉吗?”

“我宁愿醒着的时候死,也不愿睡着以后,死得不明不白。”

“这里没有死得不明不白的人!”老狱警用枪口顶了顶他后脑勺。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好久,迟迟不见监狱与农场的灯火。老狱警计算路程和时间,从潜出营房到上山再到逮住逃犯,花了不到一个钟头。

下山又耗去差不多一样长的时间,但眼前景物却截然不同,干枯的树丛越发密集。他们本能地顺着山坡往下走,到底了却又得上坡,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同志,我们是不是迷路了?”

老狱警环视一圈,将手电筒照得更远些,那是另一片无比陌生的山岭。没错,他们迷路了。能确定的是仍在白茅岭。

耳膜突然被什么震了一下,死寂的雪地深处,狼嚎四起。三个月来,每晚都会响起的狼嚎,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在彼此述说震耳欲聋的悄悄话。这声音的刺耳程度,完全超出人类听觉所能承受的极限,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理解何谓“鬼哭狼嚎”。

他命令逃犯原地别动,再将麻绳放长绑在自己腰上,两人拴在一起。手电扫过四周每一寸空间,跳出一对幽幽的绿灯——母狼的眼睛。

灰色身体,渐从雪地露出。它从未走远,跟在身后,无声无息,耐心等候咬断两个男人喉咙的机会。

虽然穿着厚棉袄,臃肿得像团绿色毛球,但老狱警还是眨眼间打开自动步枪保险,对准暗绿色目光,扣下扳机,三颗子弹连发。枪声压倒了狼嚎。

狼消失了。前头还是雪地。黑夜里,白茫茫,远方山峦剪影模糊不清,荡起三段枪声的回音……间隔愈来愈长,更像打了三次单发。子弹继续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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