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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互联网 伦理百科全书。勾勒重新思考互联网背景下的伦理问题所需要的理论土壤、现实语境和丰富素材。一部需要耐心咀嚼、反复品味、沉静思考的好书。段永朝、仲昭川、王煜全、张晓峰等诚恳力荐,网络智酷译介。

【内容简介】
我们正处于重新理解、思考基本问题的互联网时代,伦理正是这样一个重要而又艰深的问题。人类面临的基本问题,往往看上去通俗易懂,实则盘根错节、面孔多样、纠结万分。迈克尔 J. 奎因的这部书,并没有直白地告诉读者“对与错”“是与非”“善与恶”的边界,而是以“百科全书式”的全景视角,勾勒出重新思考互联网背景下的伦理问题所需要的理论土壤、现实语境和丰富素材。在为数不多的互联网伦理著作中,这无疑是一部需要耐心咀嚼、反复品味、沉静思考的好书。
【作者简介】

迈克尔 J.奎因(Michael J. Quinn)

现任西雅图大学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曾就读于威斯康辛麦迪逊大学,获得华盛顿州立大学博士学位;

曾任俄勒冈州立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教授,教授计算机科学中的社会、道德及其他计算机课程。

王益民

博士,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全国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人民法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主要研究方向:电子政务、互联网与政府管理创新、互联网治理。

【媒体评论】

我们正处于重新理解、思考基本问题的互联网时代,伦理正是这样一个重要而又艰深的问题。人类面临的基本问题,往往看上去通俗易懂,实则盘根错节、面孔多样、纠结万分。迈克尔 J. 奎因的这部书,并没有直白地告诉读者“对与错”“是与非”“善与恶”的边界,而是以“百科全书式”的全景视角,勾勒出重新思考互联网背景下的伦理问题所需要的理论土壤、现实语境和丰富素材。在为数不多的互联网伦理著作中,这无疑是一部需要耐心咀嚼、反复品味、沉静思考的好书。

——段永朝(财讯传媒集团首席战略官、网络智酷总顾问 )

互联网伦理不是标准,却是每个人心中共有的标尺。迟早,人类会拥有它。作者写书、读者看书,只是分工不同,伦理的使命,终是一起来达成的,不分东方西方、男人女人。阴阳合一,方为太极。一切都是圆的,这是宇宙观。本书涉及了互联网的方方面面,堪称百科全书式作品。

——仲昭川 (“互联网学”三部曲《互联网黑洞》《互联网哲学》《互联网博弈》作者)


互联网大潮汹涌而来,在一片赞美声中,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趋势并不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未来不是必然的,它掌握在你我手中——只有更多地了解技术趋势对未来方方面面的影响,才能做出更优选择。《互联网伦理》就是这样一本直面问题的书,它的探讨可能不够深入,但却相当全面,是我们全面了解未来的基石。

—— 王煜全(海银资本创始合伙人,Frost&Sullivan中国区首席顾问,全球科技趋势研究者)

作者迈克尔J.奎因探讨关于道德决策的九个框架,其实是构建了关于伦理的“伦理”,特别是伦理及其理论对于互联网技术、空间、行为的适用性、动态性。他还在本书中大胆尝试了一种特别的体例来阐述信息时代的道德重建:一方面是使用康德主义、功利主义、规则功利主义、社会契约理论及美德伦理等不同的伦理理论视角,评估因社会引入信息技术而出现的各种不同的情况;另一方面是不同的场景、鲜活的案例、精炼的总结、正反的比较及对大腕的访谈。深入浅出,让人不忍释卷。

——张晓峰(管理学博士,互联网 百人会发起人,价值中国会联席会长,《互联网 :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主编)
【目录】

章 伦理导言

导言 //2

定义术语 //3

四种场景 //5

伦理理论概述 //9

主观相对论 //11

主观相对论正面案例 //11

主观相对论反面案例 //12

文化相对论 //14

文化相对论正面案例 //16

文化相对论反面案例 //16

神命论 //20

神命论正面案例 //21

神命论反面案例 //22

伦理利己主义 //24

伦理利己主义正面案例 //25

伦理利己主义反面案例 //26

康德主义 //28

善意和命令 //29

使用康德主义评价场景 //32

康德主义正面案例 //33

康德主义反面案例 //34

行为功利主义 //36

效用原则 //36

用行为功利主义评价场景 //38

行为功利主义正面案例 //40

行为功利主义反面案例 //41

规则功利主义 //44

规则功利主义的基础 //44

用规则功利主义来评价场景 //45

规则功利主义正面案例 //46

规则功利主义反面案例 //48

社会契约论 //49

社会契约 //50

罗尔斯正义论 //52

用社会契约论评价场景 //55

社会契约论正面案例 //56

社会契约论反面案例 //58

美德伦理学 //60

善恶观 //60

用美德伦理学做决策 //63

美德伦理学正面案例 //65

美德伦理学反面案例 //67

比较可行伦理理论 //68

社会契约论视角 //70

康德的观点 //71

规则功利主义视角 //72

行为功利主义视角 //72

结论 //73

总结 //74

人物访谈 //75

第二章 互联网 通信

导言 //82

垃圾邮件 //84

垃圾邮件的猖獗 //85

急求科技解决方案 //87

结论 //91

网络交互 //92

万维网 //92

手机软件(App)的崛起 //93

如何使用互联网 //93

短信 //98

改变发展中国家的生活 //98

推特(Twitter) //99

业务推广 //99

政治活动 //99

审查制度 //101

直接审查 //101

自我审查 //102

互联网带来的挑战 //103

政府过滤和监控互联网上的内容 //104

伦理角度看审查制度 //105

言论自由 //107

历史 //107

言论自由不是一项权利 //108

联邦通信委员会与太平洋基金会之案 //110

儿童和不适当内容 //115

网页过滤器 //115

《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 //116

《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的道德评价 //117

色情短信 //120

破碎的信任 //122

身份盗窃 //122

聊天室捕食者 //124

警察突击圈套的道德评价 //126

虚假信息 //128

网络欺凌 //130

网络成瘾 //132

网络成瘾是真的吗? //132

影响因素 //134

网络成瘾的道德评价 //135

总结 //136

人物专访 //139

第三章 知识产权

引言 //144

知识产权 //146

产权 //146

知识产权的论辩的扩展 //148

知识产权保护的好处 //151

知识产权保护的限制 //152

保护知识产权 //154

商业秘密 //155

商标和服务商标 //156

专利 //157

版权 //159

对等网络和网络寄存空间 //164

Napster(纳普斯特) //165

FastTrack //166

比特流 //167

RIAA(唱片工业协会)诉讼 //168

MGM(米高梅) vs. Grokster

(格罗斯特) //170

针对海盗湾的法律诉讼 //172

PRO-IP法案 //173

Megaupload的关闭 //174

互联网合法音乐服务 //175

开源软件 //175

专有软件的影响 //176

“开源”的定义 //177

开源软件的好处 //178

开源软件的例子 //179

GNU项目和Linux //180

开源软件的影响 //181

开源软件运动的批判 //182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合法性 //182

基于权利的分析 //183

功利主义分析 //184

结论 //187

知识共享 //187

总结 //191

人物访谈 //195

第四章 信息隐私权

导言 //202

关于隐私的观点 //204

定义隐私 //204

隐私的危害和好处 //205

隐私的危害 //206

隐私的好处 //206

总结 //209

隐私权是自然权利吗? //209

隐私权自财产权发展而来 //209

沃伦(Warren)和布兰代斯(Brandeis):

人们当然拥有隐私权 //210

汤姆森(Thomson):每次对“隐私权”的违反都会违反其他权利 //212

自治道德主体需要一些隐私 //214

结论:隐私是一种审慎权 //215

隐私与信任 //215

案例研究:新父母 //216

规则功利主义评价 //217

社会契约论评价 //217

康德理论评价 //218

美德伦理评价 //219

总结 //219

信息公开 //220

Facebook标签 //222

增强型911服务 //223

奖励或忠诚度计划 //223

人体扫描仪 //225

射频识别标签 //226

植入芯片 //227

OnStar(安吉星) //227

机动车“黑匣子” //229

医疗记录 //229

数字录影机 //230

Cookies和Flash Cookies //230

数据挖掘 //231

定义数据挖掘 //231

选择性加入和选择性退出政策 //233

数据挖掘的案例 //235

社交网络分析 //239

消费者反弹的案例 //240

市场:家庭 //240

Facebook Beacon(灯塔) //241

Netflix(网飞公司)奖金 //242

百货商场追踪顾客的移动电话 //243

iPhone应用程序上传通讯录 //244

Instagram提出改变服务条款 //245

总结 //246

人物访谈 //247

第五章 隐私与政府

引言 //254

限制信息收集的美国法律 //256

雇员测谎保护法 //256

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 //256

反基因歧视法 //257

政府的信息收集 //257

人口普查记录 //257

美国国税局记录 //259

联邦调查局国家犯罪信息中心2000 //260

OneDOJ数据库 //262

闭路电视监控 //262

警方无人机 //264

对公共数据库和私人数据库

的规范 //265

《公平信息处理条例》 //265

1974年《隐私法案》 //267

《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 //269

《公平准确信用交易法案》 //269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270

美国政府数据挖掘 //270

美国国税局审计 //271

症状监测系统 //271

通信记录数据库 //272

预测监管 //272

美国国民身份证 //273

美国社会保障号码的历史与作用 //273

关于国民身份证的辩论 //275

《真实身份法案》 //277

信息传播 //278

《家庭教育权利与隐私法》 //278

《录像带隐私权保护法》 //279

《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 //280

《信息自由法》 //280

美国法庭上使用的收费站记录 //281

入侵 //282

电话销售 //282

电视广告声音过大 //283

购买伪麻黄碱需要认证 //283

高级成像技术扫描仪 //284

总结 //285

人物访谈 //287

第六章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

导语 //294

黑客入侵 //295

黑客的过去与现在 //295

对黑客行为的处罚 //297

典型黑客事件 //298

案例学习:Firesheep //299

恶意软件 //303

病毒 //304

网络蠕虫 //307

震荡波(Sasser)蠕虫病毒 //312

即时通信蠕虫

(Instant Messaging Worms) //313

Conficker蠕虫病毒 //313

跨站脚本(Cross-Site Scripting)

攻击 //314

偷渡式下载(Drive-By Downloads)

攻击 //314

特洛伊木马(Trojan Horse)程序和

后门木马(Backdoor Trojan)程序 //315

Rootkit恶意程序 //315

间谍软件和广告软件 //316

Bot病毒和僵尸网络(Botnet) //316

防护措施 //317

网络犯罪和网络攻击 //318

钓鱼攻击(Phishing)和鱼叉式

钓鱼攻击(Spear Phishing) //318

SQL注入 //319

拒绝服务(Denial-of-Service,Dos)攻击和分布式拒绝服务(Distributed Denial-of-Service)攻击 //319

网络犯罪 //320

带有政治动机的网络攻击 //323

网上投票 //329

网上投票的动机 //329

提议 //331

伦理评价 //331

结论 //334

总结 //335

人物访谈 //337

第七章 计算机可靠吗?

导言 //344

数据录入和数据检索错误 //345

被剥夺了公民权的选民 //345

错误逮捕 //346

功利性分析:NCIC记录的准确性 //347

软件和计费错误 //349

错误导致系统故障 //349

错误导致系统失败 //350

分析:电子零售商标错价格,拒绝送货 //352

值得关注的软件系统故障 //353

爱国者导弹 //354

阿丽亚娜5号卫星 //356

AT&T长途网络 //357

机器人火星探测器 //358

丹佛国际机场 //360

东京证券交易所 //362

直接记录电子投票机 //363

计算机模拟 //366

模拟的使用 //367

验证模拟 //369

软件工程 //371

需求分析 //372

软件开发 //372

软件校验 //373

软件维护 //375

软件质量的提升 //375

总结 //376

人物访谈 //379

第八章 职业道德

导言 //384

软件工程师道德准则 //386

序言 //386

原则 //388

举报 //397

莫顿聚硫橡胶公司(Morton Thiokol)/

美国国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NASA) //397

休斯航空公司(Hughes Aircraft) //400

涉及举报的美国立法 //402

举报的道德 //403

总结 //407

人物访谈 //409

第九章 工作与财富

导言 //414

自动化与就业 //416

自动化和岗位损失 //416

自动化和创造就业机会 //419

生产力提高的影响 //421

机器人崛起? //423

工作环境的转变 //428

组织方式的转变 //428

远程办公 //430

远程办公的优势 //431

远程办公的劣势 //432

短期工作 //433

监控 //433

跨国团队 //435

全球化 //436

支持全球化的论点 //437

反对全球化的论点 //438

互联网泡沫的破灭导致了IT行业失业率的激增 //440

美国IT产业中的海外员工 //440

全球竞争 //442

数字鸿沟 //443

全球鸿沟 //444

社会鸿沟 //445

技术扩散模型 //446

有关数字鸿沟的看法 //447

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 //450

网络中立 //450

“赢者全拿”型社会 //452

“赢者全拿”的负面影响 //454

如何减轻赢者全拿的负面效应 //456

总结 //457

人物访谈 //459

附录A 抄袭 //465

抄袭的后果 //465

抄袭的种类 //466


【前言】

(1)序言

推荐序1

互联网伦理,是全球性的难题

(仲昭川,“互联网学”三部曲《互联网黑洞》《互联网哲学》《互联网博弈》作者)

承蒙王益民先生信赖,次推荐国外的著作,深感责任重大。

互联网伦理,是全球性的难题。本书中文版的翻译,功德无量。

互联网的本质,是关系。

人们在现实中的关系,与在互联网上的关系无法逐一对应,甚至并无直接关系。

伦理的作用,是借助无形的关系,在人人都寻求方便的时候,彰显什么是正确。

因此,伦理是建立自觉,而不是说教。

互联网的用处,是发生关系。

这还是伦理问题。它是约定俗成的一种平衡:顺应人心,约束人性。

一切互联网都是人联网,人心万变,人性不变。伦理未及约定俗成,互联网就已全面作用于人类社会。故而,这是一部伦理学新篇,也是人类学的拓展。

伦理是生物界的课题,不限于人类,它是生存规范,犯规是有代价的。

可是,包括所谓的互联网英雄,网上犯规者并不清楚是否犯规、需要支付什么代价。科技的发展,只在助长作弊心理。玩弄世人的欲望,也被视为成功。伦理遭遇了全面挑战。

互联网是生态的,是多元共生。探索基于全球互联网的伦理,可谓荆棘遍地,举步维艰。

比如,数据挖掘纵容入侵,而网络安全禁止窥探,哪个更合乎伦理?开源,也是个悖论。

再如,用现实世界的方式去管理互联网,还是个悖论。时刻都有几亿人在发布内容,为防止社会危害,理论上需要几亿人负责审查。技术手段难以识别语意暗示、图片激发,终仍要消耗社会人力资源。这合乎伦理吗?

从行政角度,是职责所在,也是社会义务。在市场角度,互联网的价值是用出来的,不是管出来的。怎么用互联网是所有人的事,怎么管互联网是部分人的事。这是博弈,少数人对所有人,千古不变。这便突出了两个问题:

现实伦理和互联网伦理是什么关系?

社会如何承载接受两套并行的伦理?

在人心上,充满了悖论,难以自圆其说。在人性上,根本没有悖论,一切取其方便。

互联网带来的是方便,而不是正确。这又是悖论,直接叩问人类的理性。

本书从一开始,就展示了哲学上各种相对的伦理参照,帮助读者从平衡中寻求理性的支点。这是作者的高明之处。

然而,现实逻辑的演绎和归纳,赖于琐碎的事例和情景,本就不胜其烦,再套用到虚拟世界中,会有哪些相似或不同呢?

比如书中所及知识产权的伦理,本是利益博弈,到了互联网上,业态变生态,再作别论。

各种就事说理的铺述,显示了作者功力,极尽可能地在生态新时空里寻找是非善恶的坐标。

对常人而言,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单凭这点,本书的阅读,便是一次寻宝或探险,颇有风光。

互联网有三种基本属性:科技的、人文的、自然的。

因此,物伦、人伦、天伦,是三个不同的伦理体系。

物伦,是基于数理的科学体系,一切可度量、可比较。所以在认知上,人人信奉进化论。

基于功利,物伦不易受到质疑。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就属于物伦。

每一次物伦的变迁,人类社会都在方便上飞跃一大步,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效率的提高,并痴迷于此。伦理,恰要在此时复苏人类的心智。

人伦,是人文的。

我们对世界的认识都是局部的,美国人也一样。任何科学研究,也都是局部的,并且不断在细分。逻辑文明,就是无限的细分,终目标就是寻找真假对错。

突破人文的地域局限,找到普遍的价值,需要道心的支撑。

这就涉及天伦。普天之下,人同此心。这个心,是道心。

在正常的交互中,即便不是人,一只狗也能知道基本的好坏。这是灵性。它是生物的自然属性,也是互联网的自然属性。

自然的伦理,只能去认知,而不是建立。人世间的混乱,就在于把天伦纳入人伦的轨道,进行各自的设计。

互联网的妙处,在于为人类的思维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行为上,却完全是两码事。

于是,探索天下共识的互联网伦理,就有了非凡的价值和意义。

这本书涉及了互联网的方方面面,堪称百科全书式的结构。

伦理,代表众生利益。但是,全球化从来都是瓜分,而不是共荣,互联网从来都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这与人们的愿望相反,出乎意料。至少截至目前,世界范围都是如此。

以我在西方生活的经验,很多人为了消除文明落差,不得不穿越思维的隔膜,去啃国外的书。这不是为了享受知识的益趣,而是在克服对无知的恐惧。倒有一个好办法:顺着读,反着理解。逻辑是对称的,真理也是。否则这个世界不成立。

尤其美国人的书,偏重一丝不苟的方法论。中国读者不仅要有东方视野的自信,还要有生成自己的真知。人家说的是另一个世界的事儿,咱不能总把自己当美国人。

有些无法借鉴的东西,可以忽略。正如中国发展中的生态破坏,面对西方各国完整的经验教训,也只能视而不见。我们的取舍习惯,看起来不太合乎伦理,只因“真假对错”与“尊卑荣辱”,是两个不同的知行体系。

后,需要再次强调:伦理跟道德大不相同。

伦理的终效果,是平衡,而不是正确。所以,伦理无法用于表演,也无法用作武器。伦理更多是作用于自身,而不是他人,因此也没有制高点,它是一种基于灵性的默契。

互联网伦理不是标准,却是每人心中共有的标尺。迟早,人类会拥有它。作者写书、读者看书,只是分工不同,伦理的使命,终是一起来达成的,不分东方西方、男人女人。阴阳合一,方为太极。一切都是圆的,这是宇宙观。

因此,在互联网混沌初开的当今,著述伦理纲论,是在为上帝分忧。

互联网是陌生人世界,贸然置喙,不敢算作序言,只是向作者致敬。

推荐序2

寻求融合空间社会新契约

(张晓峰,管理学博士,互联网 百人会发起人,价值中国会联席会长,《互联网 :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主编)

这个世界,你是了解自己的人吗?

答案有可能是否定的。

的确会有人比你更了解你,一直有很多双“眼睛”在窥视你,详尽记录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比如你现在所处的位置,你前几天打开了什么网页,你哪天患了感冒,你什么时间进入的孕期,这些都是你在网络空间、物理空间的“脚印”,也就是电子轨迹。“一条数据库记录就是人的一次快照”(迈克尔J.奎因),它们孜孜不倦对你进行分析、研究、聚类、画像、评估、预测;即便你遗忘了,它也忠实地帮你记录在案,你的个人数据甚至有可能已被交易过数次;而且关键是你不知道它是谁,它在哪里,它在什么时间用什么方式把它的“研究成果”示众。

想象这样一个世界,你是感觉更人性化、个性化了,还是感觉有点不寒而栗?

技术哲学和技术伦理逐步进入更多人的视野,而互联网则加速了这个进程。的确,互联网带给我们开放性与便利性、向我们洞开一个迷人的物理虚拟融合空间的同时,也引发了越来越多广泛争议与让人担心的话题。

每一个人都不得不面对垃圾信息、泛滥广告的骚扰,也几乎都有网购假货的切肤之痛;即便没遭受过网络暴力,没被网络攻击、网络劫持,也难逃蠕虫病毒、后门木马、流氓软件、色情资源的“入侵”。

欺骗、欺诈借助互联网多了些“技术派”的色彩,甚至实现了产业链化。一家曾经宣称“只跑步、不跑路”的P2P网贷机构两次厚颜无耻地发布“跑路公告”;而庞氏骗局、麦道夫黑洞、郁金香泡沫似乎也都发现了虚拟空间这个绝佳的道场。

著作者迈克尔J.奎因(Michael J. Quinn)在本书中描述道:“互联网包含超过一万亿个网页。它包含壮美的和残酷的画面,振奋人心的诗歌和仇恨言论,条理清晰的百科全书和富有想象力的虚构故事。简言之,这是对人性善恶的反思。”

网络中立还是看人下菜?根服务器、主干网、协议如何确立多边共同治理规则?数字鸿沟及其引致的社会鸿沟如何破题、怎样协同?分享经济成为“互联网 ”的红利,但如何界定分享、融合、协同带来的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产权?

个人隐私的担忧是否在国家安全面前已经微不足道?就在日前,示威者聚集在美国各地的Apple Store外,支持苹果拒绝为美国政府留后门。

几天前,我所在的一个活跃的微信社群还在热火朝天地讨论一个话题,既然无人驾驶成为必然,假如面临突然出现的一个行人,它应该怎样选择,是急刹车,不顾及后面的汽车追尾,还是转向撞上另一侧的加油站?

当入口、流量、转化率、留存率、日活月活、获客成本、ARPU值(用来衡量每一用户带来的平均收益)成为孜孜以求的目标,许多商业公司不惜僭越底线,引流、导流手段五花八门,甚至拿技术直接换取商业利益,连部分大型互联网公司都不能免俗。去年底,某公司的社区“斑竹”更替掀起一场不大不小的道德风波,进而引发社会对该公司价值观的广泛质疑;而快播案更是广受关注也备受争议。恰如作者所言,“法律体系尚未赶上发送色情短信的速度”。我们如何建构竞争伦理,如何缩小技术催生的政策真空?

信息越来越成为有价值的商品,“隐私让我们摘下在公众前的面具”(迈克尔J.奎因)。而反观中国个别大数据公司将公众隐私当作赚钱的工具,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那么,大数据挖掘的“深度”和红线应该怎样设定?使用的合理性边界在哪里?监管侧监管控制的广度与力度、深度如何把握?

凡此种种,都和互联网伦理相关。技术是双刃剑,互联网亦然。“伦理是对道德的哲学研究,是对人的道德信念和行为的理性审视”(迈克尔J.奎因) 。我们恐怕难以抗拒“互联网 ”,而互联网及其虚拟空间也是我们价值观、文化与行为模式的一个映射。我们不禁自问,我们追求互联网带给我们的愉悦和价值感知的时候,能不能迎来一种更具道德感,更被尊重隐私权、产权、选择权的生态性智慧化生存体验?

作者迈克尔J.奎因探讨关于道德决策的九个框架,其实是构建了关于伦理的“伦理”,特别是伦理及其理论对于互联网技术、空间、行为的适用性、动态性。他还在本书中大胆尝试了一种特别的体例来阐述信息时代的道德重建:一面是使用康德主义、功利主义、规则功利主义、社会契约理论、美德伦理等不同的伦理理论视角,评估因社会引入信息技术而出现的各种不同的情况;一面是不同的场景、鲜活的案例、精练的总结、正反的比较、大拿的访谈。深入浅出,让人不忍释卷。

我们都知道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深刻影响着我们的未来,互联网重构了连接、关系与信任,带来了社会结构、关系结构、权力结构、组织结构的重塑和关系模式的再造;但我们甚至无法预见互联网的下一个未来是什么,我们处于一个确定性越来越小、边界越来越模糊、动态性越来越强的时代,我们的规制、监管、法制无法超前。互联网虚拟空间自成生态,但又与实体物理空间不断交汇、融合。未来世界,网络空间与物理空间一定是平滑过渡、无缝连接、融为一体的。对于互联网和融合空间,你爱或者憎恨,它就在那里,不偏不倚;你笑或者怒骂,它都围绕你,不离不弃。

新空间、新结构、新模式下亟须新准则、新规则、新伦理的重建,动态形成新的社会契约。互联网所融合的现实、虚拟社会的契约精神,也许就是好的互联网伦理。在信息时代的道德、伦理重建过程中,既有的尊重人性、社会信任与分享利它等核心价值观不应该被扬弃,反倒应该得到强化。善于包容,懂得敬畏,用心连接,尊重产权、隐私、多元化、多样性和法制,使得道德约束、责任引导、社会契约与法律多管齐下,才会创造价值体验新空间。

互联网伦理貌似针对技术,其实还是对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组织而言。网络社会是充满欺诈还是蕴含温情,是处处垃圾还是让价值不断创新,是被利用为居心叵测小集团的工具还是成为凝聚“WE众”群体智能群体力量的连接器,其实,这个秘密武器的密码掌握在每一个人手中和内心里。

也许某一天,我们醒来时不需要区分是在现实物理空间还是在虚拟网络空间,不需要重新适应规则变化带来的不适,不需要为自己不同的ID锁定的脚本亦步亦趋,不需要担心自身的安全与隐私。也许互联网让我们的选择更易表达,让我们的契约更易达成,让融合与创新创造更易发生,让整体空间的法制、安全呵护成为一道共同维护的屏障,迎来共同期待的美丽新世界。


【免费在线读】

网络成瘾是真的吗?

使用一台可以上网的计算机会带来很多乐趣——你在网上可以做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可能认识某个耗费大量时间或过多时间玩网络游戏的人,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对网络或是网络游戏上瘾吗?已故的心理学家马瑞沙·欧扎克认为这是网络成瘾。她声称:“当无法控制上网时间、无法去上班或滥用办公室计算机设施时,网络成瘾者会丢掉他们的工作。”

上瘾的传统定义是在了解其长期后果的情况下,强迫性地连续使用化学物质或毒品。然而,欧扎克与其他一些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扩展了其定义范畴,将其定义为已知其危害性的一切长期强迫性的行为。据上瘾广义上的定义,人们会对赌博、食物、性、长跑及包括计算机相关的活动在内的其他活动上瘾。

有些人每周花费40~80小时在网上,个人会话长达20小时。在网上花费如此多的时间会产生各种有害后果。睡眠不足导致的疲劳会导致学校和工作表现的不如意。在网上花费如此多的时间也会导致腕管综合征、背部肌肉紧张及眼疲劳等身体疾病。待在计算机前太长时间会削弱或破坏与朋友或家人的关系。在一些情况下,人们会因长时间坐在计算机前而死亡(图2.5)。

金伯利·杨设计了一套网络成瘾测验。杨以《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的病理性赌博诊断为起点设计了一套8题筛检测验,来调查互联网的使用是如何影响病人的生活的,包括病人是如何沉迷于网络的、病人是否反复减少互联网使用不成功以及试图减少上网时间时人们的感受。杨表示如果8道问题中,病人有5个甚是更多的回答为“是”,他们就对网络成瘾了,除非“他们的行为被称作躁狂发作更合适”。

杨的“网络成瘾”一词的使用及她的问卷调查备受争议。约翰·查尔顿指出,与服用毒品不同,使用计算机通常被看作是一项积极的活动。此外,毒品上瘾会导致犯罪活动的增加,然而即使网络被某些人滥用,也不太可能造成同等程度的社会伤害。查尔顿展示了他对计算机用户的研究,并且断定杨的检查方法很有可能会高估沉迷网络的人的数量。查尔顿表示,一些“被划为计算机依赖或计算机上瘾的人被称作计算机高度用户可能更加准确”。

与查尔顿地位同等的马克·格里菲斯表示:“迄今为止,很少有证据能证明计算机活动(例如互联网的使用、黑客、编程)会令人上瘾”。理查德·里斯认为将过度使用网络的行为称之为冲动更为准确。

然而,有些人支持杨的观点。斯坦顿·皮尔认为“人们会对经历上瘾”。根据他有关上瘾的更广泛的观点,非毒品经历会令人上瘾。皮尔制定了一个上瘾模型,将上瘾引申为强迫性的重复行为。

本节中,我们的关注点是过度上网是有害的。术语的争论对我们的讨论没什么作用。由于“网瘾”在媒体出现的频率更高,我们将使用“网络成瘾”而非“网络冲动”这一术语。
【书摘与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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