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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美国奇幻教母罗宾·霍布代表作 一位命定的皇家刺客波诡云谲的一生
【内容简介】

黠谋国王死在了亲生儿子帝尊的手中,蜚滋亦然——至少他的敌人和朋友对此深信不疑。然而实际上,他在盟友的帮助下凭借自身的野兽魔法死而复生, 只是他的心灵也因此留下了严重的创伤。

痛苦的记忆促使蜚滋下定决心抛弃对王国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一项个人秘密任务——铲除帝尊。然而,这个计划却使他坠入精技狂潮和原智魔法的深渊里,令其伤痕累累。惟真王子透过精技得知了蜚滋的艰难处境,便利用精技在蜚滋心中烙下不可抗拒的指令,让其前往群山寻找他,共同完成召唤古灵的任务······

帝尊将公鹿堡劫掠一空,并遗弃王国首都迁居内陆;红船劫匪仍旧大肆劫掠。六大公园命悬一线。蜚滋和惟真能否及时唤醒古灵,拯救家园于灾难之中?
【作者简介】

罗宾·霍布(Robin Hobb)

生于美国加州,在阿拉斯加的费尔班克斯度过大部分成长岁月。目前与一只大狗、四只猫以及子女亲属住在华盛顿州的塔科玛。

她毕生热爱奇幻与科幻文学,因此走进这个领域的创作。在男性主导的奇幻写作界,罗宾·霍布成功地走出自己的一条道路,她所擅长的是描述传统作品中所未曾接触过的领域。代表作有《刺客正传》和《刺客后传》、《魔法活船》三部曲等。

曾获得阿西莫夫读者大奖,并获得星云奖和雨果奖的提名。

译者:姜爱玲

美国纽约大学文化暨传播、维琴尼亚自由大学心理咨商双硕士,澳洲卫斯理学院舞蹈治疗研究所。现任台湾舞蹈治疗研究所协会理事、讲师暨舞蹈治疗师,中国文化大学推广兼任讲师,台北市心生活协会甜心团体舞蹈治疗师,并不定期于学校及企业带领身心开发课程,著有《心在跳舞:遇见舞蹈治疗》。爱猫爱艺术爱美食更爱旅游,足迹遍及30余国,钟情北欧。
【目录】

序曲 被遗忘的人

1 死而复生

2 离别

3 任务

4 沿河之路

5 正面冲突

6 原智和精技

7 法洛

8 商业滩

9 刺客

10 招募大会

11 牧羊人

12 嫌疑

13 蓝湖

14 走私者

15 水壶婶

16 避难处

17 渡河

18 月眼

19 追捕

中英译名对照表
【免费在线读】

这个狭小的房间实在太热了,喘气已经无法让我凉快下来。我从桌旁起身走到角落的水桶边,打开盖子喝下大量的水。兽群之心抬头看着我,几乎要咆哮出来:“用杯子喝水,蜚滋。”水从我的下巴流下来,我抬起头眼神坚定地注视着他。

  “把你的脸擦干净。”兽群之心别过头去,将视线从我身上移回自己的双手。他把油抹在手上,然后揉进皮带里,我闻到那股气味,舔了舔嘴唇。“我饿了。”我告诉他。“坐下来完成你的工作,然后我们就吃东西。”

  我试着回想他要我做的是什么,当他把手移到桌上时,我想起来了。在我这端的桌上还有许多皮带,于是我走回去坐在那硬邦邦的椅子上。“我现在饿了。”我解释给他听,他却再度咆哮似的看着我,只差没露出牙齿。兽群之心仅用他的双眼就能咆哮了。我叹了口气。他用的油味道很香,我咽了咽口水,低头看着眼前桌上的皮带和金属片好一会儿。过了一会儿,兽群之心放下皮带,用一块布擦手,然后走过来站在我身边,我得转头才能看到他。“这里,”他一边说,一边摸着我眼前的皮带,“你正在修补这里。”他站在我面前直到我再次拿起它。我低头嗅着它,他就打我的肩膀:“别那样!”我的嘴唇抽动着,但我没有咆哮出来,因为对他咆哮会让他非常生气。我把皮带握在手中好一会儿。接着,我的双手似乎比我的心还迅速地恢复了记忆,我就这么看着自己的手指弄着皮带,做完之后就在他面前将皮带举起来,紧紧拉着两端,让他瞧瞧就算马儿把头向后甩,皮带也能稳稳地支撑着。“但是没有马,”我回忆着大声说道,“所有的马儿都不见了。”

  兄弟?

  我来了。我从椅子上起身走到门口。

  “回来坐下。”兽群之心说道。

  夜眼在等我,我告诉他,然后才想起他听不见我用这种方式说的话。我想如果他愿意试试看就听得到,但是他不会去试;我也知道如果我再用那样的方式对他说话,他就会推开我。他也不允许我经常用那样的方式和夜眼交谈,如果夜眼对我说得太多,他甚至也会推开它。这真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夜眼在等我。”我开口告诉他。

  “我知道。”

  “现在是狩猎的好时机。”

  “你待在屋里会更好,我已经替你准备了食物。”

  “夜眼和我可以找到新鲜的肉。”我说出心中的想法。一只皮开肉绽的兔子,在冬夜里依旧温热,那就是我想要的。

  “夜眼今天晚上得自个儿打猎。”兽群之心告诉我,然后走到窗前将百叶窗稍微打开一些,冷空气从窗缝灌进房里。我闻到了夜眼,还有更远处的雪猫的气味。夜眼呜咽着。“走开!”兽群之心告诉它,“走吧,快,打猎去,喂饱你自己,我这里可没有足够的粮食可以喂你。”光线从窗户透出去映照在地上,它从光亮处走开,但并没有走太远。它在那里等我,但我知道它不会等很久,因为它现在像我一样饿着肚子。兽群之心走到让房间里热得要命的炉火前,将一旁锅子上的锅盖打开,只见锅里瞬间涌出蒸气,香味四溢,是谷粒和菜根的味道,还有一丝肉味,它们几乎快被煮干了。但是我实在太饿了,就一直嗅着。我开始呜咽起来,兽群之心却再度用眼神对我咆哮,我只好回到那张硬邦邦的椅子上继续坐着等。他又花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拿起桌上所有的皮带,把它们挂在一个钩子上,然后移开桌上那一罐油,将热腾腾的锅子端到桌上。他拿出两个碗和两个杯子,把水倒进杯子里,又摆了一把刀和两支汤匙。接着再从碗柜里拿出面包和一小罐果酱,然后把炖肉舀到我面前的碗里,但我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碰它。他切了一片面包给我,可是我仍然得坐着,不能吃任何东西。我可以拿着面包,但得等到他带着他的盘子、炖肉和面包坐下来之后,我才能吃它。“拿起你的汤匙。”他提醒我,然后缓慢地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我拿起汤匙和面包,就这么等待、等待再等待。我一直看着他,却止不住地开始动嘴,这可激怒了他。我又闭上嘴巴,后他终于说了:“开动吧!”但这种等待还没完呢!我只准咬一口,然后必须细嚼慢咽之后才能继续吃下一口,否则他就会赏我一巴掌。我只能一次吃一汤匙的炖肉,然后拿起杯子喝口水,他对我微微一笑:“很好,蜚滋,好小子。”我回他一个微笑,然后突然大咬了一口的面包,他对我皱起眉头。我试着慢慢嚼,但我现在真的很饿,而且食物就在眼前,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现在就让我吃个饱。吃东西还真是件耗时间的事。他故意把炖肉煮得非常烫,所以如果我吃得太大口就会烫到嘴。我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开口:“你故意把食物煮得很烫,所以如果我吃太快就会被烫到。”他缓缓地露出微笑,对我点点头。

  但我还是吃得比他快,然后不得不坐在椅子上等他也用完餐。“嗯,蜚滋,”他终于开口,“今天还真是个不错的日子。喂,小子?”我注视他。“回我些话。”他告诉我。“什么?”我问他。“说什么都好。”“什么都好。”

  他对我皱眉头,而我只想对他咆哮,因为我都照着他的吩咐去做了,他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不一会儿,他起身拿起一个瓶子,在他的杯子里倒了些东西,然后把瓶子拿给我:“你要喝一点儿吗?”

  我向后退,这味道太刺鼻了。

  “回答我。”他提醒我。

  “不。不,这是不干净的水。”

  “不,这是劣等白兰地,黑莓白兰地,非常廉价。我曾经很讨厌喝这东西,但你以前却很喜欢。”

  我用鼻息喷出这股气味:“我们从来没有喜欢过它。”

  他把酒瓶和杯子放回桌上,起身走到窗前,又打开窗户:“我说,去狩猎!”

  我感觉夜眼跳起来跑走了,它跟我一样害怕兽群之心。我曾经攻击过兽群之心。

  那时病了很久的我好不容易好转了些,希望能外出打猎,但他却不让我去。他挡在门口,于是我扑到他身上,他便给了我一拳。他的身材虽然没有我高大,却比我还凶,也比我更聪明。他知道许多制服人的方式,而且大部分的方式都很伤人。他把我背朝下地压在地板上,好一段时间里我都只能露出光溜溜的脖子等他咬我;而且我只要一移动,他就会赏我一巴掌。那时夜眼在屋外咆哮,它离门口有一段距离,而且也不曾试着进来过。当我呜咽求饶时,他又打了我。

  “安静!”他说着,然后在我静下来之后告诉我,“我不仅比你年长而且见识也比你多。我比你会打架,也比你更会狩猎。凡事我总是比你更占上风。所以,你得做我要你做的每一件事情,做我告诉你的每一件事情,你懂吗?”

  是的,当时我告诉他。是的,是的,狼群就是这样,我懂,我懂。但他又给了我一拳,然后抓住我让我露出脖子,直到我开口告诉他:“是的,我懂。”

  兽群之心回到桌旁,把白兰地倒进了我的杯子里,接着把杯子摆在我面前,让我不得不闻它。而我也不得不喷出鼻息。

  “试试看,”他催促我,“喝一点点就好。你以前蛮喜欢喝这个的,还在城里喝过呢!当时你相当年轻,没有我应该是不能进小酒馆的。而且喝过酒后你还会嚼薄荷叶,以为如此一来我就不知道你做了什么好事。”

  我对他摇摇头:“我是不会做你没让我去做的事情的。我可是明白这点的。”

  他发出一阵像是被呛到又像是打喷嚏的声音:“噢,你曾经常常去做那些我没要你去做的事情。很常很常。”

  我又摇摇头:“我不记得了。”

  “你会慢慢记起来的。”他又指着白兰地,“你尝尝看,只要一点点就好,对你可能有好处。”

  因为他已经告诉我必须这么做了,所以我也就尝了。它的味道刺激着我的嘴和鼻,让我无法用鼻息来驱走这气味,杯里的酒也被我溅得到处都是。

  而他只说了“哟,耐辛要是看到的话不知会有多高兴”,然后就叫我拿布把泼出来的酒擦干净,同时还要用水清洗碗盘并将它们擦干。

  我有时会不明究里地发抖并倒下来,而兽群之心会试着稳住我。有时颤抖让我陷入沉睡之中,但当我不久后醒过来时便会全身酸痛,我的胸和背都会痛得要命。有时我甚至浑身发抖甚至咬到舌头。我不喜欢这样,这种状况也把夜眼给吓坏了。

  有时,还有另一个人和我与夜眼在一起,并且一同思考着。他非常渺小,但就在那里。而除了夜眼和我,我再也不希望有任何人在那里。他也知道,所以就把自己缩得很小很小,且大部分时间都不会出现。过了好一会儿,有个人来了。

  “有个男人来了。”我告诉兽群之心。当时天色已黑,炉火也燃烧殆尽,狩猎的大好时机已过,而且再过不久他就会要我们就寝了。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迅速而安静地起身,拿起总是放在桌上的大刀,示意我站到角落里去,别挡住他的路,然后轻轻地走到门口等待着。我听到门外那人踏雪而来,接着就闻到他的气味。“是灰衣人,”我告诉他,“是切德来了。”

  那时候他非常迅速地打开了门,灰衣人便走了进来。我嗅着他身上的味道,闻到他一如往常的干叶粉的气味,还伴随着各种不同的烟味。他削瘦而苍老,但兽群之心总是表现出一副他仿佛是狼群中的高层一般。兽群之心又在火中添了木柴,房间变得更亮也更热了。灰衣人将兜帽向后推,用浅色的双眼看了我一会儿,好像他正在等待着什么,接着他便转而开始和兽群之心交谈了。

  “他的情况如何?好一点了没?”

  兽群之心耸耸肩:“他在闻到你的气味时说出了你的名字,一个星期之内也没有再发病,三天前还帮我稍微修补了一下缰绳,做得还蛮不赖的。”

  “他没有再试着嚼皮革吗?”

  “没有,至少在我盯着他的时候没有,况且这是他非常熟悉的工作,或许会让他想起一些事情。”兽群之心发出短暂的笑声,“姑且不提别的,修补过的缰绳可是个能卖钱的东西”。

  灰衣人走到炉火边,伸出他那布满斑点的双手取暖。兽群之心拿出他那瓶白兰地,与他举杯饮起酒来。他还让我拿着只装了一点点白兰地的杯子,但这次却没要我尝尝。他们谈了好久好久,说了些和吃饭、睡觉、狩猎毫无关系的事情。灰衣人曾听说关于一名女子的事情,这名女子可能很重要,是各公国团结一致的关键。兽群之心说:“我不想在蜚滋面前谈这件事情,我发过誓的。”

  灰衣人问他是否认为我能听得懂,兽群之心便回答那不重要,他已经这么承诺过就足够了。我想去睡觉,但他们却要我好好地坐在椅子上。当灰衣老人必须离开的时候,兽群之心说:“你来这里非常危险,况且对你来说路途也太遥远了。你回得去吗?”灰衣人只是微笑。“我自有办法,博瑞屈。”他这么一说我也笑了,他的秘密向来总让他引以为傲。

  有一天,兽群之心把我一个人留下来便外出了。他没把我绑起来,只是告诉我:“这里有些燕麦,如果你要在我外出的时候吃,就得想想该怎么把它煮熟。如果你溜出门外或窗外,甚至只是开门或开窗,我都会知道,也会把你打个半死,你懂吗?”

  “我懂。”我回答。他看起来似乎对我非常生气,可我不记得做了什么他叫我别做的事情。他打开一个箱子从里头拿了点东西出来,大多是圆圆的金属。是钱币,是我记得的一样东西。它就像月亮般闪亮且有弧度,我当初拿到的时候还带着血腥味。我曾为了它和另一个人打架,却记不得当初想要它的原因。

  但我打赢了,也得到了它。他举起它的链子注视着,然后装进一个小袋子里。

  我可不在乎他把它拿走,因为我现在一点儿都不想要这东西。

  我在他回来之前就非常饿了。当他回来的时候,身上有一股味道,是女性的气味,不太强烈,还混合着草地的味道。这股香味实在好闻极了,让我想要某种东西,既不是食物和水,也不是狩猎的欲望。我接近他闻着这气味,他却没注意到我的动作。我们一起吃了他煮的麦片粥,然后他静静地坐在炉火前,看起来特别悲伤。我起身拿起那瓶白兰地,连同杯子一起拿给他。他从我这儿把东西接过去,脸上没有任何笑容。“或许我明天该教你去拿点东西来,”他告诉我,“或许是你可以胜任的愉快的差事。”接着他举起酒瓶一饮而尽,然后又开了一瓶酒。我坐下来注视着他,在他睡着之后就拿起他那件有味道的外套,把它铺在地上躺在上面,嗅着嗅着就睡着了。

  我做梦了,梦境却毫无意义。曾有个和博瑞屈的外套闻起来气味相同的女子,而我不想让她走。她是我的女人,但她离开时,我并没有跟随而去。我只记得这些了。记起这些可不好,因为感觉就像挨饿或口渴一样难受。

  他要我继续待在屋里。他已经让我在屋里待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了,所以我一心只想出门。那时外面正下着非常大的雨,强劲的雨势几乎把雪都融化。突然间,似乎不出门回比较好。“博瑞屈。”我说了出来。他忽然抬头看着我,我以为他要攻击我,因为他的动作十分迅速。我试着不畏缩,因为有时候畏缩会惹他生气。

  “怎么了,蜚滋?”他用温和的语气问我。

  “我饿了,”我回答,“我现在很饿。”

  他给了我一大块肉,虽然已经煮熟了,但仍然是一块很大的肉。我吃得太快了,但他只是看着我,那时他并没有告诉我别这么吃,或赏我一巴掌。我不停搔着自己脸上的胡子,后终于走到博瑞屈面前,当着他的面搔着胡子。“我不喜欢这个。”我告诉他。他看起来有点惊讶,但之后他给了我非常热的水和肥皂,还有一把十分锐利的刀。他还给了我一块里面有个人的圆形玻璃,我端详了许久。它令我发抖。他的眼睛很像博瑞屈的双眼,也有着眼白,但更深沉。这并不是狼的眼睛。他的毛和博瑞屈的一样深,下巴上的毛发却参差不齐而且还粗糙。我摸摸自己的胡子,然后就看到这人的手指也正摸着他的脸。这真是奇怪。

  “刮胡子吧,但是小心点儿。”博瑞屈告诉我。

  我几乎快要想起来肥皂的味道和在我脸上的热水是什么感觉的,但那把非常锋利的刀却一直在割伤我,在我脸上留下细小而刺痛的伤口。过后,我注视圆玻璃里的人。蜚滋,我心想,几乎就像是蜚滋。我流血了。“我到处都在流血。”我告诉博瑞屈。

  他笑我:“你每次刮完胡子就会流血。你总是太操之过急。”他拿走那把非常锋利的刀。“坐好不要动,”他告诉我,“你有些地方还没刮到。”

  我坐得非常稳,他也没刮伤我,不过当他靠得很近地看着我的时候,还真难坐得稳。等他刮完之后,他用手握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倾斜地抬起来并深深地注视着我,“蜚滋?”他说完便别过头去微笑着,但笑容就在我看着他时消退了。他梳了一下我的胡子。

  “没有马会梳毛。”我告诉他。

  他看起来似乎挺满意。“梳这个。”他告诉我,然后用手拨拨我的头发。

  他要我把头发梳理到平整为止。我的头部有几个痛处,于是我畏缩了一下。博瑞屈一看到我畏缩就皱起眉头,接着伸手拿走刷子要我站好,同时看着并摸着我头发的下方。“小杂种!”他厉声说道,当我退缩时他又说了,“不是你。”

  他缓缓摇头,拍拍我的肩膀。“时间一久就不会痛了。”他告诉我。他给我示范该怎么把头发向后梳,然后用皮线绑起来。头发刚好够长。“这样好多了,”他说着,“你看起来又像个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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