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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关于本书:
一般研究家认为,有关美国民主和共和政体的***书有两本,一本是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一本就是《联邦论》。其实还有一本,重要程度不亚于前两本,叫做《辩论:美国制宪会议实录》,记录者也是《联邦论》作者之一的詹姆斯·麦迪逊。《辩论》是《联邦论》的导言,是现场版的《联邦论》,它用实例证明了在面对建立国家这样伟大的事业时,何谓担当,为何担当,何以担当。因此,结合《辩论》读《联邦论》,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刘苏里·名家大课》之《<联邦论>:了解美国民主共和政体***书》


关于译名:
这部伟大的作品,有一个更出名的汉译本,叫做《联邦党人文集》。两个译名都对,都很传神。它的俗译,叫做“联邦党人的作业”,The Federalist Papers。它还真是一本作业,一份答卷,作业是写给全体美国人民的,而答卷是交给历史的。历史实践证明,它们取得了超过满分的成绩。今天我们温习这份珍贵的历史文献,得到的远不只是知晓历史人物在特定历史时段,展现出的惊世骇俗的勇气和智慧,更是这种勇气和智慧的光芒,给我们今天带来的启示和鼓舞。
——《刘苏里·名家大课》之《<联邦论>:了解美国民主共和政体***书》

本书以前有一个中译本,名为《联邦党人文集》。如今,尹宣先生重译《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翻译这样一部政治学名作,要做到信达雅相当不易,为此,译者做了相当的案头工作,修改了一些似乎已经定型的提法。比如本书的中译名,译者进行了历史事实的考证,指出当时写这些文章的时候,还不存在一个联邦党(联邦党是美国联邦制度按照宪法建立以后的1791年才成立,而且只存在了34年),因而原作者们只是联邦主义者或联邦论者。根据这一事实,译者采用了现在的书名。
——顾肃《<联邦论> 思考制约权力》

本书的英文原名是The Federalist Papers,在商务印书馆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中,被译为《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1980)。我以为,这本书的书名宜译为《联邦主义文集》。因为,书中的文章发表时,还没有联邦党。 ——《尹宣:是<联邦党人文集>,还是<联邦主义文集>? 》


关于译本:
《联邦论》自1980年汉译全文出版以来,国内先后出过6个译本。全书85篇,商务版译本有开创之功,全书正文502页;译林版译本,正文608页,译品精到、注释谨严。《联邦论》不仅是政治学、法学专业学习者的***书,其实也是了解美国文化与历史的***物。它声誉如此之隆,与它严谨的逻辑、现实的关怀、优美的文字和力透纸背怎么都挡不住的智慧闪光,有着密切关系。——《刘苏里·名家大课》之《<联邦论>:了解美国民主共和政体***书》

《联邦论》,是一个标杆。其实,尹译《辩论》,于2003年便树立了“心血之作”标杆。——参见俞晓群《品三国,也品美国“制宪记录”》

面对这样一部学术和政论结合于一身的名著,译者不只是照字面意思将英文翻译成中文,而是在大量学术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再创作。比如译者边译边写了约300条注释,并且在译完全书后又重新编写这些注释,使之带有研究成果的性质。
译者尹宣对一些重要的政治和法学名词进行了再考察,采用了新的更准确的译名,以尽量符合作者的原意。近现代国人翻译西方著作,或运用现有中文词汇,或借鉴自日本所译———如“革命”、“干部”,还有一些,采用音译,如“布尔乔亚”。社会在发展,汉语语境也在变化,调整译名与经典作品新译,势所难免。《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虽然不能说是十全十美,但在准确表达方面,的确值得肯定。
 尹宣的译本,还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日常政治词汇中对于美国政治体制的描述。比如美国的各个state,中文已经习惯翻译成“州”,但这离原意相差甚远。州是中央集权政府设立的行政区划,由中央政府派遣主要官员任职。在美国,state应该译为邦,因为其主要官员皆由本邦选民选举产生,中央政府对此无权干涉。邦的许多法律制度也都是自己独立制定,特别是其刑事案件的终审权在邦而不在中央政府,各邦都有自己的宪法。 所以state就是邦国。建立联邦,就是把这些邦国联合起来,在外交和国防等有限的事务上作为一个国家来行动,但是,建立联邦之后,各邦仍然保留了相当大的独立处理自身事务的权力。
除了用邦的译名以外,本书译者对于像congress、confederation等名词的翻译都进行了仔细的推敲,更加准确地表达原意。
——顾肃《<联邦论> 思考制约权力》






【内容简介】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畅销,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 ,(1757-1804)美国金融家、军官、政治家,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美国首任财政部长。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 ,(1751-1836)美国第四任总统(1809-1817),美国开国元勋之,世称“美国宪法之父”。
约翰·杰伊(John Jay),(1745-1829)美国政治家、革命家、外交家和法学家。曾任美国*法院法官,1789年至1795年出任美国首席大法官。


译者简介:
尹宣,祖籍湖地邵阳,1842年5月生于广西桂林。
1936年毕业于师范学院(现华中师范大学)外语系俄语专业,同年起到武汉市*中学教授俄语,后自学英语并一直任英语老师。
1981年,译出伊丽莎白·布会著《现代美国文学简介(1919-1980)》。1982-1984年,译出麦克米伦版《美国文学选读》四卷。
1988年回国定居。1998-2000年,译出麦迪逊著《美国制宪会议记录》20063年由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7-088年,译出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合著《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
2009年元月,心脏病突发,病逝于武汉。

【媒体评论】

《联邦论》:了解美国民主共和政体***书(刘苏里)
《联邦论》是一部起初发表在报纸上的政论集,虽有很强的辩论色彩,但却是不可多得的理论结合实践的论证文章。它详细分析和论证了美国共和政体,是遵循什么原则搭建起来的,以及为什么要建立这种政体,而不是其他政体。
历史上,*著名的理论和思想作品,绝大多数出自一人之手,而《联邦论》的作者有三位,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历史上,*著名的理论和思想作品,绝大多数出自书斋学者,他们都是坐而论道的知识人,而《联邦论》的三位作者,都是美国历史上伟大的政治家:汉密尔顿是开国元勋,在独立战争期间曾是华盛顿的副官,也是美国的建国之父,宪法*重要的起草人之一,还是美国首任财长和美国政党制度的创始人;麦迪逊是宪法草案“弗吉尼亚方案”的起草人,还曾担任联邦众议员、国务卿和第四任美国总统,也是民主共和党的创办人;杰伊曾担任驻法大使、纽约州长、*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国务卿。人类历史上,再也没有一部作品,它的理论品质,它的政治智慧,与它的作者担任的角色,如此天造地设、匹配无双的了。
这部伟大的作品,有一个更出名的汉译本,叫做《联邦党人文集》。两个译名都对,都很传神。它的俗译,叫做“联邦党人的作业”,The Federalist Papers。它还真是一本作业,一份答卷,作业是写给全体美国人民的,而答卷是交给历史的。历史实践证明,它们取得了超过满分的成绩。今天我们温习这份珍贵的历史文献,得到的远不只是知晓历史人物在特定历史时段,展现出的惊世骇俗的勇气和智慧,更是这种勇气和智慧的光芒,给我们今天带来的启示和鼓舞。
《联邦论》自1980年汉译全文出版以来,国内先后出过6个译本。全书85篇,商务版译本有开创之功,全书正文502页;译林版译本,正文608页,译品精到、注释谨严。《联邦论》不仅是政治学、法学专业学习者的***书,其实也是了解美国文化与历史的***物。它声誉如此之隆,与它严谨的逻辑、现实的关怀、优美的文字和力透纸背怎么都挡不住的智慧闪光,有着密切关系。
一般研究家认为,有关美国民主和共和政体的***书有两本,一本是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一本就是《联邦论》。其实还有一本,重要程度不亚于前两本,叫做《辩论:美国制宪会议实录》,记录者也是《联邦论》作者之一的詹姆斯·麦迪逊。《辩论》是《联邦论》的导言,是现场版的《联邦论》,它用实例证明了在面对建立国家这样伟大的事业时,何谓担当,为何担当,何以担当。因此,结合《辩论》读《联邦论》,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过去三百年,是人类文明加速发展的三百年,大事无数,但我个人认为,*件大事,就是美国制宪。这一创举提供的纸上文本,不仅成为美国人构建共和政体的路线图,还成为美国人政治生活百代不易的圣经,人造的*。每当美国遇到重大挑战、重大困境时,这一“人造的*”都会成为美国矫正方向的指南针。美国宪法之所以担起了这一角色,是因为在它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就是神启。
但神启落地不易,践行更难。《联邦论》的任务,就是为践行神启下的宪法,如何落地生根开辟道路,指引航向。它对正襟危坐的宪法条文,做了通俗易懂、精辟绝伦的理论论证,而论证不仅借鉴无数历史经验和教训,还结合美国的现实处境,对预见到的未来,做了洪钟大吕式的提醒。

尹宣和他*后的遗稿《联邦论》 (文:刘苏里)
“2008年终,译林出版社将出版我翻译和注释的《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序言”这句话,尹宣信中跟我也说过。我收到这部译著时,已是2010年6月4日。尹宣永远看不到译稿的出版。
据说,尹宣“2009年元月,心脏病突发,病逝于武汉。”
1, 结识尹宣
2007年5-7月,天涯博客,我连续发了40篇《重温美国制宪历程:读<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这是我第三次系统阅读此作。到这时,尹宣何许人,性别、老少、居住何地,一概不知。我喜欢麦迪逊这部真实的记录作品,尤为译品之雅致精到称快。
2008年深秋,接到尹宣手写来信,大为惊喜。信中尹宣告诉我《联邦论》即将出版消息,更让我激动不已。随后我们电子书信往来频繁,我还答应为他即将着手翻译的沃伦大法官的传记,寻找*好的出版机构。2009年图书订货会刚过,向他询问对几个备选出版公司的意见,邮件一去不返。我还纳闷呢。
到这时,我也仅核实了仰慕已久的尹宣,是先生而非女士。除此,就是他的译作《辩论》了。
2,噩耗传来
09年中,参加江苏凤凰集团在京活动,见到《联邦论》责任编辑张远帆,问起该书出版情况。他说,“尹宣年初去世了”。我大为震惊,无以名状,为大陆翻译界失去一位多年难得一见的*翻译家悲痛不已。远帆跟我说,尹译《联邦论》,估计出版推迟到是年9月。
09年底,参加广州日报活动,见到南方周末编辑刘小磊,告知尹先生去世,小磊亦大惊。我这才知道,小磊2006年10月编发过尹宣先生文稿《是<联邦党人文集>,还是<联邦主义文集>?》,正是此文引起译林出版社注意,决心由尹宣先生重译The Federalist Papers。
The Federalist Papers汉语译本,《联邦党人文集》,1980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三十年来,该书跟柏拉图《理想国》、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等,是我常读常新的作品。我对读尹宣先生新译,期待甚殷。
3, 尹宣小传
能查到的尹宣资料,少的可怜。尹宣先生不是名人。他的译作《辩论》,让多少人受益,但还不足以使他成名!
网民zxm4488,据称尹宣先生是“我的朋友”,在尹宣先生去世当天(1月17日),写了一幅挽联:“教书亦译书,桃李满天下,今日中国叹君独具慧眼;去国复归国,风云荡胸中,未来世界问谁包藏祸心。”关键词“教书亦译书”和“去国复归国”,大概就是这位难得翻译家的简要履历了。
《联邦论》封三有介绍:祖籍湖南邵阳,1942年5月生于广西桂林。1963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学院,俄语专业,同年任教武汉*中学,后自学英语,改教英语。1988年初赴美留学,1991年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获社会学硕士学位。2001年返国,定居武汉。除《辩论》,他还翻译过伊丽莎白·布什《现代美国文学简介》(1981),麦克米伦版《美国文学选读》(4卷/1982-84)。
尹宣先生过世时,不足67岁。天妒英才,不假其年,我们普通读者丧失品读多少部超一流译作的机会!该死的心脏病!
顺便说一句,网民zxm4488挽联评价部分,上联,描写精准,下联,令人生疑。尹宣先生多次移译《独立宣言》、《联邦宪法》,以及《辩论》和《联邦论》等多部美国*重要的历时文献(许多未竟译作亦关乎美国),为的是帮助读者透析挽联中暗示的“未来世界”美国的“包藏祸心”?我读尹宣,怎么也体会不出来。
4, 心血译作
“心血之作”,是学人爱用的字眼。它没有标准,也不可能有标准。
《联邦论》,是一个标杆。其实,尹译《辩论》,于2003年便树立了“心血之作”标杆(参见俞晓群《品三国,也品美国“制宪记录”》)。
“我为《联邦论》汉语译本做了以下工作”,尹宣先生说。交代如此详密,*,令人叹为观止。
①研究和翻译。自2006年12月, “每日全天候,别无旁骛,专做这一件事”。历时13个月,译稿始成。
“85篇,每篇都打印出来几次”。*后,保持两项追求:明白如话;汉语音韵、句读之美。“汉语究竟用几个‘的’字,几个‘之’字,还是尽量删去?英语里太多的but,and,汉语到底是译为‘但是’,‘可是’,还是‘不过’,还是干脆不要;‘和平与宁静’,‘野心和贪婪’中的‘与’字‘和’字,能不能省去?这些,都要取决于每个具体句子反复通读的音乐感。”2007年尹宣先生聘请了两位大学生,定时为他诵读《古文观止》和《红楼梦》,目的是要“寻找并使自己处身于汉语的音乐感之中”。
汉语译文,麦迪逊和杰伊的,“修改不下三五遍,汉密尔顿的许多段落和句子,修改不下十遍。*篇,修改不下二十遍。”
②重构汉语译名(概念)体系。比如Congress,Congress of Confederation,译为“联盟议会”,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译为“联邦议会”。不用“国会”,因为那时还未建成国家。译State为“邦”,邦的行政首长,“勉强地译为‘邦长’”。不用“美利坚合众国”译法,废弃“邦联”译法,把Confederation,一律译为“联盟”等等。
③制作《联邦论85篇初次问世的年月日和报刊名称》。
④制作《联邦论85篇中心思想,1071自然段段落要点》。
⑤编写系统注释。“边译边写了300条注释”,2008年1-4月,花四个月对全部注释“重新编写”,删去知识性和交代出处的部分,“改为为正文提供背景的注释”,按时间排序,自成系统,可单独成书。
交代了注释用的所有参考用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几近苛刻。
⑥重译《独立宣言》、《联盟条例》、《联邦宪法》和《联邦宪法修正案》,作为附录。
判断,译稿直到2008年年中成稿,编辑过程中,为改进、提高译文质量,编辑还与之“一而再,再而三地商讨”。
5, 斯人已去。
估计,正是译稿彻底杀青时,尹宣先生找到我。告诉我他的系列翻译计划,包括重译《论美国的民主》。他还寄来大法官沃伦传记翻译样稿。
《联邦论》新译,汉密尔顿(文字占全书近60%)艰涩的语法、逻辑,被尹宣先生汉译的音乐感彻底驯化,文字优美雅致,读之淋漓畅快。
几天来,翻阅全书。每一字,每一句,每一段,我读的是尹宣先生心血酿出的琼浆,犹如基督徒逾越节分吃代表耶稣身体的糕饼和葡萄酒。
我甚至相信,尹宣先生是倒在桌案上,犹如黄鹤,一去不返。


《联邦论》 思考制约权力(文:顾肃)
《联邦论》的历史
 关于美国政治体制,介绍和研究著作浩如烟海,其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论证联邦制的文献。
 1787年5月,根据美国联邦国会的邀请,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原定目的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联邦条例》。但是,经过近三个月的秘密讨论以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取而代之的新宪法。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要由13个邦的代表大会分别批准,而且规定有9个邦同意,即可生效。但是,在各邦批准的过程中,对新宪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拥护,一种反对。于是就发生了美国历史上一场*激烈的论战。《联邦论》就是这次论战的产物。
 联邦主义的首席发言人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重要的政治贡献,是作为1787年制宪会议的骨干而成为美国宪法的起草人和主要论述者。宪法草案拟就之后,他与麦迪逊、杰伊合作先后发表了85篇论文,论述联邦主义。《联邦论》一书,五成出自汉密尔顿,麦迪逊对一些关键问题有富有哲理的深入论述,杰伊只写了四篇,主要论述外交思想。
 《联邦论》对宪法的性质、作用以及宪法规定的美国共和制度所依据的权力制衡原则做了详细的阐释,驳斥了反对派对宪法的各种责难和攻击,这对说服美国人民认同于联邦制度、认同于宪法的实施起了重要的作用。
 本书以前有一个中译本,名为《联邦党人文集》。如今,尹宣先生重译《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翻译这样一部政治学名作,要做到信达雅相当不易,为些,译者做了相当的案头工作,修改了一些似乎已经定型的提法。比如本书的中译名,译者进行了历史事实的考证,指出当时写这些文章的时候,还不存在一个联邦党(联邦党是美国联邦制度按照宪法建立以后的1791年才成立,而且只存在了34年),因而原作者们只是联邦主义者或联邦论者。根据这一事实,译者采用了现在的书名。
 尹宣先生的新译本
 面对这样一部学术和政论结合于一身的名著,译者不只是照字面意思将英文翻译成中文,而是在大量学术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再创作。比如译者边译边写了约300条注释,并且在译完全书后又重新编写这些注释,使之带有研究成果的性质。
 译者尹宣对一些重要的政治和法学名词进行了再考察,采用了新的更准确的译名,以尽量符合作者的原意。近现代国人翻译西方著作,或运用现有中文词汇,或借鉴自日本所译———如“革命”、“干部”,还有一些,采用音译,如“布尔乔亚”。社会在发展,汉语语境也在变化,调整译名与经典作品新译,势所难免。《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虽然不能说是十全十美,但在准确表达方面,的确值得肯定。
 尹宣的译本,还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日常政治词汇中对于美国政治体制的描述。比如美国的各个state,中文已经习惯翻译成“州”,但这离原意相差甚远。州是中央集权政府设立的行政区划,由中央政府派遣主要官员任职。在美国,state应该译为邦,因为其主要官员皆由本邦选民选举产生,中央政府对此无权干涉。邦的许多法律制度也都是自己独立制定,特别是其刑事案件的终审权在邦而不在中央政府,各邦都有自己的宪法。所以state就是邦国。建立联邦,就是把这些邦国联合起来,在外交和国防等有限的事务上作为一个国家来行动,但是,建立联邦之后,各邦仍然保留了相当大的独立处理自身事务的权力。
 除了用邦的译名以外,本书译者对于像congress、confederation等名词的翻译都进行了仔细的推敲,更加准确地表达原意。
 尹宣先生完成本译作之后数月,便因心脏病突发而逝世。他未能看到本书付印,实在是一大憾事,令人惋惜。
 用平衡制约权力
 《联邦论》至今仍然在美国起作用,而且曾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宪法制定和国家制度建设发生过很大的影响。究其原因,乃是联邦主义者总结世界特别是欧洲各国政治发展的经验,以分权制衡原则构建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国家政治制度。
 二百多年来,世界的民主政治在曲折中发展,近二三十年还有所谓民主的第三波。竞争式选举领导人虽然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成分,但却不是其惟一的内容。民主还需要系统的稳定的制度运作和保障,良好的治理是任何一个社会有效、有序运作的必要条件。否则,民主也只是在形式上竞争领导权,却无社会真正的良治和有序进步。
 《联邦论》系统地阐述了建立美国联邦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内在逻辑,通过不同权力机构的牵制与平衡来防止权力的滥用、制止政治腐败,*终用以保障公民权利和民主政治的良性运作。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分工的联邦制设计,对于保障地方的自主权、工商贸易和创造的积极性,同时又让联邦政府集中力量从事国防、外交等项工作,都体现出政治上的明智和远见。二百多年来,美国的宪法没有被推翻,只有一些修正案进行局部的调整,这与联邦主义者们的真知卓见不无关系。
 在今天,本书所论述的基本道理并未过时,特别是关于如何处理政治分权,处理联邦政府与各邦的关系,以及通过几个政府部门的相互制约来防止专权和腐败,通过联邦来避免小邦内部不必要的过激党争,以保障民主制度的良性运作,对我们仍具有普遍的启发意义。




【目录】
目录

*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0月27日
第二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0月31日
第三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1月3日
第四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1月7日
第五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1月10日
第六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1月14日
第七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1月19日
第八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7年11月20日
第九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1月21日
第十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7年11月23日
第十一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1月24日
第十二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7年11月27日
第十三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1月30日
第十四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7年11月30日
第十五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2月1日
第十六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7年12月4日
第十七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2月5日
第十八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2月7日
第十九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2月8日
第二十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7年12月11日
第二十一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2月12日
第二十二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7年12月14日
第二十三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7年12月18日
第二十四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2月19日
第二十五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7年12月21日
第二十六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2月22日
第二十七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7年12月25日
第二十八篇 原载《独立报》 1787年12月26日
第二十九篇 原载《每日广告报》1788年1月10日
第三十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12月28日
第三十一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1月1日
第三十二篇 原载《每日广告报》1788年1月3日
第三十三篇 原载《每日广告报》1788年1月3日
第三十四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1月4日
第三十五篇 原载《独立报》 1788年1月5日
第三十六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1月8日
第三十七篇 原载《每日广告报》1788年1月11日
第三十八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1月15日
第三十九篇 原载《独立报》 1788年1月16日
第四十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1月18日
第四十一篇 原载《独立报》 1788年1月19日
第四十二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1月22日
第四十三篇 原载《独立报》 1788年1月23日
第四十四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1月25日
第四十五篇 原载《独立报》 1788年1月26日
第四十六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1月29日
第四十七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1日
第四十八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1日
第四十九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5日
第五十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5日
第五十一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8日
第五十二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8日
第五十三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12日
第五十四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12日
第五十五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15日
第五十六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19日
第五十七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19曰
第五十八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22日
第五十九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22日
第六十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26日
第六十一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2月26日
第六十二篇 原载《独立报》 1788年2月28日
第六十三篇 原载《独立报》 1788年3月1日
第六十四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7日
第六十五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7日
第六十六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11日
第六十七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11日
第六十八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14日
第六十九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14日
第七十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18日
第七十一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18日
第七十二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21日
第七十三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21日
第七十四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3月25日
第七十五篇 原载《独立报》 1788年3月28日
第七十六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4月1日
第七十七篇 原载《纽约邮报》 1788年4月4日
第七十八篇 收入麦克莱恩版 1788年5月28日
第七十九篇 收入麦克莱恩版 1788年5月28日
第八十篇 收入麦克莱恩版 1788年5月28日
第八十一篇 收入麦克莱恩版 1788年5月28日
第八十二篇 收入麦克莱恩版 1788年5月28日
第八十三篇 收入麦克莱恩版 1788年5月28日
第八十四篇 收入麦克莱恩版 1788年5月28日
第八十五篇 收入麦克莱恩版 1788年5月28日
附录一 独立宣言
附录二 联盟条款
附录三 美利坚联邦宪法
附录四 联邦宪法修正案
附录五 主要注释索引


【前言】

《联邦论》汉语译本序言 (节选 ,尹宣文 )


  我为《联邦论》汉语译本做了以下工作:

  一,研究和翻译

  2006年12月,邮购一部Dell原装电脑和配套的打印机,开始研究和翻译,边译边用Email把译文和注释发给责任编辑。到2007年12月31日晚上10点半,用Email发出全部85篇译稿,和随译随做的三百多条注释。历时13个月。每日全天候,别无旁骛,专做这一件事。

  《联邦论》的三位作者中,约翰·杰伊年齿稍长,时年45岁。虽然只是中年,三人之中,他的文风,颇具长者仁人之风。杰伊后来成为美国*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在众多美国建国之父中,他是*的法国人后裔。他的主要贡献,在美国立国初年的外交。由于受伤中途退出写作,杰伊为《联邦论》只贡献了五篇文字,主要论述外交。这五篇文章,就足以使他名垂青史。杰伊的文字,反映出美国立国初年“弱国难以开展外交”的苦衷,表现为反复强调联邦政府要约束各邦和人民,不要给外国列强“提供对美开战的正当理由”,与后来美国的外交态势迥然不同。杰伊行文,反映出他的坦诚,作为政治家,这是难得的品格。杰伊行文,洋溢着期盼美国早日建立海军、与列强平起平坐的热望。杰伊行文,追求华美。希望我的译文,反映出了他的这种追求。

  麦迪逊后来被尊为“美国宪法之父”。这个身高只有1米63、体重只有100磅的36岁男子,思想已上升到哲理高度。制宪会议开始时,他极力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全国政府”;在制宪会议上,他受到邦权派的强烈抵制,参与写作《联邦论》时,他已变为一个联邦论者,或联合论者。麦迪逊中途插入写作,本为客串,只写了20多篇,可是每篇较长,占《联邦论》四成篇幅。从麦迪逊的文字,可以看出:对这部宪法,他是烂熟于心,大到宏观主旨,小到微观细节,无不反复思考,或述或评,如数家珍。他的文章,高屋建瓴,气势磅礴,透彻明晰,既深含哲理,又晓畅明理。翻译麦迪逊,是一种快乐。

  汉密尔顿则不然。他的文章,一向得到美国法学家、律师、文史学者广泛称道,说有风骨(style)。可是,普通美国大学生里,能有耐心啃完这部经典的人,十分有限。玛丽·韦伯斯特说,《联邦论》有两难:一难在convoluted sentences,盘龙似的、翻卷回旋的句式;二难在elegant Enlightenment flourishes,启蒙时代的华丽辞藻。这两难,主要表现在汉密尔顿笔下。玛丽·韦伯斯特是《韦氏辞典》编者诺亚·韦伯斯特的后人,此前已经写作出版过三部长篇小说,而且拥有聋哑语言译员的正式执照,自认为善于向聋哑人用手语,通过比划,传达复杂的信息,特别适于担任《联邦论》的现代英语翻译。她的相片,登上维基百科辞典,不是因为她的小说,而是因为她在传播《联邦论》方面的贡献。这位中年妇女,自称不懂法学,不爱历史,只是读了《联邦论》后,觉得其中内容,与自己的日常生活,与多数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便踏上用现代英语翻译此书的征途。她主要采取两个办法:一,用简单的英语顺句,取代复杂的多重倒句;二,尽量用现代英语的常见词,取代原来的大量冷僻词。我翻译汉密尔顿遇到难处时,常常看看她怎么译,结果发现,她时常甩掉一些原词甚至词组,只留简化大意。因此,她的译文,不能作为汉语译文的依据,但是,对帮助理解原文,常有启发。

  汉密尔顿的英文,我以为有两难:一,理解难,他的英文句子结构太复杂,有时要多次顺读倒看,才能会意;二,表达难,原句太长,汉语译文难以断句,难以成诵。硬译出来,会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要伸出一个手指,去弄清译文句子的线索结构。遇到难处,常参考大陆译本《联邦党人文集》和台湾译本《联邦论》。作为先吃螃蟹的人,他们对相同句子的理解,也时有不同;表达所用的汉语文字风格,更是各有千秋。总体来说,我能领会他们努力过程中付出的辛苦,欣赏他们提出的许多精彩译笔,在此特致谢忱。

  汉密尔顿是《联邦论》的策划者和主要撰稿人。他一个人单独写了五十多篇,占全书篇幅五成多。麦迪逊的特点是,哲学高度,大处着笔;汉密尔顿的特点,在心理分析,异常细腻。非婚生子汉密尔顿,自幼性情敏感,成长经历多样,世情洞明,人情练达。他对治人者容易沾上的恶,有透辟的观察。他处处说明:对治人者,既要谨防,又要理解,还要给予鼓励。这一切,出于一个32岁的年轻人笔下,难能可贵。我想象中,汉密尔顿是个用头倒立的怪杰。一般人走进房间,先看到墙壁、家具、地板,汉密尔顿先看到天花板和窗外的天空;一般人走出户外,看到的是林子、道路、地平线,汉密尔顿始终盯着太阳。他写文章,结论在前,再用五六个甚至更多短语、分句铺垫说明理由,句子结构具有立体性,呈现多棱体。有些译者,费了很大的劲,把他的句子结构顺过来。不到一两百字,汉密尔顿不打句号,即使顺过来,念起来,也会长得令人喘气。反复揣摩他的原文,适应和摸索,我决定顺着他的语气翻译,多打逗号,发现这样反能保持他的文气和风格。倒装结构,并非英文的专利。“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翻译《辩论》时,我追求的文风,是大白话,尽量接近口语,尽量不用汉语的成语套话。因为,制宪代表们是在发言,是在讲话,不是念稿子,而且,随时赶记的麦迪逊,也来不及文绉绉。

  《联邦论》不同,虽然都是急就篇,七个多月里,赶写成85篇战斗檄文;但是,三位作者都是文人,都注重英文的结构美和音韵美。翻译《辩论》,要注意防止“文胜质”,翻译《联邦论》,要防止“质胜文”。我曾尝试骈四骊六、五七合辙,遭到译林出版社编辑和一位文学教授反对,他们希望的,还是能启发读者联想原文的平直汉语。于是,我又全部平直化一遍。

  85篇,每篇都打印出来几次。修改打印出的文字,比修改电脑屏幕上的文字,效果好得多。*后,保持两项追求。一,明白如话;二,汉语的句读,汉语的音韵美。英语的多重修饰,汉语究竟用几个“的”字,几个“之”字,还是尽量删去?英语里太多的but,and,汉语到底是译为“但是”,“可是”,还是“不过”,还是干脆不要;“和平与宁静”,“野心和贪婪”中的“与”字“和”字,能不能省去?这些,都要取决于每个具体句子反复诵读的音乐感。2007年,我聘请了两位大学生,一位定时朗诵《古文观止》,另一位定时诵读《红楼梦》,目的,是要寻找并使自己处身于汉语的音乐感之中。

  这本《联邦论》里的汉语译文,麦迪逊和杰伊的文字,修改都不下三五遍,汉密尔顿的许多段落和句子,修改不下十遍。他的*篇,修改不下二十遍。

  如今的汉语译本读者,英文水平与日俱增。遇到疑惑处,对照原文寻求原始意蕴的读者,越来越多。厨师虽尽心竭力做出一桌好饭菜,食(识)者若挑出骨头或刺,请不吝赐教,厨师当竭诚欢迎。

  二,重构汉语译名(概念)体系

  讲述美国《联邦宪法》从无到有的这段故事,对中国读者,比讲述《史记》、《三国》难。因为,对中国古书中的人名地名典故,讲述者只要稍作解释点拨,观众或读者,就能顿悟。遥远的美国,两百多年前的事情,就不那么容易。例如,在本书中,三位作者集中火力批评的,是Congress;他们竭尽全力要建立的,也是Congress。可是,他们并没有用两个词来区分。其实,他们要批评的,是Congress of Confederation,“联盟议会”;他们要树立的,是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联邦议会”。所以,我从不用“国会”这种译法,因为,那时还没有建成“国家”;根据前后文,我把Congress分别译为“大陆议会”、“联盟议会”和“联邦议会”。把State译为“邦”,把邦的行政首长勉强地译为“邦长”(译为“总督”与“总统”对应,更好),都是为了与“联邦”这个概念对应。若译为“州”(中央集权政府设立的行政区划,由中央派出主要官员),则美国国名应译为“美利坚联州”。我从不用“美利坚合众国”这种译法,因为,我不明白其中的“众”字代表什么意思,是选民大“众”,还是*初的十三个邦之“众”?看来,是指后者。台湾译本《联邦论》的推荐者钱永祥说:合众国,就是“合”“众国”,也就是说,十三个国家“联合成一个‘众国’”。(第7页)我赞同这个理解。只是,如果接受这种理解,纽约就可以简译为“纽国”,马萨诸塞就可以简译为“马国”,加利福尼亚就可以简译为“加国”。因为,直到今天,它们都有各自的宪法,都有各自选民选出的政府,都有自己的法律文字体系,都有自己的法院体系;路易斯安那甚至实行欧洲大陆法系。当初,苏联曾经采取这种做法,把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都称为“加盟共和国”,甚至在联合国里占有各自的席位。还有一个关键词Confederation。我在《辩论》一书中把它译成“邦联”。后来,对不少通过四六级英语考试的大学生发问:“邦联是什么意思?与联邦有什么区别?”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来,多数人说是一样的,不过正说反说而已。还有一位教学生考四六级英语的具有研究生资格的大学老师,也说邦联、联邦没有区别。这次翻译时,我废弃“邦联”这个模棱两可的译名,把Confederation一律译为“联盟”,把《邦联条款》改为《联盟条款》。美国历史的特点,就在于先有十三个殖民地,独立战争期间,同时独立,十三个同时独立的邦,既需要结成战时联盟,以合力对付英国,又不愿意上边有个“老板”。于是,迪金森等人设计出一套《联盟条款》,一个介乎宪法(社会契约)与盟约(条约)之间的文件。可是,独立战争证明,这种介乎盟约与宪法之间的游戏规则,过于松弛,过于脆弱,不能适应维系联邦的需要。于是,才有制宪会议的召开,发起者决心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全国政府。结果,中央集权派,遇到已经拥有相当实力的邦权派的韧性抵制。*后,两派折中,实行“伟大妥协”(今天叫“双赢”),形成联邦制,两派都转化为联邦派。美国走过的道路,毕竟是先有邦宪法,先有联盟条款,*后才有联邦宪法。这为她后来的经历,既留下许多便利,又惹下许多麻烦。制宪会议,实际上是一个由各邦代表划分权力大饼的会议。他们仔细划分邦权和联邦之权,直到会议开完,还留下许多划分不完的部分。从好处说,制宪会议是通过和平谈判完成的,免去了一次内战;由于开始分得认真,免去日后的许多界限不明和争执;从不好处说,邦权和联邦之权,即使理论上划分得再清,实际运作起来,仍然会有矛盾争执,就像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问题一样,始终困扰着美国。两百多年来,联邦之权和各邦之权,此长彼消,总的来说,是联邦之权逐渐积累,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美国历*著名的总统有三位:华盛顿、林肯、罗斯福。他们执政期间,联邦之权都大幅增加;可是,直到1968年和1980年,尼克松和里根竞选总统时,仍把“还政于邦”作为竞选口号之一。这个问题,处理起来,需要一部专著。

  究竟是中央集权制好,还是各邦分权的联邦制好,是个难于简单回答的理论问题。从集中全国民力、物力,财力,指向共同目标来看,肯定中央集权有效率上的优势;各邦自治,保留一份对中央的制约,对社会平稳、长治久安,也不无益处。不同的联邦制国家,或单一制国家,在联邦政府与各邦政府的分权上,做法和程度,也不尽相同。拿美国与法国、德国的联邦制比,就可以看出区别。

  鱼与熊掌,兼而得之,虽好不易。

  三,制作《联邦论85篇初次问世的年月日和报刊名称》

  Bantam 版列出了各篇的日期,但未说明是写作日期还是发表日期,也未列出发表刊物;企鹅版列出了各篇发表的报刊名称,日期多比Bantam版迟一两天。

  估计从写成到发表,有一个时间差。这个汉语译本,根据两种英语版本,综合出一个《联邦论85篇写作或发表日期和初次问世的报刊名称》;显现报刊在当时政治生活中的多样性和重要性。

  汉密尔顿策划《联邦论》,先后邀请杰伊和麦迪逊参加。目的是劝说当时的美国选民,尤其是纽约选民,投票选举支持《联邦宪法》的人物担任民意代表。当时,纽约有三万居民,有五份报纸。汉密尔顿在三份纽约报纸上,连续发动地毯式轰炸,希望造成轰动效应。从1787年10月27日,到1788年5月28日,开始每隔三天,密时每隔一天,三家报纸,轮番刊登系列文章。1788年3月22日,汉密尔顿把前36篇集结为*集出版;5月28日,赶在纽约邦审议联邦宪法的代表大会之前,推出第二集。合称“布莱恩版”。

  四,制作《联邦论85篇中心思想,1071自然段段落要点》

  奇怪的是,作为报刊文章,《联邦论》各篇只有编号,没有篇题,给后世读者带来不便:读者不知作者每篇主旨何在,包含哪些要点;即使事后研究,要弄清各篇线索,也要费很大气力。

  玛丽·韦伯斯特采用了一个做法。她在原书的每篇前,加了一个篇名,在每个自然段前,加了一个段落大意。翻译过程中,我发现这种做法,至少帮助译者快速抓住每篇中心思想,尤其是每段段落要点。我努力琢磨每篇文章主旨,发现:许多文章,不止一个主题;像许多急就篇那样,作者兴之所至,手笔随之。可是,一篇文章,只能有一个篇题。我反复琢磨,给每篇文章拟出一个我认为比较适宜的篇题。85个篇题,集结为本书的目录,以便利读者,节省研究者的时间。篇题为我所拟,虽然尽量采用原文,只能是众多解读中的一种,文责自负,读者明鉴。

  1071段段落要点,更费功夫。开始是跟着玛丽·韦伯斯特走。后来,有时不同意她的拟法,就自己拟。开始,段落大意力求文字简约,如“和则强,分则弱”。后来,觉得这种过于一般化的抽象,没有多大的启发性,干脆尽量利用一行的容量,把概括尽量做到有个性。段落要点,置于正文侧面,是译者研究此书的主要心得,欢迎批评。

  五,编写系统注释

  翻译《辩论》时,我写了600条注释。努力模仿史家笔法,做到要言不繁。后来想据此写点东西,由于注释内容前后不连贯、索引太简,往往不得不自己又来前后搜索。这次翻译《联邦论》,边译边写了约300条注释。译完全书后,从2008年1月到4月,又花了四个月时间,重新编写全部注释,把原来的知识性注释和交代出处的注释,尽量删去,改为为正文提供背景的注释,而且尽量按时间顺序排列,使其自成系统,注释加起来,可以独自成书。现在,任意挑选一两条注释,便可以发挥为一篇论文。

  这些注释的主要依据为:一,维基免费百科辞典英文版;二,简明不列颠百科辞典汉语版;三,伯纳德·贝林《关于宪法的辩论》书后的人物简传和年表;四,世界年鉴2000年代各册;五,《美国历史统计:殖民地时代到1970》英文版;六,译者散见的其他书籍。

  六,编制附录

  《联邦论》讲的是从《独立宣言》,经过《联盟条款》,走向《联邦宪法》的这一段历史。读者免不了要对照和参考原始文件。

  《独立宣言》,《联盟条款》,《联邦宪法》,《联邦宪法修正案》,我于1990年代已经译出,作为《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的附录一、二、八、九。这次重译一遍,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作为《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的附录一、二、三、四。此外,把“主要注释索引兼年表”作为附录五。

  译林出版社张远帆先生,对照英语原文,阅读和核对了本书正文的85篇译文,以及《独立宣言》、《联盟条款》、《联邦宪法》、《联邦宪法修正案》的译文,提出许多宝贵建议和意见,有的地方,一而再、再而三地商讨,对译者改进译文,提高质量,贡献良多,特致谢忱。

2008年5月30日于武汉




【书摘与插画】
文摘

我的这组系列文章,不打算讨论这类现象。我很清楚,任何一类人物,仅仅因为他们处境可疑,就把他们的反对,归结为自私狂妄,并不实事求是。要想保持公允,应该承认:即使这类人物,他们的行为,亦或自有道理。多数已经露面和将要露面的反对意见,动机虽然不值得尊重,亦无可厚非,不过是先入为主,出于嫉妒和恐惧,思想误入歧途,陷入真的误解。各种虚假偏见,导致判断失误,原因很多,势力很大。许多场合,我们看到,善良之辈,说起这件社会头等大事,时而站在正确一边,时而站在错误一边。这种局面,若适时疏导,会给善良的人们一个教训:再遇到争议辩论,受人劝说,自以为站到正确一边时,千万谨慎。需要谨慎之理,反思即可悟出:那些鼓噪真理之辈,他们秉持的原则,与他们的对手相比,是否更为高尚纯洁?对此,我们并非总是胸有成竹。野心贪婪、个人敌意、党派对立,许多比这更不值得称赞的动机,对赞同者和反对者,同样易于发生影响。若不能谨慎待之,不容异己之情,便会导致误判,而不容异己,从古至今,都是政党特色。政治领域,和宗教领域一样,想用剑与火,迫使人改宗,同样荒谬。这两个领域,用迫害治愈异端的事,罕有所闻。
不论上述情绪是否有理,我们已经见到足够征兆:与过去历次全国性大辩论0一样,这些情绪,这次又卷土重来。愤然指责,恶毒攻击,激情怒斥,势如脱缰之马。各对立派别的表现,让我们相信:人人想把自己的观点,说成正确无误,宣言振振有词,诽谤刻薄尖酸,只求扩大队伍,无所不用其极。希望政府有权有效,本是理性渴求,却被辱骂为爱好专制,敌视公民权利。小心谨慎,避免危及民众权利,常常是因为过于理性,而非感情用事,竟被说成装模作样,故弄玄虚,迎合民众,牺牲公益。一方面,人们忘记:热恋常常伴生嫉妒猜疑,对公民权利的高尚热情,易受褊狭、愚昧、怀疑精神的影响。它方面,人们同样容易忘记,为保障公民权利,政府必须有权有效。仔细斟酌,就会得出有据判断:政府有权有效,公民享受权利,二者可兼而得之;害民野心,常隐于为民请命的美丽面具后,不大藏在主张政府有权有效的严峻外表下。历史告诫我们:表面主张民权之徒,走的实为专制之路;颠覆共和主权之民贼,政治生涯伊始时,都曾讨好百姓,他们当中,多以蛊惑家开局,终以专制者收场。
各位同胞,我已提请大家注意:提防来自各方企图。他们想要影响你的决心。眼前,已到决定各位福祉的紧要关头。切莫轻受任何影响,除非你有真凭实据。一旦放宽眼界,读读弘扬新宪的文章,无疑,你就会获得真凭实据。各位同胞,我向大家坦陈:通过研究宪法,加上深思熟虑,我的观点,已经明朗:接纳这部宪法吧,它是诸位利益所在。我坚信:为大家的自由、尊严、幸福,接纳宪法,实为通往安全之途。我不想故作保留,因为我感觉不到保留的必要。我心已定,这番讨论,绝非博取诸位一笑。我将坦陈信念,笔随心往:我的信念,有理有据。心怀至诚的人,藐视模棱两可。我不想更多表明心迹。动机,应存于我心:见解,向大家坦陈,请诸位明鉴。我展现观念的方式,但愿不致玷污真理。我将发表系列文章,讨论下述重要话题:坚持联合对促进政治繁荣的好处;眼下的联盟,不足维系联邦;需要建立起一个宪法推荐的那种有权有效的政府,担当维系联邦的重任;目前提交我们讨论的宪法,符合真正的共和原理;联邦宪法,与纽约邦宪法,好有一比。*后,接纳宪法,会让人民更安全,把这种安全,引进维护共和政府,引进维护公民权利和财产。随着讨论进展,各种反对意见,只要它们露面,引起你们注意,我将尽我所能,提出满意答复。
或许有人认为:再来证明联合的好处,纯属多余;联合的观念,已经深入各邦人心;或许有人想象,再也没有人反对这种观念。可是,在反对新宪的私人圈子里,我们已经听到:他们正在窃窃私语,说十三个邦的领土延伸太广,不宜结合为一个整体制度,说我们应该把联邦拆散,分为几个单立的联盟。。这种观念,可能逐渐传播,争取到足够支持,就会公开亮相。高瞻远瞩,形势十分明朗:要么接纳新宪,要么肢解联邦。因此,我们先看看:坚持联合的好处,再看看,倘若联邦解体,各邦可能遭受的伤害、可能遇到的危险。这,就是我们下一篇文章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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