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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建筑业及相关领域的经济、技术及管理工作人员
【内容简介】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营改增”政策,适应工程造价和财务等领域的变革,我们组织相关专家对“营改增”政策进行研究解读,特编制本书。

本书内容分为建筑业“营改增”概述、企业财务实操、造价文件编制、造价管理四大部分,分别介绍“营改增”政策出台后的变革及工程实践工作中的变化。附录部分主要为北京地区“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文件汇编。

本书适用于建筑业及相关领域的经济、技术及管理工作人员,也可作为大中专院校培训教材。


【目录】

前言

章 建筑业 “营改增” 概述 1

节 税收基础知识1

一、我国的税种分类 1

二、营业税 3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4

四、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 5

第二节 增值税基础知识 6

一、增值税简介 6

二、纳税对象 7

三、相关手续 7

四、计税方法 8

五、税率与征收率 9

六、增值税与营业税区别 10

七、增值税发票 11

第三节 建筑业 “营改增”基本规定 12

一、建筑服务税目 12

二、税率与征收率 13

三、材料、机械设备除税计算 14

四、纳税地点 15

五、申报时间 16

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17

七、建筑行业 “营改增”过渡政策 18

第四节 “营改增”政策解读 19

一、“营改增”政策解读 19

二、财政部关于 “营改增”解释 20

第五节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 24

一、增值税对建筑行业的影响 24

二、增值税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25

三、增值税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27

四、增值税对投标 (市场营销)的影响 28

五、增值税对集中采购的影响 29

六、增值税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30

七、应对措施 30

第二章 企业财务实操 32

节 财务管理影响 32

一、“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32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33

第二节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35

一、税务部门和专业人员配置 35

二、划清业务部门职责 36

三、岗位责任 36

第三节 企业财务风险 37

第四节 会计核算实例 42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42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45

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营改增”期初留抵税额的

会计处理46

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

税额的会计处理 47

五、会计核算实例 48

第三章 造价文件编制 53

节 估算与概算编制影响 53

一、“营改增”对估算的影响 53

二、“营改增”对概预算编制的影响 54

三、“营改增”测算实例 54

第二节 工程造价构成与定额 56

一、工程造价构成 56

二、“营改增”后变化 58

三、预算定额构成 59

四、“营改增”后定额换算 61

第三节 工程计价 64

一、清单计价方式 64

二、“营改增”后计价费率 66

三、“营改增”后清单计价程序 67

四、“营改增”对不同类型建筑的影响 69

第四节 “营改增”造价案例 69

第四章 造价管理 73

节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73

一、“营改增”招标文件的影响 73

二、“营改增”对投标报价的影响 74

三、“营改增”对合同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76

第二节 造价管理实操 78

一、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78

二、甲供材料设备对策 79

三、分包造价管理 81

第三节 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83

一、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概念 83

二、成本预测 83

三、成本决策85

四、成本计划 85

五、成本控制 86

六、成本核算 88

七、成本分析 90

八、成本考核 92

第四节 造价信息化管理 92

一、大数据与云计算 92

二、大数据在造价行业的应用93

三、造价管理信息化 95

四、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几项主要工作 97

五、工程造价管理前景展望 98

附录 100

附录A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100

一、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100

二、实施依据100

三、费用组成内容 101

四、其他有关说明 101

附录B 建筑业 “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102

一、以 “元”为单位的要素价格 102

二、2012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103

三、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

预算定额》 110

四、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

依据———预算定额》114

五、税金 115


【前言】

前 言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回顾“营改增”实施历史,可以分三个阶段。

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

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

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第三阶段:所有行业。

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全面实施“营改增”,一方面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有利于完善和延伸第二、第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此外,“营改增”还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进行“营改增”势在必行,同时也是改革的重点行业之一。但由于建筑业拥有建设周期长、耗费资金大、生产环节烦琐、流转环节多等特点,因此“营改增”将面临诸多的问题和困难。

考虑到工程造价人员财务知识不足的实际情况,本书从“营改增”基础知识开始阐述,系统讲述“营改增”中涉及的税务、财务知识,使读者对“营改增”政策有更深刻的理解。同时对于财务工作者而言,我们介绍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以及“营改增”具体操作流程,以便于对工程经济状况整体把握。学习过程中应注意与实际工作相联系,并与传统工作方式进行对比,深刻认识“营改增”给工作带来的影响,并适应公司的改革要求。

本书的特点是侧重于从基本知识入手,深入浅出,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严谨、干涩的原理和政策,使读者轻松学到知识,熟练运用到工作当中。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学无止境是我们在工作当中始终坚持的信念,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才能在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编制过程中,因时间仓促,错误在所难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

编 者


【书摘与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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