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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亲自作序,阐述善治理想。

走向善治也就是走向中国式民主,善治理论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中国方案。

善治的理念从俞可平的“一家之言”*终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正式提出。


【内容简介】

善治就是好的治理,也可以理解为越来越好的治理。善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种理想状态,是实现公共利益*化的治理活动和治理过程。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继工业、农业、科技和国防“四个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是*深刻的社会进步。因为它以制度的形式,将人类文明的成果加以固定下来。 政治现代化既是经济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政治进步的必然要求。从世界现代化的历史经验来看,不断地从以“官员的权力本位”为表征的传统政治,走向以“公民的权利本位”为表征的现代政治,是社会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在《走向善治》一书中,作者用历史的眼光、哲学的分析、政治的远见条分缕析地阐明了统治与治理、善治与法治、善治与民主的关系,进而指出善治的丰富内涵以及实现方法。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历史的曲折、民主的细节、法治的思维、政治的蓝图。


【作者简介】

俞可平,著名学者,政治学家,北京大学讲席教授、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兼北京大学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主任,哲学政治学双学科博士生导师,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名誉博士


【媒体评论】

俞可平是关于中国式民主理论*有声望的中国思想家之一,是中国国内关于知识分子善治话语的*重要学者。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汪庆华

中国拥有一批*的思想家,其中就包括经济学家林毅夫和政治学家俞可平。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董事会主席约翰·桑顿

俞可平是“在中国政、学两界堪称是始终走在理论、现实问题*前沿的民主政治探路者”,是“一位看向中国政治未来的独特学者”。

——香港《镜报》


【目录】

001  自序

民主

002  现代国家治理的本质是民主治理

007  政治生态恶化与官本位

012  官本主义是现实,民本主义是理想

026  民主还是民粹——中国的民意政治

法治

056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064  依法治国的政治学意蕴

082  没有法治就没有善治

087  没有法治的民主是残缺的民主

治理

092  政治学的公理

098  公平优先,应成为新的策略选择

103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六大措施

114  生态治理现代化越显重要和紧迫

119  中共的干部教育与国家治理

文明

136  文明的教化

141  对待中国现代化应走出传统“中西之争”

155  邓小平与中国政治的进步

169  思想家是民族的宝贵财富

访谈

178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想定位与实现方式

213  不左不右,走人间正道

226  仰望星空,做天国的学问

附录

240  俞可平与中国知识分子的善治话语


【前言】

自从去年11月我从中共中央编译局回到北京大学后,我一再对媒体界的朋友讲:此后我的研究重点将从“尘世的学问”,即应用研究,转向“天国的学问”,即纯学术研究。因此,一般情况下我不再接受任何关于现实问题的访谈,不发表关于现实政治的演讲,不出版关于现实问题的著作。然而,政界、学界,尤其是媒体界,总是有不少朋友一而再,再而三地希望我继续发表关于现实中国的评论,出版关于现实研究的论著。这一点不难理解,因为在许多人看来,做纯学术的研究仿佛是躲进了远离尘世的“象牙塔”,比起那种纯学术研究来,人们当然更加关注现实问题。

我大体上做到了自己的约定,几乎把全部精力放在了纯粹的政治哲学和中国政治史研究上。我躲进了京郊树木花草环绕的“方圆阁”,就“民主”“自由”“权力”“权威”“平等”“公平”“公正”“正义”“尊严”“和平”等政治哲学的基础概念和人类的普遍价值,与古今中外的哲人们进行心灵的对话,向他们请教,与他们辩论,然后给出自己的答案。我乐在其中,俨然已经实现了我个人的“中国梦”。

然而,任何事物总有例外。当媒体的朋友提出要结集出版我过去发表过的若干论著时,我还是破例了,允诺出版了三本论及现实问题的文集。一本是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的《转型中的中国政治:民主•民意•民粹》,一本是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的《偏爱学问》,还有就是这本由财新传媒编辑的《走向善治》。收录于此书的这些文章,大多都在财新传媒上转发过。 财新传媒影响广泛,经财新传媒转发的拙作,每每都会在财经界引起不小反响。我也从中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在中国,经济与政治实在是难舍难分。

这部文集,取名《走向善治》,这表达了我的政治理想。在回到北大后,我接受了《环球人物》的专访,破例谈了我自己的政治理想。记者问我:“您*现实的政治理想是什么?”我回答说:“我*现实的政治理想有四个。一是善政。这是我国千百年来一直追求的,古代称之为仁政,大体上相当于英语里所说的good government(良好的政府)。在全球化背景下,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的人民政府,善政应具备八个要素:民主、责任、服务、质量、效益、专业、透明和廉洁。二是法治。中国古代只有‘刀制’(法制的制为立刀旁),rule by law,却没有‘水治’(法治的治为水旁),rule of law,因为皇帝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但现在要让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权威。三是增量民主。我们一定要不断地通过增量改革来逐渐推进中国的民主治理,扩大公民的政治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为善政和法治提供制度环境。实现增量民主有三条现实的途径,一是选拔官员时引入更多竞争,以实现选优;二是从党内民主走向社会民主;三是从基层民主向更高层民主推进。基层民主可以让民众直接享受民主的好处,但高层民主决定国家的命运。四是安全。我们现在讲中国梦,就是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没有安全,任何人都不可能感到幸福。这里说的安全有很多层次,*基本的是人身安全,包括衣食无忧、环境干净,能够吃上放心的食品,呼吸洁净空气;秩序良好,走在路上不用担心被抢、被盗、被谋杀。再高一点是自由表达的安全,免于恐惧和压制,在法律框架内有自由表达权和公共参与权,不用担心有人来揪辫子、整‘黑材料’。”

记者又问我:您*理想的政治现实又是什么?”我回答说:“一是善治,它高于善政,除了政府好,整个社会的治理也要好。社会高度自治,政府变得不那么重要。我们现在做不到,但我希望我们能做到。二是高度民主,直至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由人的联合体’。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命题,也是我的*理想。”

实现善治,或许是一个十分遥远的理想目标。但不断地走向善治,应当是我们对现实政治的一个起码要求。

俞可平

2016817日于京郊方圆阁


【免费在线读】

官本主义是现实,民本主义是理想

官本主义在中国传统社会绵延数千年,已经成为中华传统文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不仅有其长期存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现实基础,而且必定有其契合国民性的合理因素。基于“学而优则仕”理念之上的科举制,在相当长时期中是世界上*的官员选拔制度,它产生了将知识、道德、权力、责任集于一身的士大夫阶层。但它*终又无情地被现代文明抛弃,分别成为孙中山等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和*等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主要对象。对官本主义的历史文化条件、法律制度框架、社会历史作用做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分析其利弊得失和经验教训,是中国社会政治发展史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不仅有助于更加全面地认识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和政治发展规律,而且也有助于更加有效地推进今天我国的民主进步事业。本文将简要论述官本主义的内涵及特征,分析它与民本主义、君主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实质性区别。

在论述“官本主义”概念之前,让我们先来说说另一个*熟悉的范畴:“封建主义”。在分析中国传统社会时,无论从哪个学科的视角,都会异口同声地得出“封建主义”的论断。国内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一直认为,中国在战国时期就确立了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公元前221年统一的秦朝帝国的建立则标志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正式确立。从春秋战国直至近代以前的整个中国传统社会,处于漫长的封建主义社会时期。19世纪中叶的鸦片战争和随之而来的“洋务运动”,迫使中国向西方列强开放,引入西方的一些制度,原先的封建主义社会开始发生实质性的转变。但近代中国也并未完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进入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然而,对“封建主义”的理解却大有分歧。“封建”一词在汉语中自古有之,唐代著名学者柳宗元著有《封建论》。他所说的“封建”特指春秋以前各国“封国土,建诸侯”的分封制度。传统中国语境中的“封建”概念显然不是今天我们所说的“封建主义”。今天我们作为关键概念用以分析传统中国社会的“封建主义”其实也源于马克思的理论,即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要经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的所谓“五种社会形态”说。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封建主义”(feudalism),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封地采邑制度,它指的是以领主或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农民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用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封建主义”概念,去分析近代以前的中国传统社会,在1949年后一直是中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但是,近年来对这一主流分析框架的质疑之声日益高涨,质疑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所谓的“五种社会形态”论并非马克思的观点,马克思从未提出过“五种社会形态”;其二是,封建主义只是中国秦以前的社会制度,秦以后的中国传统社会是“皇权专制”或“选举社会”。

这种质疑令人进一步思考。这里不论马克思本人是否提出过“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但用马克思语境中的“封建主义”来概括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形态和实质性特征,确实面临不少挑战。首先,中国传统语境中的“封建”明显不同于西方语境中的“封建”或“封建主义”(FeudalFeudalism)。其次,也是*为重要的,以占有土地和剥夺农民劳动为主要内涵的“封建主义”,不足以概括传统中国社会的实质性支配关系。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中国传统社会的实质性支配关系,与其说建立在土地占有的基础之上,还不如说建立在权力占有的基础之上。

纵观中国数千年的社会发展史,充满着政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例如,就官员的产生途径而言,有“世袭制”“察举制”“征辟制”“科举制”等区别;就官员的身份而言,有知识分子、军功人员、宗室成员、世袭子弟等差异;就主导政权的集团而言,有所谓的“宦官”“外戚”“门阀”“军阀”“士人”等不同。然而,就传统中国社会的整体而言,权力本位的实质并未改变,统治者不是因为占有土地才享有社会的统治地位,相反,是因为占有政治权力才占有土地,并进而享有社会的统治地位。与其用“封建主义”来概括中国传统社会,不如用“官本主义”来概括更加合适与准确。

官本主义就是以权力为本位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政治形态,在这种政治文化和社会政治形态中,权力关系是*重要的社会关系。在各种类型的社会权力中,政治权力处于支配地位,是官本主义的核心要素。因此,权力本位通常也表现为官本位。在官本主义条件下,权力成为衡量人的社会价值的基本标准,也是影响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属性的决定性因素。权力支配着包括物质资源和文化资源在内的所有社会资源的配置,拥有权力意味着拥有社会资源。从社会统治的整体来说,在官本主义条件下,拥有金钱和财产,可能但不一定拥有权力;反之,拥有政治权力,则必定会拥有经济特权,只要掌握权力的官员愿意,这种经济特权可以直接变换成其个人的金钱和财产。不仅如此,拥有权力也意味着拥有文化特权,掌权的官员如果愿意,就可以将这种文化特权变换成荣誉和作品。例如,从中国的历史记载和传说来看,*富有的并不是商人,而是官员。(皇帝自不必说,他作为*掌权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文化财富的*拥有者。整个官僚阶层也占有*重要的社会财富,作为一个整体,官僚阶层远比工商阶层更加富有。)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曾评选出过去一千年中全世界*富有的50人,其中上榜的中国产“超级世界富翁”有6人,他们分别是成吉思汗、忽必烈、和珅、刘瑾、伍秉鉴和宋子文。有意思的是,这50位世界超级富豪中,除了国王和统治者外,其他国家的富豪几乎都是银行家和商人,而我国的6位超级世界富豪除了伍秉鉴是商人外,其余5人中2人为帝王,3人是高官。根据该报的统计,在过去一千年中,有半数以上超级世界富豪身居高官的,只有中国一家。甚至从个体的角度看,中国古代的官员之富也常常超过商人。据称,有清一代276年,*富有的个人并不是商人大贾,而是清乾隆首席大学士、领班军机大臣和珅。史载,嘉庆皇帝抄没和珅家产时,总计其银两、黄金、地产、房屋、字画、珠宝等资产,至少在千万两白银以上,其中现银多达四百万两以上。不仅远比其他商人富有,而且是名副其实的“富可敌国”,比当时朝廷一年的总岁入还多。

除了上述这一实质性特征外,官本主义还具有不少其他的显著特征。

官本位的社会等级体系。任何官僚体制都需要科层等级,以此来分担国家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然而,在官本主义条件下,除了正常的行政科层等级体系之外,整个社会的等级体系都建立在权力本位之上。进入官方体制之内的任何人都被分成三六九等,所有这些等级*终都可以用官秩等级来折算。官本位不仅贯穿于国家行政权力体系的每一个环节,而且也体现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人们的衣食住行,到社会的礼仪习俗;从国家的公共领域,到家庭的私人领域。没有官爵等级,就没有社会地位。这种官爵等级体制从西周春秋就开始形成,日臻完善,一直延至清代。例如,清朝将所有官员分为九品十八级,这些等级不仅用以区分官职高低,也用以划定社会各个阶层人员的等级。官场之外的商人,一旦进入正式的社会等级体系,其等级不再以其富裕程度来计算,而是按照其官方给予的官僚等级来认定。例如,清末滇商王炽被朝廷赏赐“四品道员职称,恩赏荣禄大夫二品顶戴,封典三代一品”,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品”“红顶商人”。另一位徽商胡光墉被朝廷赏封为“布政使衔、从二品文官顶戴用珊瑚,赏穿黄马褂”,成为名声*盛的“红顶商人”。妇女的社会地位也以其丈夫的官职高低来确定,所谓“诰命夫人”即是五品以上官员夫人从夫的品级。以清代的诰封制度为例,“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正从四品,母,妻,各封赠恭人。正从五品,母,妻,各封赠宜人”。

官本位的社会荣誉体系。个人的荣誉分为生前与死后两种,在中国古代,这两种荣誉都与个人的官职紧密相关,人们的官爵就是其*重要的社会“名分”。在传统社会,一个人生前*重要的荣誉是被朝廷封爵。虽然官职并不直接与其爵号等同,但通常只有拥有一定官职的人才能封爵。因而,在古代“加官”与“晋爵”常常连在一起。历朝历代的达官贵人除了本职外,通常还有形形色色的爵位、散阶、官号、名位、加衔等,后者实际上就是官方授予的荣誉。例如北宋名臣王安石除了曾任“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左仆射”“镇南节度观察处置使”等实职外,还拥有许多爵位封号,包括“开府仪同三司”“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译经润文使”“检校太傅”“特进”“司空”“荆国公”等。唐高祖李渊说过,“官爵之荣,抑惟旧典;勋贤之议,宜有别恩”。言下之意,除了封官赐爵外,朝廷还应有其他的荣誉称号。但纵观整个中国传统社会,“官爵之荣”始终是*重要的国家荣誉。人死后的官方荣誉,古代称“谥号”。在古代中国,对达官贵人死后的名号,有一整套十分完备的制度,即“谥法”。对人死后的荣誉,在整个传统社会中被严格限定于王公大臣。所有帝王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正常死亡后都会有各种谥号,以褒扬其生前的丰功伟绩。如清康熙皇帝爱新觉罗•玄烨的谥号是“合天弘运文武睿哲恭俭宽裕孝敬诚信功德大成仁皇帝”。除此之外,则只有位高权重的少数官员才能受谥,普通人即使*富有、*有学识,通常也没有资格受谥。唐、宋、元三朝,只有正三品以上官员方有谥号,明代要二品以上官员才有资格获得谥号,清代则更加严格,通常只有一品以上大员才有资格受谥。

官本位的资源分配体系。物质利益是每个人正常生活的基础,也是实现个人价值的前提。利益分配制度,是社会制度的决定性要素之一。是按劳分配为主,还是按资分配或按官分配为主,通常反映着不同的社会形态。在官本主义条件下,按官职来分配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生活资源,是*重的资源分配制度。在传统中国,官阶与官秩总是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在古汉语中,官秩的本义,就是按官职确定其俸禄。在物质生活水平极不发达的古代早期,食物是主要的物质资源,因而,古代的官秩通常以粮食的多少来确定。例如,汉代的官职常常以“二千石”“比二千石”“一千石”“比一千石”“六百石”“四百石”等来称呼,是因为汉朝的职官制十分详尽而严格地规定了不同级别的官员所对应的俸禄,这些俸禄均以“多少石”粮食为基准。到了传统社会的晚期,官秩则同时以货币和食物计算,而以货币为主。按照清定制,*官爵的亲王,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正一品文官,俸银180两禄米180斛;从九品官,岁俸银315钱禄米31斛半。除了俸禄外,对王公大臣还按照其官职高低给以食邑封赏。*者可达上万户,“万户侯”即是食邑一万户的诸侯。不过对王公大臣的实际分封,通常只有几百户。除了这些基本收入之外,对官员的住房和交通工具等历代都有明确的规制。官品越高,住房面积便越大,抬轿人数也越多。例如,在清代,凡是三品以上的京官,在京城的轿子由“四人抬”,出京城则可由“八人抬”;外省督抚和钦差大臣可乘“八抬大轿”。逾制则视为违法,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官本位的社会礼仪体系。礼仪是传统社会维系秩序的基本规范,“礼崩乐坏”通常用来形容社会秩序的失控。传统中国的官方礼仪,完全按照官爵位序而设立。什么样的官爵,就享有什么样的礼仪。从官邸的“几进几出”、官员的衣服穿戴和外巡的仪仗警卫,到朝会的班次序列、印信的尺寸规制、公文的行文格式、奏章的言语表述,直至官员死后的陵墓规格,均按照官员的品秩等级有严格的规定。《左传》就说“上下有服”,指的就是不同等级的官员其所穿衣服和所乘车子不同。现在大家十分熟悉的成语“衣冠禽兽”,*初源于明朝官服的法定礼仪。明清两朝,不同品级的文武官员,须穿戴不同的官服。文官服装绣禽,武官服装绘兽。官员出巡时的“肃静回避”和“鸣锣开道”等仪仗更是等级森严,任何人均不得越雷池一步。

官本位的等级特权体系。总体上说,传统政治就是一种特权政治,特权无处不在。在官本主义条件下,特权实质上体现为官僚的等级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前述建立在官本位之上的资源分配体制,就是一种等级特权体制。除了衣、食、住、行等外,等级特权还分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重要领域。官员的子孙可以享受官爵世袭的特权,称之为“官荫”或“恩荫”。例如,在明代,一至七品的官员,依其官爵等级的不同,均享受不同程度的庇荫特权。“正一品子,从五品用”。依次类推,“正五品子,正九品用”。六品以下官员之子,在未入流等职内叙用。虽然儒家强调“有教无类”,但国家官学的入学条件仍然严格限于官员子弟。例如,唐代“国子学生三百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及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之子为之”。宋代“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明清两朝国学生员,主要是一品至九品文武官员的子孙弟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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