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前言
“应用写作”是一门逐渐成型的新兴学科。为了填补教学上的空白,提供适合教学使用的教材,经过数年的反复策划、调研、撰写、修改,我们精心组织编写了《应用写作》(上、下册)教材,于1998年出版了版。使用十多年来,得到了高校的普遍认同,还被后来其他编写同类教材的作者选为参考文献。同行们对这本教材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本教材无论是体例内容,还是配套练习,都比较科学、规范、新颖,很适合教学使用。而这三大特点,正是我们当初编写本教材所希望达到的。
根据2012年7月1日新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等一系列加强新形势下公文处理工作的新规定,以及十多年来使用本教材的教学实践经验,我们对本教材部分内容作了大的修改、调整和补充。新版教材立足四川,面向全国,更加符合当前新形势下的教学实际,更加突出了科学性、规范性、新颖性的特点。既可作为高校教材,又可供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自学使用。
为了通过系统的应用写作基本理论知识的教学和严格的写作训练,使学生提高应用写作能力,能写出正确、规范的应用文,适应学员今后工作的需要,《应用写作》重点介绍公务应用文即公文写作知识。全书分为上、下两册。上册系统阐述公文写作基本理论,包括应用文概说、公文的特点、公文写作中的思维、公文撰写过程及其语言表达等,介绍常用公文,包括机关主要公文、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章文书、计划决策与反馈文书、公务信息文书、日常事务文书、经济文书、企业管理文书、诉讼文书以及学术论文、毕业论文等文种写作知识,为帮助学生毕业后的求职应试,本书列出专章介绍求职应试文书写作、应试知识,希望对同学们有所裨益。下册是和上册各章节内容配套的练习题。练习题采用了大量实用的判断题、单项和多项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阅读分析题、写作题等。书中还附录有新的、正在实施的国家有关文件。
本教材知识面广、涵盖面宽、实用性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人员也可从专业实际、工作实际出发,重点选教选学相关章节。
尽管我们作出了积极努力,书中难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希望大家不吝赐教。
编者2016年11月
节应用文概说
一、什么是应用文
应用文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日常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中,办理公私事务所使用的、具有直接实用价值和一定惯用文章体式的文字材料,也就是文书。它是信息传递的一种重要载体、一种基本工具、一种稳定形式。
应用文分为公务应用文和私人应用文两类。公务应用文是机关、团体、单位所使用的公务文书。私人应用文则是个人、家庭在私人活动中使用的私人文书,如书信、日记、自传、遗嘱等。
值得注意的是,应用文的绝大多数能够从文种上明确地区分出属公务文书还是私人文书,但也有少数应用文难以从文种上断定是公务文书还是私人文书。例如启事,若是以单位名义制发的,是公务文书;若是以个人名义写的,则是私人文书了。这得从作者的属性来断定。
应用文是应用写作的物化形态。应用写作是写作的重要分支。写作是人们在认识、感受客观事物的过程中,用语言、符号把思维结果记录、表达出来的创造性的精神劳动。应用写作是以实用为目的的写作。
无论是从应用文的起源、发展上看,还是从应用文的现实功能去分析,应用文的主体都是公务应用文,即公务文书。因此,本书所研究的应用写作,其范围主要限定在公务文书写作之中。
二、什么是公务文书、公文、文件
公务文书即公文。公文是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过程中形成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在法定的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章,施行行政措施和领导管理职能,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人们又常把公文称作文件,文件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广义的文件包括公务文件和私人文件,实质上就是文书的别称。本书不用此说。
狭义的文件即指公文。从这个角度上来理解,文件就是公文,只不过不同场合用法不同。一是在泛指或使用集合说法时,一般用“公文”;而在具体指称公文即专指时,一般不说“公文”而说“文件”。如“公文写作学”“公文培训班”,一般不说为“文件写作学”“文件培训班”;而“一份文件”“贯彻×号文件精神”,一般也不说为“一份公文”“贯彻×号公文精神”。二是在口头表达时,习惯上都说文件而不说公文,如“学习文件”“红头文件”“去领文件”,其中“文件”一般不说为“公文”。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例如民营企业、个体企业、个体文化教育事业单位的不断增加,信息载体物质材料的变化(如磁带、胶片、照片的广泛应用),“公文”“文书”的内涵也将发生变化。
三、公文的稿本
在公文形成过程中,常有多种稿本(文稿、文本)产生,它们在内容、外观形式,特别是效用方面均有不同之处。
(一)草稿
这是草拟成文的未定稿,是供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审核使用的非正式文稿,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它又包括征求意见稿、讨论稿、修改稿、送审稿、代拟稿等文稿。
征求意见稿是印发给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供多方征求意见的草稿。
讨论稿是需要多方征求意见,印发给有关方面或会议讨论的重要文件的草稿。
修改稿是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讨论稿修改后形成的文稿,虽比征求意见稿、讨论稿成熟、完善,但仍属未定稿。
送审稿指下级机关送上级机关审批的文稿;或是本机关制定并修改、核定,送主管领导审阅签发的文稿;或是送有关会议批准通过的文稿。仍未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代拟稿指下级代上级机关、主管业务部门代综合部门或政府机关起草的公文文稿。
(二)定稿
亦称原稿、底稿,是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后完成稿,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它保留了公文形成过程中的各种原始痕迹,如核稿、签发等,因而有极大的权威性。
(三)正本
这是根据定稿印制、发给主送机关以供贯彻执行或办理的、格式正规并有各种生效标志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公文文本。
正本还有试行本、暂行本、修订本、不同文字文本等几种特殊形式。
(四)副本
是再现正本内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公文复制本或正本的复份。主要用于供抄送、传阅、分送、存查、知照等。
作为抄送件的副本,与正本在内容形式上并无区别,只是作用和使用价值不同。而报刊上登的公文副本(不含党报、党刊上正式发布而不另行文的正式文本),形式与正本也有不同。
四、公文的文种
〖1〗(一)文种的含义及其作用
在公文写作和处理中,把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公文归并为同一种,对每一种公文规定了固定的名称,这就是文种的名称,即公文种类,简称文种。文种是公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有公文都必须在标题中标明文种。
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规范性,为公文的撰写、处理提供方便。撰写公文时,务必正确选用文种。不用、错用或生造文种,都会损害公文的效用。
(二)选择文种的依据
1.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领导机关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
2.要看作者与主要受文者(即主送机关)的工作关系。只有当作者是主要受文者的所属上级机关单位时,才能选用具有规定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的下行文种。当作者是主要受文者的所属下级机关单位时,才能选取呈报性的上行文种。当作者与主要受文者是同级或不相隶属关系时则只能选用商洽性的平行文种。
3.要看作者权限。有一些文种对使用者的权限有明确规定,如作者不具备规定的法定权限,则不能使用这些文种。如命令、决议、议案、公告等文种的使用。
4.要看行文目的和行文要求。每一种文种都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只在实现某一行文目的和要求方面有效。因此,应选取有利于表达和实现具体行文目的、行文要求的文种。
(三)正确区分一些易混淆的常用公文文种
公文中有的文种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使用时容易混淆。能否正确选用文种,直接关系到公文质量的高低、表达效果的好坏和公文处理的方便与否。要注意正确区分一些容易混淆的文种。
1.决定和决议
决定是领导机关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部署和决策所使用的一种下行公文。决议是发布经会议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的一种下行公文。它们都是带有制约、规范、指挥或指导作用的指挥性公文,在性质、写法上都有许多相似之处。
从写法上看,它们一般都不在正文前写主送机关,而可在文尾抄送栏标明“主送”或者“分送”单位。正文都由行文依据、行文事项和结语三部分构成;都可视内容多少写成篇段合一式、多段式、总分条文式和分部式结构。但是它们又有以下显著区别。
(1)成文过程不同。决定可经会议议论通过,也可由领导机关或机关单位领导审定签发。而决议成文程序严格,须经全体会议或代表大会例如党代会、人代会、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才生效。
(2)发文机关(组织)不同。各级领导机关及机关、单位领导机构都可以制发决定;而决议只能由有关会议发布,不能以机关、单位的名义制发决议。
(3)涉及内容不同。决定内容多为对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重要事项、重大行动做出安排部署。因此它可分为部署指挥重要工作的决定(简称部署性决定)、处理具体事项的决定(简称事项决定)和表彰处分决定。决议内容多是某系统、某单位、某组织带全局性、原则性的重要决策事项。它可分为部署指挥性决议、批准性决议和专门问题决议。
(4)作用不同。决定都带指令性,起领导、指导作用。决议则有多种作用:有的带指令性,如《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靠科技振兴农业的决议》;有的带说理性,对有关人和事作出评价,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有的带号召性,如《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有的带批准性,如党代会、人代会对各种工作报告所作的决议。
(5)写作格式上签注和落款不同。决议都在标题下加括号签注通过决议的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正文后就不另标落款了。凡会议通过的决定,也同决议一样签注;由领导人签发的决定,则在正文后写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
其中,第(1)、(2)项是主要区别点。
2.公告与通告
3.请示和报告
4.请示和函
(以上2、3、4略,详见后。)
五、公文的分类
为了认识、使用和处理公文的需要,通常依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角度对公文分类。
(一)根据形成和使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划分
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通用公文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普遍使用的公文。专用公文指一定的专门业务机关、部门、组织在业务工作范围内,因特殊需要专门使用的公文,例如外交文件、司法文件、军事公文等。
(二)按发文机关的行文方向划分
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上行文指向上级领导机关或组织发出的公文。下行文指向被领导的下级机关或组织发出的公文。平行文指向同一组织系统中的同级机关、组织或非同一组织系统中不相隶属的任何机关、组织制发的公文。大部分公文文种的行文方向是固定的,也有少数文种比较特殊,其行文方向有灵活性,应视写作意图、公文内容等具体情况而定。
(三)根据内容涉及秘密的程度划分
可分为对外公开件、限国内公开件、内部使用件、秘密件、机密件、绝密件六类。对外公开件指内容不涉及任何秘密,可直接对国内外公布的公文。限国内公开件指内容不涉及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向国外公布而只在国内公开发布的公文。内部使用件指内容虽不涉及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对社会公开,只限在国内某系统、某部门内部使用的公文。秘密件指内容涉及国家一般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损害的公文。机密件指内容涉及国家重要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绝密件指内容涉及国家核心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公文。
(四)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划分
可分为平件、加急件、特急件三类。平件指无特殊时间要求,需按工作常规依次传递处理的公文。加急件指内容重要并紧急,需打破工作常规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特急件指内容至关重要并特殊紧急,已临近规定的办结时限,需随时随地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如系电报,可分为特提件、特急件、加急件、平急件。
(五)根据来源划分
可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六)根据处理方式划分
可将收到的公文分为阅件、办件两类。阅件即阅知性公文,指只需按规定交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阅知的收文。办件即承办性公文,指必须交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及时办理(或答复,或贯彻执行)的收文。
(七)按性质和作用划分
在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的不同范畴内,可以有不同的类型。如法律公文、外事公文等。
(八)从物质载体的角度分类
有纸质文书,感光介质文件(以感光胶片、相纸等感光材料为物质载体的文件,如照片文件、影片文件、缩微胶片文件、显微胶片文件等),磁介质文件(以磁带、磁盘、磁鼓等磁性材料为物质载体的文件,如录音文件、录像文件、计算机磁带文件和磁盘文件以及磁光盘文件等)以及电子文件(借助于电子计算机生成、传输和处理的文件)等。它们的制作方式、处理方法和保管要求均各不相同。
六、公文的文面格式
〖1〗(一)规范的公文格式的作用
1.保证公文的完整、正确、庄重,是公文权威性、有效性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公文的红色版头,可区别于其他应用文,形式上更显庄重、严肃;加盖发文机关印章,是公文生效的重要标志,等等。
2.可以为公文的撰写、处理与运用提供方便,也为公文的立卷归档提供方便,有利于提高办文效率,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可以为办公自动化奠定基础。公文格式的规范化、标准化,是采用计算机技术和其他先进设备来处理公文的前提和要求。没有公文格式的规范化,是难于实现公文处理的现代化的。
(二)公文的文面格式分类
1.公文式文面格式
公文式文面格式即公文格式。这也是公文中使用多的文面格式。机关、单位、团体往来的正式公文,通常采用了公文格式这种文面格式。这种文面格式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以下简称《国标》)作出了统一规定,显得正规、庄重、严肃、规范。
2.专业规范文本式文面格式
这是指行政职能机关和管理部门在职能管理工作中所制发的一些专用公文规范文本形式。在不同的领域、部门、行业、专业,各类规范文本的文面格式都有所不同。如司法文书与税务文书、专利文书、商标文书,其规范文本格式迥异。但在同一专业、行业、领域中的规范文本,其文面格式则是一样的,如经济合同规范文本,在全国各地都通用。这类文面格式规范、简明,填写、处理和使用都比较方便。
规范文本将有关内容分项列出,设计好项目名称和应填写的内容,编制成表格文书。各项目之后留下足够空白,让使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填写。填写好经审查无误后,要按规定分别盖上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经办人,或者承担相应权利义务的自然人(个人)也要签名盖章。有时,有关各方(如必需的中介方、担保方、委托方、主管方)也要盖章联署。有的还要经有关方面公证、签证并签字盖章。有些需经职能主管部门批准方能生效的规范文本,甚至连文书处理过程中的有关程序如审查、批准意见和审批签字盖章都一并在同一文本上反映出来。这种经有关各方都签字盖章后制作的一式若干份规范文本,具有同等法定效力,受到法律保护,是特殊的正本形式。而虽已填上相关内容,却未经有关各方签字盖章的规范文本,则不具备法定效力,一律视为草稿。
3.一般文章文面形式
有些公文如工作研究、会议讲话稿、调查报告、总结、经济活动分析等,也常采用一般文章的文面形式单独印发。这种文面形式灵活、简便,但却不够规范。这也就是通常说的“白头文件”文面形式。
第二节通用公文的类型
我们从管理工作的性质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相结合的角度将通用公文分为以下类型。
一、党政机关主要公文类
这是《条例》规定的党政机关正式文件常用的主要文种。其他机关和单位也可以参照使用。机关单位常用主要公文有15种,它们可分为几个小类。
(一)领导指导性公文
决议用于发布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行政机关不用此文种)。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法定的国家机关才有权在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发布命令。
通知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纪要(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呈报性公文
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法定人数的人民代表)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三)公布性公文
公报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商洽性公文
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五)兼容性公文
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二、法规和规章
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出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用条例。管理规章也不能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