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推荐
【编辑推荐】

1 记录北魏及东魏历史的核心典籍。

2 集合学界四十年研究,《魏书》原点校本全新修订升级本!


【内容简介】

  《魏书》是一部记述北朝拓跋氏所建立的北魏及东魏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作者魏收。全书130卷(含子卷),包括本纪十二篇12卷,列传九十二篇98卷,志十篇20卷。不计子卷为114卷。全书完成于北齐天保初年,搜罗史料翔实丰富,是研究北朝史的基本史料。《魏书》成书后,渐有散佚,至北宋时期,全阙者27卷,不全者3卷。魏收之后,学者利用《北史》和唐人《高氏小史》补残缺卷次。上世纪七十年代,唐长孺先生点校《魏书》,以现存各种不同版本进行对校,同时广泛利用《太平御览》、《册府元龟》、《资治通鉴》、《金石萃编》、《八琼室金石补正》等书,旁征博引,考定是非。引书之富、校勘之细、考证之精和标点之准,首屈一指,广受推崇。修订本《魏书》以百衲本为底本,以三朝本、南监本、北监本、殿本为通校本,以汲古阁本、局本为参校本,谨慎吸收了新出土的墓志材料和新研究成果,严格遵循古籍整理规范,审慎去取。《魏书》点校本原有校勘记1993条,修订本校勘记增加到了3306条。其中,删去旧校90余条,新增校记1400余条,改写旧校450余条,沿用旧校(含依体例改动)1450余条。新增校记相当于原有校记的七成。原点校本分段、标点成就卓著,此次修订主要针对原先的错误或新规定要求作了必要的调整。《魏书》修订本是在原点校本基础上的全新升级本。


【作者简介】

原点校者:

唐长孺(1911-1994)教授。江苏吴江人。1932年上海大同大学文科毕业。毕业后在蓝田国立师范、武汉大学等单位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并任武汉大学历史系主任,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主任,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所长,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早年从事中国辽、金、元史的研究。1944年后,专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并从事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的整理和研究。著有《魏晋南北朝史论丛》、《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国三至六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和《唐书兵志笺正》等书。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汇编为《唐长孺文集》(全八册)出版。并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历史卷》(隋唐五代部分)、《吐鲁番出土文书》(10册)等。

《魏书》修订组负责人:

何德章,四川南部人,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历任武汉大学历史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唐长孺先生学术助手。现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中国经济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中国魏晋南北朝政治史》等。


【目录】

书影彩页

《魏书》整理人员名录

“北朝四史”修订组名录

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缘起

点校本《魏书》修订前言

点校本《魏书》修订凡例

魏书目录

附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工程组织机构


【免费在线读】

点校本魏书修订前言

  一

  《魏书》一百三十卷(如不分子卷,则是一百一十四卷),内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八卷,志二十卷。记录北魏及东魏时期的历史。

  北魏政权建立之初,就曾由邓渊编写《代记》十余卷,以编年体记录拓跋氏部落时代至北魏创立时期的史实。今本《魏书》之《序纪》,存其梗概。太武帝拓跋焘时,命崔浩主持续写编年体魏史,成三十卷,称为《国书》,又称《国记》,邓渊所撰《代记》当亦采入。《国记》曾刻石公布,终因“备而不典”,崔浩被诛,“秘书郎吏已下尽死”(《魏书 崔浩传》)。其后至孝文帝初二十余年中,高允长期兼掌史职,“大较续崔浩故事,准《春秋》之体,而时有刊正”(《魏书 高允传》)。然国史之狱,“东观中圮,册勋有阙”,“遗落时事,三无一存”(《魏书 李彪传》)。

  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四八七),命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按纪传体改写《国记》,分为纪、志、表、传之目。据李彪于宣武帝初年请复修史表文,所编魏史旨在突出拓跋氏统治中原的成就,颂扬孝文帝之功业。太和中北魏定行次,李彪、秘书郎崔光主张北魏承西晋金德为水德,斥十六国及东晋南朝为僭伪,因其“职掌国籍”(《魏书 礼志》),于理有据,朝议采纳。今本《魏书》将十六国政权及东晋、宋、齐、梁视为北魏附庸,编次于列传之末,当属李彪旧规,然并无表之一目,或是李彪终无所成,魏收遂弃而不取。

  及至宣武、孝明二朝,崔光为当时文宗,久领史任,“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阙略尤多”(《魏书 崔光传》)。其间儒者孙惠蔚领史任五年,“无所撰著,唯自披其传注数行而已”(《魏书 孙惠蔚传》)。而邢峦、崔鸿、王遵业等先后撰孝文、宣武、孝明《起居注》,“事甚委悉”(《魏书 自序》),今本《魏书》于此三朝记事稍详,当由于此。

  魏末政乱,武夫掌权,綦儁、山伟等领著作之任,“以为国书正应代人修缉,不宜委之余人”,然诸人并无史才,“二十许载,时事荡然,万不记一,后人执笔,无所凭据”(《魏书 山伟传》)。

  北齐天保二年(五五一),设置史局编写魏史,太保、录尚书事高隆之监修。中书令魏收等六人在上述北魏国史基础上,“辨定名称,随条甄举,又搜采亡遗,缀续后事”(《魏书 自序》)。北魏宗室元晖业所《撰辨宗室录》、崔鸿所撰《十六国春秋》,以及孙盛《晋阳秋》、檀道鸾《续晋阳秋》、沈约《宋书》等,亦属采撰范围。天保五年三月,完成纪、传,十一月,又成十志,“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皆独出于收”(《北史 魏收传》)。因题名魏收撰。

  二

  魏收(五○五—五七二),字伯起,巨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州)人。少而能文,长“以文华显”(《魏书 自序》)。北魏末,年二十六,即官至散骑常侍,典起居注,兼修国史。东魏、北齐时,官职不断晋升,至尚书右仆射,长期兼领国史之任。其人恃才傲物,不拘行检,曾宣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北齐书 魏收传》)甚至其时轻忽文人的“诸贵”,也争相馈赠饮食,求为佳传。史称“修史诸人,宗祖姻戚,多被书录,饰以美言”(《北史 魏收传》),确非虚语;《魏书》卷一○四《自序》,以专传述其家世;于卷九三《恩幸王椿传》又附载椿妻魏氏,乃魏收之姑,卷九二《列女传》则载巨鹿魏溥妻房氏事尤详;卷三六《李顺传》附《李骞传》,其人不入《文苑》,又非隐逸,传文不过录其《释情赋》及“赠亲友卢元明、魏收诗”,亦当出于魏收饰姻戚以美言之私心;卷九八《萧衍传》所载《檄梁文》,几占全传一半篇幅,并无实际内容,则属矜己而不能割爱。

  北齐初修撰《魏书》,重要目的乃是证北齐为正统,斥西魏及南朝为僭伪,“曲笔”在所难免。且魏收等“缀续后事”,多涉魏末,时代相接,前朝人物子弟,布列朝廷,即便据实而录,亦难人人尽欢。魏收又好逞口辩,每以伤人,德望不足服众。书成进上之后,“众口諠然,号为‘秽史’”(《北齐书 魏收传》)。投诉著史不平者百有余人,“云遗其家世职位,或云其家不见记录,或云妄有非毁”。攻诋尤甚者如范阳卢斐、顿丘李庶等获罪,“各被鞭配甲坊,或因以致死”,仍难塞众口,其书不得公行。齐孝昭帝时,命“更加研审”,魏收“颇有改正”,并主动请求付外施行,“任人写之”,然仍有人指责魏史不实。齐武成帝时,命魏收“更审”,又有数处改动,遂成定本。两次改动俱为塞攻诋者之口,未必更为准确,魏收仍因“史笔”而“多憾于人”,北齐亡后,“收冢被发,弃其骨于外”(《北齐书 魏收传》)。

  至隋文帝以魏收书“褒贬失实”(《隋书 魏澹传》),令魏澹另撰魏史,成本纪十二卷、列传七十八卷,加上史论、史例及目录,共九十二卷,亦称《魏书》。其书“甚简要”,“大矫”魏收之失,然不过抄录魏收书,仅在义例、史论上大做文章,以西魏为正统而已。隋炀帝、唐太宗也都曾命重修《魏书》,俱无所成,盖亦因除魏收书外,别无更多史料可供撰著。唐代又有卢彦卿《后魏纪》二十卷,张太素《后魏书》一百卷,元行冲《魏典》三十卷,裴安时《元魏书》三十卷。此类后代改编自魏收书之北魏史,当时即不受重视,《史通 正史篇》所谓”称魏史者犹以收本为主”。故除张太素书之二卷《天象志》、疑似魏澹书之《太宗纪》,因魏收书亡佚回补外,亦俱不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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