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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金庸武侠中的法律学》一书萌芽于作者多年来对金庸武侠小说的热爱,这是一本从法律角度对金庸武侠小说进行解读的书籍。针对金庸15部武侠小说中精选出的54个故事情节、问题困境,从宪政学、民商法学、婚姻家庭、刑法学、程序法学、国家民族等六个方面,展开有针对性的法律分析与解释、论证,视角新颖、方法独特,内容引人入胜。对金庸武侠小说中蕴含的人文社会科学开展广泛涉猎和细致梳理,毫无意义是法学研究领域细化和扩充的题中之义。


【作者简介】

黄豹,鄂南咸宁人,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

少不读书极顽皮,曾被家长视为“无药可救”;高二惊醒猛回头,辛未年以班级探花身份考入某政法学院。大学毕业后,供职于武汉多所高校,专业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侦查制度。工作之外流连于各类“旁门左道”,武侠小说、宗教文化、影视热点、雕刻音乐等,均有涉猎,浮光掠影,不一而足。


【目录】

目 录

/ *章 宪政学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

1.1社会正义:江湖中的赏善罚恶使者 / 001

1.2择贤而立:成吉思汗民主立继承人 / 005

1.3恶法非法:袁承志仗义索闯王军饷 / 008

1.4人性丑陋:师徒兄弟父女情何以堪 / 012

1.5夫妻关系:床头打架床尾和的辩证 / 019

1.6爱屋及乌:韦都统义释王屋山群雄 / 024

1.7知人善用:不肯拍马屁的都有本事 / 028

1.8金盆洗手:刘正风意欲告别衡山派 / 032

1.9郭芙惹祸:郭靖公正处置黄蓉护犊 / 037

/ 第二章 民商法学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

2.1比武招亲:杨康与穆念慈婚姻合同 / 045

2.2无效合同:虚竹被迫任逍遥派掌门 / 049

2.3生命押运:都大锦运输合同掉得大 / 053

2.4江湖信义:一场持续十八年的合同 / 057

2.5技术合同:黄蓉传欧阳锋九阴真经 / 061

2.6金口承诺:张无忌艰难游走两姑娘 / 065

2.7击掌立誓:郭靖饶欧阳锋三次不死 / 071

2.8梦郎梦姑:天山童姥妙招引诱虚竹 / 075

2.9舍命救尼:令狐冲巧计妙胜田伯光 / 081

/ 第三章 婚姻家庭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

3.1出轨报复:刀白凤与段延庆一夜晴 / 088

3.2不忠的爱:田、南、马三姑娘抉择 / 093

3.3生死冤家:玄慈方丈叶二娘的孽缘 / 100

3.4画像证婚:杨过与小龙女形式要件 / 104

3.5师徒姑侄:杨过与小龙女实质要件 / 109

3.6兄妹迷云:段誉与异父异母的妹妹 / 114

3.7隔代婚恋:殷梨亭杨不悔不伦之情 / 118

3.8爱恨情仇:傻郭靖前后迷糊三婚约 / 123

3.9婚外通奸:瑛姑私会老顽童周伯通 / 129

/ 第四章 刑法学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

4.1恶意纵火:赵敏先行火烧绿柳山庄 / 136

4.2贪赃枉法:索额图小桂子共同犯罪 / 140

4.3七女一夫:韦小宝是否构成重婚罪 / 147

4.4家庭暴力:公孙止狠断裘千尺筋脉 / 152

4.5乘机性交:尹志平借乱迷奸小龙女 / 158

4.6玩忽职守:赐婚使履职期间试云雨 / 163

4.7非法拘禁:任我行令狐冲太湖地狱 / 168

4.8对象错误:蛮萧峰失手误杀段阿朱 / 172

4.9激愤杀人:铁胆庄主周仲英失独子 / 177

/ 第五章 程序法学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

5.1 刑讯逼供:阿紫毒辣手段审马夫人 / 183

5.2带头大哥:萧峰被引查案系列悲剧 / 187

5.3傻姑证言:黄蓉计引杀欧阳克凶手 / 191

5.4乔峰萧峰:宋代丐帮主持重大审判 / 197

5.5卧底侦查:青城诸保昆华山劳德诺 / 202

5.6强奸合奸:杨逍纪晓芙夏雪宜温仪 / 208

5.7助人解脱:狄云、陈达海故意杀人 / 215

5.8羞辱阿珂:韦禅师如何自证其清白 / 220

5.9强制医疗:成昆恶计引疯谢逊报复 / 225

/ 第六章 国家民族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

6.1科举应试:渤泥国张朝唐广东遇险 / 235

6.2夺权摄政:韦小宝俄罗斯小试牛刀 / 239

6.3经书争夺:天山北路回人勇斗兆惠 / 245

6.4中俄条约:韦爵爷妙计耍费要多罗 / 249

6.5雁门奇案:慕容博挑拨民族间矛盾 / 253

6.6民族婚姻:李文秀遭遇哈萨克小伙 / 257

6.7汉族奸细:袁承志揭太白三英丑态 / 262

6.8英雄末路:萧峰为和平以死谢辽国 / 265

6.9心灰意冷:袁承志赴海岛成化外民 / 269

/ 附 录 /

金庸作品概要 / 275


【前言】

/ 绪论:成年人的童话与金庸武侠中的法律学 /

一、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的武侠小说

“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这句话记载在宋人叶梦得所作的《避暑录话》中,用以说明北宋著名词人柳永的受欢迎程度:“柳永为举子时,多游狭邪,善为歌辞。教坊乐工每得新腔,必求永为辞,始行于世,于是声传一时。余仕丹徒,尝见一西夏归朝官云:‘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

这句话现在被演绎为“凡有华人处,就有金庸的武侠小说”,充分说明金庸(本名查良镛)武侠小说在华人世界的受欢迎程度。从1955年*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开始,到1972年封笔的武侠巨作《鹿鼎记》,金庸的武侠小说获得*广泛的读者群:无论文人、商人,还是科学家或政治家,无论大学教授还是中学生,可以说不分职业、文化程度、社会地位,都有“金庸迷”。换句话说,从获得诺贝尔奖的教授,到贩夫走卒,从黄土高原到美利坚,各个阶层、各个地方,都有“金庸迷”。于是有人说,在中国文学史上,恐怕只有两位作家的作品,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真正做到了写尽中国的人生,那就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以及查良镛的武侠小说。2009年3月28日晚,由香港凤凰卫视发起、联合中国新闻社《北京青年报》《明报》等共同主办的“世界因你而美丽——2008影响世界华人盛典”在北京大学百年讲堂举行,年过八旬的金庸先生荣获“影响世界华人终身成就奖”。9月10日,中国作协七届八次主席团会议全票通过决议,聘请作家金庸为中国作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名誉副主席。

武侠小说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小说形式,西洋的《三个火枪手》或者日本的《宫本武藏》都不能视为武侠小说。金庸武侠小说的影响范围,绝不仅限于华人世界,其武侠小说也先后被译为多国文字,广泛流传于世界各地。英文版较早有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的《雪山飞狐》(Fox Volant of the Snowy Mountain,1993年版)和牛津大学出版社的《书剑恩仇录》(The Book and the Sword,2002年版)、《鹿鼎记》(The Deer and the Cauldron,1998年版);法语版有《射雕英雄传》;日语版则是由日本*规模的德间出版社出版日文版全集,并且多次再版。此外,东南亚地区已先后出版越南文、泰文、印尼文、柬埔寨文、马来文等文字译本,1995年出版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汉语简体版本,其余文种均是盗译,流传广泛;韩文版的金庸武侠小说在20世纪80年代末已大行其道,共有12家韩国出版社盗译了金庸的全部武侠小说。直到2009年,金庸才正式授权韩国出版社出版他的韩文版作品。希伯来文版的金庸作品出版后,在以色列大学生中也大受欢迎。

二、初识金庸、痴迷武侠到成年人童话

  初识金庸武侠小说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从小到大,虽然自己不算乖乖儿、优等生,但还算是父母庇护下的“听话者”、老师教导不折不扣的“执行者”。一般父母老师不允许做的事情,大多还是不做的,虽然很多时候内心也“蠢蠢欲动”“跃跃欲试”。还记得1986年正在县城城关中学读初二,班上坐在后面的几个成绩不太好的男同学总是鬼鬼祟祟进行着什么“勾当”。我努力地凑过去想了解一下,被他们坚决地排斥开了。趁着他们一个疏忽,我终于搞清楚了他们正在看一套名为《射雕英雄传》的书籍。这套书的具体出版社及出版年代已经没有印象了,只记得被印成了七至八册的模样,大家都在抢着要看。除了那个直接从外面借回来的同学外,其他没有一个同学是从头看起的,拿到哪本就看哪本,没有看到开头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了赶时间(估计租金不便宜),大家基本上都在上课时看,压在课本的下面偷偷看。今天看来,这种做法虽然被视为“大逆不道”,却似乎是很多同龄人的做法,如报纸上就有人提到当年其为防止被老师发现,只能把小说放在抽屉里,然后把教科书摊开遮住大半本书,从教科书的缝隙中“逐行扫描”。在我的苦苦哀求和“向老师报告”威胁的双重作用下,终于也得到了看一节课的特权,就是这短短的一节课时间,我开始认识了黄蓉、郭靖、周伯通、欧阳锋等形形色色的角色,开始了我的武侠之旅。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逐渐进入了他们的圈子,开始广泛地阅读金庸的武侠小说。其实,所谓的“广泛”,说法并不科学,当时也就是对《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等少数几部经典的反复阅读。后来,觉得老是看别人借的书不好意思,决定自己购买一套《射雕英雄传》。犹豫了好几天,终于某日期期艾艾地走到书摊(当时的新华书店没这种书卖)老板面前,老板偷偷摸摸地从书摊下面拿出了两本淡黄色封皮、十六开本的《射雕英雄传》(上下册,长江文艺出版社1984年第1版):“4元,要不要?”我看了看标价,明明是“360元”,老板要黑我04元。要知道我当时每天的早餐费也就02元,一般可以节约下4-6分钱,四元钱相当于我三个月早餐结余!犹豫再三还是买下,这套书后来被看了多少遍已经数不清楚了,只知道终于在某天晚上被父亲发现压在英语书下面偷看时,怒火中烧地撕为两半,直到高考完毕后才允许我将其黏合复原。

中学时光看武侠小说,似乎是一件极为“大逆不道”,也被老师家长所强烈批判,将其视为“洪水猛兽”的事情。到了大学期间甚至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如何看待这种痴迷于武侠小说的态度:羞耻、困惑抑或惭愧?直到有一天,看到了一篇介绍著名科学家华罗庚和武侠小说家梁羽生对话的文章,其中华罗庚将武侠小说称为“成年人的童话”,心中才豁然开朗。谁说不是呢?武侠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个期望中快意恩仇、鲜衣怒马的人从少年时代开始,到成年时代以后,就已经心向往之的传奇故事!每个人都有一个江湖梦,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武侠小说的主角。但是,现实之残酷打破了幻想,毕竟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大侠!所以,儿时不懂、成人难梦,它是成年人的童话,也是每个人心中*隐秘的梦想!谁都知道儿童需要童话,成人何尝不需要自己的童话呢?其实许多大学者都爱读武侠,甚至一些著名高等学府的教授们,都是武侠小说的“粉丝”。不少学者通过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等角度对武侠小说中的角色及其行为进行分析。现在,“金学”在我国甚至已经成为与“红学”并列的一个文学研究门类。

三、法学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的萌芽

武侠小说并不起源于金庸,金庸也不是现代*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从我初识金庸到痴迷武侠,这其中也看了大量的各类武侠小说,也逐步知道了武侠小说界的若干*人物。号称“武侠三剑客”的,当然是指金庸、梁羽生、古龙;“武侠四大家”则再加上温瑞安,这些都是武侠小说界的“侠之大者”。虽然对“武侠三剑客”或者“武侠四大家”的小说几乎看遍,不过私下觉得能够让人流连忘返、爱不释手的,只有金庸的武侠小说。梁羽生的武侠更像历史小说,且每部中的历史情节几乎相似(只是时间、地点、人物做了替换);古龙的武侠更像是神话小说,人物心理、情节、行为跳跃极大且死亡率极高,“那风,起了;那雨,大了;那人,死了”,很多时候犹如朦胧诗一般;温瑞安的武侠更像是公案小说,武侠中夹杂着各类案件,公案中夹杂着武侠故事。而金庸的武侠小说,就是明明白白摆在那里的例子,其中对人性描写之深刻、小说结构之严谨、文字运用之巧妙等,在近三十年来的文学作品之中,还找不出相似的例子来。金庸的武侠小说,既有明确的历史时间依托和事件背景(很多时候几乎真假不分),又有神话般的故事情节和公案般的正义追求,其史学功底、文学功底和武学功底,远非其他大侠所能媲美。

本书萌芽于多年来对金庸武侠小说的热爱,直接诱因则有二:一是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署名为叶克飞的80后所撰写的《金庸政治学(一)》(译林出版社2012年3月版),觉得既然有人从政治学角度解读金庸的武侠小说,为什么不能从法学角度来解读呢?上网一搜,对金庸及其武侠的研究书籍很多,还真没有从法学角度入手的解读书籍呢!既然如此,作为一名多年来备受金庸武侠小说熏陶的读者,作为一名从事法律研究多年的教师,这种事情为什么不可以做做呢?二是在网上无意中发现,台湾华成律师事务所所长(大陆一般叫主任)刘孟锦律师,制作了一个独一无二的《看金庸学法律》(连载在“台湾法律网”,国内网站转载后,被重新命名为《金庸法典》),还撰写了《金庸小说法律谈》等系列文章(非常遗憾没有找到全文),以台湾地区现行律法来诠释金庸名著中的一些事件,倒也视角独特、寓教于乐。既然台湾律师能够做这件事情,大陆律师为什么不能做呢,大陆律师为什么不能够以大陆现行法律规定来诠释金庸武侠小说中的事件呢?说到做到,开始动笔。后来查找资料,发现大侠金庸竟然也有法律背景:金庸,原名查良镛,1924年出生在浙江海宁袁花镇;1944年,考入重庆国立政治大学外文系,因对国民党职业学生不满投诉被勒令退学;曾经进入中央图书馆工作;后来,通过时任上海市法院院长和东吴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的堂兄查良鉴的关系,查良镛进入东吴大学(今苏州大学)法学院插班修习国际法。1949年曾发表过《从国家法论中国人民在海外的产权》等论文,为新中国政府继承前政府在海外产权找到了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当然,还需要说明的是,本书的写作背景很大程度上是与著者的生存现状有关。众所周知,我国大陆高校教师虽然名义上比较轻松,但其实不然。各个高校为了生存和发展都有一系列的考评机制约束教师,比如学历的要求从原来的本科到硕士到博士、博士后甚至有的高校对博士还区分“洋博士”和“土博士”;对职称的要求从讲师到副教授再到教授,现在开始又将其分为若干级,以实现考核的精细化;对科研的要求,从文章到著作再到课题项目、各种奖励,(文章数量)从无到有、(刊物级别)从普(通)到核(心)、(文章字数)从少到多、(转引摘率)从低到高等等,不一而足。显然,要想在高校中混出点名堂,有点作为,那是不容易的。2014年年底,湖北省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职称分类评审,开始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评价体系,把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四种类型,新评审标准对教师的评价不再“唯论文论”,潜心教学、科研推广做得好的,也同样可以评上教授。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外表看来,复合型评价体系打破了“唯论文论”的简单标准,但毕竟教学、社会服务与推广等标准是一个弹性的,容易被人操纵的东西,从“唯论文论”这个简单的、数字化的评价体系转变为“数字 评价”的弹性评价体系,对大多数教师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暂时真的不好说。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摩太后书》4∶7)。颇有同感的是,笔者在40岁以前也把“美好的仗”打过了、“当跑的路”跑尽了。拿到博士学位证书、教授职称证书以后的*好处,就是终于可以“不为五斗米而折腰”,可以不完全按照国家和学校那套僵硬死板的考评机制转,而是安安静静、平平淡淡地做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本书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本性和爱好来撰写,几乎没有任何功利色彩。虽然这种探究谈不上什么理论深度和学术层次,但还是很高兴、很乐意去做。百年前,美国《纽约时报》记者问英国登山家乔治·赫伯特·雷·马洛里(George Herbert Leigh Mallory,1886年6月18日-1924年6月8日):“你们为什么要登山(珠穆朗玛)?”“Because it is there.”(因为山在那里),登山者马洛里说完这句话便消失在海拔8100米的山峰里,再也没有回来。其实这个世上很多事,本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成功的人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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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承诺:张无忌艰难游走两姑娘

【情节】

《倚天屠龙记》第25回“举火燎天何煌煌”中,记载了赵敏和张无忌之间的恩怨瓜葛。张无忌迫切需要赵敏提供解药,解救他六师叔殷梨亭和三师伯俞岱岩。于是两人有了这样的对话:

赵敏正色道:“张教主,你要黑玉断续膏,我可给你。你要七虫七花膏的解药,我也可给你。只是你须得答应我做三件事。那我便心甘情愿地奉上。倘若你用强威逼,那么你杀我容易,要得解药,却是难上加难。你再对我滥施恶刑,我给你的也只是假药、毒药。”

  张无忌大喜,正自泪眼盈盈,忍不住笑逐颜开,忙道:“哪三件事?快说,快说。”

  赵敏微笑道:“又哭又笑,也不怕丑!我早跟你说过,我一时想不起来,甚么时候想到了,随时会跟你说,只需你金口一诺,决不违约,那便成了。

  我不会要你去捉天上的月亮,不会叫你去做违背侠义之道的恶事,更不会叫你去死。自然也不会叫你去做猪做狗。”

  《倚天屠龙记》第40回“不识张郎是张郎”是*后一回,描写的是张无忌和朱元璋之间的争斗。头脑简单的张无忌自然不是满肚子花花肠子朱元璋的对手,于是心灰意冷决定黯然离去。全书的*后一段却又回到了张无忌与赵敏、周芷若的约定上来。

赵敏见张无忌写完给杨逍的书信,手中毛笔尚未放下,神色间颇是不乐,便道:“无忌哥哥,你曾答允我做三件事,*件是替我借屠龙刀,第二件是当日在濠州不得与周姊姊成礼,这两件你已经做了。还有第三件事呢,你可不能言而无信。”张无忌吃了一惊,道:“你……你……你又有甚么古灵精怪的事要我做……”

  赵敏嫣然一笑,说道:“我的眉毛太淡,你给我画一画。这可不违反武林侠义之道罢?”张无忌提起笔来,笑道:“从今而后,我天天给你画眉。”

  忽听得窗外有人格格轻笑,说道:“无忌哥哥,你可也曾答允了我做一件事啊。”正是周芷若的声音。张无忌凝神写信,竟不知她何时来到窗外。

窗子缓缓推开,周芷若一张俏脸似笑非笑的现在烛光之下。张无忌惊道:“你……你又要叫我作甚么了?”周芷若微笑道:“这时候我还想不到。哪一日你要和赵家妹子拜堂成亲,只怕我便想到了。”

【问题】

  1张无忌答允赵敏的三件事的性质属于什么?

  2在赵敏和周芷若之间,张无忌*后的选择为何是赵敏?

【解读】

  射雕三部曲——《射雕英雄传》《射雕侠侣》和《倚天屠龙记》中,分别讲述了三个男主角,分别是郭靖、杨过和张无忌。郭靖资质差,学不了太多东西;杨过自成一家也难称博;只有张无忌的武功涉及广泛,像九阳神功、七伤拳、太极剑、圣火令、乾坤大挪移,都是路数截然不同的武功,而且张无忌习得九阳神功后武学修养极深,什么武功都是一点就通。因此,如果从武功高低角度出发,张无忌无疑是*的,特别是他修炼的九阳神功,和九阴真经是一个级别。而在《射雕英雄传》中,学得九阴真经一点皮毛的梅超风已经非常厉害了。但是,从人物性格刻画上看,郭靖从小老实敦厚,侠义为怀,具有浓重的英雄主义色彩;杨过生性古灵精怪,敢于摆脱世间礼法习俗对人的心灵和行为的拘束,对爱情专一和忠贞,具有极强的理想主义色彩;张无忌尽管整顿了分崩离析的明教,使明教有了推翻蒙古统治的实力,但他的所为却多是被迫的,他性格优柔寡断,在哪方面都不突出,所以这一形象更具有现实主义色彩。

  张无忌一生游走在四个姑娘之间,对爱情却始终拖泥带水。对于周芷若、赵敏、殷离、小昭这四个姑娘而言,似乎他对赵敏的爱*深,但*后他对周芷若也这般说了。在他内心深处,到底爱谁更加多些,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说他“我爱故我在”也毫不过分,只是他的爱不是那么专一。这也许和他幼年同时丧父丧母的经历有关,还有就是他母亲殷素素在死前给他说的一句话对他一生影响极大。殷素素在临死前抱着无忌,低声道:“孩儿,你长大了之后,要提防女人骗你,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将嘴巴凑在无忌耳边,极轻极轻地道:“我没跟这和尚说,我是骗他的……你瞧你妈……多会骗人!”然后自杀了。殷素素在临死前用生命的代价告诉儿子张无忌三件事情:*,你妈妈没有出卖你义父,你也不能出卖你义父,否则爸爸妈妈白死了;第二,好看的女人会骗人,你将来长大了,一定要提防好看的女人;第三,你妈妈特会骗人,所以你妈妈特好看。

  然而命运常常捉弄人,张无忌这辈子就一直在好看的女人中间被她们骗。回到我们的主题,张无忌答允赵敏的三件事分别是看屠龙刀、不让他和周芷若结婚、让张无忌为她画眉。这三件事,严格来说,都不算难,也没有违反“张氏三原则”:一是不违背侠义道德(当然,第二件事还是值得商榷的),二是于明教和张无忌的名誉无损,三是不碍于光复大业。现在的问题是,在第25回赵敏要张无忌答应三件事的时候,这三件事情并没有确定,这就涉及内容不确定的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也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但是,这里对合同内容包括的条款法律采用的术语是“一般包括”,且这个“一般包括”是在“由当事人约定”之后。也就是说,当事人约定不要某些条款,也是完全可以的。赵敏和张无忌之间的三件事是否属于附期限合同或者附条件合同呢?应该既不属于附期限合同,也不属于附条件合同。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条件,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定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给予解药和三件事是两人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客体,不存在将来的期限或者不确定的条件。

  周芷若如果要求张无忌不能娶赵敏,张无忌是否应该遵守诺言?这个问题其实和前面赵敏的三件事中第二件事一致。赵敏要求张无忌做的第二件事是“不让他和周芷若结婚”,现在如果周芷若同样要求张无忌履行诺言“不让他和赵敏结婚”,两件事显然是一样的,张无忌没有理由只答应赵敏不答应周芷若。这里其实涉及一个是否有违侠义道德的问题,按照中国传统观念“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破坏他人的婚姻关系显然是有悖侠义道德,因此张无忌完全可以拒绝赵敏或者周芷若的这种无理要求。在赵敏和周芷若之间,张无忌*后为什么选择的是赵敏呢?

  因为赵敏的爱比周芷若的爱高一个层次。同样是爱,周芷若的爱是占有型的爱,赵敏的爱是奉献型的爱。周芷若为了得到张,杀人、说谎、背弃誓言,目的就是嫁给张无忌,她时刻觉得自己代价很大,但还是孤注一掷。虽然周芷若貌若天仙、心机过人,但张无忌心里还是对她又敬又怕。而赵敏虽然诡计多端,但其为人性格直爽,敢爱敢恨,更是对张无忌情深似海。她爱张无忌,就想他所想、急他所急,时时处处为他着想,有时候舍身搭救,有时候献计献策,关键时刻不惜牺牲名节与家人断绝关系,放弃自己尊贵的地位以救张脱险。与周芷若相比,赵敏的爱的的确确是一种无私的、奉献的爱,令人感动的爱,这才是爱的至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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