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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在所有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间,石黑一雄是仅有的一位与上海有着如此之深的家族与个人情感渊源的:他的祖父石黑昌明毕业于上海东亚同文书院,后来成为上海丰田纺织工厂的负责人;他的父亲石黑镇雄就出生于上海。除了《我辈孤雏》,石黑一雄担任编剧的电影《伯爵夫人》也是以上海为背景展开故事的。难怪他能够用如此详实细腻的文字描绘再现了租界时期的旧上海滩,将这个关于记忆的故事置于一个亦真亦幻的时空背景之中。


【内容简介】

《我辈孤雏》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石黑一雄的第五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2000年。
英国伦敦,1930年代。年少得志的克里斯托弗•班克斯是全英国闻名遐迩的大侦探,他的破案传奇早已在伦敦社交圈中口口相传。然而,多年来,一桩未解的悬案却久久地在名侦探的心头挥之不去,那便是儿时他生身父母在旧上海滩的离奇失踪案。“追逐着父母消逝的暗影”,我们的主人公从纸醉金迷的伦敦上流社会一路寻觅,*终回到了侵华日军炮口下的上海。这绝非一次温存的归乡。在这座曾经车水马龙,如今遍地狼烟的城市中,等待着他的是一个黑暗的秘密,一个残酷的真相,而他那福尔摩斯式的童话人生也将如同他的儿时故乡一样,化作一片废墟……


【作者简介】

石黑一雄,日裔英国小说家,1954年生于日本长崎,与奈保尔、拉什迪并称为“英国文坛移民三雄”。石黑一雄的作品并不多,但几乎每部作品都获得重要的文学奖项:《远山淡影》获温尼弗雷德•霍尔比纪念奖,《浮世画家》获惠特布莱德年度*小说奖,《长日将尽》获布克奖,《无可慰藉》获切尔特纳姆文学艺术奖,《浮世画家》《我辈孤雏》和《莫失莫忘》均入围布克奖决选名单;1995年英女王授予石黑一雄文学领域的大英帝国勋章,1998年获法国文学艺术骑士勋章,2017年因“以其巨大的情感力量,发掘了隐藏在我们与世界的虚幻联系之下的深渊”而获诺贝尔文学奖。


【媒体评论】

“石黑一雄是他那一代作家中*秀、*原创力的一位,也再也没有第二位作家能够写出《我辈孤雏》这样的作品。它余音绕梁,它催人泪下。”——《星期日邮报》

“《我辈孤雏》所展现的不仅是一个处于*的作家,更是一个自成一格的作家。” ——《独立报》

“石黑一雄迄今*圆满的成就”——《纽约时报书评》

“阅读石黑就是走入一个光辉灿烂又朴实无华的文体世界。他的文笔克制、拘谨、精准,有时甚至寡淡。但在一个个绝妙的从句之下,暗潮开始涌动。悸动降临了。这就是文字之下的
深意浮出水面的时刻。”——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Sara Danius,2017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


【书摘与插画】


那是一九二三年夏天的事了。那年夏天,我不顾姑妈要我返回什罗普郡的期望,离开剑桥南下,决定未来在首都发展,于是租下肯辛顿区贝德福德花园街十四号b室这间小公寓。如今回想起来,夏天就属那年的美好。在寄宿学校,在剑桥读大学的时代,我长年生活在人群里,到了伦敦可以独来独往,真是惬意。我喜欢伦敦的公园,还有大英博物馆宁静的阅览室;兴致来了,就在肯辛顿区的街道逛一整个下午,天马行空想着未来的计划,走久了便把脚步稍歇,赞叹在英国这个国家,连这样的大都会区,也看得到爬墙虎、长春藤攀爬在雅宅门面上的秀姿。
就在某一次这样的信步漫游里,我与老同窗詹姆斯•奥斯本不期而遇,发现他就住在附近,便邀他下回路过不妨上来小坐。尽管在此之前,我不曾邀谁到过我的住处,我却有信心他会接受邀请,因为这住所可是精心挑选的。房租虽然不贵,房东太太的装潢却十分不俗,散发着维多利亚前朝的悠闲;白天时分,客厅里阳光充足,陈设着一座年代久远的长沙发,还有两张舒适的单人扶手沙发椅、一个古董杯盘柜,以及一屏橡木书橱,里头满满地摆着一套老旧欲碎的百科全书——我相信这些东西正合这位客人的品味。除此之外,刚接下这栋公寓的时候,我就步行到骑士桥买了一套安妮女王风格的茶具、几包上好的茶和一大罐饼干。几天后,奥斯本真的突然在早晨时分来访,我便能以茶点招待,并且有十足把握——他想不到,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别的访客。
在头一刻钟里,奥斯本在客厅里四处走动,又赞美我公寓好,又东看看、西摸摸,还不时探头往窗外望,夸这里的街景新鲜。看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在长沙发上安坐下来,我们这才开始叙旧——聊我们的近况与昔日校园友人近发生的事。我记得我们谈了一会儿各个工会的活动,话题就转向了德国哲学,这场辩论漫长而愉快,展现出我们在不同学府里各自修成的功力。接着奥斯本又起来走动,一边高谈阔论他未来的各种计划。
“我打算到出版界,没错。报社、杂志社,这类机关。不瞒你说,我想辟个专栏,谈论政治、社会议题。当然啦,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决定不从政的话。我说班克斯,你真的还没想过自己未来要干什么吗?瞧,前程就在那儿。”他指向窗外。“你总有些什么计划吧?”
“也算有,”我报以微笑。“是有那么一两件在心里,到时候你自然明白。”
“你葫芦里卖什么药?别卖关子,就说何妨!不说看我怎么拷问你。”
我还是没露半点口风,过了一会儿,我就把话题引开,跟他辩一些哲学、诗歌之类的闲事。约莫中午的时候,奥斯本忽然想起他在皮卡迪利有个午餐约会要赶赴,便收拾起随身的东西。人走到门边却又转身说:
“对了,老兄,有件事差点忘了。今天晚上我要参加一个宴会。主客是伦纳德•艾弗夏,就是那位商场大亨,主人是我家族的某位长辈。现在才讲有点仓促,不过,不知道你肯不肯赏光?我可是诚心诚意。老早就想跟你提,不巧都没谈到这上头。地点是在查林沃思。”
他看我一时没有答话,靠近一步对我说:
“我邀你是因为我想起来了。我记得你以前总是拿我的‘家世不凡’来审我。少来了,现在可别跟我装傻撇清。你当年严词拷问起我来可是一点儿也不饶人。‘家世不凡?你给我说清楚一点,是怎么个不凡法?’好吧,现在机会来了,就让班克斯老兄自己亲眼来看看‘家世不凡’是怎么回事吧。”他接着还摇了摇头,仿佛在回想往事。“可不是?以前在学校里,你可真是怪胎一个哟。”我相信我是到这个节骨眼上,才接受了那晚的邀约——那一晚对我的影响,比我想像的还深远许多,这点往后自然会说明——奥斯本后这句话听来刺耳,我且藏起愠色,送他出门。
事后我坐了下来,烦闷竟又浮上心头。事情是这样子,我心下忽然灵光一闪,明白了奥斯本那句话指的是什么。其实,整个学生时代里,我一直听人说奥斯本如何“家世不凡”。只要提到他,总是会听到这个说法,我相信,就连我提到他的时候,也会适时地用上几次。我经常暗自思忖,他这个人尽管长像、举止跟我们其他人殊无二致,却与王公贵族、各派权贵有讳莫如深的关系。然而他指控我“严词拷问”他,我可是怎么想也没那回事。他的背景确实让我在十四五岁时纳闷不已,不过奥斯本跟我在学生时代并不算亲,在记忆里,我们两人凑在一块儿,也就只有那么一次。
那是一个有雾的秋晨,我们两人并坐在一家乡间客栈外的矮墙上。我猜想我们应该上中学五年级了。我们在一场越野赛跑里,负责指示路线,就等选手破雾而来,经过附近的田野,我们便把正确的方向指出来,前面有条泥泞小径等着他们。我们看看时间还早,选手还不会到,就随便聊了起来。我肯定就是这一次,我问奥斯本究竟他家里有哪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奥斯本尽管言行浮夸,本性倒还算谦虚,只顾左右而言他。我追问再三,他拗不过才说:
“班克斯,你就饶了我行不行。全是胡说八道,哪有什么有头有脸的。谁没认识几个人嘛,大家总是有爹娘、亲戚、世交等等。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让别人弄得神秘兮兮的。”他忽然发现自己言语唐突了,转身碰碰我的手臂。“真不好意思,老哥。我这张嘴就是会闯祸。”
这个“失言”似乎让奥斯本比我还难过。若要说这件事这么多年来一直留在他心头,那也未必不可能,因此他邀请我当晚陪他去查林沃思俱乐部,也算是弥补当年失言之过。其实,那个有雾的早晨,虽然他言语的确失当,可是我真的一点都不在意。我那些贫嘴的同学,对于别人的种种不幸,有哪桩不是大家抢着调侃的,偏偏每个人一提到我父母不在,都肃穆哀戚起来,老实说,后来我还真是看不下去呢。其实别人也许觉得奇怪,但我自己对于无父无母这件事——甚至没有什么近亲在英国(除了什罗普郡那位姑妈以外)——早就不觉得有什么不便之处。我还常跟同学说,读我们这种寄宿学校,大家都得学会过没父没母的日子,我的情况并没有特殊到哪里。总之,如今回顾这段往事,我对奥斯本“家世不凡”的着迷,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我觉得当时自己的人际关系,完全止于圣邓斯坦中学的围墙之内。而我一点也不怀疑,有朝一日,我也会为自己建立这样的人脉,出人头地。然而,或许我相信从奥斯本那里可以学到个中奥妙,学到这种事情的原理。
不过,我刚才说奥斯本离开前说的话让我听了刺耳,并不是指他说我多年前嘴上不饶人。其实我不以为然的部分,是他那句脱口而出的评语,说我“以前在学校里,可真是怪胎一个”。
事实上,奥斯本那天早上为何如此形容我,我至今依然不解,因为我记得我已加入英国的学校生活,跟大家水乳交融。就算是刚到圣邓斯坦的头几个星期,我也没做出什么让自己出糗的事。就拿我到校的天为例,我记得我就发现了许多学生站着交谈时,有一套肢体语言——把右手插进背心口袋,说到什么重点,左肩便如耸肩般上下晃动,作为强调。我清清楚楚记得,就在这到校的头一天,我已经把这套肢体语言运用得相当纯熟,没有哪个同学察觉什么异样或者想趁机取笑我。
我就这样胆大心细,迅速吸收其他肢体动作、语句转折、同侪惯常使用的大呼小叫等,至于掌握这个新环境里更深层的主流道德观与礼节,自然不在话下。我当然立刻就明白,我好不要公开畅谈自己对于犯罪行为与侦察手段的看法——这个在我住在上海的日子里是家常便饭。这个部分我做得十分彻底,即便到了我在圣邓斯坦的第三年,校园里失窃事件频传,全校掀起一阵侦探热,我还是小心翼翼地不沾任何是非,必要时仅虚应一下。无疑也正是心中还残留的这种处世态度,让我在奥斯本来访的那个早晨,不肯多谈自己的“计划”。
然而尽管我想办法藏得滴水不漏,但是在印象中,我在学生时代还是至少有两件事显示我放松了警戒,让别人瞥见我心中的大志。就算在当时,我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到了今天当然就更不可能这么做了。
较早的那次,发生在我十四岁生日那天。我当时的两个好友,罗伯特•索顿—布朗与拉塞尔•斯坦顿,带我到镇上的茶点铺,享用烤饼与奶油蛋糕。那是个下雨的周六午后,店里座无虚席。于是每过一会儿,就会有满身雨水的镇民走进店里,四处看看,然后对我们投以不满的眼光,仿佛认为我们应该立刻把桌位让给他们。还好老板娘卓丹太太向来对我们照顾有加,在我生日那天下午,我们更觉得有十足的权利占用店里好的桌位,就在飘窗旁边,窗外还有小镇的广场可以欣赏。那天我们聊什么,我大半忘了;不过等东西吃完,我的两个同伴相互使了几个眼色,索顿—布朗把手伸进背包里,拿出一个包装成礼物的包裹给我。
我动手撕开包装,才发现这个包裹不知道裹了几层,每当我揭去一层,却发现里头还有另一层,我的朋友就会哈哈大笑。这一切都显示,包裹拆到后,里头的东西恐怕是要开我玩笑的。后,从包裹里头冒出来的,是一只覆着皮革的盒子,我把小巧的扣片打开,掀起盒盖,里头是一把放大镜。
此时它就在我手上。它的模样这么多年来并没有什么改变;在那天下午之前,那把放大镜早已历尽沧桑。我记得我当时就看出这点,还发现它的放大效果juejia,而且出奇地沉重,还有,那象牙镜柄有一边完全剥落。有一点则是后来才发现的——上头的镌文要拿另一把放大镜才看得清楚——它是一八八七年于苏黎世制造的。
收到这件礼物,我的个反应是欢天喜地。我抓起放大镜,把桌上成堆的包装纸扫到一边——我猜我正在兴头上,也不管包装纸有没有掉到地上——立刻用它来端详桌布上的奶油渍。我聚精会神地看,只是隐约听到我两个朋友捧腹狂笑——这个礼物显然就是要调侃我一番。等我抬头,总算感觉到有点尴尬,他们也不好意思地静了下来。这时候索顿—布朗挤出个戏谑的表情说:
“我们觉得,既然你立志要做侦探,你会需要这种东西。”
到了这个节骨眼,我灵机一动,虚应了一下,假装他们这个玩笑开得戏而不谑。不过,我猜想我那两个朋友觉得自己的玩笑开得莫名其妙,于是茶点铺里的气氛再也无法恢复先前那般融洽。
如我所说,此刻那把放大镜就在我眼前。调查“曼纳林案”时我用到它;近在“特雷弗•理察森事件”里,我又用到了它。放大镜也许不是通俗悬疑故事里必要的装备,不过它用于搜集某一类证据时依然好用,因此我猜想这件罗伯特•索顿—布朗与拉塞尔•斯坦顿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大概还会随身携带好一阵子。注视着它,我心头有个想法: 假如我的朋友本意就是要嘲弄我,如今看来,他们嘲弄的是他们自己。只可惜我不可能确定他们心里想的是什么,更无法确定,我心中暗许的志向,在我重重隐藏之下,他们如何窥得一斑。斯坦顿谎报年龄志愿参军,在第三次伊普尔战役一战时的一场血腥战役,发生于1917年。里阵亡。索顿—布朗据说在两年前死于肺结核。总之,两人在我到圣邓斯坦的第五年离开了学校,等我听到他们的死讯,我们早已失联多时。我还记得索顿—布朗离开学校时我有多失望——他是我来英国以后,真正的朋友;在圣邓斯坦后来的日子里,我非常想念他。
我想到的第二件类似情况,发生在几年之后——在六年级下学期——不过这事我反而记得没那么仔细。说真的,这件事的前情与后续,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只是有个印象:我走进教室——“旧隐修院”第十五教室——一道道阳光正好从狭窄的修道院窗户泄下,照亮了悬浮在空中的灰尘。老师虽然还没到,不过我一定到得比其他人稍迟,因为我记得同学已经三五成群坐在书桌、长椅、窗台等处。我走近五六个同学围成的一群,他们忽然全都转过头来看我,我当下明白他们正在谈我。我还来不及说什么,其中一位叫做罗杰•布伦瑟斯特的同学指着我说:
“他想当福尔摩斯,未免矮了点吧。”
有几个同学笑了出来,笑声里倒没什么恶意,这就是我所能记得的一切了。我再也没听到有人谈到我想成为“福尔摩斯”的壮志,但过后不久,却觉得心头有根拔不掉的芒刺,担心我的秘密已经曝光,成为我不在场时的话题。
顺带一提,在我进圣邓斯坦之前,周遭的情势就已经让我觉得,我得小心避免碰触到我做侦探的志向这个话题。因为我到英国的头几个星期里,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姑妈什罗普郡的木屋附近,在那片公有的绿地上闲逛,在潮湿的蕨丛之间排演秋良跟我在上海一起编造出来的侦探故事。如今只剩我一人,我自然也得扮演他的戏份;此外,由于我感觉到从木屋可以看见我的一举一动,因此我怀着戒心把剧情动作缩小,台词则咕哝在嘴里,压着嗓子念——这跟过去我与秋良奔放不羁的惯用方式完全不同。
如此小心翼翼,终究还是徒劳。一天早晨,我在我阁楼的小房间里,无意间听到楼下客厅里姑妈跟客人在说话。原本我并不在意,可是他们忽然把声音压低,让我心生好奇,不由自主地蹑起脚步,溜到楼梯转角处,靠在扶栏上。
“他一去就是好几个钟头,”我听到她这样说。“才这么大的孩子,就这样整天自己一个,不理别人,简直有问题。他好歹也该看开了。”
“其实也难为他了,不是吗?”客人说。“才多大,就经历了那些事。”
“他这样闷着也没有好处,”我姑妈说,“他不愁吃、不愁穿,退一步想想,还算好命的了。这么久,也该看开了。我是说,不要再这样钻牛角尖。”
从那天起,我就不再去那块公有的绿地闲逛了,而且渐渐在各方面把“钻牛角尖”的样子收藏起来。不过,当时我只是个小毛头,夜阑人静躺在阁楼的房间里,听着地板吱吱作响——那是姑妈在木屋里走动,给时钟上发条,还有喂猫——我常常就在脑子里又把所有的戏码排练一番,就像秋良跟我从前做的那样。
还是回头谈谈奥斯本光临我肯辛顿寓所的那个夏日吧。我不希望让人以为我念念不忘他说我是“怪胎”,这事只怕没一会儿就被我抛诸脑后了。其实,奥斯本走后一会儿,我自己也跟着出门,心情还算不错,没多久就到了圣詹姆斯公园,在花坛间溜达,心中愈来愈期待当晚的聚会。
回想起那个下午,我的印象是,照理说我该觉得有点紧张才对,可是我一点也不,正是这种愚昧的傲慢,带着我度过了早年的伦敦岁月。我自然明白那天晚上我将见到的场面,那层次绝不是我在大学里见识过的;此外,也可能碰到我还不熟悉的应对礼节。不过,我觉得以我向来的精明,总有办法化解这类难题,大体上可以让自己举止合宜。我在公园闲逛时,心中关注的是别的事。当奥斯本提及某些“家世不凡”的客人时,我立刻假想其中至少包括几位当时的侦探。我猜想那天下午,我花了许多时间练习要怎么把自己介绍给马特洛克•斯蒂文森,或者甚至是乔维尔教授。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练习,要怎么在谦虚中带着几分自重,陈述自己的雄心壮志;我想像其中会有人怜惜我这个后生晚辈,提供我种种建议,坚持要我将来若有什么不懂的一定要去问他。
当晚自然是令我大失所望——尽管现在回顾起来,却因为不相干的理由,使得那晚别具意义。我当时尚不知情的是,在英国,侦探通常不参与社交聚会。倒不是没人邀请;我自己近的经验证实了这一点,时髦的社交圈子向来想要把当时出名的侦探拉进自己的圈子里,只不过这些侦探常常也是诚恳而离群索居的个人,他们投入工作,一点也不想跟别人交往,更别提参加什么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了。
如我所说,那天晚上到达查林沃思俱乐部时,我并不了解这点。我有样学样跟着奥斯本向制服体面的门房愉快地打个招呼。可是才走进二楼拥挤的厅堂,没几分钟我就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事情发生的确切情况如何——因为我没时间确定在场的是哪些人物——只不过我凭直觉恍然悟到自己下午的兴奋期待真是愚蠢之至。忽然间,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以为马特洛克•斯蒂文森或者乔维尔教授会在这里,跟眼前这些金融要人或政界高官生张熟魏地交际。说真的,整个下午我想得天花乱坠,而实际情况竟是如此,其间的巨大落差让我在诧异之余手足无措,至少一时之间无法回神,结果有半个多钟头,即使我心中不愿,却也不敢离开奥斯本身边。
我敢说,就是这种不愉快的心理因素让我如今忆起当晚的许多景象,都显得有点夸大或者不自然。例如,现在回想起那个房间,我就觉得好暗;尽管墙上有壁灯,桌上有烛火,头顶上还有一盏大吊灯——却无一挥得去笼罩全室的昏暗。地毯则是过厚,大家走动时不得不拖着步伐,而环顾室内各处,一些头发泛白、穿着黑色上装的人全都这么做,有些还把肩膀向前倾,仿佛顶着强风走路。托着银盘的侍者也一样得向前倾个角度才能跟客人交谈。在场的女士没有几位,却又出奇地内敛,几乎一眨眼就溶化在黑色晚礼服的森林里,失去踪影。
我刚才说了,我很确定这些印象并不准确,不过那个晚上在我心里留下的就是这副光景。我记得我像个木头人似的,别扭地站在奥斯本身边,反复啜着杯中的饮料,奥斯本客气地与客人交谈,一个换过一个,客人们大都长我们足足三十岁有余。有那么一两次我想加入交谈,不过我的声音很显然稚气未脱,更何况他们谈论的人或事,我都一无所知。
后来,我愈想愈气——气我自己,气奥斯本,气这一切。我觉得我有十足资格鄙视身边的这些人;他们大部分都贪婪而自私自利,心中没有半点理想抱负或是对大众的责任感。仗着胸口的怒火,我终于离开奥斯本身边,在昏暗中到房里的别处走走。
我来到一处微弱光环笼罩的角落,光源是一盏小壁灯。这里人没那么挤,我发现有位年约七旬的银发先生背对着房间抽烟。我看了一会儿才明白,他凝视着一面镜子,那时他也察觉了我在看他。我正想走开,他却向镜中的我说:
“玩得愉快吗?”
“还不错,”我报以浅笑。“托您的福。这场面可不小。”
“有点混乱哦?”
我迟疑了一下,又笑了笑。“也许有一点吧。是有那么点儿,先生。”
银发先生转过身来,仔细把我打量一番。接着才说:“这里头谁是谁,我略有所知,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假如其中有哪位你特别想认识,我可以代为引见。你觉得如何?”
“果真如此,晚辈真是感激不尽。”
“好说。”
他向我靠近一步,环顾屋里有哪些人在我们眼前。接着就在我耳边说,这位是某某,那位是某某,并且把人指给我看。即使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也好心地为我补上“这位是银行家”或“那位是作曲家”等等。名气没那么大的,他会把这个人的事业做个摘要说明,并告诉我这个人为什么重要。我想,就是在他谈到离我们极近的一位牧师时,他冷不防地岔开话题说:
“哪,我看你没在听哦……”
“真是对不起……”
“无妨,无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
“我保证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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