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海德格尔(1889-1976) 出生于德国西南巴登邦的梅斯基尔希的海德格尔,是二十世纪西方*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代表作《存在与时间》是思想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深刻地揭示了西方文化的危机和现代人所面临的困惑。在他的《全集》一百二十多卷中,有近三分之一是解读哲学史的著作,这些“离经叛道”的深层解读,无论对于理解其本人的思想还是西方哲学史本身的研究都意义重大。
导言:作为科学体系*部分的《精神现象学》的任务001
*节现象学体系和哲学全书体系004
第二节黑格尔对科学体系的理解013
a) 哲学作为“科学”013
b) *的和相对的知识;哲学作为科学的体系018
第三节标明体系*部分特征的两个标题的意义023
a) “意识经验的科学”023
b) “精神现象学的科学”030
第四节《精神现象学》作为体系之*部分的内在任务034
a) *知识的自我实现034
b) 对《现象学》意图的误解036
c) 与黑格尔争辩的条件038预先考察041
第五节《现象学》的前提,其始于*的*开端043
a) 精神之自我实现的阶段044
b) 哲学作为其前提的展开;有限性问题和黑格尔的无限性难题047
c) 关于文献,关于“存在”和“存在者”的术语以及阅读时的内心态度的简短提示051*部分:意识055
*章感性确定性057
第六节感性确定性的直接对象058
a) 直接知识作为我们*认知者的必然的*初对象058
b) 事实本身的自在和自为存在以及“旁观”*知识;“超离的”*知识062
c) 感性确定性之对象或知识的直接性;“纯存在”,现存性
067
d) 感性确定性的直接的纯存在中的差别和中介性——“这一个”样例之丰富性,作为我或作为对象的这一个073
e) 直接性和中介、本质和非本质的东西在感性确定性本身上的差别之经验;作为本质的这一个,它作为现在和这里的意义,作为这一个的本质之共相075
f) 表述共相的语言和所意指的个别——存在论差异和辩证法079
第七节作为直接之物之本质的中介性和辩证的运动084
a) 意指活动作为感性确定性之本质;意指活动的当时性和普遍性084
b) 我与对象无差别的感性确定性的直接性;已经指出的个别现在通过其运动达到共相087
c) 作为对有限事物之扬弃,作为辩证法的*知识之无限性;与黑格尔辩证法争辩的开端——存在之无限性或有限性090
d) 有关存在之无限性问题的照准点:精神从相对的东西中超离;无限性的逻辑的和主观的根据094
第二章知觉101
第八节知觉意识及其对象101
a) 知觉作为感性确定性和知性之间的中介和过渡101
b) 物作为知觉之本质性的东西;物性作为特质之“又”的
统一105
c) 作为特有品性之条件的物的排他的统一性;知觉对象之特有品性和错觉之可能性108
第九节知觉进行中介的矛盾性111
a) 错觉之可能性作为抓取和反思的知觉本身之矛盾的根据111
b) 作为抓取和反思的知觉中的物之矛盾的“一”和“又”的交替分配114
c) 物自身中的矛盾——自为存在和为他存在——以及知觉之反思的落空116
第三章力和知性121
第十节认识的*性121
a) 作为存在论的*认识121
b) 物的矛盾性在其作为力的本质中的统一126
c) 有限的和*的认识——“现象和超感的世界”131
第十一节从意识向自我意识的过渡139
a) 力与诸力的游戏;为他存在中的自为存在139
b) 诸力之游戏的现象和规律的统一144
c) 自我的无限性;作为λóγο的精神,自我、神和ǒν
153第二部分:自我意识157
第十二节自我意识作为意识之真理159
a) “它本身之确定性的真理”159
b) 从意识向自我意识过渡的意义162
第十三节自我意识的存在168
a) 在其独立性中赢获本己之本己存在168
b) 自持之物的新的存在概念,生命;黑格尔那里的存在与时间——“存在与时间”173
结论183
编者后记184
重要词语德汉对照表189
结论
我将以突然中断或放弃人为的圆满的方式结束讲座。所有一切仍悬而未决。你们不要急于拾起对于这部著作的某种固定看法,或对其判断的某个观点,而是要学着领会:在这里成为必然的争辩之任务——它所是和它所要求的。
在这里,我们面对着一种哲学的处境,这处境通过这部著作展现其现实性而得到证实。
但它并没有在原始的意义上得到证实,即它没有奠定其可能性。只是,通过现实性,不可能性难道不就遭到了*强烈的驳斥,由此同时也就证明了可能性吗?而*不就真正现实地存在于《精神现象学》之中了吗?
如果这样,那么这*必然在著作本身开始之先就存在。起点之正当性不能通过终点来证实,因为终点本身只不过就是起点。所以,剩下的只不过就是跳跃到*之整体中吗?而这样,问题难道不就简单地变成了实际的跳跃之领会或实施的问题了吗?
当然——但如果这个问题本身正确地理解,它就是这样的问题:作为生存着的人本该是什么?他处在何处,他应该不应该跳跃,并因此成为不同的东西?
人处在何处?他根本上处于这样的境况,即,他可以决定他的立足点,并衡量是否应该离弃它吗?还是说,人根本就无所居留,他毋宁是一种过渡?他作为这种过渡是完全无与伦比的,可以被逼迫到存在面前,以便在生存中去对待作为存在者的存在者吗?
人应该或者说他可能真正地作为过渡而从自身脱落,以便作为有限的东西离弃自己吗,或者说,其本质难道不恰恰就是离弃性本身,那些只有他才可占有的东西,通过这种离弃而被占有吗?
如果您在这里所不断谈论的、却未被说出来的—本质性的东西中,学会了领会些什么,那么这种情况之首要的或恰当的标志只能是这样的,即,在您心中唤醒了某种愿望,去满足著作*内在的要求——其每一部分的所有要求,而且要根据它的力量和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