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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

本书以一个亲历者的角度向读者生动展示了犯罪的黑暗细节。

——迈克尔·M.巴登博士和琳达·肯尼·巴登(《保持沉默》一书的作者)

当代福尔摩斯以纪实笔触,带给我们内心震撼和智力挑战。阅读李昌钰博士参与的这五个著名的扣人心弦的案例,真是愉悦的体验。这位享誉世界的神探已经成为读者的私人导师,当你见到这些真实案例的时候,还需要看什么《犯罪现场调查》(CSI)?

——西里尔·H.维克特 医学博士,法学博士,《太平间传说》与《致命证据》的作者

李昌钰博士是当代真实的福尔摩斯,是世界上*伟大的侦查专家。阅读他这些惊心动魄的案例,那是一种趣味盎然、受益匪浅和不忍释卷的经历。

——巴里·舍克 本杰明·N.卡多佐法学院法学教授

李昌钰博士又出手了!李博士把读者置身于这些著名的罪案现场,就像他每次在陪审团作证时让陪审员们身临其境一样。他是*棒的!

——玛丽·M.加尔文 康涅狄格州检察官

李昌钰博士给我们提供了他*值得记录的五个罪案现场调查的细致分析。在媒体上听闻过这些案件之后,再看李博士的解读,更引人入胜。他对这些案件的专业洞见,再次说明他是世界上*卓越的法庭科学家之一。

——哈斯克尔·M.彼得拉克 伊利诺伊巡回法院退休法官,美国法庭科学学会前主席

本书是我们警局侦查人员和罪案现场工作人员的书。

——哈里·李警长 路易斯安那州哈维地区杰弗逊教区警局


【目录】
总序 1 前言 3
*章 斯科特•彼得森案 1
第二章 伊丽莎白•斯马特案 91
第三章 迈克尔•彼得森案 140
第四章 唐兹兄弟案 195
第五章 迈尔斯/丰塔尼耶案 229
注释 259
参考文献 266
后记 268
译后记 270

【前言】

总序

在美国,人们常说,破不了的案子,找Dr.Lee就对了,很多小朋友的志愿都提到:“我长大后要像Dr.Lee一样。”迄今,我已获得800多个荣誉奖项,参与侦破8000多起国际的重大刑事案件。人们推崇我为“当代福尔摩斯”“现场重建之王”“科学神探”等等,媒体说我是世界上*受欢迎的华人,其实真正的我和大家一样,都是平凡的人。人的一生就是一次漫长的爬坡,我一辈子实际上只做了一件事,就是“使不可能成为可能”。

1964年,我和太太初到美国,全部家当只有一个木箱和50美元。为了谋生,我做过服务生、当过记者、做过武术教练,每天只能睡3~4个小时。直到现在,我每天还是工作16~20个小时,每周工作7天。辛勤的努力,让我在两年内完成了四年大学的所有课程,也破纪录地在短短一年内拿到博士学位。毕业同年(1975年)即获得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大学助理教授的职位,短短三年又破纪录晋升为终身教授,并出任刑事科学系主任。次年(1976年)出任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实验室主任兼首席鉴识专家。1998年出任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厅长,成为美国有史以来警界职位*的华人。

过去几十年以来,我曾撰述出版40多本刑事科学方面的专业书籍,我侦破的许多案件在世界各国被拍成电影和电视节目,许多法庭的专家证词和陈述被列为国际刑事科学界和警界的经典教学案例。世界各国都希望我将处理过的重大案件撰写成书,与世人分享。此次应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刘知函先生之邀请,策划出版“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系列丛书,将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在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侦破的重大刑事案件。从事刑事鉴识50多年后,我从8000多件重大刑案的侦查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务经验,希望将这些案件和经验整理成书,陆续出版,作为自己在刑事科学界的经验传承,供世人参考,以期能抛砖引玉。更希望这套丛书对华人地区的刑事科学及司法制度的观念有所帮助,如此则甚幸矣!

借此机会,我要谢谢目前在美国及世界各国警界的朋友,尤其要感谢曾与我共同在刑案现场和实验室工作的伙伴。鉴识工作是团队工作,没有他们,我也不可能与读者分享这些故事。

我的求学时代,家中贫困,全赖母亲兄姊的勤俭刻苦,呵护备至,我方能专心向学。兄弟姐妹艰苦与共,共同成长,他们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人。我的太太宋妙娟女士几十年来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我,照顾家庭,备极辛苦,使我能毫无后顾之忧地专心工作,自应附志,以表谢意。

李昌钰

2011年9月1日

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家中


【免费在线读】

*章 斯科特·彼得森案

2003年夏天,密西西比州,科罗拉多,当时我正开着租来的道奇勇士车绕着一处风景宜人的山腰而行。云淡风轻,艳阳高照,科贝·布赖恩特(Kobe Bryant)强奸案的调查在我心里盘桓。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手机接到的那个电话。

我们都熟悉对方的声音。我和这位著名的辩护律师马克·杰拉古(Mark Geragos)的交情,要追溯到几年前我频繁出入电视台演播室录节目时。

“马克,你还好吗?”我问他。

“挺好的。你正在做布赖恩特的案子,是吧?他有罪吗?”

“是的。”

“他有罪?”

“不。我的意思是,是的,我是在调查这个案子。你熟悉鉴证专家的。我们不会对任何人有偏见,我们会把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留给法院回答。对了,你*近还顺利吗?”

马克没有回应我的问题,而是说:“我有事情想听听你的意见。”

“快讲吧。”

“如果信封里的一束头发已成乱麻,可以将之分为两部分吗?”

“你在说什么啊?”我问他。

“嘿,忘了刚才的问题吧。加入我们团队怎么样?”

2002年:平安夜的失踪

2002年的平安夜那天,天气阴冷潮湿,斯科特·彼得森(Scott Peterson)已经给他岳母莎伦·罗卡(Sharon Rocha)打过好几遍电话了。他说妻子失踪了。他解释说,早上9点半,他独自去距本地90分钟车程的伯克利垂钓前还见过他的妻子蕾西(Laci)。他还说妻子怀上了儿子,有8个月身孕了,当时她打算去杂货店购物,然后再去附近的东拉罗玛(East La Loma)公园遛狗,那是一条名叫麦肯齐(McKenzie)的金色猎犬。当他晚些时候回家时,妻子已经不见了。她的路虎汽车还在,她的钱包和手机也在家。

由此展开的搜寻将惊动整个国家。

警方在下午6点30分接到报警电话并很快到达。他们与斯科特和他的邻居们会合,立即对周边街区、死胡同、公园、干涸的河床进行了地毯式搜索,甚至动用了一架警用直升机,用光束把该地区来来回回照了个遍。但哪儿也没有找到她。旁观者说斯科特已经急得发狂。

莎伦·罗卡惊慌失措,她后来回忆道:“我吓得要死,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只是失踪。蕾西肯定不是失踪。我估计她是出什么事了。那天夜里很冷,我朋友桑迪带我回到我家里,并把毯子啊、外套啊拿给大家,我挑了一件给蕾西,因为我知道当我们找到她时她一定冻坏了。”1她告诉警官,在12月23日晚上她还和女儿聊过,蕾西看起来还不错,只是有点紧张肚子里的孩子,她还期待能与母亲和父亲罗恩·格兰特斯基(Ron Grantski)一起共享平安夜晚餐。

起先,莎伦、她丈夫罗恩、斯科特的母亲杰奎琳(Jacqueline)还拒绝接受斯科特涉嫌他妻子失踪案的任何说法,但警方认为斯科特有作案嫌疑。他们认为在圣诞夜前一天去旧金山钓鱼的想法并不靠谱。对比眼下这位急得发狂的丈夫而言,至少先前的做法让人觉得怪怪的。

杰奎琳说,斯科特和蕾西两人很恩爱,即使在结婚5年后,相处得还像是度蜜月般。

12月24日那天晚上,斯科特同意让警方搜查他和蕾西的汽车,车子都停在行车道上。阿尔·布罗基尼(Al Brocchini)探员发现斯科特的后备厢里有一卷镀锌铁丝网,四五把大伞装在一只蓝色的行李包中。斯科特说,他在24日上午以前就把那些伞放在车上,是想把它们拿到自己的工作场所——一间堆放了与工作相关的物件和船的工具房。他解释说,自己是一家总部位于马德里的化肥制造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和亚利桑那州的贸易代表。他描述了他的那条船——一艘西尔斯的甘菲舍牌家用冲锋舟,1991年款,14英尺,铝制,配有15匹马力舷外马达。他说他自己酷爱钓鱼、打猎,两周以前刚买了这艘船。后来警方通过Big 5体育用品店Big 5是美国*的体育用品连锁店,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译者注得知,他在12月20日买了12月23日和24日为期两天的钓鱼许可证。但是在那之前,斯科特与布罗基尼探员交谈时却说他是在出发去钓鱼那天即12月24日才有出行决定。他交给警方的伯克利码头餐厅的午餐单据显示,他是在那天下午的12点54分抵达码头的。

在蕾西被报告失踪几个小时后,快到子夜时分,斯科特同意和侦探去他的工具房。布罗基尼的正式报告有如下记载:

在搜查完汽车后,我问斯科特是否可以让我们的情报技术员去他的住处拍些照片并收集证据。我告诉斯科特我也想看看他用来钓鱼的那艘船。斯科特同意让我们的证据搜集人员检查他的屋子,也同意带警官埃弗斯(Evers)和我去他的工具房看看。

我要求负责现场警戒的警官让情报部门警官洛弗尔(Lovell)赶到现场。我让勒辛格(Letsinger)警官在我们去斯科特工具房时守卫在屋子附近。我指示勒辛格警官让洛弗尔用屋子里的备用光源寻找一下可能存在的血迹。我还要求把湿毛巾、拖布和洗拖布的桶扣押待查,以便从中发现证据。

搜查斯科特的工具房,要求扣押拖布、桶和毛巾,这些做法让我想起了我经常被问及的一个问题:“什么时候侦查人员可以搜查?没有行政许可或搜查令时侦查人员可以起获物证吗?”这就涉及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该条款规定:“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可成立的理由,加上宣誓或郑重宣言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查的地点、必须扣押的人或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查和扣押状。”

知道第四修正案什么时候适用、什么时候不适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管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在适用该条款时,侦查人员必须获得一份搜查令,或者在未获搜查令时能确定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后者*常见的情形主要可以归为两类:同意和紧急情况。

同意,是指自愿被搜查,是搜查令状要求中*广为人知的例外之一。就本案讨论的情况而言,必须强调的是斯科特·彼得森自愿同意*次搜查和扣押行为。

至于紧急搜查,*没有争议的情形就是火灾现场。还有一种情形就是警方到达杀人案现场,他们有理由相信里面有人需要获得立即援救。他们随后可能对该场所进行一次无证搜查,以确定房子里是否有其他受害者或凶手。(在《重返犯罪现场》2这本书里我们强调过这个问题。在辛普森案中,警方探员宣称当时翻墙进入辛普森家里是出于紧急情况的考虑。)但一旦警方已经查明那里没有嫌疑人并已经提供了必要的救援,他们就会被要求获得搜查令。

正如你将在本章后面的内容中看到的,扣押的物品必须以正确方式装入证物袋并登记造册,保管链条应当是完整无缺的。扣押物品的警官和每一位保管或支配过物品的人都必须在经手人清单中签名。保管链文件显示证据何时离开警方保管也是很重要的,例如,证据何时被移交到实验室。侦查人员应该在日后能够重建:证据在实验室里被交给了谁,从谁那里取回以及上述行为发生的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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