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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曾在《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序言中写道:“这本书里所描绘的冒险故事大多都实有其事,其中的一两件是我的亲身经历,其余的是我儿时伙伴们的故事。” 正如作者所说,《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作者童年的缩影。

汤姆·索亚的所作所为,所见所想,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们能看见许多人童年的幻想。而实现这一梦境的就是鬼精灵汤姆和赐于他“生命”的小说家马克·吐温。马克·吐温在描写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儿童时并没有仅停留在人物的一般刻画上,而是按照儿童的天性发展,对儿童的心理方面也作了较深层次的描述。


【内容简介】

《汤姆·索亚历险记》(1876)是马克·吐温的一部重要小说,描写密西西比河畔小镇男孩汤姆·索亚和伙伴们的有趣经历,以逼真传神的笔法刻画了一个调皮孩子的形象,并借用儿童的心理、观察和感受反映了当时复杂社会的各个层面。读者可以从这些趣味横生的儿童冒险故事中,体会马克·吐温在机智的微笑中对当时的学校教育和宗教的虚伪所作的极为酣畅痛快的嘲讽,透彻了解儿童心理,欣赏作者幽默才华。


【作者简介】

作者:

马克·吐温(Mark Twain),美国作家、演说家,代表作品有小说《百万英镑》、《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等。马克·吐温一生写了大量作品,题材涉及小说、剧本、散文、诗歌等各方面。从内容上说,他的作品批判了不合理现象或人性的丑恶之处,表达了作家强烈的正义感和对普通人民的关心;从风格上说,幽默和讽刺是他的写作特点。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译本。

译者:

成时(1922-2010),又名徐成时,浙江嘉善人,大学文化。新闻工作者、著名翻译家。曾任新华通讯社对外部、国际部编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北京广播学院外语系、中国新闻学院教授。成时多年从事俄语和英语文学翻译工作,主要译著有《十九世纪波兰浪漫主义文学》《普通人狄蔕》《白夜》《温顺的女性》《圣诞树和婚礼》《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白鲸》等。


【媒体评论】

(马克·吐温)成了幽默家,是为了生活,而在幽默中又含着哀怨,含着讽刺,则是不甘于这样的生活的缘故了。

——鲁迅:《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究竟要过多长时间,马克·吐温才能取得莫里哀和寒万提斯继承者的评价,留待将来去解决。我们现在可以看清楚的是他应该同莫里哀和塞万提斯,同乔叟和菲尔丁归成一类,他们都是幽默作家,都是勇敢的人。

——布兰德·马修斯:《马克·吐温作品集》序1989年版

……爱默生、朗费罗、罗威尔、霍尔姆斯——这些人我都认识,我还认识我们其他的智者、诗人、先知、批评家、幽默作家;他们彼此相似,并且与其他文人相仿;但是克列门斯是独一无二的,无法相比的,他是我们文学中的林肯。

——豪威尔斯:《我的马克·吐温:追怀与评论》,纽约哈泼兄弟出版公司,1910年版

马克·吐温*主要的特点是“有勇气”,他敢说很少人敢说的话。

­ ——弗兰克·R.斯陀克顿:《论坛》,1893年版

如果不是马克·吐温的天才,我们这个民族就不会以具有丰富、有趣、常常是美丽的语言闻名。

——库特·冯尼格:纪念马克·吐温逝世七十周年会上的演说辞,1980年


摘自《文学报》 作者:彭 懿

说到儿童文学中的经典顽童形象,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马克•吐温《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汤姆•索亚。可是这个形象并不是马克•吐温的首创,它的开山鼻祖是另一位美国作家托马斯•巴雷•奥尔德里奇,他那部半自传性质的小说《坏孩子的故事》比《汤姆•索亚历险记》整整早发表了七年。它的原书名是The Story of a Bad Boy,讲的是一个善良的坏男孩的故事——他并不坏,没有犯下什么令人发指的越轨行为,他的坏,只是相对于他身边的那些好孩子而言。
  那么,汤姆这样一个顽童,到底对大人和社会做出了怎样的挑战呢?
  先让我们来看看汤姆几岁了。很奇怪,马克•吐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没有为汤姆设定年龄,我们只能推测。这是发生在一个夏天里的故事。故事开始时,汤姆似乎不大,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小孩,因为他的那些所作所为实在是太幼稚、太让人哭笑不得了:给别的孩子刷木板篱笆的机会,换来的东西却是一把什么也开不了的钥匙,两条蝌蚪,四块橙子皮;在姨妈的眼皮底下偷糖吃﹔在教堂里逗狗跟甲虫咬架……可到了后来,汤姆却又像是一个成熟而又冷静的大男孩,比如*后他和心爱的女孩蓓姬身陷迷宫般洞窟那场戏,饥饿、干渴、黑暗,再加上恐惧,换作一个小小孩早就绝望地放声痛哭了,但汤姆表现得比大人还理智、坚强,给人的感觉完全是一个心智成熟的少年。这样推测下来,汤姆的年龄应该是界于十至十二岁之间吧。
  汤姆绝不仅仅是一个逗人发笑的顽童,作为马克•吐温用来颠覆当时流行的说教式的儿童文学作品的一个角色,他首先反抗的就是大人社会的道德标准。比如,他蔑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即便是他的种种恶作剧和冒险,如果细细追究起来,其实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渴望别人承认,要成为一个英雄。
  这本书争议*的是结尾。因为在故事*后,一直反抗大人世界的汤姆居然妥协了,被一直渴望逃离的所谓文明社会收编了,和大人站到了一起,不但自己成为了一个好市民,还把逃走的哈克贝利找了回来,规劝他做一个体面人,接受那个有钱寡妇的收养,不然连他汤姆自己都会被人瞧不起。这,显然大大削弱了作品的批判力量。然而,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待汤姆的这种变化,这本书的原版编者约翰•
  C•葛伯就指出:“作品其实是对成长进程的一种嘲讽性的说明,因为汤姆*后更接近于圣彼得堡的成人,这些成人往好里说是虔诚而善感﹔往坏里说则遇事不能容忍,生性残酷……马克•吐温很可能是想提醒我们:我们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往往越来越看重社会习俗和社会的赞许与否,越来越丧失我们对个人自由的热爱。” 'font-s?1.`?L??Iheight:150%;font-family: 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对,姨妈。”

“热得厉害,对不对?”

“对,姨妈。”

“你不是想去游泳吗,汤姆?”

汤姆一惊——心里七上八下地犯了疑。他观察包莉姨妈的脸色,可是看不出什么。他便说:

“没,姨妈——哦,没有太想。”

老太太伸出手去,摸了摸汤姆的衬衣,说:

“不过,你现在身上不太热啦。”她想自己已经发现了衬衣是干的,而没有人知道这就是她原来的想法,这么一想,暗自得意。汤姆呢,由她怎么想,反正他已经摸清了风向。于是他先下手为强:

“我们有几个人用水龙头往头上冲凉——我的头发还是潮的,看出来了吗?”

包莉姨妈想到自己竟忽略了查这方面的旁证,是个失着,心里不是滋味。接着她又有了新的主意:

“汤姆,你要往脑袋上冲凉,不用拆下我给你缝上的衬衣领吧,对不对?解开你的外衣!”

汤姆脸上那种提心吊胆的神气一下子烟消云散啦。他解开外衣。他的衬衣领缝得好好的。

“哼!去你的。我肯定你逃了学去游泳了。不过我饶了你,汤姆。我估摸着你像俗话说的,是只燎了毛的猫——心地比模样儿好些。好,饶你这一遭。”

她心里半喜半恼:恼的是她的聪明没有管用,喜的是汤姆居然鬼使神差地听了一回话。

谁知锡德开口啦:

“嗯,我要没记错,你缝他的领子时用的是白线,可这是黑的。”

“是啊,我的确用的是白线,汤姆!”

可是汤姆没有等她把话说完。他抬腿出门时说:

“锡德,为了这,我要狠狠揍你。”

到了安全地方,汤姆检查插在翻领里的两根大针,针上还裹着线——一根针穿的是白线,另一根是黑线。他说:

“要不是锡德,她怎么也发觉不了。真该死!她有时用白线,有时用黑线。不管黑白,她要是老用一种线缝有多好——这样变来变去,我实在闹不清。这事儿反正得怨锡德,我要教训教训他!”

他不是村里的模范儿童。那个模范儿童他可是看透了——而且瞧不起他。

不到两分钟工夫,甚至比这还短,他的一切烦恼就已经全都忘了。倒不是因为他的烦恼对于他不像大人的烦恼对于大人来说那么沉重,那么痛苦,而是因为有一个新的乐子盖过了这些烦恼,把它们从他头脑里暂时赶了出去——正如人们一有叫人跃跃欲试的新事儿就把倒霉事儿忘了一样。这新玩意儿是一种吹口哨的稀罕招儿,他刚从一个黑人那儿学来的。他正急着找个没人打扰的机会来练练。这新吹法很特别,在你吹一支曲子中间用舌尖一下接一下急促地弹上颚发出一种流畅的颤音,像鸟啼一样——读者只要曾经是个男孩,大概会记得怎么吹。用心勤练之后他很快掌握了窍门,于是他一路沿街走下去,嘴里一下下尽是和声,灵魂里满是感激。他这时的感觉和发现了一个新星座的天文学家差不多。如果要讲快活的强度、深度、纯度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这孩子此刻的快活劲在那天文学家的快活之上。
【目录】

*章 你——汤姆——包莉姨妈规定了自己的职责——汤姆练吹口哨——一次挑战——偷进家门

第二章 强烈的诱惑——战略谋划——老实人上当

第三章 汤姆当将军——得胜受赏——愁云惨雾中的幸福——得与失

第四章 功课的煎熬——上主日学校——校长——“表现自己”——汤姆出尽风头

第五章 一位中用的牧师——在教堂里——高潮

第六章 自我检查——医治牙病——半夜念咒——巫婆与鬼怪——谨慎从事——幸福的时刻

第七章 定约——初次传授——犯错误

第八章 汤姆定下方针——老戏新演

第九章 森严的场面——盗墓者出场——印第安人乔造假供词

第十章 庄严起誓——恐惧引出悔恨——精神上的惩罚

第十一章 穆夫·波特自动到来——汤姆的良心起作用

第十二章 汤姆表现得大度宽容——包莉姨妈心软了

第十三章 小海盗——前往聚会地点——篝火夜话

第十四章 营地生活——一场风波——汤姆偷偷离开营地

第十五章 汤姆私行察访——探听明白情况——回营报告

第十六章 一天寻欢作乐——汤姆透露秘密——海盗们得了教训——暴风雨夜袭——印第安人的战争

第十七章 追念过世的英雄们——汤姆的秘密之奥妙

所在

第十八章 汤姆的感情受到追究——奇妙的梦——蓓姬·撒切尔相形失色——汤姆醋意大发——狠心的报复

第十九章 汤姆和姨妈的对话

第二十章 蓓姬处于险境——汤姆仗义勇为

第二十一章 孩子们的口才——姑娘们的大作——冗长的幻景——孩子们出了恶气

第二十二章 辜负了汤姆的信任——准备受严惩

第二十三章 老穆夫的朋友们——穆夫·波特出庭受审——穆夫·波特得救

第二十四章 汤姆成为全镇的英雄——白天春风得意,半夜胆战心惊——捉拿印第安人乔

第二十五章 有关国王和钻石——寻找宝藏——死人与鬼

第二十六章 闹鬼的屋子——瞌睡鬼——一匣子金币——倒运

第二十七章 打破疑团——小侦探

第二十八章 试图找到二号——哈克放哨

第二十九章 野餐会——哈克跟踪印第安人乔——“报仇”活儿——救寡妇

第三十章 威尔士人向大家报告——哈克受追问——消息传开——轰动全镇的*消息——希望转为

绝望

第三十一章 探险出征——麻烦开始了——迷失在洞中——漆黑一片——找到了二号,但自身并未得救

第三十二章 汤姆讲脱险经过——汤姆的冤家尚未就擒

第三十三章 印第安人乔的下场——哈克和汤姆交流情况——向山洞出征——免遭鬼扰的护符——“一个好安逸的地方”——陶格拉斯寡妇家的招待会

第三十四章 公开一个秘密——琼斯先生的打算落空

第三十五章 境况大变——可怜的哈克——制订新历险计划

结束语

附录


【前言】

前言

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异军突起,世界文坛出现了大诗人瓦尔特·惠特曼、大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和马克·吐温,令世人耳目为之一新。而其中美国特色表现得*鲜明、*有独创性也*为国内外读者所欢迎的大概要算是马克·吐温了。

马克·吐温在美国文学中的地位,有好几位他的同胞名作家作过以后一再被人引用的评价。说得*中肯*简洁的是马克·吐温的一生挚友、文字知己威廉·豪威尔斯的一句话,他说,马克·吐温是“我国文学中的林肯”。

吐温原名萨缪埃尔·克莱门斯,一八三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小镇,一九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葬于纽约州的埃尔米拉。他十二岁丧父,辍学当印刷所学徒,后帮着哥哥奥利翁办报,很早就开始给地方小报写小文章。一八五八年起在密西西比河上学习领水,后来正式当上了引水员,一直到南北内战爆发,打断了他的河上生涯。他生在大河边,长在大河边,又在大河上工作了将近四年,摸透了这条美国*大河的脾性,对沿河两岸的各种人物、世态人情都烂熟于心。这条大河成了他的生命的一部分,成了他的三四部*好的作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诗人艾略特甚至称大河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另一位主人公)。马克·吐温接着在内战中当了十四天的兵,好不容易逃得了一条性命,便到西部去淘金,淘金不成,在内华达州佛琴尼亚城当了报纸记者,后转到旧金山当记者。一八六七年五月,发表了《卡拉维拉斯县那只大名鼎鼎的跳蛙》,这是他的至今仍为人称道的*早名篇。一八六八年,从旧金山到了纽约,以后成了专业作家。用他在一八四一年一封致友人的信中的话来说是:“于是我当了二十年的作家,五十五年的蠢驴。”

吐温一生写了十多部长篇小说或汇成一集的作品,短篇小说或随笔约六十篇,其他政论、小品和小册子为数更多。经过他辞世后八十六年的大浪淘沙,它们中绝大多数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至今不时还有新版,还可以在美国以至世界各大城市书店中买到。当然,一位大作家,即使是*大师,其公认的精品总还是屈指可数的。吐温的这类作品大致有五六部,而其中与他的名字同垂不朽的则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部以大河为背景、以儿童为主人公的小说。

这里只谈谈前一部。

在近代世界文学中,似乎有这样一种现象耐人寻味:一些大作家,写一个人的历史发展,从童年一直写到成年,长达三部、四部、五部,鸿篇巨制,成为传世之作。这类作品一说起来,许多人立刻会想到诸如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还有马丁·尼克索的《征服者贝莱》和《普通人狄蒂》。这些作品有一个共同特点:写童年的*部在艺术上*见光彩。尽管后面几部,内容丰富复杂得多,思想底蕴深刻厚实得多,但总缺少些*部的那种难以言传的魅力。这种魅力让人想起夏日清晨,团团荷叶上闪烁滚动的颗颗露珠,那么清纯,那么动人心魄,历久难忘。个中原因,也许是天真未凿的童心了无挂碍,不染尘埃,外界的一悲一喜,一颦一笑,一经进入,便深藏心底。尘封多年之后,一旦开掘出来,便如浑金璞玉得了斧凿之功,发出令人心灵为之颤动的光华。

有趣的是马克·吐温在一八七四年动手写《汤姆·索亚》时也曾有过写汤姆一生或大半生的打算。他留下的一个提纲有:“一、童年和青年;二、青年和早期的成人阶段;三、在许多国度为生活而战斗;四、(三十七岁至四十岁[?])回乡与一大把年纪的娃娃和老小孩儿相聚,这些人都是他童年时的大人物。……”

可是到了第二年夏天,吐温的直觉告诉他:写完全程不是好办法。显然,马克·吐温的优势在于头脑中储存的童年这一段的鲜活丰富的印象;厚积薄发,才能成功。究竟这是他初次写长篇小说,忌的是好大喜功。因此,小说写成以后他在给豪威尔斯的信中解释说:如果他接着童年往前写,汤姆“就会像文学中所有那些一巴掌大的小人物一样,读者就会打心底里瞧不上他”。这样一来,就有了我们面前这本小书,一本置于前面提到的那些巨著的童年卷之旁而绝不逊色的小书。

我们如果要在文学中领略一下童趣,那么,眼前这本小书可谓得童趣之真谛。当代马克·吐温研究家詹姆斯·考克斯教授在他的《马克·吐温:幽默的命运》一书中提到:《汤姆·索亚》的意蕴在于“游戏”,这“游戏”的意思也许不妨用“童趣”这个词来表达,不过是在较宽泛的意义、较深的层次上。

至于怎样才算得是童趣,本书第二章是个好例子。全篇三千多字,一气呵成。四五个孩子一个接一个登场,演了一出短短的趣剧。它像一支小小的牧歌,似乎并无深意存焉,但仔细一咂摸,作者有意无意间在指点一种生活中的哲理:越是得不到的越想得到。这哲理既是儿童心理,又何尝不是许多成人的心理,它在现实生活中使他们受骗吃亏,叫苦不迭。吐温把这种情境移植到孩子身上,它便化为一出脍炙人口的儿童趣剧。

然而话说回来,作者笔下的儿童天地是滨河小镇圣彼得堡的现实生活的一部分;那里的风风雨雨,免不了要闯到孩子们中间来,躲也躲不掉。而人间戏剧,大抵是爱与恨二字。这爱与恨在本书中都构成了重头戏。爱的戏剧的主角是汤姆与蓓姬。与成人不同的只是添了一番童趣。恨的戏剧集中在汤姆与哈克半夜目击印第安人乔和穆夫·波特盗墓,印第安人乔杀了医生并嫁祸于波特这幕惨剧上。这一目击不打紧,两个孩子成了为波特开脱杀人罪名,并使印第安人乔偿命的仅有的证人。印第安人乔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亡命徒,孩子们哪敢得罪他;偏偏波特平时对孩子们又是那么好,给他们修补风筝,指点他们哪儿钓鱼*棒,一桩桩、一件件为孩子做的好事,历历在心头,又如何能眼睁睁看着他含冤而死。这么做,是一条人命;那么做,同样也是一条人命,而且有危及自己性命的可能。这种两难处境真有点惊心动魄。我们不妨看看我们的幽默大师是怎样处理这部分“历险记”的,他处理得既富戏剧性,又不失儿童的意趣和心态。

尽管如此,有些批评家仍然感到汤姆失之于“大人化”,只有第二章刷板墙一节写孩子写得*逼真、*传神。

马克·吐温是个一丝不苟的文体家,对于遣词造句,文字的音韵节奏,既敏感又严格。他认为:一个意思,文字中只有一个词能表达,它是*好的也是惟一的;次好的词是不好的词。因此他的文章几乎无懈可击,然而他的小说结构则往往是批评家的目标。其原因盖出自他的创作习惯。从他给豪威尔斯的信中可以看出:吐温一般是有了个写某一人物(例如汤姆·索亚)的意念和开头一些想法,就动手写起来,边写边让人物性格、情节结构自己形成发展。一旦写不下去了就搁笔,过上多少时候有了灵感再接着写。这样做,作品当然会有批评家们说的“formless”(不成形,无结构)的毛病,这毛病作者自己知道,也承认;而且这毛病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杰作中表现得更明显,更令人遗憾。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著名的研究家、批评家为《汤姆·索亚》辩护,说作者实在是完成了艺术上的一种结构形式。卓有成就,众望所归的马克·吐温研究家瓦尔特·勃莱阿教授曾指出:《汤姆·索亚》全书包括四个“叙事单位,即行动线”。一、汤姆和蓓姬的故事;二、汤姆和穆夫·波特的叙事线索;三、杰克逊岛上的故事;四、不妨称之为印第安人乔的故事的一系列事件。在全书三十五章中,只有四章不涉及以上四个叙事单位中任何一个,有八章含有连接四条行动线中的两条的成分。

因此,《汤姆·索亚》有一个主题,一条情节线索和一个主要叙事结构,这就是一个孩子从少年到成熟期的成长。这主线有四条行动支线,有如前述。勃莱阿说,随着全书的情节向前推进,“完完全全是孩子气的行为越来越少,而成人的行为为数增加了”。以汤姆和蓓姬的故事来说,从开头两个孩子赌气、耍小性子进到汤姆显出一副侠义心肠,代蓓姬受罚,以至*后在山洞中处处扶持爱护蓓姬。以汤姆与穆夫·波特这一线索来说,开头是孩子们为迷信驱使去墓地,进而汤姆反迷信而行,直到他勇敢地为波特作证。至于杰克逊岛上发生的事,开头是汤姆反抗包莉姨妈而出走,结束时汤姆已为姨妈伤心过甚而担心,前后截然不同的两种心态是成熟的表现。*后,印第安人乔的一系列事件中则以孩子们找藏匿的宝藏始而以汤姆大有男子气概地在山洞中保护蓓姬,哈克克服了满心恐惧去救寡妇终。其间的成熟是显然的。

勃莱阿还注意到这四条线的行动*后都得到了大人们的称赞。对全书这一布局的*简单的解释是“用小说来体现作者对少年故事的老一套的情节结构的反感”。

好,现在请读者自己来读,来想,来判断吧。

成时

一九九六年六月七日于北京
【书摘与插画】

*章

“汤姆!”

没有应声。

“汤姆!”

没有应声。

“真不明白,这孩子怎么啦?喂,汤姆,我在叫你!”

没有应声。

老太太把她的眼镜往下扯了扯,眼睛从镜片上,对房间扫了一圈;然后把眼镜往上推了推,从镜片底下张望出去。她极少或者说从没有透过镜片去搜寻诸如一个孩子那样小不点儿的东西;这副眼镜是她的宝,是她心中引以为傲的爱物,戴上它是为了“派头”,而不是为了实用——戴一对火炉罩子她也一样看得清清楚楚。她有一阵子有点纳闷,接着,她发话啦,虽说不是恶狠狠地,却也嗓门儿大得连家具都能听见:

“好啊,你听着,要让我逮住了,我就——”

她的话没有说完,因为这时候她正弯下身去用扫帚往床底下捅——因而每捅一下,她需要停下来喘口气。除了那只猫以外,她没有捅出第二件活物。

“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样的孩子!”

她走到开着的门口,当门站着,朝外面那个只有西红柿蔓和野草的园子张望,不见汤姆。于是她提高嗓门,取了个使声音传得远些的角度,喊道:

“喂——汤姆!”

背后有轻微的响动,她转过身去正好一把抓住一个小孩的紧身短上衣的下摆,不让他跑了。

“好啊!我该想到你会躲在那小间里,你在那儿干什么?”

“不干什么。”

“不干什么!瞧你那双手。再瞧你那嘴。那是什么货色?”

“我不知道,姨妈。”

“哼,我知道。是果酱——一点不错,就是它。我跟你说过有四十遍啦,你要不肯放过这果酱,我就剥你的皮。把那鞭子递给我。”

鞭子已经抡到空中,大难已经当头——

“哎哟!姨妈,你瞧你背后!”

老太太倏地转过身,撩起她的裙子以防不测。就在这眨眼间,孩子逃了出去,攀上那高高的木板篱笆墙,翻身过去,不见了踪影。

他的包莉姨妈吃一惊,愣了一小会儿,终于轻声笑出来。“这该死的小子,怎么我总也不会多个心眼?他跟我玩儿这一套把戏有多少次啦,怎么我至今还不会提防他?天底下*蠢的就数那些老家伙。俗话说得好,老狗教不会新把戏。可是天哪,他没有两天玩儿的招数是一样的,你又怎能知道他要玩的是什么?看来他心里有数:他能捉弄我多久才不至于叫我发火;他也明白:只要想法子让我消消气,或者逗得我发笑,一切又都烟消云散,我就狠不下心来揍他一下啦。对这孩子,我没有尽到责任,老天在上,这是大实话。圣书上说得好,舍不得下棍子,惯坏了孩子。我心里明白:我作了孽,害了他,也害了我自己。这孩子一肚子坏水,可是老天爷!他是我死去的姐姐的孩子呀,可怜的小东西,我怎么也狠不下心来揍他。每回我放过他,我的良心好难受啊;可每回我真揍了他,我的心差点儿碎啦。唉,算啦,《圣经》上说的,凡是女人生养的男人都活不长,而且多灾多难;我琢磨事情怕也就是这样。这下半晌他会逃学,我呢,明天非叫他干活儿不可,好惩罚他。他*讨厌干活儿啦,要他在星期六,在所有别的孩子都在度假的日子干活儿,那真是难死了;可是我怎么也得多少对他尽点责任啊,要不,我真要把这孩子给毁啦。”

汤姆果然逃了学,玩得十分开心。他回到家里,刚赶上帮那个黑孩子杰姆在吃晚饭前锯好第二天要烧的木柴,劈好引火柴——至少他是赶上了把他的冒险经历讲给杰姆听;杰姆一边听着,一边把四分之三的活儿干了。汤姆的弟弟锡德(其实是堂弟)这时已干完他那份活儿(把劈柴碎片拾起来)。他是个寡言少语的孩子,没有那些爱冒险闯祸的毛病。

汤姆吃着晚饭、一边瞅空子偷糖块儿的时候,包莉姨妈问了他一些使足了心计的、非常深刻的问题——打算诱他上钩,在话里露出对他不利的马脚来。她跟别的许多心地单纯的人一样,自以为有耍弄阴谋诡计的天才,这是她*喜欢卖弄的虚荣心。她爱把她的一眼就能看穿的心计当作阴险狡诈的锦囊妙计来看待。于是她发话了:

“汤姆,学校里挺热,对不对?”

“对,姨妈。”

“热得厉害,对不对?”

“对,姨妈。”

“你不是想去游泳吗,汤姆?”

汤姆一惊——心里七上八下地犯了疑。他观察包莉姨妈的脸色,可是看不出什么。他便说:

“没,姨妈——哦,没有太想。”

老太太伸出手去,摸了摸汤姆的衬衣,说:

“不过,你现在身上不太热啦。”她想自己已经发现了衬衣是干的,而没有人知道这就是她原来的想法,这么一想,暗自得意。汤姆呢,由她怎么想,反正他已经摸清了风向。于是他先下手为强:

“我们有几个人用水龙头往头上冲凉——我的头发还是潮的,看出来了吗?”

包莉姨妈想到自己竟忽略了查这方面的旁证,是个失着,心里不是滋味。接着她又有了新的主意:

“汤姆,你要往脑袋上冲凉,不用拆下我给你缝上的衬衣领吧,对不对?解开你的外衣!”

汤姆脸上那种提心吊胆的神气一下子烟消云散啦。他解开外衣。他的衬衣领缝得好好的。

“哼!去你的。我肯定你逃了学去游泳了。不过我饶了你,汤姆。我估摸着你像俗话说的,是只燎了毛的猫——心地比模样儿好些。好,饶你这一遭。”

她心里半喜半恼:恼的是她的聪明没有管用,喜的是汤姆居然鬼使神差地听了一回话。

谁知锡德开口啦:

“嗯,我要没记错,你缝他的领子时用的是白线,可这是黑的。”

“是啊,我的确用的是白线,汤姆!”

可是汤姆没有等她把话说完。他抬腿出门时说:

“锡德,为了这,我要狠狠揍你。”

到了安全地方,汤姆检查插在翻领里的两根大针,针上还裹着线——一根针穿的是白线,另一根是黑线。他说:

“要不是锡德,她怎么也发觉不了。真该死!她有时用白线,有时用黑线。不管黑白,她要是老用一种线缝有多好——这样变来变去,我实在闹不清。这事儿反正得怨锡德,我要教训教训他!”

他不是村里的模范儿童。那个模范儿童他可是看透了——而且瞧不起他。

不到两分钟工夫,甚至比这还短,他的一切烦恼就已经全都忘了。倒不是因为他的烦恼对于他不像大人的烦恼对于大人来说那么沉重,那么痛苦,而是因为有一个新的乐子盖过了这些烦恼,把它们从他头脑里暂时赶了出去——正如人们一有叫人跃跃欲试的新事儿就把倒霉事儿忘了一样。这新玩意儿是一种吹口哨的稀罕招儿,他刚从一个黑人那儿学来的。他正急着找个没人打扰的机会来练练。这新吹法很特别,在你吹一支曲子中间用舌尖一下接一下急促地弹上颚发出一种流畅的颤音,像鸟啼一样——读者只要曾经是个男孩,大概会记得怎么吹。用心勤练之后他很快掌握了窍门,于是他一路沿街走下去,嘴里一下下尽是和声,灵魂里满是感激。他这时的感觉和发现了一个新星座的天文学家差不多。如果要讲快活的强度、深度、纯度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这孩子此刻的快活劲在那天文学家的快活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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