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本书是费孝通早年社会学研究的结晶。书中的论述逻辑缜密,费孝通一环扣一环地向广大读者梳理了中国基层的全貌,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指出了中国基层的发展方向。
尤其是“差序格局”这一概念的提出,为我国社会学研究打开了新思路,并为国际所认可。费孝通从宏观上立论,在微观上解读,将“乡土中国”立体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虽然已经过去了大半个世纪之久,但书中深刻的思想依然在显露锋芒,给人以启迪。
【内容简介】

二十世纪初,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乡村受到了西方现代化工业的严重打击。社会动荡,深受其苦的农民和特权阶级的矛盾加剧。费孝通撰写了《乡土中国》与《乡土重建》两本著作,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出发分析了农村的现状及其历史原因,并指出了解救农民、缓和社会矛盾的方向,提出了解决农村问题的中式出路。本书辑二者于一体,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整体面貌。


【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今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师从社会人类学巨擘马林诺夫斯基,深入研究社会学和人类学,并于1981年获得人类学界奖——赫胥黎奖。代表作有《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等。


【媒体评论】
中国社会学从一种学术语言成为公共语言到*终成为官方语言,费孝通的影响是无人可以取代的,他会一直影响今天、过去以及将来无数代的社会学的学子。
——谢寿光

【目录】

乡土中国
章乡土本色
第二章文字下乡
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
第四章差序格局
第五章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第六章家族
第七章男女有别
第八章礼治秩序
第九章无讼
第十章无为政治
第十一章长老统治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
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
后记
乡土重建
代序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文化结症
章乡村·市镇·都会
第二章论城·市·镇
第三章不是崩溃而是瘫痪
第四章基层行政的僵化
第五章再论双轨政治
第六章损蚀冲洗下的乡土
第七章黎民不饥不寒的小康水准
第八章地主阶层面临考验
第九章现代工业技术的下乡
第十章分散在乡村里的小型工厂
第十一章乡土工业的新形式
第十二章自力更生的重建资本
第十三章节约储蓄的保证
后记对于各家批评的总答复
延伸阅读
本书名言记忆
名家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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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家族

我曾在以上两篇中,从群己的关系上讨论到社会结构的格局。我也在那章里提出了若干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我知道这些生疏的名词会引起读者的麻烦,但是为了要表明一些在已有社会学词汇里所没有确当名词来指称的概念,我不能不写下这些新的标记。这些标记并没有使我完全满意,而且也有容易引起误会的地方。譬如有一位朋友看过我那一章的分析之后,曾摇头说,他不能同意我说中国乡土社会里没有团体。他举出了家庭、氏族、邻里、街坊、村落,这些不是团体是什么?显然我们用同一名词指着不同的实体。我为了要把结构不同的两类“社群”分别出来,所以把“团体”一词加以较狭的意义,只指由团体格局中所形成的社群,用以和差序格局中所形成的社群相区别;后者称作“社会圈子”,把社群来代替普通所谓团体。社群是一切有组织的人群。在那位朋友所列举的各种社群中,大体上都属于我所谓社会圈子的性质。在这里我可以附带说明,我并不是说中国乡土社会中没有“团体”,一切社群都属于社会圈子性质,譬如钱会,即賨,显然是属团体格局的;我在这个分析中只想从主要的格局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差序格局和社会圈子的组织是比较的重要。同样地,在西洋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也是存在的,但比较上不重要罢了。这两种格局本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形式,在概念上可以分得清,在事实上常常可以并存的,可以看得到的,不过各有偏胜罢了。

在概念上把这两种格局和两种组织区别开来并不是多余的,因为这个区别确可帮助我们对社会结构获得许多更切实的了解,免除种种混淆。在这里我将接着根据这套概念去看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家”的性质。

我想在这里提出来讨论的是我们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这社群普通被称为“大家庭”的。我在《江村(即今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的开弦弓村,“江村”是费孝通为写书而起的学名)经济》中把它称作“扩大了的家庭”(Expanded Family)。这些名词的主体是“家庭”,在家庭上加一个小或大的形容词来说明中国和西洋性质上相同的“家庭”形式上的分别。可是我现在看来却觉得这名词并不妥当,比较确当的应该称中国乡土社会基本社群作“小家族”。

我提出这新名词来的原因是想从结构的原则上去说明中西社会里“家”的区别。我们普通所谓大家庭和小家庭的差别决不是在大小上,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一个有十多个孩子的家并不构成“大家庭”的条件,一个只有公婆儿媳四个人的家却不能称之为“小家庭”。在数目上说,前者比后者为多,但在结构上说,后者却比前者为复杂,两者所用的原则不同。

家庭这概念在人类学上有明确的界说: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亲子是双系的,兼指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生出的孩子。这种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个人来担负孩子生育任务的社会里,这种社群是不会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他们的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一代又一代。家庭这社群因之是暂时性的。从这方面说,家庭这社群和普通的社群不完全一样。学校、国家这些社群并不是暂时的,虽则事实上也不是永久的,但是都不是临时性的,因为它们所具的功能是长期性的。家庭既以生育为它的功能,在开始时就得准备结束。抚育孩子的目的就在结束抚育。关于这一层意思我在《生育制度》一书中有详细的讨论。

但是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夫妇之间的合作并不因儿女长成而结束。如果家庭不变质,限于亲子所构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儿女长成之后,有一段期间只是夫妇的结合。夫妇之间固然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较多人合作的事务就得由其他社群来经营了。

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一点我在上面已经说明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因为这缘故,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也很少,主要的是生育儿女。可是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构成这个我所谓社圈的分子并不限于亲子。但是在结构上扩大的路线却有限制。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除了少数例外,家并不能同时包括媳妇和女婿。在父系原则下女婿和结了婚的女儿都是外家人。在父系方面却可以扩大得很远,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

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有个专门名称,叫氏族。我们的家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但是和普通我们所谓族也不完全相同,因为我们所谓族是由许多家所组成,是一个社群的社群。因之,我在这里提了这个“小家族”的名词。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相同是在数量、在大小上。——这是我不愿用大家庭,而用小家族的原因。一字的相差,却说明了这社群的结构性质。

家族在结构上包括家庭;小的家族也可以等于家庭。因为亲属的结构的基础是亲子关系,父母子的三角。家族是从家庭基础上推出来的。但是包括在家族中的家庭只是社会圈子中的一轮,不能说它不存在,但也不能说它自成一个独立的单位,不是一个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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