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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水孩子》是19世纪英国作家查尔斯•金斯利所著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在这部童话中,作者以亲切而风趣的语调,优美而简洁的文笔,生动地讲述了一个扫烟囱的小男孩汤姆如何变成水孩子,并在仙女的引导下,经历各种奇遇,*后成为一个男子汉的美丽故事。汤姆住在英国的一个大城镇里,终日跟随凶恶的师傅去扫烟囱,受尽虐待。某天,一位仙女救了他,把他变成了一个水孩子。汤姆在小河中洗去了身上的污垢,变得非常干净,还认识了很多朋友,增长了不少见识。*后,他开始了一次惊险的旅行,救了被关进监狱的师傅,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勤劳的青年。


【作者简介】

(英)查尔斯·金斯利,英国19世纪小说家、诗人。著有小说《向西去啊》、剧作《圣者的悲剧》、自然历史著作《海岸的奇迹》等。《水孩子》是他的一部童话小说。

张炽恒,诗人,文学翻译家,1991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世界文学专业。主要译作有《布莱克诗集》《泰戈尔诗选》《水孩子》《老人与海》《绿山墙的安妮》《柳林风声》等。


【媒体评论】

在这样的幻想作品中,小读者们*体验到了在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发生的故事,而且通过对照,他们认识到了现实世界的不足之处,并知道了应该如何改正这些不足之处。

——儿童文学作家 彭懿

来吧,读我所作的谜,每个好小孩,如果你读不懂,便没有能读懂的大人。

——查尔斯•金斯利


【目录】

译 序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尾 声

道德教训 2

金斯利年表


【前言】

大约是我十岁的时候,有一天,父亲带回一本翻译的童话书,它的书名和一部分内容,比其他任何一本书都更长久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它就是《水孩子》。只是我还没来得及读完那个美丽的故事,书就失踪了。

许多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重新读到了它的原文本。我虽然已是成年人,却再一次被它迷住了。这就是我要把它介绍给你的原因。

作者查尔斯·金斯利

《水孩子》的作者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1819年生于达特木(英国西南部一处荒野的丘陵地)附近的小镇荷恩·维卡里奇,但他的童年时光大多在芬县的巴纳克镇和德文郡的克洛夫莱镇度过。后来他到英国皇家学院、伦敦大学和剑桥大学读书,学习法律。

他一生的主要职业是牧师:1842年任教区牧师,1869年被任命为切斯特大教堂牧师, 1873年,被任命为英国著名的大教堂西敏寺的牧师。1875年,作者病逝,享年仅56岁。

作者同时也是历史学家、博物学家、小说家和诗人。他的大部分精力用于政论文或议论文的写作,呼吁保护环境,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吁求社会平等和社会公正。他是个正直的人,知识渊博且工作勤奋,生性敏感且富有同情心,笔力雄健又富有感性。

查尔斯·金斯利的作品

他的主要作品有《酵母》《阿尔顿·洛克》等六七部长篇小说,剧作《圣者的悲剧》,还有几大部有关历史、社会和环境卫生的文论集和一些诗歌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的以海洋为题材的小说《向西去啊》(1856)和自然历史学著作《海岸的奇迹》(1856)。正是他丰富的海洋知识和对海洋的热爱,使他在《水孩子》中对故事背景大海的描述自然而亲切,给读者留下了生动、美丽而神奇的印象。

使他在文学史上留名的,正是童话《水孩子》。这是他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可能他本人也想不到,他的其他作品后来皆默默无闻,倒是他为自己的小儿子所写的这部童话,成了世界儿童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名作。其题材之独特、想象之丰富、情境之奇丽,即便在长满奇花异草的童话世界里,亦可谓独树一帜。

《水孩子》的诞生

查尔斯为他的每个孩子都写了一本书。1862年春,有一天他忽然想到,小儿子亚瑟已经三岁,他的三个大孩子,萝斯、莫里斯和玛丽都有了自己的书,但小宝宝还没有,于是他走进了书房。半小时后,他从书房出来,手里拿着一小叠文稿,文稿的页上写着:“给我的幼子格伦威尔·亚瑟。”

后来它成了《水孩子》的章。这本书从1862年8月正式开始写,1863年3月即告完成。作者是在繁忙工作的间隙撰写此书的,但整个写作过程可以说是一气呵成,从头到尾几乎未改动一字。作者是个天才的作家,只可惜他的主要精力用在了针砭时弊的政论文写作上,没有给我们留下更多的儿童文学作品。

《水孩子》的特色

本书讲述了一个扫烟囱的孩子如何变成水孩子,在仙女的引导下,经历各种奇遇,后长大成人的美丽故事。

作者用简单的字眼、简洁的行文来叙述故事,但读来让人感到带着诗意,非常美,像微风一样轻柔,像流水一样畅快。有的段落简直就是诗,例如章汤姆和师傅出发时对黎明景色的描绘,又如第三章从溪流“下海去!下海去!”那几段合唱般的旋律,再如第五章对圣布伦丹的仙女岛的描述,还有后汤姆通过“后楼梯”后所见到的美景。

以上列举的场景,在充满诗意的同时,又是那么栩栩如生。书中对汤姆各种遭遇的描述,都既生动又充满温情。

整篇故事虽然是平铺直叙,却丝毫不让人觉得平淡。平静温情的段落,仿佛缓缓流动的大片明亮的水;达到一个个高潮时,则如同水流中涌起一个个旋涡,一片片浪花。故事中间插入的几首小诗毫不做作,质朴而充满了韵律感,非常打动人心。例如:

我曾经有一个可爱的小布娃娃,亲爱的,

那是世界上漂亮的小布娃娃;

她的脸那么红艳那么洁白,亲爱的,

她有一头那么迷人的卷发。

但我失去了可怜的小布娃娃,亲爱的,

那一天我在野地里游戏玩耍;

我为她哭了不止一个礼拜,亲爱的,

但是我一直没有能够找到她。

我终于找到了可怜的小布娃娃,亲爱的,

那一天我在野地里游戏玩耍;

人家说她已经变得不成样子,亲爱的,

因为她身上的漆已经掉光啦,

她的胳膊已经被母牛踩掉,亲爱的,

她的头上找不到一根卷发;

但是,为了老交情,亲爱的,她还是

世界上漂亮的小布娃娃。

故事中包含了不少讽喻,也有劝诫的成分,但决不是生硬的说教,而是寓于故事之中,寓教于乐,亲切自然,幽默风趣。

故事中的寓意寄托了作者对自己的孩子和所有孩子的希望:爱清洁,行善事,勇敢正直,健康成长,成为博闻广识、心胸开阔的人。汤姆听到的声音是:“下海去!下海去!”他得到的教导是:世界如此精彩,如果他想成为一个男子汉的话,就必须到外面的世界去闯一闯。他必须像每一个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一样,完全靠自己去外面闯。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鼻子闻,睡自己做的床,自己玩火就烫痛自己的手指头……

所以,《水孩子》不但是一本非常有趣非常美的书,也是一本真正有益的书。金斯利为他的儿子亚瑟写这本书时,亚瑟三岁;我译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儿子张达释也是三岁,所以这本书次出版的时候,我在序中把这个译本作为送给他的礼物。但是,我译这本书是为了所有喜欢它的读者,包括我自己,包括小读者和大读者。我想,对于大读者,它也是值得一读的。

希望你也喜欢它。

         张炽恒  

2009年5月30日于上海


【免费在线读】

从前,有个扫烟囱的孩子,名叫汤姆。这名字很短,从前你也听到过,所以很容易记住。

汤姆住在英格兰北部的一个大城市里,那儿有许多许多烟囱需要打扫,有许多许多钱让汤姆去挣。挣钱给谁花?给他的师傅。

他不会读书也不会写字,也压根儿想不到这上面去。他从来都不洗脸,因为他住的那个院子根本没有水。没人叫他做祷告,他只在一种话里听说过上帝和基督。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话?你们从来都没有听到过,要是他也没有听到过就好了。

他一半时间哭,一半时间笑。

他不得不爬进污黑的烟囱,磨破可怜的膝盖和胳膊肘;他师傅每天打他;他眼睛里每天都会掉进烟灰;他每天都吃不饱。这些时候,他哭。

每天,有另一半时间,他和别的孩子玩掷硬币,或者玩跳背游戏:一个人蹲着,另一个人跳过去,一道杠一道杠地跳;如果看见马跑过去,就向马腿中间扔石子儿;他喜欢的游戏是在附近的墙垛后面捉迷藏。这些时候,他笑。什么扫烟囱啦,饿肚子啦,挨打啦,都像刮风下雨打雷一样,被他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他像个男子汉大丈夫一样挺过去,像他的老驴子对付冰雹一样,晃晃脑袋,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又高兴起来,盼着好日子快快来临。

他盼着自己长大成人,做了扫烟囱的师傅,像大人一样坐在酒店里,喝喝啤酒,抽抽旱烟,玩纸牌赢银币,穿棉绒衣服和长筒靴,牵一条长着长长的灰耳朵的小巴儿狗,口袋里装着小狗崽。如果可能的话,他还要带徒弟,带那么一两个,或者三个。他要像师傅对待自己那样,吓唬他们,敲他们的脑袋。回家的时候,让他们扛烟灰袋。

而他呀,他将骑着驴子走在前头,嘴上叼着烟斗,纽扣上插一枝花儿,就像国王走在军队前面一样。没错,好日子会来的。况且,他的师傅已经让他喝酒瓶里剩下的几滴酒了,每逢这种时候,他就成了全镇快乐的孩子。

一天,汤姆住的那个院子里来了一个骑马扬鞭的机灵的小侍从。当时汤姆正躲在一堵墙后面,对着马腿举起了半截砖,这是他欢迎陌生人的惯例。

客人看到了他,问他扫烟囱的格林姆先生住在哪儿。格林姆先生便是汤姆的师傅。汤姆是个生意精,对顾客总是很客气,他把手里的半截砖轻轻地丢在墙后,迎上去,带他去见格林姆先生。

第二天早晨,格林姆先生要动身去约翰哈塞沃爵士的庄园。爵士的烟囱需要打扫,而原来那个扫烟囱的进了监狱。小侍从走了,汤姆没来得及问那人为什么坐牢,他自己也坐过一两次牢呢。

还有,那个小侍从看上去非常整洁。他穿着褐色的鞋,打着褐色的绑腿,穿着褐色的夹克衫,还系着一条雪白的领带,领带上面别着一枚精巧的小别针;他的脸红扑扑的,干干净净。

这使汤姆心里很不是滋味,憎恶起自己的模样来。他想,这家伙是个蠢货,穿着别人买给他的时髦衣服摆臭架子。他走到墙后,又捡起那半截砖。但是后他并没有把它扔过去。他想起对方是来谈生意的,既然是这样,也就罢了。

来了个这样的新顾客,师傅高兴坏了,他立刻把汤姆打倒在地。那天晚上,师傅酒喝得特别多,比平时多两倍还不止,这样他明天才能早起床。因为,一个人醒来时头越是疼,就越是愿意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第二天早上四点起床后,他又把汤姆打倒在地,目的是为了教训他一下,就像年轻的先生在公立学校受到的教训一样,教他做个好孩子。因为,今天要去一座很大的房子,那里的人满意他们的话,他们就可以做成一笔好交易。

这些汤姆也想到了。即使师傅不打他,他也会拿出好的表现来。因为哈塞沃是世界上美妙的地方,虽然他从来没去过;而约翰爵士是世界上可怕的人,他见过他,因为两次送他去坐牢的正是约翰爵士。

即使在富丽的北国,哈塞沃也算得上一块好地方了。那儿有一座大房子,在汤姆已经记不清的一次乱了套的骚乱中,惠灵顿公爵的十万士兵和许多大炮安置在里面还非常宽余,至少汤姆相信确有此事。

那儿有一座花园,里面有许多鹿,汤姆认为鹿是喜欢吃小孩的妖怪。那儿有几平方英里的运动场,格林姆先生和烧炭的小伙子在那儿打过几次网球,汤姆趁着那几次机会看到了雉鸡,他很想尝尝它们的滋味。

那儿还有一条很有气派的河,河里有鲑鱼,格林姆先生和他的朋友很想偷些吃,可是那就得下到冰冷的河水里,这种苦差事他们可不肯干!

总之,哈塞沃是块好地方,约翰爵士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头儿,就连格林姆先生也一向尊敬他。

这不仅仅因为格林姆先生每个礼拜总会干一两件犯法的事,爵士可以把他关进监狱——每个礼拜爵士都有一两次把人关进去;也不仅仅因为周围好多英里的土地都属于爵士;而且因为,约翰爵士是所有拥有一大群猎狗的绅士中开朗、正直而通达的人。他认为怎样对待邻居好,就怎样做;他认为什么对自己好,就能得到什么。

主要的原因是:约翰爵体重一百公斤,他的胸膛的宽度谁也说不准,他完全能够在公开的格斗中把格林姆先生摔出去老远,让这个称雄一方的大力士跌得爬不起来。但是,亲爱的孩子们,世界上有许多事我们能够做,而且很想做,却是不应该做的。所以,如果约翰爵士把格林姆先生摔倒,那就不合适了。

因为上面说的那些原因,约翰爵士骑马经过镇子时,格林姆先生总是向他举手行礼,称他为“好汉子”,称他的年轻的太太为“贤夫人”。在北方,要得到这两个称呼可不容易,格林姆先生认为这样尊重他们,便可以吃到爵士的雉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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