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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一部关于友谊、陪伴与儿时故乡的温暖之作。
★横扫20多个国家图书销售榜,英国独立书商年度选书,美国国家图书馆推荐阅读TOP5!
★《卫报》《出版人周刊》《时代周刊》《泰晤士报》《先驱报》《科克斯评论》等多家媒体一致推荐!
★本书内容被英国老牌文学杂志《格兰塔》选中并连载数期,备受读者追捧。作者乔杜里成为继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石黑一雄、伊恩?麦克尤恩之后登上该杂志的作家,并被《格兰塔》评选为“英国zui佳青年小说家”。
★你是我此刻渴望重逢的故地,也是我少年时光响亮的回音。
★我们迫切逃离的,也许无关遗弃。我们急于奔赴的,或许无关憧憬。


【内容简介】

小说家阿米特·乔杜里收到邀请,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孟买参加文学活动,陌生又熟悉的故地重游,勾起了他心底对这座城市的思念,也让他回想起和好友拉姆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虽然两人已渐行渐远,各自有着不同的际遇,但每次重逢都让阿米特从心底感到欢喜,仿佛转瞬之间便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往昔岁月。
故乡、朋友、生活,一切都在改变,*没有改变的是,他们依然守望相助,跨越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共同度过人生每一个不期而至的意外或惊喜。
这是一个关于友情、成长和陪伴的故事,也是每一个人少年时光的缩影。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或孤独,或绚烂,都有那样一个人,愿意分享你生活中的挫折、失败和荣耀,这是何其幸运的一件事……


【作者简介】

作者:
阿米特·乔杜里,诗人、小说家、散文家、评论家、歌手,英国皇家文学协会会员,东英吉利大学当代文学教授。1962年出生于加尔各答,在孟买长大。其作品曾多次荣获英联邦文学奖、贝蒂·特拉斯克文学奖、《洛杉矶时报》图书奖、印孚瑟斯人文学科奖、安可奖和南方艺术文学奖等多个奖项。出版作品有《奥德修斯在海外》《奇怪的称呼》等。
译者:
曾文华,文学博士,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现任华中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翻译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MTI教育中心主任。主持并参与过校内外多项翻译项目,完成翻译近百万字。
王莅,英语笔译硕士,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现为专业英语笔译员。


【媒体评论】

乔杜里一直致力于打破小说的形式外壳,使之以新的面貌绽放,他的作品带有典型的印象派风格,充满诗意。
——《卫报》

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也是从乔杜里的沉思和回忆中衍生出来的自我戏剧——关于友情、少年的时光和儿时的故乡。
——《时代周刊》

这本书是对过去时光的赞歌。在当今喧嚣的世界里,乔杜里的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港湾,我们停泊在这里,思考着生命中zui本质的东西。
——《纽约时报》

《少年时光的朋友》是一部温暖而感人的作品。一个与作者同名的小说家重回儿时的故乡孟买,陌生又熟悉的场景勾起他心底对这座城市的思念,也让他回想起和童年好友拉姆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书中所描述的他与拉姆跨越几十年的深厚友谊,让我们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也勾起我们对家乡和儿时朋友的思念之情。
——《先驱报》

对翁达杰“诗歌般的散文”总是啧啧称赞的人们,不妨研究一下乔杜里的语言……乔杜里在他拿捏准确、微妙轻盈的小说中尽显自己的美学偏好,家庭与城市生活之间丰富的场景切换,充满诗意,又带着淡淡的喜剧色彩。
——英国批评家詹姆斯·伍德

阿米特·乔杜里,像普鲁斯特一样,完善着当代写作艺术,他仿佛一个微图画家,因为他的手笔,微小的时刻变得光辉灿烂,稍纵即逝的心情所呈现的复杂性像一片树叶或是一朵花瓣在书页中舒展。
——布克奖得主、《狼厅》作者希拉里·曼特尔

乔杜里干净、简练、优美的文笔风格独具特色,不可能将其归为任何一类。
——布克奖得主、《午夜的孩子》作者萨尔曼·拉什迪


【免费在线读】

精彩语录:
1.生命总是令我困惑迷惘,因为时间总是匆匆奔向遗忘。
2.我们走过的路,那少年的时光,似乎永远不会再相交。
3.历史总是近在眼前却无人觉察,直到你猛然间看清为止,就像我们现在这样。
4.我的生活以及生活中的事物促使我写作,而写作又不仅仅关乎生活,更是一种生活方式,二者同时并举。
5.有时,观看陈旧的事物,不是为了发现过去,而是为了看到其中蕴含的力量。
试读:

*章
  “我们早已将礼仪忘得一干二净,而礼仪却是我们生命之屋的基石。但是,当它受到敌人的攻击,并且炮弹已经击中它时,这个基石里还藏着哪些珍稀的古董没有暴露出来啊!还有哪些没有被魔咒埋葬的东西啊!还有下面那个幽深牢固的收藏室,只保管世上*凡夫庸常的物品。在一个绝望的夜晚,我梦到我和学生时代的*个朋友见面了。我们已经几十年没见了,我几乎要忘了他。在梦里,我们重温往日的友谊,亲如兄弟。然而当我从梦中转醒,才恍然大悟,遭受监禁而死的那个男孩的尸体历历在目,引燃我心中刻骨绝望。他被埋在那里警示后人:不管谁生活在此,都不应该像他那样。”
  读着这样的文字,我想到了拉姆。越读越觉得,这就是他。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确信。尽管拉姆是我去孟买时*会拜访的朋友,但算不上“我学生时代的*个朋友”。我在孟买长大,却对孟买知之甚少,只记得几条马路和几处特定的建筑。
  读着这些文字,我不禁悲从中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抵达孟买后,我打了几通电话,然后等待出租车或者其他前来接机的车,让司机载我去下榻的俱乐部或酒店。一路上, 我都在留意新鲜事物,例如新建的立交桥。某些消失的事物虽然算不上地标,但是有助于确认方位。比如,陈列着家具的展售店、路旁的渔民住所。要是孟买没什么大变化,或许反而会让我惊讶,甚至失望。记得从机场驶向马希姆的道路尽头的右侧是一座清真寺,寺庙门口装了几个扩音器,周边车水马龙。再往前开一点儿,左侧有一片臭烘烘的海水,我曾经在那边的教堂参加过葬礼。当时还是和拉姆一起去的。这里不是我儿时的家,却唤起了我的童年记忆:恐惧、困惑、焦躁,看不起别人,也看不起这座城市。父母不经意间让我养成了这种铠甲般不可思议的优越感——如今是再难找回了。
  ……
  “来这儿做生意的吗?”司机问我。
  我想,写作也算是一门生意。是的,我是来做生意的, 但没有告诉他是什么生意,我觉得他不会理解。我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呢?如果我赚了几百万,又花了几百万,那还说得过去; 但……不管怎样,反正来都来了,奇怪的是,别人倒也认可我做的生意,说不定这位司机也能明白。“生意”这个词在语言上具有极大的可塑性,比如“写诗的生意”。
  我感到一阵迷茫——是因为厌倦了售书会,还是厌倦了与书籍有关的旅行?不全是这样。因为这里是孟买,我被动地回到了令自己心不甘情不愿的城市。不情愿才是根本原因。你并不想仓仓促促地长大,但还是不由自主地长大了。突然有那么一天,你觉得自己终于“长大成人”,离开了孟买。现在回到这里,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这里再不能对我怎么样了。我假装忙碌,我想这就是生活,未必需要意义。我没想到这次访问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坚信我一定会在活动结束之后恢复活力。
  拉姆。我看拉姆和看孟买不一样,拉姆不是我童年的遗迹, 他是我在孟买硕果仅存的老朋友。虽然这话听起来,仿佛其他朋友都死了一样,但你知道我的意思。我们经常争吵,情谊模棱两可,他总是令人恼火,我也总是夸大妄想,但我俩都是靠谱的人。
  拉姆不在孟买,在阿里巴格 接受戒毒治疗,这活像一种惩罚:他不能通电话,也不能离开。他姐姐把他的新闻告诉了我,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新闻,他是自愿去那里的。戒毒所会一劳永逸地治好他。出了什么问题?以前是因为吸“红糖”, 这次还是老一套?拉姆曾经跟我说过,这种毒品简直就是“狗屎”,纯度太低了。他在阿里巴格待了一年,还会再多待一年。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但是我知道他或许没有瞎说,他*次吸毒的时候,用药过量,差点儿归西,我当时就在他旁边。但这是仅有的一次,他虽然长期吸毒,但是相当谨慎,胆子也小, 从来不敢以身犯险。当时多亏了一个好警察和一个叫赛伦德拉的医生,他才有命活下来。他确信自己遭遇了突如其来的打击, 表情凝固,呆滞了整整一年,就像一只惊恐的兔子,感到子弹贴耳堪堪分毫,呼啸而过,过了好久才缓过劲儿来。“我看起来怎么样?怎么样?”他眯起眼睛问我。他总是渴望了解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又对此漠不关心,多么矛盾,真是奇怪。“你看起来恢复得不错。”我撒谎道。他老了好多,头发少了,人也发福了,简直成了典型的中产无名人士;他甚至改穿棕色棉裤,不再穿牛仔裤。但那自恋自大的神情又回来了,令我喜忧参半。一年后,他又一次“偷溜”了,没吭一声就跑去戒毒, 我也不知道具体在什么时候。出于强烈的责任感,或者出于淡淡的怀旧感伤,我偶尔会打电话给他。其实我们之间真没什么可谈的,除了一些日常寒暄——他的健康、毒品、生活、孟买,要是有了工作收入,他会过得多好,手淫,回忆学生时代认识的女同学。他匆忙但诚恳地问候我的家人,由衷地喜爱我的父母。
  实际上,无论是否情愿,我总是盼着再见到他。我没有刻意强调,但事情就是这样。下午闲来无聊,我就给他打电话, 然后去找他。有时,他会来我下榻的酒店,或者来孟买体育馆找我,我会在访客记录上登记他的信息。有时我在活动开始前半小时看看书,他会在观众席耐着性子等我。尽管他对此不屑一顾,相当焦躁,但还是很耐得住性子。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有时,会有其他作家一起,他会感到非常不安,充分验证了他有多不待见“知识分子”。我有时也直接划清界限,告诉他我有采访和会晤,不能见他。不知道这样对待拉姆是否公平,这个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里萦绕。但是,希望朋友随时有空陪伴自己,也是人之常情,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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