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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一直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都是政治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对这一关系的看法,甚至决定了政治学说的基本分野。自近代以来,中国曾经历国家权力与乡绅社会相对接的阶段,也经历了基层组织完全被国家权力所控制的阶段。虽然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国家权力对城乡基层的掌控不断增强,但是无限强化的控制曾在我国造成了不良结果,例如固有权威打破,新权威没有坚实基础,国家治理的指标性目标取代了社区实质性发展需要等。因此如何把握国家权力与社区秩序的度,如何界定二者的运行范围,如何设计二者的运行模式,以及如何看待二者关系,便成为当前中国面临的重要问题。本书的主题,切合了时代发展的脉搏。

本书总体上看学术水平较高,语言流畅,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和较清晰的逻辑脉络,是合格的学术出版物。


【内容简介】
本书是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转型中国研究丛书的第七本。转型中国研究丛书是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和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年度主题的研究成果。本书所关注的主题是中国当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与实践。基于这一主题,本书的内容分理论篇和实践篇两个部分。前者包含六篇论文,在以政治哲学的理论高度对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行解析后,各篇论文的作者分别从公共生活的建构、政府与民间社会的历史、功能主义社会治理观、共享型社会治理观的角度论述了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一议题,并且还包括了一篇以黑猩猩社会为研究范例的,从发生学和类型学的视角观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论文。后者也包含了六篇论文。这一部分的论文大多建立在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讨论了政社互动、党群联系、网络对社会治理的影响和乡村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等几个议题。
【作者简介】
郭苏建,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导师。旧金山州立大学政治学系终身教授。
【目录】

丛书序言 郭苏建

理论建构篇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政治哲学解析 顾 肃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公共生活建构 牛长璐、刘建军

先秦语境下国家——政府与民间社会的关系问题 刘清平

让社会运转起来——“能动性社会”与功能主义的社会治理观论纲 孙国东

转型中国共治共享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林 曦

发生学与类型学视域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

——从“黑猩猩的政治”说起 陶 庆、马方云

制度实践篇

共生型国家社会关系:社会治理中的政社互动视角 宋道雷

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的政治问责 胡 鹏、张诗羽

开发社会进入国家有效路径——从社会抗争到公众实质性参与 朱德米

转型中国的“执政党-群众”联结机制及其政治效应 王中原

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研究 左 才

乡村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范式与实践 曾庆捷


【书摘与插画】

以上分析表明,无论是扶贫指标的制定和摊派,还是驻村工作队的派驻;无论是对干部队伍的军事化集结动员,还是目标管理和激励考核机制的运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打下了国家政权建设的深深烙印。应该指出的是,随着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上级政府在监督基层干部时可用的手段越来越丰富,这些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互相配合,促进了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实现。然而,国家政权建设的框架在揭示了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一些重要特征的同时,也遮蔽了这对关系中其他的一些方面。这些方面涉及到国家普遍性的规则制度与乡村中非正式、非官僚制的运行规则之间的摩擦和交融。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环境是乡村社会,要想完整地理解政策的执行结果,就必然要考虑到乡村的社会分层、权力结构、非正式制度规范和社会关系网络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在做这一层分析时,一些学者对维系地方秩序的传统价值、习俗和乡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的强调,就尤其能够切中要害。基于对精准扶贫的现有研究和笔者团队的实地调研,我们认为,尽管扶贫政策的各个环节都体现了官僚科层制的主导性,但实际执行结果却无处不受非正式、非官僚制的乡土规则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在乡村中存在着一个具有较高的声望、丰富的社会资源和较强行动能力的精英阶层,这个阶层是衔接国家与乡村社会的桥梁,承载着扶贫资源向乡村的输送。朱天义提出了“乡村治理精英”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在农村场域内,比其他成员能调动更多社会资源,获取更多权威性价值分配如安全、尊重和影响力,并实质性参与、领导、管理、决策乡村公共事务的群体”。 根据是否享受国家财政供给,这些精英又可以被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精英,前者指的是村两委中的干部,后者指积极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并对村民具有较强号召力的村中能人。在村庄内部,精英和普通村民对于扶贫信息的获知能力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信息的获取极大地影响着扶贫资源的分配。村两委的领导处于这个信息圈层的*中心,向外依次是村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村内经济与文化能人和普通村民。 从村干部到村民的信息传递主要是通过一些非正式的私人谈话进行的,而以这样非正式渠道获得信息的往往是村干部的亲戚和朋友。

不少的实证证据表明,以村干部、乡村企业家和家族势力雄厚者为代表的精英群体影响了扶贫资源的传递与分配,导致这些资源未能真正惠及*贫困的农户。比如在识别谁是贫困户的过程中,虽然也引入了集体评议和民主评选的程序,但村干部、村庄中的小老板等精英人物实际控制着评选过程。“这部分人在村庄通常拥有较好的社会关系,主导着整个熟人社会网络,也受到了村民的拥护……(他们)倾向于将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朋友以及亲属作为贫困户的筛选对象,在这种所谓的差序格局中,贫困户的评选标准就发生了较大的改变,熟人社会的关系网络消解了国家一整套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 研究者对赣南宋村的调研发现,产业扶贫政策的推行常常需要农户申请银行贷款,而真正能够获得贷款的几乎都是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家庭。村中大量的贫困户由于家庭无财产或年纪过大等原因无法获得贷款,风险承担能力差也使他们不敢轻易申请贷款。 由于贫困户基础资本、资源和技能的薄弱,地方上一般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来带动贫困户脱贫。为了增强市场主体承担扶贫责任的积极性,地方政府经常需要为他们提供一定的利益回报。实地调研中发现了这样的情况:一些市场主体以扶贫的名义申请了项目和资金,但这些项目却被用于企业和合作社自身经营,并未给贫困户带来收益。贫困户既不知道这些项目的存在,也没有分享到项目带来的收益。

其次,乡村治理经营不但影响着扶贫资源在村庄内部的分配,他们自身的社会资本和活动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有多少资源能够输入到本村之中。精准扶贫工作的不少资金是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掌控的项目中的,这些项目需要各个行政村向上级政府积极申请。如果村干部具有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愿意发动各种关系向不同部门寻求资金支持,则该村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扶贫资金。反之,那些缺少关系的村干部因为跑不到资金,只好放弃项目申请。 村干部的社会资本取决于他们与驻村帮扶干部的互动关系,也取决于他们是否当选县乡人大代表。有着丰富社会资本的村干部,更能够掌握各种项目信息,与各个部门官员的熟人关系也有利于项目的申请。 由于项目资金的申请和发放需要经过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审批,村干部必须到财政部门、发改委、扶贫办等各个部门进行接触和联系,这对于他们的社会活动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三,在乡村这样一个人际交往频繁的人情社会中,村民们容易受到一种普惠主义的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尽量避免因为资源分配而产生的零和博弈和正面冲突。由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的影响,扶贫资源一旦分配不均,很容易导致村民间的纠纷或者上访现象。为避免这一类矛盾的发生,乡村治理精英在评定贫困户和发放扶贫资源时,时常采用一些和稀泥或轮流坐庄的办法。黎沙在内蒙古某县的调研中发现,尽管存在着正式的资金分配标准,但村委会仍然会将资金平均分配给几个贫困户,或者采取今年发放给一批贫困户,下一年分给另一批贫困户的方式。 这样普惠式的资源分配与国家精准帮扶的政策存在着冲突,但也说明了乡土规则的非正式性对于维持乡村秩序的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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