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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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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0多幅精美珍贵的图画再现黄金在人类历史上的复杂角色,黄金既是财富、权利、神圣和永恒的象征,也是阴谋、背板、杀戮等诸多罪恶的渊薮。外表华丽的黄金以其迷人的魔力驱使无数人飞蛾扑火般不惜为之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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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黄金是宙斯之子,不管蛀虫还是铁锈,都无法侵蚀
——品达(pindar)


【内容简介】

《黄金的魔力:一部金子的文化史》一书由美国电影制片人迈克尔·W.菲利普斯(Michael W. Phillips)和作家瑞贝卡·佐拉克(Rebecca Zorach)共同创作,是追溯自然现象的历史意义和文化发展史的“地球”系列丛书之一,主要描写了人类扣人心弦的寻金史、黄金在历史上扮演的不同角色(作为饰品的黄金、用于宗教活动的黄金、用作货币的黄金、用作艺术材料的黄金),因追寻这种贵金属而引发的部族冲突、殖民统治、人口迁徙与贩卖、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等问题,全书娓娓道来,发人深省,并配有100多幅精美的图画。


【作者简介】

瑞贝卡·佐拉克(Rebacca Zorach),美国西北大学艺术史系玛丽·简·克罗讲席教授。她的教学和写作领域包括早期欧洲现代艺术(15—17世纪)、当代激进主义艺术和20世纪60年代及70年代艺术,研究方向包括平面媒体、女权主义、酷儿理论、表征理论、艺术和政治的交叉领域等。另有著作《热烈的三角》(Passionate Triangle),《血、牛奶、墨水和黄金》(Blood,Milk,Ink,Gold),《在文艺复兴时期的罗马当游客》(The Virtual Tourist in Renaissance Rome)等。
迈克尔·W.菲利普斯(Michael W. Phillips),著名电影制片人,代表作品包括《骗中骗》(1973)、《出租车司机》(1976)、《第三类接触》(1977)、《心灵之声》(1981)、《假ri少女情》(1991)、《狂情生化人》(1994)、《冒名顶替》(2001)、《逍遥骑士和愤怒的公牛:性、毒品和摇滚一代如何拯救好莱坞》(2003)、《虫洞效应》(2007)。其中《骗中骗》于1974年获第46届奥斯卡金像奖影片,《出租车司机》于1977年获第49届奥斯卡金像奖影片提名。


【目录】

1 引言:寻金

37 Ⅰ 黄金饰品

75 Ⅱ 黄金、宗教与权力

119 Ⅲ 黄金货币

145 Ⅳ黄金艺术品

185 Ⅴ从炼金术到外太空:黄金与科学

221 Ⅵ 黄金之祸

257 协会和网站

258 致谢


【前言】

引言:寻金
In Search of Gold

黄金从文明肇始以来一直令人迷恋。作为易成型和有光泽的金属之一,黄金从人类社会早期就被加工成各种艺术品。人们发现的常常是含杂质较少的纯金,所以不需要复杂的熔炼技术。黄金硬度小,通常不用于制造工具(尽管现代科学已经发现黄金在这方面的多种用途),因此早主要用于装饰。
促成人们把黄金用于货币的原因之一,或许正是由于黄金缺乏实际用途,而非其固有的美丽或尊贵特质。黄金如何与价值联系到一起,为什么黄金能成为弥足珍贵的货币媒介,这也许是无法回答的问题。是不是早期文明社会珍视黄金的品质,因而将其用作货币?是不是出于某种无法辨明的原因,自古以来的法令就规定人们把黄金作为货币,因此我们才迷恋黄金,赋予它珍贵的特质?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历史上,黄金不仅激起过羡慕之心,也在评价财富和财富崇拜中代表真实价值的对立面,两者的程度几乎相仿。人类对黄金的欲望所引发的,正是关于价值本身的核心问题,关于意义本身的核心问题。
金元素是一种重金属元素。与较轻的元素不同的是,金元素不能在恒星内部通过熔融产生。目前科学家认为,宇宙中的黄金可能是垂死恒星(超新星)之间相互碰撞产生的。在地球形成时,地球上的大部分黄金沉入了地心,总量可能达1600万亿吨,此外还有后来由陨石堆积而成的地表矿藏,也是人类可以开采到的所有黄金。形成人类可开采的黄金矿藏的陨石碰撞发生在很久以前。人类开采过的黄金中的40%来自南非的威特沃特斯兰德地区,该地区的金矿床有30亿年的历史,比地球年轻15亿年。相比之下,人类发现并使用这种金属只是较近时期的事情。然而在人类历史的早期,人们就已经使用黄金了。在每个大陆都发现了黄金,这是史前人类早开采和使用的金属之一。
人们发现的原生金矿或是颗粒形态,或是嵌入玄武岩和花岗岩等矿藏的矿脉中,也以矿石形态存在于名为“浊流岩”的岩层中,浊流岩是通过远古海洋的作用力形成的沉积岩层。黄金与黏附黄金的岩石构成的混合体称为金“矿石”。含在岩石中的黄金也叫“黄金矿脉”。黄金常与石英和黄铁矿(也叫“黄铁金”)共生,是典型的含银或铜的天然合金。纯天然金块也可能是细菌活动的结果。科学家已经专门研究了两种细菌:代尔夫特食酸菌和耐金属含铜菌,它们对重金属毒性具有遗传抗性。目前已证明,这两种细菌能把黄金溶解为纳米粒子,这些纳米粒子可以穿过沉积物,合成为天然金块。
提到发现黄金,人们都会想到有光泽的金块,它们主要是在“砂金”矿中发现的,岩石受到侵蚀后形成的黄金微粒沉积在河流和小溪的岸中,形成高密度的金块(“砂金”的英文“Placer”来自表示“沙滩”的西班牙词汇)。不过,的天然金块是在地下矿藏中发现的。名为“欢迎陌生人”的金块提纯后的重量为71.018千克,是1858年在澳大利亚发现的,1859年在伦敦熔炼,它可能是迄今为止发现的金块。1983年,人们在巴西帕拉州发现了名为“卡娜”(Canaa)的金块,含金量52.332千克,是当今现存的未被熔炼的天然金块,而它所属的天然金块甚至有可能比“欢迎陌生人”更大。
淘金者运用一些非比寻常的手段寻找金矿,包括探金术(使用特殊形状的木棒试图识别地下的黄金发出的电磁脉冲)、黄金梦(据说19世纪的爱尔兰寻宝者曾根据梦里的信息成功找到黄金),还有现代使用的各种生物指示器(例如,马尾能吸收大量黄金,可以用作富含这种金属的土壤指示器)。但在历史上,开采黄金的尝试大多源于在水体中偶然发现的一小块天然黄金,譬如说,詹姆斯·W.马歇尔(James W. Marshall)在参加修建锯木厂尾水渠或水槽的过程中发现了黄金,结果引发了加利福尼亚的淘金热。其实,在铜石并用的时代,早的淘金者可能使用了砂矿淘金技术,也就是通过漂洗沙砾得到金片和金块,具体情况可从有关加利福尼亚淘金热的影片中得到了解。淘金术的一种形式就是,在装着水的大盆中过滤沙砾,直到密度高于其他物质的黄金沉在盆底。在大规模的淘金活动中,淘金者可以把沙砾铲入“洗矿槽”或“摇动槽”;甚至还有规模更大的情况,淘金者通过增压喷水冲走岩石或沉积物,把矿泥冲入洗矿槽。
倘若能把人类开采过的所有黄金汇聚到一起,得到的将是一个边长超过20米(65英尺),重17.6万吨的黄金立方体。隐藏在地表以下的金矿通过开挖隧道或露天开采方式采掘。虽然首先进行的可能是浅层矿开采,但是深挖开采矿产资源的做法由来已久。佐治亚州南部的采矿活动可以追溯到青铜时代之初的公元前4000年。公元前1300 年左右,埃及人开始在努比亚开采地下黄金,他们发明了一套复杂的采矿工艺。指代黄金的古埃及象形文字复杂多样,对黄金的颜色、纯度和来源地都进行了区分。
罗马人或许是从埃及人那里学到了采矿技术。他们的采矿活动遍及整个罗马帝国,并向北扩展到威尔士的多莱克西,向西扩展到西班牙西北部莱昂省的拉斯梅德拉斯。考古学的证据表明多莱克西的采矿活动可以追溯到青铜时代,借助航空激光技术,近来人们发现拉斯梅德拉斯地区的采矿规模比之前认为的更大。多产的罗马作家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描述了“冲刷找矿法”,罗马人引进的这种探矿方法是利用水流的冲刷作用露出矿床,水流常常来自改道的河床。罗马人的采矿方法十分先进,能够在山丘下挖洞使山丘崩塌,泥土冲走后就会露出金矿床。罗马人从公元前1世纪开始使用这种方法,直到罗马帝国终结。乔治乌斯·阿格里科拉(Georgius Agricola)在15世纪的著作《论矿冶》(De re metallica)中并未提及这种方法,但是从16世纪到20世纪早期,人们一直断断续续地应用这种方法,突出的是非洲的金矿开采。
19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的加利福尼亚淘金热见证了“水力采矿”的发展。这种采矿方法是向山坡和河堤的冲击矿床喷射高压水,有时会把整个山坡冲垮。冲刷掉的泥土总要有个去处,事实也的确如此。泥土在低洼地带堆积起来,改变了河流的流向,引发了毁灭性的洪灾。1884年,居住在河流下游的加州农民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这种做法,并取得了胜利,但是1893年以后水力采矿在加州重获许可,尽管人们也出台了更多限制径流的条例。
开采黄金这一贵金属的一切努力都源自人们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其实由来已久。寻找黄金的故事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其中代表性的就是伊阿宋(Jason)和阿尔戈英雄的故事,是由罗德岛的阿波罗尼奥斯(Apollonius of Rhodes)在《阿尔戈英雄纪》(Argonautica)中讲述的。伊阿宋的父亲埃宋(Aeson)曾是伊奥科斯的合法国王,却被同母异父的兄弟珀利阿斯(Pelias)夺去王位。伊阿宋成了珀利阿斯的眼中钉,珀利阿斯希望除掉这个侄子,于是派他到厄伊去夺取会飞的金毛公羊的毛。这可不是普通的羊,而是波塞冬的儿子。希腊公主赫勒(Helle)就是骑在这头会飞的反刍动物背上时掉下去淹死的,她跌落的地方被称为赫勒斯庞特(Hellespont,即达达尼尔海峡)。金毛羊被献祭之后变成白羊座。它的毛皮挂在一个小树林里,由一条毒龙看护,直到伊阿宋出现并把羊皮夺走。
自从远古以来,人们就试着为祖先的荒诞故事寻找理据,金羊毛的传说也不例外。公元前1世纪的斯特拉博(Strabo)在作品中提出了至今仍令人觉得可信的解释:科尔斯基的周边地区盛产黄金(科尔斯基位于黑海东端,更早的作家认为厄伊就出生在这个地方),“据说,在他们的国家,黄金是山洪冲下来的,野蛮人借助排水沟和羊皮获得黄金,这就是金羊毛神话的由来。”事实上,后来人们仍然用羊毛淘金,一直到苏联时期。
公元前4世纪的希腊神话收集者犹希迈罗斯(Euhemerus)把神话视为“伪装的历史”,此后传说合理化就被称为犹希迈罗斯学说。这种做法有合理的一面,因为世间不可能真的存在一只飞在空中、口吐人言的金色公羊。然而,考古学家奥塔尔·洛基帕尼泽(Otar Lordkipanidze)在综述金羊毛传说的不同“历史”解释时对此划出了界限:“希腊神话中的这只神奇公羊既会飞又会讲话,人们为得到它的毛而踏上惊心动魄的远征之途,这也是希腊文学歌颂的对象。但我怀疑,这只神奇的公羊肝脏受损。”他所指的是一位学者的看法,认为金羊毛的传说故事描述了患有黄疸的牲畜。这个故事不论是否与寻找黄金的具体技术相关,都证明了人们对金子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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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10月,在保加利亚东部城镇瓦尔纳城外,瑞曹·马里诺夫(Raycho Marinov)驾驶拖拉机挖一条沟时发现了一些不常见的金属物体。他捡了几块,装到鞋盒子里带走,过了一个星期后,在休息时,他把这些金属块拿到了以前教过他的历史老师那里。他们刷去了金属块上面的泥土,这才意识到它们是纯金制造的。
说到偶然发现“埋藏的宝藏”,这是有戏剧性的事件之一。另外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发现是在2014年,一对加利福尼亚夫妇在家里的后院散步时,无意间发现了1000万美元1890年代的硬币。1990年,在爪哇岛,工人们挖掘一条灌溉水渠时挖出了三只陶罐,他们十分震惊地发现,罐子里装了几千件金银物品,可能是10世纪时被火山喷发掩埋的某些王室成员的藏宝室(宝藏中还包括爪哇一种货币体系中早期的货币) 。1992年,英格兰萨福克郡的一位农民在寻找丢失的锤子时找到了一生的惊喜。他的金属探测器发出警报,结果他发现的是一只装满罗马金币、银币和珠宝的木箱,箱子可能是公元4世纪埋藏起来的,那时罗马在英国的统治即将崩溃,盎格鲁-撒克逊人开始了在岛上的次洗劫。
这些发现当然不凡,但马里诺夫捡到的物品大约比罗马宝藏早五千年。他偶然发现的是铜器时代的一处墓地,后来被称为瓦尔纳墓地,其中古老的坟墓可以追溯到大约公元前4600年。在其他墓地也发现过早期的黄金制品,安纳托利亚(今天的土耳其)的黄金加工或许能追溯到同样久远的时期,但是就规模和工艺而言,目前发现的其他早期的黄金制品都无法与瓦尔纳墓地的黄金制品相比。这座墓地还提供了一种早的证据,表明人们会出于装饰目的把黄金穿戴在身上,也就是在死后穿戴黄金。
根据在墓里发现的常见陶器类型和其他艺术品的年代,人们判断出了瓦尔纳墓地的哪些坟墓为古老,并且从中出土了可以缝在衣服上或直接戴在身上的捶制黄金饰品:胸甲、臂章、戒指和耳环、珠子、王冠、贴在衣服上的镶饰以及其他形式的身体饰品,上面有几何图形和图案,图案的原型通常是各种动物。这类黄金不是开采出来的,可能来自那里的地表沉积物、泥土和河床上的沙砾。设计出这些图案的工匠运用了雕刻和压花工艺,前者是用锋利的工具刻出线条,后者是从金片的背面捶打,从而形成浮雕图案。
黄金有多种用途,不过基本、持久的两种用途是造币和装饰。瓦尔纳和其他地方的考古记录显示,黄金早用于装饰,在那之后装饰一直是黄金广泛的用途之一。在今天的世界,对新开采的黄金的消费大致均分为珠宝和金融投资两种。还有10%用于工业制造,包括用于牙科。 从古到今,全世界的人都会用黄金装扮自己。穿戴在身上的黄金饰物包括王冠、耳环、鼻环、花冠,以及其他面部装饰物、项链、手镯、臂章、胸甲、戒指。在欧洲人到来前,美洲土著人尽管拥有大量黄金,却只是用黄金来装饰身体,从不用黄金铸币。在很多文化里,人们都把一系列璀璨夺目的材料与光、太阳和神灵联系在一起,黄金只是这些材料中的一种,此外还有其他金属、云母、水晶、宝石等。人们把黄金佩戴在身上,可能表明他们相信黄金具有bixie的特性,可以保护身体或让身体更完美,让身体更具吸引力或更显威武,正如人们相信,用黄金器皿进餐饮水可以保证他们不会被毒害。当然,在使用黄金的货币体系中,黄金承载着更多的含义。在当代文化中黄金是可以炫耀的傲人财富,英文中与此相应的“bling”(亮光闪闪的奢华装饰)一词的适用范围已经超越了原本所属的嘻哈文化背景,从闪光浮华的风格变成了璀璨的珠宝。黄金是炫富的一种方式,但在历史上,黄金珠宝不仅意味着展示炫耀,也意味着佩戴在身上可以保值。人们发展到有能力用黄金覆盖整个身体,不论这意味着宫廷王室中的无数黄金珠宝,还是电影中金光闪闪的锦缎。黄金可能还预兆着来世。


死者的缅怀
Gold for the dead

在瓦尔纳发现的这类黄金制品难免会让人浮想联翩,想知道黄金饰品对于在世之人和死者有什么用途。但是瓦尔纳墓地属于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记录的文化世界,我们几乎无法由此得知,当时的人们在世时是否佩戴黄金饰品。我们所知道的是,人们会用黄金装饰某些身份特殊的死者。学者们认为,在一些坟墓中发现了大量黄金,在其他坟墓中却没有发现,这反映出坟墓主人生前的地位。因此,在瓦尔纳发现的黄金提供了证据,可以证明基于性别和身份的社会等级制度在早期的演化。人们在一名年长的“精英男性”的坟墓里发现了大量黄金饰品,其中还包括一个黄金阴茎套,然而,举例来说,在其他墓穴中,除了一些石头工具和黏土容器之外,仅有的黄金可能就是一对耳环、一枚戒指或一个护身符。男性和女性尸体的下葬姿势似乎也不相同,这或许显示出地位的差异。然而,尽管大多数人下葬时都有相对简单的陪葬品,但是陪葬品为丰富的坟墓中埋葬的却根本不是死者。相反,那些坟墓中只有象征性埋葬的雕像,上面装饰着黄金。雕像代表的社会地位很难界定,我们可以假设,装饰的黄金越多,地位也就越高,但这样的假设实际上无法告诉我们多少信息。黄金早用于装饰时,还不可能是不言自明的身份地位的标记,它同社会地位的关系尚未发展成型。我们仍不清楚,黄金手工业的形成,究竟是在人们开始渴望用黄金标示社会地位之前还是之后。我们应该谨慎,不能因为一种货币体系以黄金构成价值的形式,就由此逆向投射出落后的价值观念。
那么,为什么一些死者身上穿戴着黄金,其他死者则没有呢?为死者覆上黄金“皮肤”的观念,逐渐成为地中海以东很多古老文明的一种惯常做法。被称为古梅尔尼塔(Gumelnita)的瓦尔纳文明位于黑海,与地中海东部的其他文明有贸易往来,因为那里发现了地中海的贝壳和其他工艺品。在古埃及,黄金等同于神的皮肤,尤其是太阳神拉(Ra)的皮肤。人们认为法老是神圣的,一条铭文把法老描述为“照亮大地的金山”。王室成员的木乃伊戴着黄金面具和其他饰品,包括手镯、胸饰、凉鞋、装饰性的佩剑和剑鞘,以此保障他们永恒的地位。在奢华的图坦卡蒙之墓,这位法老的遗体保存在纯金棺材里。
在希腊迈锡尼也发现了公元前两千年左右用于陪葬的黄金面具,令人叹为观止。著名德国考古学家海因里希·谢里曼(Heinrich Schliemann)挖掘出的“阿伽门农(Agamemnon)黄金面具”为华美壮观,已经成了标志性的黄金制品,然而,这也可能是谢里曼放置的伪造品,他的方法和声明已经屡遭人们质疑。谢里曼为这个面具起的名字当然不准确,正如他声称在某处发现了所谓的“普里阿摩斯(Priam)宝藏”,然而那个地方也许是古代的特洛伊,也许根本不是。不过,迈锡尼遗址中的确有大量的黄金器物,包括陪葬用的黄金面具,其真实性无须质疑。用黄金陪葬不是定居文明所独有的,游牧部落也会采取这样的做法。在公元前5世纪或公元前4世纪,一位被埋葬在现今哈萨克斯坦东南部的塞西亚贵族身上几乎穿着整套的黄金,被称为“黄金人”。耶稣会会士博纳布·科博(Bernabé Cobo)记载,印加人同样在死者“口中、手里、胸部或其他地方”放置黄金。用黄金陪葬或许表示人们在来世比在世时需要的黄金更多,或许意味着黄金在仪式中的用途超越了本身的经济价值,或许二者兼有。在这方面,中世纪的法国就赋予了黄金双重的作用,他们在葬礼上为尊贵的死者献上金布,然后再把它留给活着的人。盖在死去国王身上的金布一直是护柩者和圣丹尼斯教堂修道士之间激烈争夺的目标,国王埋葬在该教堂,因此双方都认为金布理当属于他们。
正如上文所述,瓦尔纳遗址的显著特色之一是存在“象征性的坟墓”,这些坟墓里的“死者”是黏土或石头做的拟人雕像,而不是人体残骸。许多塑像上覆盖的黄金装饰要比死者身上的更多更完全。这些塑像是否指实际存在的人,还仍然是个谜。这种做法可能与苏美尔的《吉尔伽美什史诗》中提到的内容有关,吉尔伽美什让人为他死去的朋友恩奇都(Enkidu)雕刻一尊塑像:“用青金石做你的胸,用黄金做你的身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使用黄金意味着荣誉,能够有效地标示社会地位,尽管其主要目的是宗教上的。我们将在下一章讨论黄金在膜拜仪式上的使用。现在我们先探究用黄金打造衣服和装饰品的做法,而瓦尔纳墓地可以告诉我们,人类早使用黄金时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用黄金装扮死者。

生者的荣耀
Gold for the living

在遥远的过去,人们在世时怎样穿戴黄金?这就更难猜测了。美洲的人们遭到欧洲人征服后,使用过的众多黄金器物很少能保存下来。美洲和欧洲两种文明的相遇,也是涉及黄金的两种价值体系的邂逅,这两种价值体系截然不同。在美洲,黄金用于装饰,承载着象征性的社会和宗教价值,但是一旦熔化,从单纯的经济意义而言就失去了价值。对于欧洲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征服者带回欧洲的每件掠夺来的黄金物件后都会被熔化掉。从某种程度上看,黄金的这种命运是经济的野蛮力量所导致的。这也反映出,欧洲人认为异教徒的邪神崇拜是危险的,并且为此感到焦虑,这种做法背后的动机,很难与征服者对当地文化记忆的蓄意破坏分离开来。欧洲人不尊重前哥伦布时期物品的美学价值,这并未随着征服的终结而结束。在19世纪中期,英格兰银行每年仍然会熔化价值成千上万英镑的古代美洲黄金制品。
现在我们在博物馆中还可以见到一些古老的美洲黄金制品,几乎全都是近年来在古墓中发现的,例如在波哥大的哥伦比亚共和国银行黄金博物馆的展品,不过美洲人在世时也佩戴黄金饰品。关于这一点,西班牙人的账目记得清清楚楚,这些制品本身也是见证。米斯特克工匠为阿兹特克人服务,制作出了美洲精美的一些黄金饰品,包括工艺精湛的胸甲、面具、头饰、面部装饰品、耳罩和其他饰品,使之经受得起身体移动的冲击力。正如安德烈·埃默里赫(André Emmerich)所言:“米斯特克饰品……工艺考究……经久耐用。”
对于现代世界的大多数人来说,黄金作为可供穿戴的材料,与戒指这种更简单的装饰品的联系为紧密,特别是婚戒。在婚礼上交换戒指的做法似乎起源于古罗马,但是戴戒指的历史还要更加久远。在公元前3000年前后,埃及金匠和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现今的伊拉克所在地)苏美尔文明的金匠发展了复杂的退火工艺(把金属加热以增强韧性)、制线工艺、焊接工艺和铸造工艺。正是在这一时期,为生者和死者制造的戒指成为金匠艺术的主打产品。
这些戒指具有功能价值。在坟墓中经常能发现数量可观的戒指,我们可以说,即使是这些戒指,所起的作用也不仅是装扮死者,因为文献资料和实物中的戒指都显示,活着的人会出于各种实用目的佩戴这些戒指。戒指的一个主要功能是用作印章,今天人们称之为印记戒指。形式简单的印记戒指只是一个加宽的平环,上面雕刻着图案或文字,雕刻方式被称为凹雕,戴戒指的人可以通过蜡或黏土把自己的身份信息正式印在文件或其他物品上。有些戒指镶有凹雕的宝石,用作印章。这些戒指标志着所有者的身份,特别是在注重协议和交换的社会生活中的身份。有些戒指的凹雕宝石上会刻着神像,或者充当具有魔力的护身符,这时它们或许可以用来表明宗教信仰。在某些情况下,戒指上的宝石被雕成圣甲虫的形状,上半部分为圆形,代表圣甲虫隆起的背部和翅膀,雕花的底面在使用时可以从转轴上旋出。这种设计的特点是,印章或护身符的文本可以隐藏起来,同时又能与身体接触,旋出后则可以把雕刻的图像印在黏土或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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