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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对于乔布斯的认识,这本书帮你补上*私密,也*残忍的那一块。

★乔布斯生前*不承认的女儿,丽莎,用7年时间,完成一部亲笔自传,真实还原30年父女生活的悲喜细节,让人看见一个小女孩孤独而倔强的成长,也看见一个父亲的复杂人性。

★上市之后,轰动世界,包揽年度*佳图书、年度十大好书、年度*佳非虚构、年度*佳传记等殊荣,被西方媒体评价为名人儿女所写的比父母“更胜一筹”的传记(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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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她叫丽莎·布伦南·乔布斯。

她是乔布斯四个孩子里一度不被承认的那一个“大女儿”。

她曾是乔布斯始终回避的生命里的“污点”。

乔布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遗弃,而她被乔布斯遗弃。

苹果公司历史上所有产品里,只有一款产品用人名命名,用的就是她的名字。

她长时间活在乔布斯的阴影之下,但她揭示了乔布斯的“暗面”的真相,并*终活出了自我。

透过她的眼睛,我们能看到这对父女生活里的爱恨悲喜,看到一个小女孩孤独而倔强的成长,也能看到一个商业之外的乔布斯,一个作为父亲的乔布斯,在生活里是如何的偏执、天才、神经质、敏感又残忍。

乔布斯大女儿丽莎用7年时间完成的亲笔自传,父女之间30年爱恨交织的人生,都在这本书里。


【作者简介】

[美] 丽莎·布伦南·乔布斯(Lisa Brennan-Jobs)

美国作家,现居布鲁克林。

毕业于哈佛大学。

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和克里斯安·布伦南(Chrisann Brennan)之女。

多年来,乔布斯一直拒绝承认自己是她的生父,曾经一度在苹果公司创立初期引发法律诉讼和各种媒体报道。

终,他们父女俩和解了。

《小人物:我和父亲乔布斯》是丽莎的亲笔自传,也是她出版的本书。


【媒体评论】

“丽莎是一个天赋异禀的作家,她的文采出众,把自己的内心景象和与父亲乔布斯的生活片段描绘得如此细致,让人感觉仿佛没有别人写得过她,令人震撼。”

——《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

“好看到令人不肯掩卷,又心碎得让人不忍卒读……文笔上佳。”

——《纽约客》杂志(New Yorker)

“非同寻常的故事,细腻而令人心痛。”

——《人物》杂志(People)

“出自史蒂夫·乔布斯女儿之笔的叙事,感情激烈。我们很少能见到一本名人儿女所写的回忆录,其内容能与其父母的名声不相上下甚至胜过一筹,但布伦南-乔布斯一鸣惊人。放到文思稍逊的作者手里,这个故事都会充满口诛笔伐,然而,布伦南-乔布斯为我们呈现的,是对父母之道的细致观察,连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都不能幸免……这是一个描写家庭、爱、身份的细腻故事。”

——科克斯书评(KIRKUS REVIEWS)

“丽莎·布伦南-乔布斯的故事里,有敬畏,有怀念,有失望……它将读者带入一个孩子的内心,她钦佩乔布斯的才华,渴望他的爱,害怕他的反复无常。”

——《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

“《小人物:我和父亲乔布斯》讲述了一个上世纪80到90年代加利福尼亚州的小女孩努力融入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却在任何一个家里都找不到归属感的故事。故事里,小女孩的母亲一直试图坚持生活下去,却屡屡受挫。故事里那一家人,跟所有家庭一样都不完美,又因财富、名声以及*后的疾病和死亡而愈发纷乱。”

——美联社

“文笔优美……爱贯穿其中。”

——英国《泰晤士报》


【目录】

章 嬉皮士

搬家

“我是你爸爸”

和母亲相依为命

幼儿园记忆

买颜料

埃伦一家

“树枝艺术家”

第二章 生命线

学画画

父亲依然没有来

黛比

妈妈的小时候

失落的母亲

罗恩

第三章 动身吧

到此为止

“嗨!史蒂夫”

蒙娜·辛普森

拍照

我的父亲是乔布斯

“准备好回家了吗?”

和父亲在一起

同在屋檐下

安全感

第四章 小不点儿

父亲的早年故事

滑旱冰

伊兰

衬线字体和表妹萨拉

缇娜

“我担心史蒂夫”

NeXT发布会

叛逆期

初吻

第五章 逃离

父亲有了新女友

我要上大学吗?

家长会

劳伦娜

纽约的新家

“你真缺心眼”

父亲结婚了

劳伦娜怀孕了

“我不想再这样了”

日本之行

弟弟里德

搬去跟父亲一起生活

第六章 小王国

和母亲分离

改名

父亲的推荐信

竞选年级主席

转学

格格不入的我

不欢而散

缺失的父爱

“那台电脑是以丽莎命名的吧?”

照看弟弟

我偷了父亲的钱

回到母亲家

灰姑娘

晚安,丽莎

第七章 特长

辩论赛

我们俩很像

夏威夷之旅

心理辅导

“相信直觉”

母亲的作品

和父亲谈判

第八章 飞翔

约什

我恋爱了

面试哈佛

第九章 尾声

“爸爸,对不起。”

道貌岸然

退学危机

毕业典礼

Lisa……那台电脑

探病

“丽莎,对不起。”

父亲去世后

致谢


【前言】

父亲去世前3个月,我开始从他家里偷东西。我赤着脚在他的屋子里转悠,顺手把看中的东西收入囊中——腮红、洁齿剂、两个有缺口的青瓷洗手盅、一瓶指甲油、一双旧漆皮芭蕾舞鞋、四个白里泛黄的旧枕套……

每偷一件东西,我都有种心满意足的感觉。每次我都暗下决心,说这是后一次了;可转眼间,偷他东西的欲望就像口渴一般再次萌生……

我小心翼翼地踩过门口吱嘎作响的木地板,蹑手蹑脚地走进父亲的房间。这里本是他的书房,那时他还能在书架前的梯子上攀上爬下;现在这里成了他的卧室。屋里满是书籍、信件、一瓶瓶的药,很多玻璃或木头做成的苹果摆饰,还有奖杯、杂志、一摞摞文件。墙上有几幅川瀬巴水的版画,画的是黄昏日落时的庙宇。父亲身边的墙上,映照着一片粉红色的光。

他弓着腿躺在床上,穿着短裤,露出的双腿跟胳膊一样细,像蚂蚱腿一样支在那里。

“嗨,丽莎。”他向我打招呼。

塞格尤仁波切站在父亲一旁。近几次我过来时,他总在这里。塞格尤仁波切是个巴西人,他个子不高,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他是个佛教徒,声音刺耳,一件褐色僧袍裹着他圆滚滚的肚子。我们不直接称呼他的名字,而是叫他“仁波切”。现在,一些西方国家——比如巴西等地——也有藏传佛教的信徒了。然而在我眼里,他并没有神圣的感觉——他既不孤高冷傲,也不神秘。在我们近处,是一个嗡嗡作响的黑色帆布包,里面是营养液、马达和泵,一根管子从里面伸出来,探进父亲盖着的被子里。

“来,握住他的脚,”仁波切一边双手握住父亲的一只脚,一边对我说道,“就像这样。”

我不知道,“握脚”是为了我父亲,为了我,还是两者皆有?

“好。”说着,我握起父亲的另一只穿着厚袜子的脚。我看着父亲的脸——尽管这样说很奇怪——当他感到疼或要生气时,脸就会抽搐,可在旁人看来,却像是他准备要笑的样子。

“真舒服。”父亲一边闭着眼睛一边说道。我瞥了一眼他身旁的柜子以及房间另一端的书架,看看还有没有我想要的东西,尽管我知道我肯定不敢当着他的面偷他的东西。

父亲睡着了。我在房子里闲转,也不知要找什么。客厅里,一位护士双手扶膝而坐,随时听候父亲的调遣。房子里鸦雀无声。屋里的砖墙上涂着白漆,涟漪样的波纹仿佛酥心糖一般。陶色的地板上,有几处被阳光晒到和人的体温接近的温度,除此之外,脚感一概是冷冰冰的。

厨房旁边是一个淋浴卫生间,里面的橱柜里原本放着一部破旧的《薄伽梵歌》,我在那里找到一瓶昂贵的玫瑰喷雾。我把卫生间的门关上,灯也关上,然后坐在马桶上,我把玫瑰喷雾朝半空中喷了几下,闭上了眼睛。喷雾落在我的身上,带着一种凉丝丝的圣洁的感觉,让人仿佛置身于森林里,或是年代久远的石头教堂中。

橱柜里还有一管唇膏,管身银色,一头是刷子,另一头是旋钮,扭动旋钮,液体的唇膏就会挤进刷子里。这个好东西我可得拿走。我把唇膏塞进兜里,我要把它带到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的公寓里去,我和男友在那里同居。我知道,我也很确信,这管唇膏会让我的人生变得更加完整。我躲着父亲家里的管家、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我的继母,既是害怕偷东西时被他们逮到,也是害怕跟他们迎面打招呼时的那种尴尬。在阴暗的卫生间里喷玫瑰喷雾时,我在落下的雾气中感受到了自己存在的轮廓,这让我感觉自己不再像是一个隐形人。探望病重的父亲已逐渐成为一种负担,让我很是困扰和厌烦。

去年,每两个月我就会在周末过来看看他。

我已对电影中那种“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大和解结局不抱任何希望,但我还是坚持来看他。

即便在不来看他的时候,我在纽约也会到处见到他。在一家电影院里,我看见他在看电影,从脖子到下巴再到颧骨,跟他一模一样。冬天,我沿着哈德逊河跑步,看见他坐在长椅上,望着码头停靠的船只。我坐地铁去上班,看见他穿过人群走上月台……瘦削的身材,橄榄色的皮肤,修长的手指,细细的手腕,一脸胡茬,从某个角度看,都跟他一模一样。每一次见到“他”,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想走近仔细看一看,即便我知道——其实他人在加州,正卧病在床。

此前数年,我们父女二人几乎没有联系,我却到处都能见到他的照片。每次看到他的照片,我都会心中一紧,那感觉就像无意间瞥见镜中有人,继而发现那其实是自己。他的照片到处都是,不论我身在哪个城市,都能在报纸、杂志、屏幕上看到他凝视的样子。每次我都会暗自想道:真的,这是我父亲,但外人不知道。

离开之前,我去卫生间里又喷了一次玫瑰喷雾。喷雾是天然的成分,也就是说,几分钟之后,它的玫瑰香味就会变淡,继而变得跟沼泽地一样臭烘烘的,不过我当时不知道会这样。

当我再次走进父亲的卧室时,他已经站起来了——他一手托着双腿,另一只手推着床头板,借力坐起,然后双手把腿搬下床沿,站起身来。我跟他拥抱告别,触手之处,是他的脊椎和肋骨。他身上有股霉味,似乎是服药后排汗的味道。

“我回头再来看你。”我说道。

我松开他,转头向外走去。

“丽莎?”

“啊?”

“你身上一股马桶味儿。”


【免费在线读】

电影里,人死前总是会说一些惭愧的话,可是这不是电影,是现实生活。

我穿过房间,在父亲的书房(现在已经改成他的卧室)门槛处停了一下。书房里有张哈罗德·埃杰顿(译注:Harold Edgerton(1903—1990),麻省理工学院电气工程教授,高速摄影先驱,个拍摄彩色高速照片的摄影师。)拍摄的照片。照片上,一个苹果被子弹打穿,弹孔边缘是炸开的。

我绕进他的房间,他正倚着枕头坐着。他的腿又细又白,像两根毛衣针。五斗橱上摆着很多相框,每个都对着床的方向。五斗橱的抽屉都一样宽,后来我发现,每个抽屉里都放着他归置好的画和照片。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醒着,似乎是在等我。看到我,他笑了。

“真高兴你能来。”他说。父亲的热情令我心软。他流下泪来。父亲生病之前,我只见过他哭过两次,一次是在他父亲的葬礼上,另一次是在电影院看《天堂电影院》,影片结束时,他哭了,我还误以为他是在颤抖。

“这是你后一次见我了,”他对我说,“你得让我走了。”

“好的。”我回应他。话虽如此,但我并不太相信,也想不到父亲在一个月左右后就会去世。我毫无头绪,不知道他还能活多久。我坐在床上,陪在他旁边。

“你小的时候,我没能陪你,”他对我说,“真希望我们有时间多相处一些。”

“没事,”我告诉他。此时此刻,他不仅身体虚弱,情感也很脆弱。我躺下来,面向父亲。

“不,不对。我没能多陪陪你。”他继续说道,“我应该多陪陪你。可是现在已经太迟了。”

“都过去了。”我劝他。话虽如此,我却并不确定。我近才意识到,我其实很幸运,因为我认识父亲的时候,他还不是举世闻名,那时,他的身体很健康,还能带我出去滑旱冰。我曾以为,他陪伴别人的时间都很多,唯独陪我很少,但现在我不这样想了。他看着我的眼睛,流下泪来,说道,“我对你有亏欠。”我不知该如何回应他。在那个周末,他对我一遍遍絮叨:“我对你有亏欠,我对你有亏欠……”我在他小睡醒来时过去看他,他每次都会哭,每次都会说这句话。而我想要的,我认为他亏欠我的,是在他的家人中我应该有个清晰的一席之地。

除了每6小时就轮班的护士之外,家里只有我们父女两人。有几个人过来探望他,都是他以前的同事。还有几个他不认识的人也来看他,有的拿着包,有的空着手,在院子里徘徊。有个身穿纱丽(译注:印度妇女传统服饰。)的人请求见他一面。有个人径直走进大门,说是乘飞机从保加利亚专门来看他。侧门处聚集了一群人,先是聚在一起说话,后来就四散离去。

“你能记得自己做过的梦吗?”我问他。

我躺在他的床上,他时睡时醒。

“能。”

“你都能记得清吗?”

“大多数吧。”

“你都梦见什么了?”

“大部分是工作的事,”他答道,“梦里我总是在说服别人相信我。”

“相信你什么?”

“相信我的想法。”

“做梦时想到的想法吗?”

“有时候是。通常在梦里我无法说服他们,他们太笨了,理解不了我。”

“你的想法都是这样来的吗?在梦里。”

“是的。”他答道,接着又睡着了。

第二天,我陪他去医院输血。这件事几乎用了一天的时间,因为他太虚弱了,无法走路,只能坐轮椅,上车,到医院,下车,坐轮椅,输完血,再坐轮椅,上车,到家,下车,再坐轮椅,上床。血袋里的血又浓又暗,像吸血鬼电影里的道具糖浆似的。在医院时,他们从一个冰箱模样的机器里给他拿来加热过的毯子。因为父亲身上很凉,盖上毯子就会暖和一些,可是随后又变凉了。

我坐在房间的椅子上陪着他,耳边是机器的嘶嘶声。我不知道他输的血来自何人。我想问,却不愿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引到血袋上来。他每10天就要输一次血,每次要输好几个小时,每次输完血,他的气色就会好转一些。

“他可能很冷。”输血快结束时,我对护士说道。

“没事,我不冷。”他说。我坐在房间角落的椅子上,等着他。

几分钟之后,我再次对护士说:“他可能感觉到很冷。”我能感觉到房间的通风孔吹出一阵阵冷风。

“没事,我不冷。”父亲再次说道。我有事出去了一趟,后来护士叫我进去,我坐在角落的椅子上,护士拿给我一条毯子。

“你父亲说你觉得冷。”护士对我说。而我自己都没发觉。

“我没能多陪陪你,对不起。”他躺在床上,又说道。

“可能是你工作太忙,所以才不给我回邮件回电话吧?”他很少给我回邮件、回电话,也不记得我的生日。

“不是,”他说道,又停顿片刻,“不是因为工作忙,是因为我生气你当时不邀请我参加哈佛的周末。”

“什么周末?”

“入学周末。我从你那里得到的只有一张账单。”他说道,突然有些呼吸不畅。

父亲说的是我的新生入学仪式。我后来记起来了,当时我还精心安排了一番,因为我的父母不愿意同时出席,所以,我请教了心理医生,又跟他们达成共识:母亲出席入学仪式的那个周末,父亲则晚几个周末再来。当时,他还觉得这样安排好。

“可你为什么不早跟我说呢?”

“因为我不擅长跟人交流。”

“我真希望能重来一次,调整一下你和妈妈来的顺序。”我告诉他。

我们父女俩交恶,竟然是因为我的新生入学仪式?不太可能吧,这甚至有些荒谬。我不信!他是很聪明的,但人之将死,想要理顺俗事,不可能做到清醒的反省。我不相信一次邀请、一个周末,就能令他怀恨在心,在此后的十年时间里都对我不理不睬,还拒付我大四的学费。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观察自己的手相。我能过上好生活,我的掌纹就是这么说的。

……

那天晚上,我回到父亲家。他用平时召唤护士的虚弱口吻叫我:“丽莎。”盛着TPN 的背包呼呼作响,像轨道上的玩具火车,浓浓的液体注入他的血管。他倚在枕头上,双膝屈起。他瘦得吓人,我看着他,满眼都是他瘦长的四肢和憔悴的脸。

“那天说的事——”他说道。上次我们谈到了情感,他此前从未对我提及这个话题,很令我惊讶。“我想跟你说一说。我都不怪你。”他开始哭起来,“只怪当时我们不懂得如何处理,想不到那么多。我不怪你。我想告诉你,所有的问题都与你无关。”他一直等到自己时日无多时才向我道歉,而这正是我期盼已久的话。那感觉就像烧伤处淋了冷水一样舒服。

“丽莎,对不起。”父亲一边哭着,一边摇着头。他坐直了身子,双手抱着头。他瘦削了很多,显得他的手特别大,而他的脖子却太细了,几乎支撑不住他的脑袋,就像罗丹《加莱市民》雕像中的人。“真希望我们能回到从前,把一切都改过来,可是太迟了。现在还能做什么呢?太迟了。”他哭着,身体在颤抖。他的呼吸里掺杂着抽泣,我听不下去了。接着他又说了那句话:“我对你有亏欠。”我不知该如何回应,只是坐在床上,靠在他的身边。即使到了现在,我都不敢相信他的话。我想,倘若发生奇迹,父亲康复了,他就又会重归故态,忘了生病时悔过的这些事,他仍然将刻薄地对待我。

“没事的,都过去了。”我劝他,“如果能再来一次的话,我们会成为朋友吧?”这是个轻微的打击:我和他只是朋友而已。而事实上,在这次探望之后的几周里,以及父亲去世之后,我伤心的也是我俩错过了成为朋友的机会。

“好。”他应道,“太对不起了,我对你有亏欠。”

我把原先偷走的父亲家里的东西都还回来了,此后虽然再也没有偷过,但我仍然惦念着几件想要的东西。直到此刻,我的念头才全部消失,我再也不想偷他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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