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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故事集(节选)

我死去的地方

经过一段九点七公里的长隧道,在外环高速上继续行驶了两公里,然后减速,我看到了那个隐秘的标识牌——道门口。路牌下方有文字提示:前方五百米处下道。在匝道上绕行的时候,一对黑鸟突然从灌木里扑腾飞起,黄昏的余晖在它们的翅膀上闪烁着细碎的堇色粉末。我慢慢地驾驶,越往深处,乡村道路就越窄,上面铺了薄薄一层小石子,轮胎压上去的时候,能听到胡豆炒熟后那种闷声闷气的嘎吱声。这是一段漫长的小道,弯弯绕绕,一眼看不到头,两岸栽满桉树,坡田上的油菜花已然开得繁茂,一整块一整块的黄色在车窗外迎着头惶惶小跑,挤压着视野。我必须眯起眼睛,这样会好受些。
我从未来过这里,这个离主城五十多公里的地方,地名也闻所未闻。这条路上连人都难得见到一个。我完全没有方向感,对于所谓前方毫不知情,不知道究竟有没有一个所谓目的地。但我越是觉着荒诞,就越是想接近它。因为他告诉我这是他死去的地方,他真是这样说的。

得到消息时,我正在开会。这个季度才开始,杂志经营业绩就整体下滑,而且接下来该怎么调整也完全没有头绪,所以领导急吼吼地把上午的例会临时改作了经营会。我正听领导训斥,手机吱吱振动起来,是刘东灵。我轻轻放到耳边,听到他在电话里说,老慢不见了。
“什么不见了?”我弓着身握着电话蹿出办公室,疾走到走廊尽头的卫生间,给自己点上一支烟。会议很沉重,话题很压抑,我一直想抽支烟,就是没找到机会。我趴在窗口,头伸出去,把烟点上。楼下原来是一小块草坪,后来因为小院里车位打挤,被用作临时泊车的地方。此时一辆外来的车正艰难地挪动车头,试图挤到仅存的一道缝里。
“刘岗刚刚打给我的,”他说,“昨天早上七点半清点房间时就没看见人了,前天晚上走的,没打招呼,后来查监控才晓得。”刘岗是他的堂弟,九龙坡精神疗养院的办公室主任。
“那啷个1办?”因为是上午支烟,也因为抽得猛了,我脑门一阵发昏。
“我晓得?”他倒干脆。
“让刘岗他们疗养院到处找找嘛。”
“还用你说,就是找不到了才通知的我噻。”他说,“我马上要开会,你想想去哪里找。”
“我还不是在开会——”但那边已轰然挂了。
我悻悻地把烟屁股摁熄,快步回到会议室。结果这个会一直不歇气地开到下午,末了又来一个紧急采访通知。我赶快打电话给外边的记者,把事情交代出去。等我坐在电脑前把上周遗留的一些琐事处理完,就到了放学时间,又赶去学校接娃儿,接了娃儿,去超市买菜,然后是理菜做饭,然后又是洗盘刷碗,紧跟着就押着娃儿洗澡、上床忙完这一切已近深夜。临到睡觉,我才突然从脑子里拣出这件事儿。
我推了推刚从外边回来就一直躺在床上逛手机淘宝的朝芳,“你老师从疗养院跑了。”
“又不见啦?”她盯着我,两只眼睛空空洞洞的,“真神。”
“你说他能去哪儿?”
“那还真不知道,”朝芳撇撇嘴,“我是搞不懂他的。”
“亏得还是你老师!也不关心下,一点良心都没有。”
“你有良心,那你还撬自己兄弟的墙脚!”
“嘿!要脸不?一个巴掌拍不响。”
如此扯了一番,我们俩都疲了。
“还是去找找吧……”她熄了灯,眼睛骨碌碌地看着我。
我想我知道她没说完的话——“……老慢怪可怜的!”
老慢真的可怜吗?对此我保持疑问。我去过好几次精神病院,一般来说,那里的人看见我们这些“正常人”,反而会把我们当病人,很是同情。若他们不同情我们,我也同情我自己,既要照顾家庭,买菜做饭,洗碗拖地,又要起早摸黑地工作,努力钻营,围着领导打转。他们呢,仰着一张毫无压力的脸,袖着手,不闻世事,优哉游哉。谁可怜些?何况,老慢究竟是不是疯了,还得另说。

翌日,我起床后就给刘东灵电话,约他见面商量。我说:“如果可以的话,也约一下老光。”
在老慢这件事上,我们无疑都是股东。正是我们三个商量后把老慢送到精神疗养院的。
东灵声音朦胧低沉,肯定昨晚夜生活过满足了,身体是醒了,但心里的某根弦还没醒,“哎”的一声,像是伸了—个舒服的懒腰。
“那行嘛,我跟他联系下,暂定晚上。”
“不要暂定,”我说,“定就定死。”
“哎,我真的定不死。再说,老光也不一定有时间。”
“管得你们,反正我定死了。晚上六点,龙山路,乡村老菜坊,我现在就订位。”
“好嘛好嘛。”他不高兴地挂了电话。
他们都是忙人,他们的时间都是用来溢价的。老慢呢,不缺的就是时间,他融化在时间里了。我呢,时间也不是我自己的,至少不全是。可是倒回十几年前,我们都是一样的。不能说一模一样,至少也是差不多一个标准格式的。老光,东灵,还有我,是同一批新晋的媒体民工,我们的宿舍挨在一起。
当时,我凭着几篇发表的副刊文章,被分到周刊部跑文化,在一个被称“文化沙漠”的内陆峡谷城市,文化新闻好寡淡嘛,所以偶尔也客串一些情感热线和娱乐新闻什么的,补贴一点工分。东灵当时在经济新闻部,老光被分去跑机动。那时我们还很幼稚,但越是菜鸟,就越是满心想整什么大稿子,搞点什么有动静的报道,尤其是负面新闻。当然主要是他们俩。能够把稿子写得更通顺--更像是一篇稿子而不是散文——才是我的当务之急。报业大楼在较场口,挨着的凯旋门电梯下去就是下半城。我们的宿舍就在那里的一个大院里,躲藏在几栋崭新的福利房背后。那是一栋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遗留至今的苏式建筑,灰墙黑瓦,只有三层,十分老旧。大白天也要依靠头顶那五瓦的灯泡照明。即使这样,甬道里也是黑幽幽的,可直接拿来拍鬼电影。
我们几个就住在上面那层,我是302,301和304分别是老光和东灵。
宿舍不大,可能有十五平方米,虽然小但是家具全,有木板床、衣柜,还有一张老式红漆办公桌,可以搁电脑(包括主机和键盘),还能再堆一些书和资料。我们的生活大多可在房间解决,比如烧水,做饭——用电饭煲下个面煮个泡饭之类,也可以用电炒锅整点大餐。锅碗瓢盆一般堆在窗边,另一边是脏衣服和臭袜子,半个月或一个月集中清洗。可惜房间里没有卫生间,不方便洗澡、上厕所。楼道里面有一间两用的公用卫生间,里间割了一个小区域,有一个蹲坑,用木门挡着,外面是一排小便池,左侧是莲蓬头,可以洗澡。
之所以住进去,也不全是因为这儿比市区其他租房低廉很多,主要是租房的过程本身就很麻烦,找个顺心相宜的房子的难度不比找女朋友差到哪里。因为是新入行,需要那种“伙伴”的集体感(也就是相互依赖),也是为了就近方便,领导们在楼上吱一声,我们应声爬个坡,就到办公室了。点个卯,开个电脑装模作样糊弄一番,又可以溜了。但是,当时老慢已经是很有一些资历的摄影记者了,却也住在这破地方——他在303。
他像是宿舍里的一片影子,我老是这样觉得。偶尔我也隐隐觉得,他其实还是我们的影子。

晚上的聚会,他们还是来了,虽然迟到了快两个小时——向来拖的老光甚至比东灵先到。他看见东灵匆匆走进来,放下手机,揶揄道:“哟,刘总是从夏威夷现赶来啊!”
“哎呀光总,这好像是你头一次比我先到哦?”东灵挨着他坐下来,笑嘻嘻的,“啷个,难得领先一球就开始打整我嗦?”
我拿起酒壶,给他斟了半杯,“够了不?”
“还是倒满嘛,”他笑眯眯地点上烟,“难得我们上层社会又相聚了。”
“算了,你们才是上层,我可不是。我下流得很。”我说。
“是啊,您是文化人,您跟我们这些败类刻意划开了距离。”老光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优越感。
“我还想当败类呢,谁给我机会?”我举起筷子,“发动吧!”
“上层社会”,是老慢的说法。
当年,搬进宿舍的头一天,我们几个商量着去见见老慢——毕竟还是要拜拜码头嘛。没来之前我们就听说过老慢——一个怪人,一个非著名的摄影记者,一个让领导头疼的职工。他在这宿舍住了四五年了,“铁打的老慢流水的兵”,俨然是“舍管”级的人物。我也曾在报社见过他几次,没啥印象,就是瘦,寡瘦寡瘦的,个头不高,可能也就一米六五。稍微深刻一点的是他的面容,老是苦着脸,沉默的时候额头上的抬头纹就显得很深,如同沟壑。后来才知道,也不是他故意做出愁苦的样子,是长成这样式了。
我们推开门,他老僧入定般坐在电脑前修剪图片,脖子上仍挂着相机,看见我们闯门而入,才反应过来,慢腾腾地从窗前起身回头看着我们。因为逆光的原因,他站在那里就像一幅曝光过度的平面人像。
我递了一支烟给他,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一支烟抽完,我们大概也熟悉了起来。著名的酒局爱好者东灵不失时机地发起了号召。“都住在同一层,啷个都要搞点酒加深加深感情吧!”
“要得,你们刚来,我请你们。”老慢立刻从藤椅上离开,在夹克里翻找自己的钱包。他确实比我们都要憨厚多了,钱包看起来也厚多了。“这层楼几个月来就我一个,其他屋子都空着。你们来了,我们也算组成了一个上层社会嘛。”这是他为数不多的让人听起来有趣的说法。
那是2001年,总体上还是一个抒隋的年代,人和人见面多少还得谈点理想什么的,至少嘛,也得聊聊文学和艺术。我们既然同住一层,又都年轻,自然要扎堆,喝酒,吹空话。可是,我们是新人,那点微薄的工资肯定是不够用的。于是,我们大部分时间就是吃老慢的。某种意义上,老慢用他的大方供养着几个年轻人的梦想。他很少吹。老慢十分枯燥,但是个好听众。
东灵那时已经操了好几年文学了。“操文学”是东灵自己的说法,没什么恶意。在重庆,“操”不同于北方,是一个生动的具有民间语境的俚语,比如“操社会”“操老大”“操名人”,既有存在主义的意味,也有夸张的趣味,还有点“装”,其实就是“混”,大意如此。那时东灵在一个叫作“界限”的诗歌网站里当版主,半夜就在电脑前发帖回帖,迎来送往的都是各色颜容颓废的文艺青年,个个都不像正常人,都有点营养不良。老光呢,是个复杂的家伙,让人看不出他的年龄。他说他的心理年龄很老,我看他本人更老。当然,女人们跟我不持相同观点,她们觉得这是“成熟”。老光的肚子是个杂货铺,里面装满了秘闻。他什么都能聊,又点到即止,让人感觉高深莫测。喝酒那阵,你让他起个头,他就全讲事故——死人、脑浆子、尸体、血。我们恶心得直打干哕。他却很无辜地说:“老子一天只看得到这些,你让我虚构些啥子好呢?”再后来,我们连菜都不敢让老光做了,总觉得血淋淋的。
东灵说:“你们跑机动新闻的崽儿,就是要邪恶些……”
“是啊,”老光叹着气说,“你从三楼倒栽下去,不得流血的,不得骨头断,不得流脑浆子的,你们这些文化人啊!你们不是人,是神!”
“老慢这事,啷个整?”酒过三巡,这个问题就自然地跑出来了。
“没办法,”老光叹气,“你说,他电话都没得一个,人海茫茫,你去哪儿找?”
“那是,一个成心要跑的人,你找福尔摩斯都没得办法。”东灵附和道。
“那就不找了?”我盯着他们看。
“找啊!”两个人无辜地摊手,异口同声。
“这老慢不争气!”老光惋惜地说,“又不是不给他机会,让他给我拍建筑,选一张,两千块,选十张,两万!有啥子不好吔?”
“我介绍他到金公主影楼做艺术总监,他也不去。”东灵摇头,“他脑子出问题了嘛!”
“说这些有屁用,”我说,“就没什么办法了?”
“没得!”他们又站在一起了。
“但是,老慢上回不是讲了一个地方的吗?”
他们摆手,一副毛骨悚然的表情,“你信那些!”老光笑起来,“我儿,你还真信那些?”
“你忘记我们把老慢送到哪里了?”东灵也笑起来,“看来下次,就要送你去了。”
总体来看,这次见面极其没有意义。其实我也预想到了,一个是开发商,一个是地产广告设计公司老总,他们即使知道老慢在哪儿,也不会——哦,是没得时间去找他的。
分别前,老光说:“既然你信老慢的,那你就去看看嘛。”他沉吟了一下,不知是安慰,还是揶揄,“毕竟,你承继了老慢的一部分生活嘛。”
我却找不到词来反驳。
回到家,朝芳已经把娃儿哄睡了,手指竖在嘴边,示意我动静要轻一些。
“怎么样了?”她从房间过道走拢来问。
我颓然坐在沙发上,不想说话。
“找不到吗?”她挨过来。
“去哪儿找嘛!”我说。
看我语气不佳,她也识趣,起身就回卧室,没几分钟,就听到里面传来了浅浅的鼾声。
我环顾着房间,心想,这大概就是我承继的那一部分了,女人、孩子、锅碗瓢盆、各种账单,鸡零狗碎,我承继的就是这狗日的生活啊。

2002年,我们在报社已经混得如鱼得水。这行业没秘密,用东灵的话说,不是什么高科技。但老慢在报社发稿却变成了一项难事——摄影部、编辑中心,达成了高度默契,拒绝采用他的稿件。原因很简单,老慢太拖沓,“规定动作”总是达不到要求。但是呢,他个人的作品,又经常在国内一些独立摄影展上亮相,偶尔也获个小奖什么的。这让领导尤其恼火,背后说:“这不是拿我们的骨头熬他个人的汤吗?”一次,报社安排他去拍摄市有关领导的一项重要发布活动,他竟然没去。问他,他说他路经学田湾菜市场,看到一幕有意思的场景,拍得忘了还有任务。气得领导脸都乌了,拂袖而去。为此他被记了大过,停职一月,
就是那次,为了安抚老慢,东灵组织了一次秋游,目的地是北碚的一个生态农场。事先他已给农场老板打了电话,老光借了单位的一辆老迈的捷达。上午九点半,我们在凯旋门会合时,老慢出现了,带着一个跟他一样瘦削的年轻女孩。一身松垮的布衣,看起来有点颓废,给我们介绍时只是说,这是朝芳,重庆师范大学文新学院刚毕业。
因为车上突然多了一个计划外的女性,这趟行程对我们这帮单身汉来说顿时就变得兴致盎然。首先兴奋起来的是东灵,他兴奋的标志就是话多。老光依旧高深莫测,但瞧得出他心情不错,心情不好的司机是不可能吹着哨猛踩油门的。看来一个年轻女性总是容易给人带来欢乐。何况,朝芳只是看起来颓废,性格其实比较开朗,很快就同我们熟络了。我们逼问她多久才被老慢骗到手的,她就笑,说已经认识两年了。两年啦!我们冲着老慢怪笑:“你娃,保密工作做得好哦!”
我们笑我们的,老慢倒是神态自若,仿似这件事跟他无关。一行人晃晃悠悠,到达目的地,刚好赶上午饭,农场已经安排好了一顿农家宴。大家也饿了,囫囵吃完,场长带我们一行参观了柚子林、农田、葡萄园,“白吃白喝之后总得装装样子,”东灵悄声说,“这他妈才是负责任的省级媒体嘛。”游得差不多了,东灵让场长先回去,由他带着我们去附近寻访一处古道。不久前,他来此采访,无意发现了一条废弃的但很有意思的古道,走了一刻钟,没再往前走。回去后,他特意问询了当地文管所的专家,得知是民国时期的一条“高速公路”,路边还残存一些老院墙、地基、一座坍塌的庙子,心想是白捡了一条大稿子,只可惜当时没有随身带相机。所以,这次说是专门陪老慢散心也不是顶真的,面儿上请大家耍,白吃白喝,实际上是借了老光这个司机,还有老慢这个摄影师,至于我,是捎带的。
这条路还真是美极了,对面就是缙云山,江水两边是崖壁,犹如一道隐秘的山谷。可能除了附近农民,十几年没人进来过,不到一米宽的道上铺了厚厚一层黄叶,踩上去松松软软,沙沙的。我们甚至还遇见了一个岩洞,是双洞口,不知道是不是可以从一个洞进,另一个洞口出来。洞子很深,里面一片漆黑,我们有点儿害怕,走了几步就退出来了。
我们这样走走歇歇一个多小时,一点也没觉着累。沿途是荒山野树,花香鸟语,时不时还要拿水果刀割掉挡路的荆棘,偶尔也会觉察到危险——道上横亘着几块大石头,显然是头顶的山壁上落下来的。
我们还在这条寂静的小路旁发现了一栋完整的房子,建在稍微开阔的江滩边上。这是个两层小楼,还有一个院坝,四周用围墙拦着,铁门紧闭。这里显见是偶尔有人来住的,因为楼前江岸泊着一条渔舟,对岸是一个码头坡坎。
又走了半个小时,大家也累了,想找地方歇脚。老慢突然背着相机往江坡攀下去,不一会儿听得他的声音:“下来,这儿有温泉,野池子!”大家马上兴奋起来,尾随下去,果然,江滩上几个水坑里,水是温热的。
老光个除掉衣裤,跳了下去,东灵紧随其后。老慢蹲着拍了几张照片,就往坡上回去。朝芳满脸通红,要跟着他回到上面,被老慢制止了:“你找个地方坐一坐,我到前面那边去看看,你们就不往前走了。”刚刚我们就在争论,到底要不要再往前走。可是这条路看似没有走通的趋势,而且即便走通,回来取车也是一件极为麻烦的事。所以,大家的意见还是:原路返回。“等下我回来和你们会合。”他摆摆手,示意我帮着照顾一下朝芳。我没下水,陪着朝芳找了块干净的岩石坐下,看着他兀自往上走了。然后,一直没有回来。
我是说,我们一直等到天黑,都没有等到他回来。

第二天,我们在农场睡醒,老慢还是没有回来。返程路上,我们的情绪不再像来时那样轻松。同来的一个人,莫名其妙就不见了,小灵通也打不通(在古道上没信号)。
“他就是这样的!”朝芳似乎是想宽慰我们,说有几次陪他一块出去拍照,走着走着就见不着人了。但是那几次听起来,老慢只是过分关注于拍照,而忘记了时间,完全不像这次——彻头彻尾地消失了踪影,还扔下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我觑了一眼朝芳,她坐在车窗边,眼睛红肿,显然晚上哭了不少次,不过还算情绪稳定,她打消了老光报警的念头。
东灵埋怨说:“他太散漫了,必须给他一个教训!”
“对,”她附和道,“不用理他。”
但是,朝芳的居留就成了问题。她是专门来投奔他的,结果这个家伙扔下她杳无踪影。经过简单商议,我们把她安置在老慢的房间。
回城后,他们忙各自的事,只有我的工作时间灵活,无须坐班候点的,这个任务很自然就落在我头上——陪着她等老慢回来。
这天,我次找出了床底下的电磁炉,因为朝芳一直要求“在家简单吃”,而且想吃火锅。我们楼下拐个弯就是菜市场,菜市旁边就是十八梯,一个著名的城中村。得益于老慢的推介与讲解,我们了解到这里的人情生态之丰富。我们刚住进来,老慢就带着我们几个四处穿梭。这一片儿什么都有,菜市、邮局、理发店、黑黢黢的小饭馆,熙熙攘攘。这里包容着各种人,酒鬼、烟鬼、赌鬼、力夫、小偷、骗子、棒棒鸡、胖瘦不一的老板娘,还有毒贩子。但一脚踏出十八梯,世界瞬间变幻——对面是全国闻名的繁华城区,解放碑步行街。
住进宿舍之后,我们极度渴望出逃此地,但这里俨然是老慢的天堂。他似乎根本不需要那些:一个植被丰富、绿树成荫的高尚小区里,一个也许不大,但清清爽爽的房子。哪怕是独立的只属于私人的厕所之类的,他好像也统统不需要,他一点儿也不着急。他挂着自己的索尼213,成天梭巡在十八梯的巷子里。当然,我们所有人都有选题的焦虑,他却没有。我总觉得摄影记者的工作真他妈舒服,上去就是猛地一阵咔嚓,回到办公室,慢慢选,选出一张差的,就完事了。我们这些文字记者,事前要选材,事后要清理,比做菜的厨子还累,却品尝不到任何美味。我们一直处在程序之间。
不管怎么样,我们对自己“栖息地”的了解,实际上是依靠老慢完成的。我是被他拉壮丁多的。他常常拉着我穿巷子,他管这叫“摸黑”。住一年了,我还不知道,这里头巷子有多少暗巷,蜿蜒相连,九曲迷宫一般。暗巷里许多小旅馆,有的挂了“XX旅社”之类的牌子,有的干脆连牌都没有,但你清楚那就是——三四个中年妇女扎堆嗑瓜子摆龙门阵顺便眼角四处睃的地方,她不招徕你你也知道那是啥地方。“两块钱住一晚。”老慢竖起两根指头,这样跟我说。“两块?”我追问,“那——好多钱1一次?”“十块。”简洁明了。我跟着老慢钻来钻去,在暗巷口撞到过好多次吸毒的。令人心悸的还是,路上突然踢到东西,一看,是废弃的注射器,针头还带着血。有一次,他发现了一个神人,踮着脚尖一路跑回来,硬是鼓捣1把我们从电脑前拉到十八梯茶馆:一个看门人模样的老头,大白天喝得麻麻醺醺的,手舞足蹈地唱着歌—一听了半天才分辨出来,那是以前码头上茶馆里袍哥大爷吃讲茶时听的老调儿。还有一次,我们在大排档喝夜啤酒,他突然从另一头拉来一个卖鸭脚板的男的,说是本埠知名职业划拳手——三打两胜,他赢了,你花十块钱买两个鸭脚板;他输了,送给你一对鸭翅膀。我们和隔壁十几桌打光巴胴1的酒客,硬是没划得赢,倒是他背上一箩筐鸭脚板被倾销一空。
“老慢混迹在这些神人当中,慢慢也就成了另一个神人——成了下半城的一部分。连下半城卖菜的大妈,都认得他这张脸。”我提着一个塑料袋,领着朝芳一边在菜市场拣菜,一边把这些慢慢说给她听。她在我身后亦步亦趋,俨然也听得痴迷了。
我好奇,“老慢就没给你说过这些?”
“没有。”她的眼睑耷拉下来,不知道怎么就情绪低落了。
那晚,等到东灵和老光回来,我们围着电磁炉烫火锅,四个人喝了两瓶老白干。朝芳也喝了不少,至少不比我少吧。因为喝了酒,她的话也多起来,就给我们讲以前的事。她呢,大二时来报社实习,跟了一个记者,这个记者是个老油条,喜欢跑会议新闻,曾创下一天九场会议新闻的记录,是个逮兔高手。该油条不仅擅长逮兔,还擅长吃窝边草。几年前搞大了一个实习生的肚子,很是闹了一些纠纷,后来花钱了了。有一次,他带着朝芳下区县采访,晚上被接待得晕乎乎的,半夜敲开朝芳的房门,胡说八道一番。朝芳越听越怕,又不好驱赶他,但她很聪明,故意去把房门开了一条缝。那王八蛋吹着吹着酒劲就上来了,赖在房里强搂住朝芳欲行不轨。朝芳哪里肯,一边尖叫,一边拿指甲掐他手臂。突然,一个茶杯从背后打来,拍在他后脑上……
“是老慢?”我们问。
她点了点头,又抿了一口酒,继续往下说。
这次采访,老慢和他们一同下去。他看不惯那人吹牛逼,吃完就回房间休息。几个房间挨着,他在隔壁听到厮打起来了,顺手抓了一个杯子,看见隔壁房门也没关,进来就是一下,把那王八蛋拍在地上。
“后来呢?”我们是听戏入迷了。
这事儿可不就闹大了嘛,出血了嘛。报社领导怒了,又不敢发作,毕竟是这么丢脸的事。那王八蛋停职三个月,老慢呢,也没讨好,这种事情,大概也不好表彰吧。但是,朝芳作为受害人,还是需要安抚嘛。工会出面,提了水果去看了她,首先自然是希望她不要声张,再者嘛,肯定是希望她早点离开,毕竟惹了是非,容易生出闲言碎语。可是这朝芳是个犟拐,她也不需要什么补偿,还提出要完成实习期的学习。工会领导说,我们会给你做一个让你满意的实习鉴定的。可是她不,她说我来是要学东西的。报社没办法,只能让她留着,但是出了这摊子事,遇见这种烈女,也没得哪个老师敢带。
“所以,就只有老慢带你了?”老光笑说。
“可是,老慢一个摄影记者,咋个带你?”我很不解。
“我也是这样问他的,可他说,什么狗屁新闻?不就是跟我一样?快照而已!对方说什么,你照直录一遍,装在一个筐里不就完事了。难道那些东西还需要什么技巧,需要什么文采,需要什么个性不成?”
“太对了!”我们集体笑了起来,很是解气。
这一来,一个摄,一个记,偶尔老慢也给她讲怎么写开头,怎么个格式和规范。朝芳就跟着老慢,倒也很快进入了角色。相比她那些同时实习的同学,她算是早一个独立作业甚至是独立署名的了。一晃,两个月实习期也结束了。但她却不想结束,她喜欢上老慢了。每个周末,她就过来看老慢,但是老慢呢,总是不紧不慢,这让她很是着急。这不,一毕业,她干脆自断后路,抱着行李箱就过来了,正好赶上老慢心情不好,又赶上了东灵的这出安慰计划——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哎哟!”我们赶紧把杯子端起来,佯装很生气的样子,“狗日的老慢!”

五天后,就在我们都习惯了朝芳的存在后,老慢却回来了。这几天大概是我们在此地愉快的几天。有人下厨,有人洗碗,下班就回,饭后聊天,偶尔打几把牌。老慢不在,我们正好利用他的蜗居开展活动。那感觉,东灵总结说,像是“一个妻子和她的三位年轻丈夫”。
所以,当一身汗腥臭的老慢提着他的相机闯进门时,我们反而觉得很突兀,很不适应。
“你死哪儿去了?”
“为什么不接电话?”
“怎么不跟我们打个招呼?”
我们七嘴八舌的,当然,首先是谴责他。
他沉默半晌,后说:“我饿了。”
老慢狼吞虎咽的时候,断断续续告诉我们,他在那条路上无意中发现了一种珍稀昆虫。作为一名野外爱好者,他竟然从未见过,于是换上微镜头,紧跟着它去抓拍,走着拍着,就发现自己走得太远了。他试图打电话,但发现没了信号。返回时,不多久就天黑了,又下起雨。他不敢再走,就找了一个岩洞,窝进去蜷了一晚。
“那第二天呢?”我们问。
“第二天,我睡醒了,就想去找你们会合,但小灵通也没电了。”他说,“既然也没法会合,那我干脆倒回去,把那条路走通呗。”
“你这几天都在那边?”朝芳眼泪汪汪的,声音打战,“都吃的些啥子哦?”
“哦,”他若无其事,“没饿着。”
但是看起来他不像是没饿着的样子呀。
不过既然他回来了,我们虽不情愿,也不得不离开——转而窝在东灵的床铺上,都不晓得该说什么好。
“老慢是个神经病!”
老光这么说了一句,就兀自回屋了。
我看了看东灵,他面无表情,也不知想什么。于是,我也无趣地回去了。
我知道,大概就是嫉妒吧。

在单位候到下午,我突然接到办公室通知,临时通知的经营碰头会取消了。平白空出了一块时间,我一下变得无所适从。也好,干脆去一趟九龙坡,找刘岗。老慢已经失踪几天了,总得有人去关心关心吧。
老慢住的那个精神疗养院属于铁路系统,条件特别好,院内鸟语花香,比人民公园还要幽静,但我不想进到里面。不是怕里面的精神病人,而是嫉妒那些人。凭什么他们可以不工作,不打卡,不求上进,一天可以傻乎乎地晒太阳,而我们要把屁股钉在办公椅上。于是我给刘岗打了电话,说在门口等他。不—会他就出来了。
我还没问,他就先张嘴了:“还没找到吗?”
人他妈是在你这里不见的,你反倒问起我了。我心里明白,就是为了推卸责任。但有着东灵那层关系,不好说。再说,当初也是我们死皮赖脸送过来的。
“所以来找你,看看有什么线索。”
我递一支烟给他,他摆摆手。
“没有什么征兆呀,我在房间是上上下下翻遍了的,”他说,“一点点发现都没有,屁都没得。”
“他相机呢?”
“相机、几个镜头——都在呀。”
“连相机都没拿?”我简直有点不敢相信。
“就放在库里的。”他说,“要不我取给你?”
“不用不用,”我突然有点泄气,“那他是连命都不要了。”
“上次你不是说,要请专家给他会诊的吗?”我问。
“瞧了呀,做了三组测试,我亲自监督的。”他说,“后来我不是给你们汇报了嘛,没问题。”
“没病?”
“哎呀,专家都三堂会审了,还有错?!”他越说越气,语调一下飙起来,“当时我不收吧,你们非要送进来。”
“不是找你麻烦来了,”我试图缓和他的情绪,告诉他,“就是来问问情况,人不见了,总得从不见的地方开始找起吧。”
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原地转了一圈,找了块凸起的石头,坐下来,找我要了一支烟,点上,说:“精神病人各有各的原因,但病人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绝不认为自己是精神病人。”
“老慢恰恰相反啊,”我突然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突破口,“他到底是想要干啥子呢,非要来证明自己是精神病人?”
“那就要问你们了,为什么送他来?”
其实,并不是我们要送老慢来,而是老慢要我们送他来的。那一刹那,我忽然想到《夜访吸血鬼》这部电影的开场,那是布拉德·皮特饰演的路易斯发现自己由人而为吸血鬼的那一刻,他说:“我已经变了,但世界没有什么不同……而夜色之美令我欲哭。”
然而,老慢饰演了谁呢?
或者说,谁扮演了“老慢”这个角色呢?

老慢和朝芳同居一室还没几天,就开始闹事儿了,再后来就天崩地裂。每晚,刚一睡下,隔壁就动荡起来,我们就得从床上爬起来给他们解围。
其实也没什么事,不是牙刷没放对地方,就是挤牙膏掐的不是地方,反正不是这样东西,就是那样东西。总之,在一块就是不合套。接着就是冷战。吃个饭,还要我们互相去递话儿,累不累呀!为省事儿,也为了保持“上层社会”的纯洁性,我们干脆把剩余的靠公厕的一间寝室撬开——把朝芳连人带物,送了进去。
也许是独居太久,三十二岁的老慢似乎已经不大适应跟别人尤其是女人同处一室了。这只是我们私下的判断,当然,好像也只有这点说得通。但朝芳就这么留下来了。有一天出去买菜,她看见我们集团一个健康类的杂志在公开招聘采编,提着篮子去了,竟然被聘用了。当然,是试用。这样一来,她就成了我们的一员。
从这时开始,朝芳就从私人属性变成了公共属性——也就是说,她不光是老慢一个人的,还是东灵的、老光的,以及我的。
一晃两三个月,老慢冷漠依旧,朝芳也渐渐冷静下来,在大家的“劝说”下,终于觉得自己是“有问题”的,也过于冲动,“过于幻想”,把老慢“理想化”了。其实她跟老慢并不适合——或者说,老慢并不适合她。“你们的分崩离析,”东灵苦口婆心道,“就充分说明了这点。”
瞎子都看得出来,东灵对朝芳有意思。
但是呢,瞎子也看得出来,朝芳对老光显然更有好感。关于这点,我问过朝芳。她的回答是,老光看起来很性感。至于为什么有这样的判断,她的回答是,老光不怎么说话。什么狗屁理论,高一点、话少一点的男人,看起来就会性感吗?这一点我迄今想起来仍觉气愤。
“那么,你跟老慢之间究竟怎么回事?”
她鄙夷地看着我,“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小肚鸡肠的男人。”
我脸红了,我真没探究的意思,虽然我一直想。“我只是想知道你们闹翻的原因。怎么,不行啊?”
“我也不知道呀!”她叹了口气,“可能是不想害我吧。”
不管怎么说吧,在“上层社会”期间,朝芳很好地扮演了自己的公共角色,让每个人觉得有所欲求、有所图谋,又无迹可寻、不可捉摸。同时,她暧昧的态度也让整个“上层社会”迅速地不可逆转地滑向分崩离析,充满了竞争和猜忌。
所以,当老慢再次失踪时,如同陷入一场情感游戏的我们几乎都毫无发觉。直到十多天后,我们才意识到,老慢又不见了,和他的那部尼康相机、帆布背包、迷彩帽一块离开了。
跟上次一样,我们怎么也联系不到他。我们理解为,他把我们抛弃了,我们——也包括朝芳。

后来我们知道,老慢并非失踪,而是被羁押在拘留所里。
那期间,老慢领受了一个秘密任务:领导安排他去朝天门的金竹宫偷拍砂舞,做一组图片故事。金竹宫和砂舞,这两样在川渝民间都是很知名的。直白地说,砂舞就是跳舞,但是比单纯的跳舞多了一些内容。昏暗的舞池里,聚集着一大堆身穿薄纱的窈窕舞女,挑选一个,付十元钱,便可以请她们跳一支舞。也就是说,只需要十块钱,在那一支舞的时间内你可以可劲地上下其手。所谓砂,自然也是一个充满民间智慧的言子1,具体解释,就是一对男女贴在一起磨蹭,或者是“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摩擦身体”。砂舞时,男人一边贴着对方身体随舞曲晃动,一边可以腾出手上下乱摸,所以也被称作“摸摸舞”。这个名词再形象不过了。
我也去过一次金竹宫。有次,领导吩咐我采访一个办艺术培训班的伪劣艺术家。采访结束后,为了表示感谢,这家伙请我在街边小酒馆喝了一点小酒,趁酒意,非说带着我去开一盘洋荤——就把我带到了金竹宫。他应该是那里的常客,一进去就像鱼掉进海里,找都找不见。我看着影影绰绰的人群,那么多男人和女人搂抱在一起,感觉自己心跳得厉害,紧张得尿意顿生。我去找厕所的时候经过一个走道,那里被隔成若干小间,仅用幔布遮挡。我听到里面的呻吟,血脉贲张,连尿都不敢屙了,招呼也没打,赶紧溜走。从舞厅出来,我看见公共汽车上下来一批女人,香气扑鼻,我想她们大概也是那里的舞女。这时下午三点刚过,是舞厅的上班时间。
就因为这事,我被老光和东灵笑话了半年。记得次我讲述这次遭遇的时候,老慢还慢条斯理地给我普及,说砂舞是八十年代开始兴起的,那时舞厅红极一时,会聚了一城的红男绿女,那时还没有这种兼职的舞女,更没有专职的舞女。真正的砂舞兴起于当年的下岗潮,男人们找到了耍事1,女人们找到了生活补贴。当然,直到现在也不是所有砂女都干那种活儿。传统砂女,只陪舞不卖身。
由此看来,老慢对舞厅这些事物是熟稔的,他是在下半城混迹的土地神啊。总之,为了交差,他去了金竹宫,当天认识了一个叫慧娴的传统舞女。也不知道是吃错药还是怎么着,他见到她就变得魔怔了,追着要拍她。女人当然不干喽。于是,接连几天老慢去舞厅找这个叫慧娴的女人。后来也不知他具体是用了什么办法,又是怎么沟通的,总归是把这女人说服了。
老慢沉湎于新的拍摄灵感之中,却习惯性地把领导安排的任务忘到九霄云外了。可是,这么重要的事情领导是没可能忘的,看老慢一直没回音,一拍桌子,旋即安排了另一组记者去了,同时,也给特警队打去了电话。

这个女人,我在老慢电脑上见过她几张照片。
可能有些人就喜欢纯净、脱俗的女人,但我跟老慢想必是另一种人,更喜欢或者乐意接触的是那种庸俗的美。这种美如果非要表述,我想应该就是她这模样,历尽沧桑后的风情里有一种近乎平衡的克制力。很绕,但没有别的说法。也可用老光的原话解释,很撩人,但不骚。事后我问过老慢:“你是喜欢上这个女人了吗?”
他说:“我是真喜欢。”
“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
我不敢相信,继续问道:“你拍个照,就能喜欢上一个女人?”
“不是,我是喜欢上她,才要求给她拍的。你不理解,”他说,“我看见她的时候就像看见一道光。”
我确实理解不了。可这样的回答才是老慢该有的,他的世界你完全不懂,就像他的灵感永远无法被领导理解那样。当老慢陷入这个突如其来的情感漩涡时,他也撞上了一个坏的结果——在舞厅里,被一块儿逮了进去。
按理说,老慢只需要说明情况就可以出来,哪怕不说明,缴点罚款也没屁大点儿事。他却死活不认罪。特警队事情办完,就转交给朝天门派出所,老慢也被转移到了那边,在拘留室里关了几天,可他依旧不认,什么都不配合。派出所那边摸出他的证件,刚好有人是认识老光的,于是给老光打了电话。不然,我们还蒙在鼓里。
我们几个去把老慢领了出来,埋怨他,为什么不告诉警察真实情况呢,毕竟单位是可以佐证的。
“为什么要说?!”他似乎极不满意我们将他接出来,“非要弄这些新闻,哗众取宠!”
后一句我想是在指责他的领导。
那个慧娴——我们见过的照片上的女人,那天,她没到舞厅,幸运地避开了这个精心策划的局。
从派出所回来后,老慢也被辞退了。这大概也是可以想见的,领导不喜欢不听话的下属,虽然随时可以给他夹毛居1,但也不好随意辞掉——好在老慢给了领导这个机会。俗话说,坏事传千里。其实不需千里,一米就够了。
总之,老慢离开了报社,成了一个自由人。对于一个摄影家而言,这并非坏事。我们是这样认为的。在他的告别酒局上,我们安慰他:“社会广阔得很呀。”
之后,他的行踪便不定起来,昼伏夜出的,跟大伙的生活划分了一道线。也不知道是无意的,还是刻意的。当然这样更好,尤其对我来说。那时我跟朝芳已经纠缠在一起了。碰见老慢,多少还是会感到尴尬的。
不光是我,那段时间人人都忙,没工夫关心他。毕竟我们年轻,还有梦,一心顾着自己的前程。
老光和东灵是怀揣着满腔的理想和热血投奔媒体的。我呢,我并没那么高深的想法,我只是需要一份工作,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然而毕竟受他们的影响,我也慢慢喜欢上了这份工作。在这方面,我和老慢差不多。他虽然也谈论艺术和荷赛奖什么的,但是并没什么野心。总体来说,我们在这点上是趋同的,正如领导批评的,“没得什么追求”。
那些天,东灵接待了一位来自《南方都市报》的朋友,两人一见如故,几顿大酒和彻底摆谈过后,他决意投奔广州,迎接自己的理想。临别前,他召唤大伙儿酒聚了一次。席上,老光对此深表支持,他也认为在西南地区做新闻看不到“希望”,甚至认为做纸媒都没多大希望,哪怕你《南方周末》的稿子,也要通过门户网站才有更广泛、更有爆炸性的影响力。他说自己已经分析研究过许多夜晚了,以后该是网络唱主角的时代,说自个儿也在跟北京的媒体朋友紧密联系,准备到新浪网去试试。我记得他说过,在这里,我们只能做一个城市的买卖,但站在那儿,就可以做全国的买卖!看上去豪气干云。末了,他们问我准备怎么办?我想了想说,我一个跑文化的记者,做好本地的报道就够了。再说,我在北京待过几天,那地方的气候不适合我,而且,也太大了。
我的回答显然让他们失望了。但失望的还是朝芳。毕竟是女人,多愁善感是常态。再说,她既舍不得殷勤的东灵,更舍不得她想追逐的老光。可是,正是她让他们离开的。她一个都不想放弃,他们就只有通通放弃。
那晚,她喝醉了。东灵和老光把她搀回房放到床上,面面相觑。谁留下呢?两人愣了好一阵,后把我叫过来,像是安排后事,严肃得很。“朝芳就交给你了,好生照顾呀!”
东灵第二天就走了。
老光呢,隔了几天也走了。
“上层社会”顿时空虚起来,再也没了烟火气。我偶尔难得在家弄点儿酒菜,给老慢打电话,问他在哪儿。他慢腾腾,好像正思考自己究竟身处何处:“在哪儿?我在社会上呢!”

后撤离那个宿舍前,我遇见过他一次。那次我回得早,准备收拾东西,路过他的房间,看见他正弓在电脑前修图片,便进去问他近在拍啥主题。
他说昆虫,随后滔滔不绝地对着电脑给我讲解,这是什么昆虫,奇异在什么地方,这是什么品目,生活在何处,珍稀在何处……
我听得头晕,问道:“拍这些能解决生活?”
他瞥了我一眼:“生活是啥子?”
我居然没法回答。于是我换了一个话题,问他为什么不接受东灵的建议,去影楼上班,人家还给一个总监的待遇,算不错了。
“屁!”他埋下头,“朝九晚五的,拍那些鬼画符的肖像我没得兴趣,太假了。再说,啥总监,就是一个摆设。”
我问经常看不到他的人,他是不是故意躲着我们。
他告诉我,他情绪没有问题,不是因为被排挤,没有被开除,也没故意躲起来,而是因为他很忙。
但是他自己又解释说,他忙是因为找不到目的感。说这话时,他的眼神有一种空洞。
目的感?我毕竟比他要小七八岁,当时还算年轻,还不甚理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他未给我解释,我也没继续追问。我们虽然住在一起,情感上也捆绑在一起,某些地方依旧是冷漠的。

晚上,我独自待在书房——其实就是阳台上单独开辟的一个工作间,用来敲字、抽烟、看书——几个小时,还是没法写出领导要求的那份《多媒体融合背景下的杂志采编内容转型方案》,倒是无聊地玩起空当接龙——一种初级也枯燥的游戏,用枯燥对抗枯燥。我听说大部分抑郁症患者都有这个习惯,还听说大部分抑郁了的人,可以一天不说几句话。这些症状我似乎都有,我想我大概也有点儿病了。
在电脑上翻牌的时候,我听到背后的动静,是那只老鼠。我见过它很多次,它为了穿过客厅,进到厨房,执拗地将阳台玻璃门一侧的铝合金立柱啃啮出一个洞口——椭圆形的,居然还很完美,真不知它是如何做到的。为了让它不再搞破坏,我索性整夜都让门开着,可是,事情的奇异之处在于,它还是要从那个洞口穿越。
是习惯?是天性?还是别的我不知道的什么东西?
这个细微的发现突然就让我联想起老慢,不是说他是耗子,而是说他有一种跟这种行为类似的东西,我无法窥知也无从了解的东西。
他从精神病院失踪已经六天了,没有任何联系,没有任何线索。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心里老挂着这样一件事。光单位的烦心事、家里的琐事已经够我两个头大了。
人难道不是应该现实一点吗?再说,凭什么只是我操心,而不是其他人呢?
我关了电脑,进到卧室,孩子已经睡着了,朝芳正给孩子掖被子,防止他被冻着。这时是二月,刚立春,但重庆的春天是极其短暂的,大部分时候都是冬天,早春甚至比冬季还冷。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不知道说什么,说什么可以不触怒对方。少说话的好处,在于可以降低日常生活中吵架的风险。
“你觉得,我到东灵那儿上班咋样?”我突然想告诉她这个事情。
“你不会去的。”她简短地说。
“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根本就不是要征询我的意见。要去你早去了。”说完之后,她睥睨一眼,“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还不是为赚多点钱。”我试图申辩。
“睡吧!”
我颇感无趣,讷讷地说:“我明天去找找老慢。”
她伸手关了床头灯,缩到被窝里说:“去吧,就当是找你自己。”
“找我自己?”
因为这句突兀的话,我失眠了。半夜,我越睡越醒,浑身发热,一会儿想到老慢这些年一个人是怎么过的,一会儿想到冷火炊烟毫无生机的工作,一会儿又想到一个小说的构思,一会儿又想到下期杂志到底要用什么选题,一会儿又跑到了东灵那儿——我在那儿接管了策划部门,做了一个挺劲爆的项目案……我彻底睡不着了,推了推朝芳,“你说——我真去东灵那儿上班咋样?”
她迷迷糊糊地说:“有病啊?”
我想也是。我该跟老慢一块儿住精神病院的。我这样想着想着,终于睡着了。等我醒来时,朝芳和娃儿都不在了。
拿起手机一看,已是十点一刻。干脆,今日也不去单位点卯了。我驾着车,漫无目的地闲逛,不知不觉到了下半城,就把车停在老报社的大院内,然后往侧门走,想瞧瞧曾经的“上层社会”。好些年没来,这一片都拆得差不多了,断壁残垣,揭掉屋顶的老房子豁然迎向天空。我走进巷道,发现我们的旧居已经被推平了,一点影子都没有留下。
我蹲在那片废墟上抽了支烟,一个戴袖章的保安在身后不停地吆喝,要将我驱赶走。我站起来,把烟蒂扔进瓦砾,摇摇手,示意马上走。
搬离下半城这些年,我们从未回来过,这个“上层社会”随着我们的离去土崩瓦解,消失在记忆里,那里只存有一个功能,就是当年那些人终于聚在一块时,注定要反复使用的话题——除了那个地方,我们也许根本没有什么共通之处了。只是老慢从未联系我们,我们也找不到他。聚在一起时,我们就相互问问,然后一阵感慨,接着就散去。我们已经活到了不会刻意去寻找某个朋友的年纪了。
我回到车上,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儿去。

跟老慢失联七八年了,就在我忘记世上还有这个人的时候,他却突然出现了。
那是春节假期刚刚结束那段,我回到单位就开始瞎忙,天天加夜班,那天也是,回到小区已经快十点了,经过楼下的小操场时,发现暗处一个模糊的黑影子忽然冒了出来,慢慢地弓直——叫了声“尾巴”。我放松下来:
“狗日的——老慢,你还活着啊!”
我把老慢带到小区外的大排档坐下,等我去旁边点了一些烧烤回来,他已经吹掉了一瓶山城。这可不多见,老慢喝酒从不主动。我给自己开了瓶二锅头,兑上红牛——既不能多,也不能少,这是习惯,喝了好睡觉。
“这些年都死哪儿去了?”我问。
“到处跑呗。”他说话时我看见他黑黝黝的挎包,里面装着相机,漆面都褪都掉了。
“啷个搞的,又黑又瘦,”我抓了几串烤肉给他,“是又被关了几年吗?”
他呵呵笑,我发现他虽然更黑,但样貌仍旧是原来那样,几乎没有变化。
“你倒显出年轻了,”我衷心地说,“我们几个都老了。”
“我不操心呗。”
“东灵发福了,老光更恼火,整个人就像是在水里泡肿了,充了气似的。”我问,“怎么找到我的?”
“你现在是名人呀,找你还不简单?”他嚼着肉串,但不像是有食欲的样子,“我在书店看见你的新书了,到——什么去?”
“到世界里去。”
“哦,对。我整个下午都在书店,整本看完了,”他伸出大拇指,“我觉得写得好。”
他开始就我的那些故事漫谈他的感受,我听得比较奇怪,感觉很尴尬。
“你说好有个屁用,又卖不掉。”我故意岔开话题,“这几年跟东灵和老光联系没?”
他说没有。
我告诉老慢,东灵和老光当年分别去了广州和北京。东灵待了一年就回来了,继续干媒体,但不搞什么新闻了,而是承包了报社的地产专刊——本城媒体个。干了几年,他后来干脆组了一个广告公司,赚大发了。
“老光呢?”老慢说。
“老光命更好!”我喝完杯里的酒。

在北京混了两年,老光带回来一个女人,也可以换过来说,一个女人把他从北京带回来了。据老光自己说,两人是在同乡会上相识的。他也不讳言女人离过两次婚的历史,两任前夫给她留下了不少资产。至于年龄嘛,他说“只比我大七八岁”。女人有很多产业,知名的是一个全国性连锁美容院品牌,主打产品是羊胎素。另外还有一个时尚餐饮连锁品牌,主要在各大城市商圈做情调小火锅。两人回渝后不久,老光便策划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派对,邀请了数百位城内各行业圈层的名流,以及几乎所有的媒体。老光把其形容为“个人品牌的初放”。派对之前他曾邀请我们这些老兄弟伙1一同参与了幕后的策划。我记得他这样告诉我们,这个时代要塑造品牌,不再是靠花钱能解决的事了。再说,与其花钱投广告让人了解你的企业,还不如用媒体的手段,以讲故事的方式来塑造人。老百姓记住了你,就记住了你的品牌。
老光无疑是讲故事的高手,是深谙互联网营销的高手,更是豁1圈层资源的高手。没几天,我们便发现,老光把自己也包装成了名流——几乎每个圈层的聚会和派对,都有他和夫人的身影。原以为他会辅佐夫人开创事业,谁知他一头扎进了地产,在区县景区四处圈地,做起了旅游地产开发。
记得那时我不是很理解老光的思维,但东灵反问我:“报社广告,大头来自哪里?”
“地产。”我老实回答。
“还有比地产发展更快、盈利更高的行业吗?”
“没有。”我想了想,确实没有。
“那就是喽,我告诉你,现在是建筑行业在建房子,汽车企业在建房子,餐饮公司在建房子,各行各业都在建房子。”他说,“现在只有两样行业:一样是地产,一样是其他行业。”

“总之,东灵和老光走了一条正确的路,他们这十年,也是中国地产行业飞速发展的黄金十年。”我感慨道。
“那你为啥不去?”老慢睥睨着眼。
“我太懒了,这工作把人越养越懒。”我说,“我懒得跳了,再说我看地产也撑不了多久了。”
“上班有意思吗?”他突然说。
“没毬意思。”我说。
“哦,”他脸上又重新露出那种常有的惘然,“那又有啥子意思?”
“那你觉得什么有意思?”——但我没说。我问了他一个悬留已久的疑问:“后来,你到底找到那个舞女没有?”
“慧娴吗?”他说,“她死了。”
“你找到她了?”这个结局让我很诧异。
那个叫慧娴的女人骗了老慢的积蓄,在警方的大行动之前就溜之大吉了。这是前几年,我到朝天门派出所办事时,顺便得到的一点爆料。当时给老光打电话通知我们取人的那个民警,如今已经是副所长了。他对这个案件记得很清楚,说了一个我从未想到的故事:老慢虽然被抓了,但他同时也是一名受害者,有一个舞女供述称,他被一个来自四川的女人把存款骗了,数额不算小,超过五万,几乎是把卡里的钱全部取出,这在当时,算是一笔不小的款项。我甚至想象不到,老慢竟然当时就这样有钱!我问副所长,这种案件应该好破噻!但他说,是,只是老慢本人不肯受理,很不配合。
听我说完这些,老慢笑了。
“也算吧,但不全对。”
老慢说:“慧娴的确取了钱不假,但钱是他主动拿给她的。她有一个丈夫,染上毒瘾,她需要一笔钱送他到戒毒院。她对老慢说她虽然不爱丈夫了,但不能看着他死,他毕竟还年轻。如果老慢相信她,等把丈夫的毒瘾治好了,她就来找老慢。”
“那她找你没有?”
“没有。”
“慧娴刚刚取了卡上的钱,就被男的偷偷拿了。她找了好些日子,才在一家旅社里找到人——他和另一个女人蜷在床上,两只胳膊上都瘀青了,扎得满是针眼。慧娴当时就疯了,扑上去一阵乱捶,叫他赶紧还钱。他哪里肯理呢,加上刚刚注射过,恶劲上来,掐着她脖子,硬生生往外推。她死命往屋里挤,男人顺势一带,又加力一推搡,她就从阳台上翻下去了,脖子先落地。”
老慢轻轻说着这段。在他平静的语调里,听不出悲愁,也没有波动。可是我觉得,似乎面对一个内心坍塌的人,他那里面坍塌了,可他的肉身还耸立着。我突然很后悔提起这么一段八卦,我不知道八卦背后是这么残酷的故事。
沉默许久,我问道:“你来找我,不是只叙旧吧?”
他笑着说:“想请你帮个忙。”
我丝毫不懂,他因为看见我的书而来,抒发了许多感受,这跟他说的帮忙有何关系?我望着街对面,那里是一团漆黑,一条灰色的野狗从暗处郁郁走过。
“帮什么?”

第二天,我就去找了东灵。
他的公司在渝北,离地铁口不远,在天王星B座13层,这一层都是他的。所以说他眼力好嘛,确实看得远。当时这地界鸟不拉屎,项目也没名气,他就敢买,一买就是一层。现在看来,他买对了,城市扩张的趋势是向北。不过话说回来,“城市向北”也是他的广告公司竭力策划和推广的。这个城市,向来没有方向感,只有上半城和下半城之分——所以这个口号深得主政领导的喜欢,似乎顿时就大大拓延了城市的区域感和空间性,符合时代的发展需求了。据我所知,这煽动性的推广语并非他的原创,而是另有其人。但谁管这些呢?个提的人把自己作死了。他接过来操纵成功了,原属于死者的花冠自然就戴在他头上,毕竟死者是不需花冠的。这倒也合乎这个时代的逻辑,才几年,这里就兴旺起来了。“现在来安家置业的企业、业主们哪里还晓得这里原来是块大坟场呢?”有一次他偷笑着告诉我,他不信什么鬼神。
话说回来,现在的人还信鬼神吗?
我也不信。
我去的时候他正在办公室咆哮,不知为何事愤怒。等他开完会,我推门进去,看到他正抹汗。
“中央空调没效果吗?”我说。
“拿个冰桶来浇都灭不了老子这心中的块垒1。”他突然坐下,从抽屉里摸了一条烟甩给我。
我拿在手上摩挲,软中华,我喜欢,可我买不起。
他点上一支,用手捋了捋快秃顶的头皮,唉声叹气道:“你说现在这些娃儿,到底是啷个回事,连个像样的文案都做不出来,哪怕连个通稿也写不来,还是科班的!读那么多年书,读成废物啦?”
我告诉他这很正常,报社里的新职工大部分也分不清“的地得”怎么用,个个都认识,但就是摆不到对的位置。
“老子觉得奇怪呀,现在的娃儿为什么一点理想都没得了?”
“你还好意思谈理想?”我笑了。
“赚钱难道就不配成为理想吗?”他眼睛凸起,“哪个心里不想?虚伪!”
这倒也是。
“你这行,说实话业务谈得拢谈不拢又不是靠文案和策划,还不是靠关系、红包、回扣。”
“那是呀,没关系哪个放心拿你的回扣?不拿回扣,哪个龟儿愿意把业务交给你做?这是天然逻辑。但是,不管咋样,你给别人做的东西,还是要看得过眼噻,不能大窟窿小眼的,全他妈是坑,坑爹呀!干脆你来帮我,帮我负责文案策划这块。”
他又抛出这个话题。好几年了,多少次见面,他总喜欢提这事儿。我摇摇头。
“你有病呀,一个月几千块钱,就把你埋葬在那死咔咔了。”他说,“你啷个也不为家庭考虑考虑,来我这儿,给你年薪不好吗?”
“我晓得拿年薪好,我也想,但我拿不起那块砖。那块砖太重了,我又太懒了,懒得动。”
“媒体把你废了。”他怜悯地看着我。
“我记得你还有过新闻理想呢。”我好笑地望着他。
“锤子!老子的理想就是找钱,找钱,找钱,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没得钱,锤子个理想都没得。”
“你已经够有钱了好不好。”然后我告诉他,“老慢回来了。”
“啊,他还活着啊?”他的反应跟我当时一模一样。
“是啊,他让我们帮个忙。”
“什么忙?”
“送他去精神病院。”
“他——真这么说?”老光一身中式长褂,手上握着一串摩挲得乌光发亮的小叶紫檀,端坐在席上,隐隐已经很有一些名流的风范了。
东灵看着我,我点了点头。“真是。”
我们离开公司,找了一间日式自助料理。老光闻讯开车过来了,只有我一个人要了几瓶清酒,一边浅斟慢酌,一边给他们讲老慢的事。
“老慢这家伙,是在策划些啥子呢?”老光面色凝重。
“不是说老慢去了几天终南山嘛,成天跟一些个隐士混在一起,”东灵说,“有可能哦。”
老光拍一拍手,“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前几天不是出了一本关于精神病院的书嘛,成都的一个女诗人写的,听说火了。老慢是不是想混进去偷拍,做一组选题送到国外去获奖?”
“策划个铲铲,”我告诉他们,“你们是没见着老慢,他哪里像是有欲望的人?”
“那他是搞哪样?”老光还是不信,“难道疯了?”
“他人呢?”东灵问道。
“是呀,不管咋样还是先聚一聚嘛,”老光道,“再说,他要有啥难处不是还有我们吗?”他盯着东灵,“你说是不是?”
然后他们开始怀念过去:
“你说那时我们好穷,吃个串串都要凑钱才付得起账。”
“是啊,你说那时我们怎么吃得下那多,啥都好吃吔。”
两人哄然大笑。
他们怀旧的时刻,我给老慢打了个电话——那晚他给我留了个号码,是座机。电话一响,老慢就接了起来,好像他一整天就是在等这通电话。
我告诉老慢,我现在跟东灵和老光在一起,他们正在痛说“上层社会”的血泪史。
他呵呵笑,“现在不是‘上层社会’了,改名了。”
“哦?”
“后进集体。”
我猛然意识到,他还住在那里,那个被我们早早遗弃的地方。“你一直没搬?”
“要搬了,”他说,“十八梯还有几天就拆了。”
他们两人暂停了对话,问道:“是老慢?”
我点头。
“那我们现在过去?”
我跟老慢说:“他们两个现在要去看你。”
“不用,你说地方,我过来。”
半个小时后,我们在洪崖洞船长吧的门口看到了老慢,先看到的是脸,然后是肩膀,后才是他的腿。他一身灰衣裳,还真像土里钻出来的。多年没见,自然免不得推推搡搡地亲热一番,老光把他抱起来转了几个圈,说:“老慢你又瘦了。”
老慢坐下来说:“是啊,老了。”
这注定是值得回忆的一晚。这晚我们喝了至少二十打德国黑啤,一直喝到半夜散场,但毫无排斥感,可能是因为老朋友相聚,又是七八年没见,难得的肝胆相照,难得的放松,喝得越多越舒服,越舒服越想喝。后保持清醒的,反而是不善饮酒的老慢。
中途,我在卫生间遇见老光,他说:“老慢没病呀,这么正常!”
“是呀,”我说,“我没说他有病呀。”
喝高了,大家难免要问东问西的,老慢一一作答。但是问到老慢去精神病院是为啥子,老慢抿着嘴,也不解释。
“其实嘛,我也想去,”老光似乎是安慰他,“近这一两年,脑壳这半边老是抽搐,卡起卡起的,老子都怀疑是不是要变神经了。”
“那我们组团去呗,”我说,“我也想歇着。”
“哈!”东灵很激动,拍了一下桌子,把隔壁的一群男女都惊到了,“不就是玩儿行为艺术嘛,好简单嘛!我想办法!”

我不知道该去哪儿了。
从那一片废墟出来,坐在车里,我有一种莫名的无力感和空虚。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如泡沫般烟消云散。一年后,甚至只消几个月,连这片废墟都将不复存在,更新的事物将矗立在这里,一切都在显示,我们并没有存在过。我想起我们住在这里的时候,一些青春的灵魂在这里游荡。那时我们有朝气,有梦想,现在,我们只有酒杯里破碎的梦的声音。我想起老慢,我们离开那么久,他仍固执地遗留在这里,他把自己放逐在这里。如果这儿没拆,他会继续驻留。他已经跟这片区域融为一体。我想我还是太冷漠了,我们都太冷漠了。我们忽略了一个真挚的人。我们轻易地就省略了一个人的时间。而他在这里——但究竟发生了什么,经历了什么,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他来自哪里,他没说。我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妻子和孩子。他爱过谁,他恨过谁,都不知道。包括他给我讲述的那些,我都觉得极不真实,就像这片狼藉的废墟。
我感到颓然,打开音响,是胡德夫的《匆匆》,年轻时我并不喜欢这样的歌曲,也不喜欢这样的唱腔,等接近中年,才发现那时我们追逐的流行,原来只是一种工业化的快消品,而被我们摈弃的老套的传统,反而是个性的。
在低沉厚重的声音里,我突然看见了老慢从对面的街口出来,又一头钻进了十字街的巷子。我赶紧下车,一路小跑,在后面紧紧尾随。
我跟着他一直走,一直走。我们经过石灰市,穿过菜市场、厚慈街,走到江边。在江边,他跳上一辆公共汽车,我招了一个出租车,在后面继续跟着,一直跟着他到了回水坝。远远看去,山腰有一座废弃的镇子,只有破烂的房子,没有商贸,没有声音,没有人。我看着他进到那个荒芜的镇子,跟着上去,却找不到人了。我循着一条山路,往上爬,走了许久,终于在一棵柏树下看见他的踪迹——一包衣服。我把裹成一团的衣服摊开,里面是他那部漆快掉光的相机,还有镜头和一块梅花机械表,除此别无他物。
我在山里待到黄昏,四处游荡,呼喊他的名字,我听到峡谷里传来巨大的回响,但没有一丝他的回应。眼看天就黑了,我只好下山,走了十几里,才看见一个小集市,我借了电话打给老光。我说老慢把衣服什么的都扔了,光着身子消失在山里,死活找不到。老光叫我先回家,他会想想办法。
但是我并没返回,而是在附近找了一个旅馆。可能是因为走得太累,我睡得很香,连个梦都没做。突然,我的脸被扇痛了,房东站在我床边,吼道:“你不能再睡了,你已经睡两天了。”
我找到一个汽车站,坐车回到城里,又打了一个出租回家。朝芳打开门,却不让我进屋,犹如见到死人,惊惧地盯着我。
“几天就不记得我了?”我觉得很好笑。
“你怎么回来了?”她说,“你不是在山里迷路了吗?”
“我好好的,迷什么路?”我告诉她,迷路的是老慢,他从精神病院跑了,跑到一座山上,把衣服脱了,藏在山里,根本找不着。
“可是,”她迟疑着,讷讷地说,“不是说你在山上吗?”
“先让我进去。”我说。
可是,我发现她死死地抵着门。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我使出全身的力,将她和门一块推开,冲进卧室——啥都没有。我站在房间里,看着凌乱的床,我感觉到自己像被风吹过的叶子,每一根神经都在战栗。
我离开了房子,快步下楼,直到穿过小区,脚踏在大街上,才涌出泪来。到单位已是晚上,周围寂静无人,我打开空调,给自己泡了一壶茶,启动电脑,一个弹窗从网页跳出来:“摄影师尸体找到,疑脱水死亡。”
点开网页,我看到这样一则快讯:今天,在缙云山中的雪地里发现了摄影师老慢的尸体,他浑身赤裸,无伤痕,疑为脱水而死。网页下方,是一则随播视频,老光和东灵在演播厅接受华龙网的采访。老光说:“老慢之死,与他不停失败的爱情没有关系,虽然我不能解释他为什么浑身赤裸,但他不可能是迷路!应该说,他其实一直在为死亡做准备,只是选择了这个时间点——当旧街区被拆除之后,他来到山林之中,坦然等待死亡来临。作为朋友,我们有必要澄清、还原事实……”
我抡起手里的手机砸向屏幕,砰的一声,我醒了。我发现我还在车里,全身是汗。

本来说得好好的组团,结果送老慢入院那天,还是只有我陪他。
我把入院手续办完,给他们打电话说晚上一起吃饭,两个还是不得空。老慢就说,你陪我去走走呗。于是我们就沿着江边步行,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黄桷坪。我突然就想吃胡蹄花了。老慢没意见。
“喝什么酒呢?”
“歪嘴吧。”我说,然后就一人拿了一个歪嘴,很快就见底了,“还喝不?”
“换老白干吧,有劲儿。”
我诧异了,说:“老慢,你这酒量是在哪儿练出来的?”
“慢慢就会了呗。”
“兴许你之前就能喝,只是你不愿喝,或者是怕喝。”
“也许吧。”
不一会儿,一瓶老白干又被干掉了。我喝得晕乎乎的。
老慢说:“再走走?”
我们两个就摇摇晃晃拐到街背后,那里有一段铁轨,已经废弃好多年了。老慢在那儿坐下来,说:“来来,给你讲个事。”
“讲什么?”
“上次不是在书店见到你的书吗,想给你讲一个故事。”
“要帮你写出来?”
“不,不一定,总之,我给其他人讲过,没得一个人相信。”
“我信。”
“你听都没听!”
“好嘛,”我摸出一支烟,“你说。”
但是,他句话就把我吓到了。

“有一天,我决定去死。”
“为什么想死?哦不,不,我没经历什么惨痛的事。不是哪个把我害了。我值得哪个害吗?嗐!不是为钱,钱对我没多大用。我不缺钱,我有一些积蓄,买个解放碑的床买不起,买个大渡口的房是够的。虽然我现在主要拍昆虫,偶尔也会接一些活儿,是,有些是老业务。活命,其实很容易。好多人不拿相机也没得其他本领照样活。我早不参加什么摄影比赛了,没意思。摄影展?摄影展跟摄影比赛一样,已经烂透了,烂到根上了。什么自由摄影呀,国际大赛呀,现在随便一个乡镇都能铺这个摊子,都敢说。对,就是地产推广给带坏的,嗐,其实也是政绩思维。我原来是靠十八梯的摄影获过一个国际奖,那也没什么意思。好多摄影师指着这个出名呢!正南齐北1地,哪个又愿意安身住那地儿?哄鬼!都是打一枪就跑,刨完了作数,十八梯是矿哪。十八梯都不在了。我认识的那些菜贩子、杀猪的、挖耳朵的、沽酒的、划拳的,都不在了。就是保留下来,还有什么意思?难道做成标本吗?这些年我跑了不少地方,没哪里是不一样的。都一样。对,对,我现在主要拍虫子,虫子比人有意思。好些年了,我对什么城市、人物,甚至对什么选题都没了兴趣,厌倦了。假的,再真的假,还是假。我发现虫子是真的,野物是真的,那些东西你不用去管它,不用去规划它。你看那些虫子,看起来小,其实很巍峨的。它们为什么只生活在荒野呢?它们只在适合的地方,它们待的地方就是自然——哪怕只有一小块,那也是。那是一种选择是吧。当然你也可以理解这是物竞天择。虫子的世界是很巨大的,你看它们漫山遍野,好像难以发现,那是你缺乏了解。我?我也不算了解。自然学家?哦不,有几个学者是正儿八经做田野考察的?都在图书馆翻书呢。几年前我在一条山坳里拍到一种奇特的小生物,你说它是虫子吧不是,比虫子还是大一些,又有四脚,也有盔甲,但不是蜥蜴,盔甲要更薄,更软。它还有翅膀,只是弱化了,脆弱得很,只能在紧急时使用,只能使用一次,因为用一次就要断掉。它们只生活在古树上,比如银杉、桫椤、水杉、崖柏、红豆杉,可是古树又有多少呢?越来越少。后来我查资料,发现这小玩意可能是树鼠的变种。树鼠当然已经绝种了,据说是远古时代的群居生物。一只树鼠要是被树胶粘上了,同类会一直留在身边,给它喂食。算了,还是说正事。啊?拍多久了?大概也有四五年吧,断断续续的。想不开?恰恰是想开了。哎,你莫打岔,你晓得我平常不啷个说话,说也难得说抻展。今天喝了点酒,就是想说给你听,你那些小说我读了,很好,很有想法。不,不是幻想。哪个说梦不真实?不真实你看得见啊。算了,莫扯远了,你还是老实坐到,听我摆给你——
“有一天,我在一条古道上拍着拍着突然觉得兴致阑珊,觉得累。我想是不是背包太重,我就把包扔了,后来还是感觉不好,我就脱衣服,一边走一边丢,直到赤身裸体,挎一个相机。相机就是我的命,哪天要没得相机,就没得我了。我走着走着,怪哉,也不冷,很舒服。但舒服过后还是累,我想是不是我太重了,我寻思是不是要把自己扔掉。怎么扔?总不可能把皮扒了吧。这天天气很好,出鬼的好,四周安静。我突然觉得在这样的天气,在这样的环境里死掉也算是一桩幸事,称得上愉快。我就想着给自己找一个合心的归宿。我走着走着,看见一个靠江的小坝子上有个黑乎乎的树洞。一株老树,死了快几年了吧,只剩半截儿树桩。我想,就这儿也不错呀。我掰了掰树洞,树干都粉了,一掏掉一大块儿。我把洞口抠大点,就抱着相机钻进去,哎呀树心软软的,窝在里面,真的马上就舒服了。十几分钟后,我就仿佛快要融在这树洞里了。我在里面窝了几个小时,也找不到适合的方式,就窝在里面吧,不吃不喝,我想。慢慢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我就快要跟这死去的树合并了,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后来天黑了。我听着虫子的声音四面八方漫过来,好像水一样漫过我头顶,把我浸在里面。我感觉虚弱极了,浑身没有一丁点力气,我动不了,也不想动。我也看不见一丝光,就只有声,后来连声都没了。慢慢我就睡着了。
“醒来时我发现一个人趴在我身上。其实说‘人’不准确,是一个穿着皮甲的小人,尖尖脸,有胡子,不是耗子,是甲壳虫。你没仔细近距离看过甲壳虫,就是那样的模样,只有一尺高,肋下有一对翅膀,灰色的,收拢着。我睁眼的时候他往我嘴里灌什么东西,甜甜的,是酒,像是蜂蜜酒。看见我眼睛睁开,他拿起酒壶——好像是一种什么贝壳,又像是一个果核——从我胸脯上弹开,翅膀倏忽迸了出来,在我眼前盘旋,盯着我,我看得到他的眼睛。他嘴里吱吱地说着什么,我听不懂。但我一点也没觉得害怕,我觉得挺有意思。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吹了一声哨,我想是哨,反正是一种信号吧。我马上就看见奇怪的一幕,他的身体开始慢慢发亮,慢慢变得透明。接着,很多跟他一样的小人飞起来,在我眼前,头顶,慢慢地在旋转,发光,手里捧着那个果核,不时饮一口,嘴里呜呜呜地叫着,唱歌一样。一会儿我周围就全是亮光,星星点点的。我甚至看得到天穹,月亮很圆,星星特别多。他们就像星星那样,只不过,我伸手就可以碰到一个。但我不敢,我怕我一伸手他们扑腾一下,全部飞走。他们围着我唱、跳、扇动翅膀,很快乐。那种快乐就像酒一样,传染给我。他们跳来跳去,欢喜得很,隔一会儿又给我灌点酒。我感觉整个人渐渐就开始热起来,骨头松活了,我就想动,我试着站起来,奇怪,我明明站起来了,却看见我还在地上蜷起的。我看起来很庞大,我次这样居高临下地打量我自己,次发现我居然那么庞大。你不说话了?是,我也意识到其实是这个‘我’变小了。他们欢乐一阵后,地上升起一面白雾,雾里有一道光晕,他们就抬起我,径直走进去了,好像没受力一般,似乎我没得重量。
“走了多久我不知道,总之我醒来时,我在一个岩洞里,四周岩壁上都趴满了虫子,一闪一闪的,发出堇色的光。这里没有水,很干燥,地上铺满干草。不知道是谁把我放在这里。我醒来后,一群小人走进来,每个人拎一个罐子,轮流喂给我。是酒,各种味道的酒,有香草味、刺梨味、枇杷味、酸梅子味的。做完这些他们就出去了。第二天,我感觉自己力气恢复得差不多了,我试着站起来,走出岩洞,发现这个岩洞是连通的,一个洞连着一个洞,一个洞就是一个家。从这个家穿过去,就是另一个家,有的家是独个的,有的是一群的,有点像是临江门以前的那个吊脚楼群。不过那是竖立的,是外露的,而这里是平铺的,或者是纵深而隐蔽的。但是这个洞穴究竟有多大,我也不清楚,我走了整整几天,也没看见尽头。但是,我慢慢地仿佛能察觉到这些洞穴并非恒定,因为这些洞穴不仅是他们的家,还是一条重要的道路,随时处于迁徙中,在延长,在更新,在变化。前些日子你居住的洞穴,可能过一些日子就看不见了,它们被掩埋了,或者被开掘了。不,没有什么痕迹,没有任何的生活痕迹。他们把一切都带走,甚至排泄物。他们所有的一切仿如珍贵的基因,是不会流失的。他们全部都要带着。是,我不懂他们的语言,但我相信他们是有语言的,不过这不重要,我能感受到一切,我能感知到他们的心意,懂得他们的思维。我在他们中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善意,总之,我很舒适,非常愉快。”

我启动车子从下半城离开,不一会儿,我发现我已经来到外环高速上了。我想,我是在试图到达老慢说的那个地方,我被刚刚的梦所驱使。他说他曾经死在一个荒芜的地方,然后他复活了。我本来是不信的,我不可能相信,一个正常人,是不可能相信这种故事的。
但我又是被什么驱赶而来?
四十分钟后,我的确看到了老慢说的那个地方。我记得他说:“有一条路,从道门口下道……”于是我减速,下道。这是一段漫长的小道,弯弯绕绕,路上连人都难得见到一个。我完全没有方向感,对于所谓前方毫不知情,不知道究竟有没有一个所谓目的地。但我越是觉着荒诞,就越是想接近它。他告诉我这是他死去的地方,他真是这样说的。
但不会有人信这些的。我也不信。
老慢入院后,我终于约齐了东灵和老光。他们两人仰靠在坚果酒吧的长椅上,下巴高高扬起,狐疑地瞧着彼此,然后,他们的嘴唇不约而同地凹陷,又同时绽开,“哇哈,”他们笑得眼泪都飘出来,“你娃——说什么聊斋呢!”
“他自己也说了,没人会信的。”我也笑。
“但是你明明信了,”东灵指着我的太阳穴,“就像一个被洗过脑的传销分子。”
“愚昧啊,”老光喘息着,终于止住了笑声,他说,“老慢看来是真病了。”
“可是你也说他看起来完全正常呀!”我申辩说。
“那也只是表面,”他说,“有些疯子跟我们正常人没有多大区别。但是你这么一说,我确信,老慢自己的判断是对的——他精神出问题了。”他吸了一口气,缓缓说道,“那么,既然他进到了一个童话世界,既然他说得那么满足,那么幸福,为什么他要回到人间?”
“他说,那一刻他突然不想死了,他很想从洞穴里出来,把经历的这些说给别人听。”我复述老慢的说法,“当这些洞穴向前移动的时候,他往后走,停留下来,等到岩壁上的萤火虫彻底消失,他的眼睛里充满黑暗。他知道,这是废弃的时刻,也是自己的机会。他等着等着,感觉到空间越来越小。他知道,这个洞穴已经不复存在,他奋力扒着头顶的东西,一会儿,他的手伸出地面,他知道,自己获得了重生。”
“靠,你果真是在编小说哪!”东灵嘿嘿笑道,“没一点事实。”
我告诉他们,我只是转述老慢的原话。我提议,大伙儿还是该去精神病院看看老慢。
“他发神经,你未必陪他一块儿发神经啊?”东灵是这样认为的,“狗日的老慢,要么是在玩游戏涮我们,要么就是他在设局。”
“他设这样的局有什么意义?”我不理解。
“你知道二十一世纪什么有意义吗?”东灵似笑非笑。
“有屁就放。”我已经有点玩不起了。
“无聊!”他得意地说,“无聊是这个时代有价值的东西。谁把无聊做到极致,谁就是天下牛逼。”
“等等,”老光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若有所思,“这个故事其实蛮有点意思。哪天我们在金佛山的旅游地产项目,也可以讲一个这种故事,浪漫的,童话的,非人的……”
“完全可以!”东灵马上揽业务,“就用这个故事现成的壳,我来好生包装策划一下。”
“你们疯了?”我瞪着他们。
他们齐刷刷地瞪着我,“你娃才疯了!”

事实证明,是我疯了。
因为我现在驱车几个小时来到一个陌生的乡村地带,行至江边,无路可走。我弃车步行,至此我已经在一条小路上走了半个小时了。我想回去告诉他们,我去找老慢了,就是老慢说过的他曾经死去的位置。他说那个地方没有名字,是遗落的世界,是一个梦境一样的地方。我想到我这样说的时候,他们的面部表情一定很好笑,一定会忍俊不禁,一定会数落我,揶揄我,耻笑我。但是我也承认,这地方的确存在,这里有老慢描述的那条路,那片森林,那面岩壁,包括那些厚厚的落叶,还有潺潺的水声。可是我也确信,在这地方不可能遇见老慢,这里没有人活着的痕迹。
我继续走在路上,走了多久,我也不知道。
但是渐渐地,我发现,这条路似乎是通往过去的,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赫然发现,这应该是多年前,我们一同走过的那条没有走通的古道。不同的是,当时我们是从另一个方向和角度进入的。没想到这么多年它还在,如此寂静地存在着,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它像一面巨大的镜子。
事实上,我已经不太想把这些分享给其他人了。
我一边走,一边脱去衣裳,我感受到巨大的从未发生的愉快。我自己的裸体让我感到开心,我脚掌下松软的树叶让我感动。我开始相信老慢说的话,在这里死去,是一种极其幸福的选择。
我躺了下去,在夕阳浸染的草地上,听着漫山遍野的虫鸣和鸟声。我点了一支烟,贪婪地闻吸它的烟气。我觉得这支烟如此香甜,无端端想起不知道从哪儿看到的一句诗:“美不跟你讲道理,死者也是。”
然后,我闭上了眼。


【作者简介】

宋尾
诗人,小说家,现居重庆。
在《人民文学》《收获》《十月》《芙蓉》《山花》《长江文艺》等文学刊物发表小说数十篇,并多次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等转载。出版过诗集《给过去的信》,小说集《到世界里去》,长篇小说《完美的七天》。
曾获第三届巴蜀青年文学奖、第七届重庆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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