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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对帕克一家澳洲拓荒生活的细致描摹,《人树》被评论家誉为“澳大利亚的创世纪”。怀特的小说总是以澳洲为背景,但其主题往往超越地域、民族和时间的界限,直击全人类所共同面对和关注的根本问题。

无论一生中宗教观如何变迁,怀特始终在小说中追寻他心目中的“善”,一种简单的、纯粹的善,接近于基督教意义上的慈悲。怀特以一颗堪比托尔斯泰的悲悯心,写就一曲发生在澳大利亚冷酷仙境中的田园悲歌。

《人树》书名出自英国诗人豪斯曼(A. E. Housman)诗集《西罗普郡少年》(A Shropshire Lad)中的第三十一首,该诗描述的正是今日之少年站立山林间,遥想自两千年前的罗马统治时期以来,人类和山林一样都始终在此处生生不息的情景。诗附于下,供参考(“人树(the tree of man)”出自“树如此,人亦如此,永远不能平;/昔日有那罗马人,今日有我。


【内容简介】

《人树》是澳大利亚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帕特里克·怀特的成名作和代表作,被誉为“澳大利亚的创世纪”。小说通过对帕克一家两代人生活的细致描摹,展现了澳大利亚拓荒者的生存状态和精神面貌,并对人性、人际关系和个人信仰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初,天地之间一片人类足迹所未及之丛林中,来了一个男人——斯坦•帕克。他砍树搭棚,开垦出一片空地,又外出带回一个女人——艾米做妻子。他们拓荒创业,生儿育女,相爱又疏离。帕克一家——固执沉默的丈夫斯坦,富于幻想的妻子艾米,暴戾不羁的儿子雷,上进虚荣的女儿塞尔玛——的生活就这样在洪灾、大火、战争、疏离、背叛、孤独、死亡……中缓慢展开。

*后,男人在他临终前吐到地上的一口痰沫中找到了上帝。而那块由他*先开垦的荒地业已成为悉尼城郊。但归根结底,仍有树在那里。一位少年——斯坦和艾米的孙子走进丛林,想要写一首生命之诗。

“归根结底,没有一个完结的时候。”


【作者简介】

帕特里克·怀特 (1912—1990)

Patrick White

澳大利亚小说家、剧作家,20世纪*重要的英语作家之一,因其“以融会了史诗风格和心理描写的叙事艺术,将一座新大陆引入文学地图”,而于1973年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怀特出生于英国伦敦,不满一岁时随父母回到澳大利亚悉尼。因自幼患有哮喘,多幽居独处。怀特在澳大利亚的农场度过了童年时光,1932年进入剑桥大学国王学院攻读法国与德国文学,读书期间出版了他的诗集《农夫与其他诗》。

怀特一生创作颇丰,出版有《人树》(1955)、《探险家沃斯》(1957)、《乘战车的人们》(1961)、《风暴眼》(1973)、《树叶裙》(1976)等长篇小说12部,中短篇小说集3部,此外还有剧作8部,以及诗歌、自传及未出版作品多种。怀特的作品笔触细腻、极富诗意,擅长在意识流及叙事之间自由切换,有着极高的艺术水准。怀特一生拒绝了无数文学奖项,也很少接受媒体采访。1990年因病去世于悉尼的公寓。

译者简介

胡文仲(1935—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博导。曾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长期从事英语教学和研究、跨文化交际研究和澳大利亚文学研究。1990 年被授予悉尼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2004年被授予墨尔本大学荣誉教授级研究员。

李尧(1946—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资深翻译家,悉尼大学荣誉文学博士,西悉尼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北京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翻译出版英美、澳大利亚文学、历史专著53部。其中长篇小说《浪子》、《红线》、《卡彭塔里亚湾》获澳大利亚澳中理事会翻译奖。2008年因其在中澳文化交流特别是翻译领域的成就获澳大利亚政府颁发的“杰出贡献奖章”。2018年获在华澳大利亚研究基金会终生成就奖。


【媒体评论】

1973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辞

瑞典学院阿图·伦德维斯特

国王陛下,诸位亲王,女士们,先生们:

瑞典学院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澳大利亚作家帕特里克·怀特。在像历次一样简短的奖状上,提到“他以史诗般的和擅长于刻画人物心理的叙事艺术,把一个新的大陆介绍进文学领域”。在有些地区,这句话多少有点被误解了。其实,这句话的意图,只在于强调帕特里克·怀特在其祖国文学中的突出地位;因此,不应该被理解为除了他的创作以外,澳大利亚文坛上就不存在一大批重要作品了。

事实上,澳大利亚文学界已经拥有前后相继的一长串作家,使澳大利亚文学明显地具有澳大利亚自己独有的特色。因此,在世人眼里,澳大利亚文学早就不应当被看作仅仅是英国传统文学的一种延伸。在这里,只要举出亨利·劳森和亨利·汉德尔·理查森的名字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劳森是移居澳大利亚的挪威水手劳森的儿子,他在自己的短篇小说中,真实地描写了形形色色的澳大利亚的现实生活;而女作家亨利·汉德尔·理查森,则在一系列重要的长篇小说中,翔实可信、规模宏大地追忆了自己的父亲,通过以其父亲作为代表,再现了残留在澳大利亚的英国生活方式。人们同样不能忽视许多志向远大而有点晦涩深奥的诗人,他们提高了澳大利亚人民对于本国的认识,增强了他们语言的表现力。

帕特里克·怀特的作品,尽管有其独特的一面,但是,不容否认,它们同时体现了澳大利亚文学的某些典型特征,这主要表现在采用了澳大利亚的社会背景、自然历史和生活方式。众所周知,怀特与西德尼·诺兰、阿瑟·博伊德、拉塞尔·德赖斯代尔等杰出的绘画艺术家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艺术家以自己的画笔等创作工具,努力要达到怀特在作品中力求达到的那种表现力。同时,怀特的影响日趋明显,好几个*有才华的年轻作家,从不同的方面师法他的艺术,成为后起之秀,也是令人鼓舞的现象。

然而,同时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怀特并不像他的某些具有代表性的同行那样,只把目光盯在澳大利亚特有的事物上。虽然他的小说大多以澳大利亚为背景,但他主要关心的是写人,写那些超越地区和民族界线、其面临的问题和生活环境都极不相同的人。即使在他*有澳大利亚特色的史诗《人树》中,尽管自然和社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他的主要目的仍然是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小说中的人物,与其说是以其典型或不典型的移民生涯,不如说是以其独特的个性而跃然纸上。当怀特陪同他的探险家福斯进入澳洲大陆的荒野以后,那荒野就首先成了演出沉迷于尼采式意志力并为之自我献身的戏剧的一个舞台。

人们会觉得特别的,是帕特里克·怀特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或多或少地置身于社会之外: 往往是些侨民、行动乖张或智力不全的人,更多的则是神秘主义者和狂人。看来,怀特似乎发现自己*易于在这些穷困潦倒、无依无靠的人身上发掘出他所神往的人性。《乘战车的人》中的人物就是这样一类人。由于侨民的行为与社会习俗相悖,他们备受迫害和折磨,但从精神上说,他们又是上帝的选民,是不幸中的胜利者。《坚固的曼陀罗》中的两兄弟亦是如此,他们具有矛盾的特性: 很能应付自如而又精神空虚;举止笨拙却资质颖悟。从某种意义上说,怀特的*也是*长的两部小说中,两个贯穿始终的主要人物——《活体解剖者》中的艺术家和《风暴眼》中的老太太——也非例外。在怀特笔下,艺术家的创作冲动被描绘成一种诅咒;这种创作激情使艺术家的艺术产生了毁灭一切的后果,使创作者和接近创作者的人都沦为它的牺牲品。至于《风暴眼》中的老太太,作者则以她在一场飓风中的经历为神秘的中心,从这个中心得出人生的深刻见解,从而揭示出她充满不幸的一生,直到她死。

帕特里克·怀特的作品相当难懂,究其原因,则不但因为他有其特殊的认识和特殊的题材,而且同样因为他别具一格地把史诗的真实和诗歌的感情熔于一炉。在画面宽广的叙述中,怀特采用了高度浓缩的语言,锻词炼句,哪怕是细枝末节也不例外,同时,以极度的艺术夸张和微妙的心理描写,始终如一地追求*强烈的艺术表现力,使真和美紧密相连,融为一体: 美,是放射光华和生命、激发天地万物和各种现象的诗意的美;真,纵然一瞥之下可能令人厌恶和惊恐,却是它自身的揭示和解放。

帕特里克·怀特是一位社会批评家,正如一切名副其实的真正作家一样,他主要通过写人来批评社会。他首先是大胆的心理探索者,同时又随时准备提出人生的观念,或者说提出一种神秘的信念,从中获得教益和启迪。他与自身的关系,犹如他与别人的关系一样,是错综复杂、充满矛盾的: 崇高的企求和刻意的否定,激情热望和清教徒主义互相抗衡,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与他自己的高傲气质截然相反,他赞颂谦恭和自卑——一种持续不断的、要求赎罪和做出牺牲的负疚心理。他在高尚地、孜孜不倦地追求理想和艺术的同时,又疑惑两者的前途,因而不断地受到困扰。

由于他的文学创作,帕特里克·怀特已经名扬四海,并在这一领域内,成了澳大利亚首屈一指的代表。他在孤独中,在种种逆境中,无疑也是在迎击强大的反对势力中创作的作品,已经逐渐地赢得了越来越广泛的承认,取得了永垂文学史的地位,尽管他自己或许还不太相信自己的成就。对于帕特里克·怀特性格上极其顽强地表现自我、勇敢地攻击*棘手的问题的一面,人们有所争议;然而,正是因为这种性格,才造就了他无可争议的伟大。不然的话,他就不可能在忧郁中向人们提供这样的慰藉和信念: 人生的价值,必然超过当前迅速发展的文明所能提供的一切。

瑞典学院对帕特里克·怀特今天的缺席深感遗憾,但是,我们竭诚欢迎他的代表和挚友,杰出的澳大利亚艺术家西德尼·诺兰。现在,让我敦请您,诺兰先生,从国王陛下手中接受授予帕特里克·怀特的诺贝尔文学奖。

朱炯强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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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一辆大车赶到两株高大的硬皮桉中间,停了下来。这片丛林里的大部分树都是硬皮桉。它们高踞于那些枝叶交错的灌木之上,简朴中透露着真正的壮美。大车就这样,擦着毛乎乎的树干,停了下来。那匹马像这株树一样,粗毛满身,呆头呆脑。它喷了个响鼻,便驻足不前了。

车上坐的那个男人跳了下来,他搓着手,因为天气已经转冷了。灰蒙蒙的天空中带着寒意的云块凝结在一起,西边天际现出紫铜般的颜色。空气中,嗅得出寒霜的味道。那人搓着一双手,冰冷的皮肤的摩擦声,越发显得空气凛冽,林地孤寂。枝头的小鸟向下张望着。动物的目光也被这里正在发生的事情吸引过来。男人从大车上提起一个包袱。一条狗抬起腿,踩在一个蚁冢上,那匹汗水淋漓的马下嘴唇耷拉了下来。

那人举起一把斧子,朝一株毛乎乎的树干砍去。他主要为了听听响声,并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声音响亮而清冷。男人砍着、砍着,直到几块白色的木片跌落下来。他看着树干上的伤痕,周围死一般的沉寂。在这一带丛林,还是*次发生这样的事情。

仿佛故意从梦境中摆脱出来,他加快速度从马身上卸下挽具,露出挽具留下的一片黑色的汗渍。他在那匹矮脚小马结实的蹄踝上上了马绊,又在光秃秃的马头上挂了个草料袋。然后,用几条麻袋和几株小树的树干,搭了个小窝棚,生起一堆篝火。他终于舒了一口气,因为这个小火堆的点燃,在他内心深处激起了*股令人欣慰的暖流。总算到了一个地方。火焰缭绕,把丛林的这一块地方变成他之所有。火舌舔着,吞噬着寂寥。

这时,那条红毛狗也走了过来,在篝火边蹲下,离那男人不远,但并不在他身边。他跟他养的狗和马都不亲昵。他不抚摸它们,也不跟它们絮叨着说话。让它们待在那儿,保持一定的距离就够了。那条狗就这么蹲着,它的脸因为注意力集中,也因为想吃东西,盯着车上那只还没拿下来的放食品的盒子,而变得机警。这条机警的狗就这么眼巴巴地瞅着。饥饿折磨着它,它的爪子灵巧地按着地,一双黄眼睛在吃到肉之前的那段时间里,贪馋地盯着那人。

这男人是个年轻人,生活还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什么印迹。他长得漂亮,心地似乎也善良。因为心中无鬼,无所遮掩,反倒显得抵消了他的一些优点。不过,这正是对于诚实的嘲弄。

四周,丛林正在消失。在暮色之中,苍茫的天空之下,黑魆魆的树枝和黑压压的一片灌木丛正在融为一体。只有篝火在继续燃烧。火光之中,那男人的脸上神情冷漠。他正在一双硬手的掌心里揉着烟叶。一张卷烟纸粘在下嘴唇上,瑟瑟抖动。

狗的尖鼻子哼哼着,嘴角的须在火光中闪烁。它眼巴巴地等待着这个没完没了的动作赶快结束。

主人还坐在那里,一股劲地抽烟。

那人站起身来。他拍了拍手上的烟末,开始从车上取那个放食品的盒子。

这时,狗激动得直打哆嗦。

林地里响起白铁餐具的叮咣声,往铁壶里倒茶叶的沙沙声,以及卸面

粉袋子时沉闷的咚咚声。什么地方溪水潺潺。小鸟栖息在枝头啁啾不停。

那匹小马额头的鬃毛亮光闪闪,那条饥饿的小狗蹲在那儿,都望着年轻人。目光和火光融为一体。

被火光镀上一层金的男人正从一块挺大的肉上切下一块。那条狗就像一匹发了疯的小红马一个劲儿撒欢。那人给狗扔肉。可是按照他的禀性,又故意装作不是在喂狗的样子。狗大口大口地吞咽着一块块肥肉,脖子上的颈圈不停地向前滑动,眼眶里两只眼球向外凸出。男人也吃了起来。他只身一人大口吞着,样子挺难看;大口吞着,咽下去,接着大口大口喝那壶有点铁锈味的热茶,一心想赶快吃完这顿饭。身上渐渐热乎起来了,现在他才觉得舒服了。马儿用力咀嚼,口水打湿了草料袋里的草料。他闻着那持续不断地、缓缓地飘过来的草料味儿,闻着绿树枝燃烧时的浓烟味儿。他把头枕在从马身上卸下来的潮乎乎的轭具上。火光所及的地方,在夜色中形成一座巨大的、迷宫似的洞穴,接纳了这个男人。他在篝火中,喷出火苗,燃烧、闪光、腾空而起,然后因为身心俱疲,在一团团烟气之中,突然熄灭了。

这人名叫斯坦斯坦: 男子名,斯坦利的昵称。·帕克。

他还没出生的时候,母亲想管他叫埃比尼泽埃比尼泽: 古希伯来男子名。原意为撒母耳用来纪念上帝帮助犹太人战胜腓力斯人的一块石头。。但是由于父亲——一个满嘴脏话,肚皮上长毛的人——听到这个名字笑了起来,就作罢了。母亲也没再想这桩事。她是个不善幽默、易受惊吓的女人。孩子生下之后,她给他取名斯坦利。这毕竟是个体面的名字。同时,她还想起了那位探险家探险家: 指亨利·斯坦利(Henry Stanley, 1841—1904),英国新闻记者及非洲探险家,殖民主义者。。她曾经看过关于他的报道。

这孩子的母亲读过许多书。她读书时,戴着一副纤巧的金边眼镜。这副眼镜与其说是框住她那双水汪汪的蓝眼睛,倒不如说是使她的眼睛看起来越发没遮没挡了。开头,她把读书看作是一种借以逃避那些可怕的、令人不愉快的事物的手段。继续读下去,是因为除了故事情节之外,读文学作品还使她看来文质彬彬,而这是她所渴望的。后来,她成了一个教师。所有这些都是她结婚以前的事。这位妇人姓诺克斯。她记得自己的母亲在说起英国老家发生过的事情时,提到诺克斯家有个姑娘,嫁给了一位公爵爷的牧师。

这位妇人却没有嫁给牧师。由于某种错误,或者一见钟情,她嫁给了柳溪的铁匠艾德·帕克。此人经常喝得酩酊大醉。有一次他喝醉了酒,听布道时居然回答起牧师的问题。他还能把一根铁条拧成一个地道的“同心结”。这种举动当然算不上有教养,但是他那一身发达的肌肉,至少可以给她以保护。诺克斯小姐变成了帕克太太。在某种程度上变得比以前胆小了。

“斯坦,”有一次母亲说,“你必须保证热爱上帝,并且永远滴酒不沾。”

“好的。”小男孩说。因为他对这二者都毫无经验,只有阳光在他眼睛里闪烁。

在那令人昏昏欲睡的、他点燃的火的怀抱之中,年轻人想起了双亲和妈妈的上帝。这位上帝是淡蓝色的温柔的化身。他曾经试图真真切切地看一看这个上帝长得什么模样,但是没能如愿。“哦,主啊!”他大睁两眼躺在黑暗之中,曾经这样呼唤。有时候,他听见父亲在门的另一边咒骂、打嗝。

他的父亲并不否认上帝。正相反,他是个铁匠,一直盯着炉火。他敲打着铁砧,火星飞溅,金属的铿锵声使他耳朵失聪,马蹄被烫焦的臭味也不能使他畏缩。他自己的力量之火在燃烧,他对上帝毫不怀疑。有一次,他灌饱了朗姆酒,在回家的路上,跌进了一条排水沟。他甚至在沟底和上帝说过话。他伸手去抓一个大声抗议的天使的翅膀,然后才失去知觉。

在这孩子的心目中,父亲帕克的这个上帝从本质上说是个爱大发雷霆的上帝。他在酗酒的间隙出现,伸出一根长着老茧的手指骂人。他是先知的上帝。如果稍有区别的话,小男孩儿自己对这个上帝充满疑虑,深感畏惧,对于母亲那个温柔的上帝,则全然不是这样,至少起初是如此。在柳溪,上帝把大树压弯了腰,直到它们的枝条像胡须一样在狂风中飘拂。他把雨水倾泻在铁皮屋顶上,直到上了年纪的人们也都在冒着烟的油灯照耀之下,感到思虑重重,愈加渺小,愈加畏葸。他还割断了乔·斯基诺老头的喉管。人们并不了解这一点,但他根本就不应该受这种惩罚。他是个挺不错的老家伙,喜欢用面包屑喂鸟。

年轻人记得,有不少事情母亲不想对他解释,这就是其中的一件。“这种事情就那么发生了。”她说。

母亲看起来心烦意乱,转过身去。有许多事情她无法管。就是为了这个原因,她不大和别的女人来往。这些女人大都知道生活中大多数的事情。如果有什么事情她们不懂,那是因为那些事情不值得弄明白。因此,斯坦的母亲总是形只影单。她还像婚前那样读书。读一本带铜搭扣的丁尼生丁尼生(Alfred Lord Tennyson,1809—1892): 英国诗人。诗集,书中夹着几朵紫罗兰;读一本污渍斑斑的被洪水浸泡过的《莎士比亚全集》;读书刊目录、年鉴、食谱和一本带地名附录的百科全书。这些书构成了她与众不同的、给她以保护的知识。她读书,还爱整洁,似乎这样就可以使一切井井有条。只是时间、蛀虫毁坏了她的努力,以及人们的灵魂。不过,这些灵魂不论封闭在什么样的匣子里,都要破匣而出。

比如她的儿子——这位如今头枕轭具、躺在那一小堆篝火旁边的年轻人,就已经冲开匣盖跳了出来。不过他倒还不讨人嫌,他是可以称之为好小伙子的那种人。他孝顺他的母亲,如此等等。但他毕竟与众不同。啊,她曾经说,他将成为教师或者传道士,把诗人的语言和上帝的教诲教给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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