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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1. 《洛克与政治理性》原书名是Our only Star and Compass: Locke and the Struggle for Political Rationality,为便于中文读者理解,中译本书名定为《洛克与政治理性》。“Our only Star and Compass”(“我们*的星辰与罗盘”)出自洛克形容理性的名句。
  2. 作者迈尔斯结合社会盛行的诸多自由主义理论以及古今政治哲学巨著来研究洛克的政治哲学。
  3. 《洛克与政治理性》以政治理性为核心,对洛克的政治哲学做出全新解读,作者认为,洛克提供了一个融贯的政治理性主义学说,这是本书*核心的主张,也是*主要的贡献。

【内容简介】

英国思想家洛克是现代政治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但学界对他的理解可谓众说纷纭。本书试图回答其中根本性的争论,即洛克的政治理论是否具有清晰的哲学基础和融贯的论证逻辑。迈尔斯以政治理性为核心,对洛克的政治哲学做出了全新的解读。
迈尔斯从洛克的自然哲学和自然史方法入手,研究他的自然状态概念;结合蒙田的学说,分析洛克笔下理性和幸福的复杂关系;从促进理性自治和理性自由的角度解释洛克的宪制设计,令人耳目一新。


【作者简介】

作者 彼得·C.迈尔斯(Peter C. Myers),威斯康星-欧克莱尔大学(University of Wisconsin-Eau Claire)政治科学教授,获芝加哥洛约拉大学(Loyola University Chicago)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美国政治哲学、古典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等。
译者 刘敏,云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研究兴趣为欧洲现代早期自然法,译有《廊下派的自然观》(合译),发表学术论文数篇。
译者 王涛,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主要从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译有《论财产权:约翰·洛克和他的对手》、《边沁的现代国家理论》等。


【目录】

序言 / 1

*章 导论:洛克、自由主义和政治理性 / 5
第二章 根基问题 / 51
第三章 自然科学与自然史 / 91
第四章 自然史与自然状态 / 145
第五章 自然与理性地追求幸福 / 186
第六章 洛克的宪制设计 / 241
第七章 结论 / 326

参考文献 / 333
索引 / 345

译后记 / 352


【前言】

译 后 记
(注释从略)

大约十年前,我在为博士论文收集资料时,发现了迈尔斯的这本书。翻阅之后发现,作者对洛克政治思想的分析相当独到,给我提供了不少启发,特别是他对洛克的自然状态概念的分析。因此,几年后,当好友黄涛邀我一起主编“不列颠古典法学丛编”时,我便提议将这本书纳入其中。希望能让更多的中国读者看到这项研究。
首先需要说明书名的翻译。本书的原书名是Our Only Star and Compass: Locke on the Struggle for Political Rationality。为便于中文读者理解,译者与迈尔斯、中文版出版社编辑商议后,将书名意译为《洛克与政治理性》。被省去的“Our Only Star and Compass”(“我们*的星辰和罗盘”)出自洛克《政府论•下篇》第58节对理性的形容;被省去的“Struggle for”是“努力争取”、“努力获得”的意思,读者在阅读本书时想必能领会到这层意思。
本书作者迈尔斯从芝加哥洛约拉大学(Loyola University Chicago)获得政治科学博士学位。他的博士论文《约翰•洛克论权利的自然性》(John Locke on the Naturalness of Rights)获美国政治科学协会1992年的*政治哲学博士论文“列奥•施特劳斯奖”。六年后,迈尔斯出版了《洛克与政治理性》。在洛克研究方面,继《洛克与政治理性》之后,迈尔斯还发表了几篇有关洛克的论文,例如2005年,他发表了对扎克特的《开创自由主义:论洛克式政治哲学》一书的长篇讨论;2013年,发表《洛克主义者、改革派和解放派》。除了政治思想史的研究,迈尔斯另一个学术兴趣是种族政治问题。他在2008年出版了《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种族与美国自由主义的重生》一书。有兴趣的读者不妨找来看看。
本书*的一个特点是,试图将洛克的哲学和政治学结合起来,或者说解读洛克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由于洛克的政治学经典《政府论两篇》出了名的“不哲学”,因此迈尔斯的研究重点不是被大量解读的《政府论两篇》本身,而是《人类理智论》和《教育片论》、《基督教的合理性》等非纯粹政治学著作。对于其他思想家来说,这样的研究也许并无特别之处,但是对于研究洛克而言,这项工作其实具有很大的挑战性。我们知道,拉斯莱特在为他编辑的《政府论两篇》所写的著名导言中区分了“作为哲学家的洛克与作为政治理论家的洛克”。他尖锐地指出,“《政府论两篇》……不是《人类理智论》中的一般哲学向政治领域的扩展”。换言之,即使研究者花费力气阅读洛克的《人类理智论》等著作,阐述洛克的政治哲学依然面临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即洛克的哲学(还有神学等)似乎与他的政治学有所抵牾。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洛克思想的融贯性。身处时代转型、思想变迁和激烈论战的特殊语境,洛克的大部分作品(包括《政府论两篇》)都兼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性质、论证和修辞的双重功能。如果要从哲学上分析洛克的政治理论,那就必须深究,洛克的概念和论点是否严谨和融贯,洛克不同性质的作品之间是否保持一致。有一些学者就认为,洛克的思想似乎在多个地方呈现出一些不融贯,甚至是根本性的不融贯。在这个方面,迈尔斯试图为洛克辩护。他认为,洛克提供了一个融贯的政治理性主义学说。这是本书*核心的主张与*主要的贡献。就此而言,迈尔斯的这项研究可谓雄心勃勃,试图克服上述这些困难,为洛克的政治理论提供一个坚实而融贯的哲学基础。
另一方面,如剑桥学派一直强调的,洛克的政治理论的“语境”恐怕对于全面理解洛克也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和角度。这方面的代表性研究包括塔利的《论财产权:约翰•洛克和他的对手》、邓恩的《约翰•洛克的政治思想:<政府论两篇>的论证的历史解释》以及阿什克拉夫特的《革命政治与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等等。迈尔斯在问题意识、方法论和研究意图上不同于这类“语境”研究,他在书中与上述这些研究展开了不少交锋。总的来说,迈尔斯更偏向施特劳斯学派,尽管在某些关键问题上并不完全赞同施特劳斯等人的解读。读者朋友们也可以在这个层面上阅读和考察本书。
毫无疑问,洛克对于理解西方政治思想史来说至关重要,但是研究他的政治思想确实有点像是组装拼图或探寻迷宫,极为考验学者分析文本、复原语境,把握脉络等方面的能力。有些读者可能会觉得迈尔斯的某些解读有点勉强,他自己也坦然承认这点。在本书的某些地方,迈尔斯只能基于一定的猜想或不那么充分的推理来分析洛克的政治哲学。也许,洛克的政治哲学确实面临一些无法调和的困难或者说所谓的“缺陷”。不过我们需要注意,他的理论能够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取得成功并产生巨大的历史影响力并不意味着他提出了一种完美无缺、天衣无缝的理论。但是,既然洛克的政治著作不仅仅是普通的政论小册子,他的政治思想具有推进人类思想演变的能力,那么迈尔斯这样的努力就是值得鼓励的。
目前,牛津大学出版社1956年启动的37卷本“克拉伦登版约翰•洛克作品集”(Clarendon Edition of the Works of John Locke) 还在陆续出版中。*近一本是2019年3月出版的《约翰•洛克:文学与历史著作》。接下来还包括《约翰•洛克:<人类理智论>草稿》、《约翰•洛克:论奇迹以及其他神学作品》、《约翰•洛克:论自然哲学和医学的作品》、《约翰•洛克:论教会的性质》、《约翰•洛克:三卷本日记》等等。随着洛克作品集的陆续出版,学界的洛克研究必然会进一步加深和完善,相关的争论肯定也会延续。晚近十几年,国内学界越来越重视西方现代早期思想史的研究。我们也期待,中国学者将来在这个领域产出高质量的研究。
本书由我和刘敏共同翻译,我们的合作方式较为复杂。总的来说,一人承担一半的翻译工作,*后由我通校全书。我们都对洛克的思想颇感兴趣,各自都对洛克做过一些粗浅的研究。翻译这本书是我们向中国读者介绍国外洛克研究成果的共同心愿。
感谢迈尔斯通过邮件向译者的一些翻译问题作出耐心的解释。还要感谢一些朋友,华东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徐震宇、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王江涛、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杨晓畅,他们分别对书中涉及的基督教神学术语、古典政治哲学术语、当代政治理论术语的译法给出建议。当然,同样需要感谢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倪为国先生和彭文曼女士,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这本书以及整个“欧诺弥亚译丛”才得以面世。

王 涛
松江,2019年12月


【免费在线读】

论洛克政治哲学的基础与实质
(节选,注释从略)

我将政治理性主义置于我的解读的核心,首先是为了将洛克的工作区别于完全基于或必须基于宗教信仰的那种工作。我将同时论证,洛克一贯坚持认为他的政治原则的理由和证成能够通过理性发现,而且洛克尝试将理性生活或理性自由——不论在信仰生活中还是脱离信仰的生活——作为健康政治的条件和目的予以倡导。这个论点针对不少学者,尤以邓恩和阿什克拉夫特为*。他们以不同方式证明,归根到底,洛克诉诸基督教信仰作为其道德和政治信条的*坚实根基。基于接下来的章节将详尽阐述的理由,我认为,这类学者在解释中过于扩大了洛克公开和私下做出的信仰表达,将其作为明显的、大量的、具有压倒性优势的证据来证明洛克基督教信仰的真诚。洛克发表和未发表作品中出现的一些明显反常的段落,至少应该让学者采纳一个更为温和的立场,即:洛克在内心*深处认为,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仍然相当复杂且存在诸多问题。但是我肯定拒斥下述观点:洛克在发现自己的理性主义无法成功后,逃到基督教启示那里寻求庇护。
我希望解释清楚,我之所以强调,相较于洛克诉诸信仰帮助的做法,他的政治理性主义更为重要,是因为我特别要质疑将洛克归为简单的整体论神本主义(holistic theocentrism)。这种做法有效地将洛克排除在当代宗教多元社会有关宪制根本问题的争论之外。这个论点并不必然否认洛克基督教信仰的真诚。某些学者在为洛克这方面的真诚性辩护时显示出义愤填膺的激动。作为对施特劳斯学派含沙射影地认为洛克毫无信仰的回应,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尽管它根本无法得到证成。尽管施特劳斯和潘戈(Thomas Pangle)小心地指出,他们的论证并不必然得出这个结论,然而他们对洛克隐微的利己主义的证明,难免得出洛克是神学不可知论者或决绝的无神论者的推论。况且,尽管施特劳斯在将洛克解读为激进革新者的同时,保持了自己一贯持重和审慎的修辞,潘戈却容许自己有时将洛克描述为歌德笔下的摩菲斯特(Mephistopheles)。潘戈在审慎地否定洛克对理性的抬高要求他“抛弃圣经”的同时,又说“洛克试图从圣经的角度来驳斥圣经”,他“攻击圣经概念”以及他的“令人愉快的,仁慈的……渎神论”。这之间显然(至少可以说)存在某种张力。我并没有将某种激进世俗主义或无神论学说归给洛克。我仅仅建议,我们应努力体察洛克理性主义论证独有的力量和分量。
对于那些发现洛克的修辞颇为可疑的学者,我们姑且回应说,洛克基督教信仰的异端特征本身就足以解释他在许多公开论述(或极可能公开的论述)中的大部分拐弯抹角、暧昧不清和闪烁其辞。洛克的基督教异端信仰——他极有可能是索齐尼主义者(Socinian)——的一个关键是必须适应他经常诉诸无需信仰协助的理性的做法。洛克显然想要通过说明他的政治原则符合(恰当理解的)基督教信仰,向其读者中的大量信徒证成自己的学说。尽管如此,同样显而易见的是,除了上述努力,洛克还坚持认为,我们可以基于无需信仰协助的理性来建立相关证明。尽管在《论宗教宽容》(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的论证里,他甚至设计了针对真正非信徒的某些论证。因此,如果我们注意到他的意图以及他揭示和展示自己意图和修辞的复杂性,我们应该谨防,借助洛克的基督教信仰降低我们揭示洛克理性主义的融贯性和深刻性的努力。无论他觉得采取何种方式来说服其读者中的虔信者是必要或*有用的,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都将努力揭示,哲学家洛克通过怎样的理性推理,向作为哲学家的自己证成那些政治原则,以及如何努力向所有理性读者证成那些政治原则。
施特劳斯学派的洛克解读的卓绝之处正在于此。轻易地认为洛克持有某种17世纪基督教信仰的做法,常常与下述看法相伴而行,即洛克是一位浅薄的、头脑混乱的思想家。例如,邓恩将洛克描述为一位“相当不融贯的思想家,不融贯得有些离奇的思想家”。只有基于洛克一系列*终无法验证的“神学信念”,洛克的思想方能为人所理解并显得合理。然而,实际上所有洛克研读者都同意,洛克是一位十分谨慎的人。洛克既头脑混乱,又出奇的谨慎,这样的观点应该会令公允的学者蹙眉。施特劳斯及其弟子认为。“如此明显的错误和不一致性,不可能逃过洛克这等级别和这般冷静的思想家的眼睛”。他们挖掘出了一位熟谙微妙之道并且哲学上令人生畏的洛克。在洛克经常出现的善意但却相当糊涂的传统主义面相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一位处心积虑的著作家,一个不屈不挠的刨根问底的人。他*鄙夷毫不反思就屈从思想惯例或思想风尚的做法。
但是,甚至那些同情施特劳斯进路的人也会质疑,施特劳斯学派的解读是否能够完全成功地复原洛克的政治意图和哲学意图。原因在于,施特劳斯派的解读将洛克置于现代政治哲学家——他们*终陷入理论危机——的前进(或倒退)道路中,将所有指出洛克不融贯的相对不合理的指控都视为无稽之谈。但是,他们却用一个似乎更合理些的有关不融贯以及其他瑕疵的指控来代替那些有关不融贯的指控。这种不融贯和这些瑕疵,只有洛克这种级别的思想家才能做出来。更为关键的是,有人也许会问,不管剑桥学派有多少缺点,剑桥学派的评注家及其他学者就其强调洛克思想的道德维度而言,至少比*初的施派解读更令人信服些。对这种施派解读时常有些愤慨的反对还是有些道理的,原因在于,不论*初的施派解读在哲学上具有怎样的精密性和有益性,这种解读为了重塑洛克的持久意义和影响力,付出了模糊洛克的道德意图的代价,尤其是将洛克的思想与霍布斯“被公正谴责”的道德上虚弱的还原主义和习俗主义勾连起来。
恰当理解洛克的思想高度并不需要付出这样的代价。通过强调政治理性主义这个概念,我不但要将洛克的事业区别于那些基于宗教信仰或超理性的事业,而且还将其区别于那些建构在亚理性(subrational)原则上的事业。洛克既是一位激进的道德还原论者,也是一位基督教信仰者。尽管洛克明确将自己的思想置于现代培根—笛卡尔科学革命的语境中,而且较微妙地暗示他在根本上同情现实主义者马基雅维利,同情反目的论的道德革命和政治革命,但是他尤其注意在努力推进现代事业中节制自己的特殊热情。洛克首先致力于推动理性自由的生活。洛克比同级别的大多数现代早期政治哲学家更清楚地认识到,赤裸裸的现实主义——精巧地将理性或科学还原为纯粹的工具,可以为大多数*强有力的激情服务——无法顺利地实现这个目的。在这个关键方面,能够*好地阐明洛克自己思想的现代思想家的著作,不是马基雅维 利、笛卡尔、霍布斯的著作,甚至不是培根的著作,而是蒙田的著作。洛克与蒙田一样都认识到,将理性生活视为一种完善——既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目的,既是人类幸福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实现人类幸福的途径——既是危险的,也是恰当且必要的。
尽管如此,确立理性在洛克政治思想中的独立地位依然需要一些限定。这种要求指向洛克政治理性主义概念的重要性的第三个也是*后一个方面。再重复一遍,否认洛克的政治思想基于超理性或亚理性,并不是将下述观点归给洛克,即:理性自身足以支配政治社会,无需其他外部支持。尽管洛克当然对理性自治的前景满怀希望,但洛克的政治理性主义概念也被认为表明,洛克认识到理性与政治生活之间本身就成问题的关系,故而认识到有必要使理性节制自己的要求以保有自身的支配力。
尽管洛克有些夸张地认为,道德以及政治的法权原则能被归为证明科学或理论科学,但他并没有试图让政治生活完全服从纯粹理性的直接统治。他不是完全靠理性来支配政治生活,而是用一种经过调整以适应政治生活的理性,一种大众接受的理性或智慧(STCE 140)来支配政治生活。洛克指出,经过此番调整,理性将激情和意志为其所用,从而可以有效地支配我们,特别是首先要注意主流宗教信仰的合理性。从其*宽泛的意义观之,洛克政治哲学的复杂任务是为理性生活提供恰当的政治辩护,通过推动此种节制的、大众化的理性的广泛传播,确保基于被统治者理性同意的政府的必要条件,但是与此同时,保留理性作为目的本身的尊严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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