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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观音泥》中,两代人的悲欢离合重叠上演,展现了新旧两代制陶人的精神品质,呼唤社会的和谐,呼唤亲情的共融。用生命讲述的故事变换着绚丽多姿的传奇色彩,啼笑皆非终逃不开人间*俗的一个“情”字。


【内容简介】

《观音泥》是一部关于中国传统陶文化的长篇小说。

小说贯穿了云南滇中腹地多姿多彩的陶元素文化,采用两个历史时空为背景,两段传奇经历交替进行。时空一讲述了明末清初,李定国的部下李义在逃生途中,路遇出逃太监左隶史,两人结为兄弟,一生肝胆相照,生死与共,定居于云南滇中小山村,以烧陶为业。家业逐渐壮大,李义临死前,择上好观音泥烧制两个陶佩,以示后人。

时空二讲述随着国企改制,陶瓷专家杨敬业离开了自己所忠爱的生产流水线,经历一番辗转后,几人决定合资重振陶业,共同经历了创业的艰辛,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围绕陶佩争夺“李义传承人”的名号引起了一场无血之战,*终也在陶佩的感召下回归人性的本真。


【作者简介】

马玫,回族,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会员,鲁迅文学院少数民族作家班第八期学员。已出版散文《静看流年》,长篇小说《幸福 没有未班车》 《滇铜密语》。


【目录】

自序

第三章 晨风起暖

第四章 流云碎光

第五章 风华清场

第六章 霜冷岁寒

第七章 余音惆怅

第八章 陶笛和鸣


【前言】

自 序

当我的长篇小说《滇铜密语》确定出版后,一位前辈曾经提醒我以李忠碗窑写一篇小说,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断断续续进行了一些资料的搜集整理,这个故事在我的心里徘徊了很长时间。

中秋节的晚上,我们全家在古滇国吃晚饭,餐后,我站在山顶俯视滇池,看群山之巅的月亮悄然步出云端,在我不远的地方,一个男人和我一样正在举头观看,也许是古建筑所营造的特有历史氛围,他身上那种身为异乡客的孤独感吸引了我,我从他身上突然看到了李忠的影子。那天晚上,在我开车从昆明返家的途中,李忠的形象在我的心里被反复地温热,并且整个形象越来越成熟完整,我克制不住内心的欢喜,甚至感觉到了真实的李忠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

回家后,我整夜未眠,仔细查看所有资料,发现所有资料对于李忠的介绍仅只是一句话:李自成部下李忠。再没有更为详细的记录,我只好放弃,无论这是史料也好,民间传说也罢,我想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李忠这个人物确实存在。相反,史书资料中对于李定国率大西军过云南进缅甸这段历史的脉络要更为清晰。历史终归是历史,还原的意义对于我来说不大,于是,李义这个新的人物形象在我的心里悄然产生。

在故事里,李义只是一个小兵,因杀死一个男孩后,出于良心的谴责做了逃兵。我们知道,对于近代革命历史故事,多有文字详细记录着人民内心的真实反应。而对于当时的义军来说,准确地说一个无名小卒,几乎没有史书观照过他们的内心世界,是接受还是排斥,是为民而起还是糊涂跟进,我想,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没有一个人天生就喜欢杀人放火,于是,我心里有了这个侠肝义胆、善良义气的男人形象出现。

而在李义身边,我设置了左隶史这个特殊的太监人物。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在露天篮球场吃着爆米花看《垂帘听政》,当屏幕上李莲英这个人物出现时,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欢乐的声音,人们说:“看啊,这是个太监。”那或许是我人生中*次听到太监这个词。太监,在古往今来始终是被人歧视和嘲笑的。但是,作为人来说,他们本身又是一个悲剧命运的承载体,他们虽然停止了雄性激素的分泌,但是不影响他们享有人格的权利,或许说,他们还有人格本身的魅力。左隶史12岁净身进宫,没有了生殖器,但他渴望着过正常人的生活,得到别人的欣赏和认可,得到正常的爱与被爱,甚至,当他讨了妓女香云做老婆后,依然遭到她的嘲笑和凌辱,成了他*致命的一击。然而,所有的苦难并没有使他放弃对生活的追求,他将一生的爱深深倾注于制陶当中,他具有严谨而从容的工匠精神,朴素而超然的工匠情怀,他用陶做的朱砂灯剔透玲珑,仿制了宫中玉观音在村中建庙,引来众多香客。然而,他的一生始终是孤独而寂寞的,如制陶一样一次次在浴火中重生又一次次遭遇碎裂,直至*终离世。为给他正常的人生,李义将自己*疼爱的孩子交给他,两人一生相伴,肝胆相照。实际上,所有后人均为李义同根所生。李义临死前,择上好观音泥制作两个陶佩,以示后人。

几百年后,杨敬业下岗和好友李子迁为重振陶业,决定合开公司,生产规模逐渐扩大。李子迁有一陶佩,据说可以此证明自己是李氏瓷业继承人。而为了得到李氏瓷业继承人的名号,杨敬业这位深为人们爱戴的陶瓷专家,居然不择手段弄到了另外一个陶佩,围绕陶佩开始的一段无血之战渐次展开,人性的冷漠、亲情的淡薄、爱情的脆弱、婚姻的荒诞。当金钱、名利、地位主宰这个社会的时候,我们内心对这个社会的需求究竟还剩下什么?

于是两段历史成为了一种对照。当然,我写这部小说并不是要说社会退步了,人性退化了。任何生命的成长过程,无不透露着命运的悲情,我无权对社会的发展产生责怨,也无需为自己声明,身为人类,我们脱离不了社会这个大环境。反思我自己的成长过程,金钱、名利、地位何尝不曾牵动过我柔弱的心脏,我们又何尝不是这个时代的殉葬品。*可幸的是,在陶佩的感召下,所有的人*终回归了本性,我想,这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而陶这种具有优美多姿的造型、绚丽斑斓的纹饰和缤纷的色彩,可唤起人们精神世界的无限美感的器物,成了整个故事的载体,反射出的人性光辉,我想,*终会照亮半壁山河。


【免费在线读】

上篇

清顺治十五年(1658),吴三桂率军攻入云南。次年初,下云南昆明,桂王出逃缅甸。李定国率全军于磨盘山设伏兵三道,谋一举全歼吴军。吴三桂挥师长驱数百里,骄而无备,先头万人已陷重围,眼见大事将成,虽叛臣于此际泄密吴三桂,但是,吴军依然损失惨重,损失兵力20余万。战时半月,苍茫大地,血流滔滔,横尸遍野……

暗蓝的天宇如履薄冰,长夜被湿气压得挺阔起来,沉寂中有坚硬的脆裂声滑过耳鼓,山体黑如巨兽,不仅挡住视线,也挡住被拉长的山风。当呼吸变得急促而沉闷时,李义的意识却在恍惚中变得清晰起来,被血水粘住的眼睛,起初只看到一片暗红血光,之后,渐渐清晰,擦了擦冻僵的睫毛,一种遥远的,分不清楚生死临界的模糊渐渐袭来。

当他终于明白呼吸之所以困难,是因为身体或是周边压着层层叠叠的人,不,应该是一具具变得僵硬的尸体,他的记忆渐渐恢复,将那些残碎的片段,重新在大脑里连接缝合。

他们所到的县城是云南边境小镇,闭塞而落后,却是一个军事要塞,进关的百姓不能在弹丸小城停留,只能快速地穿城而过。这些进关的百姓有些是将领的家属,相对能够得到好的照顾;有些是一般的穷人百姓,无衣无食,加上天气凛冽,苦不堪言。他们个个愁眉不展,想着自己抛别家园,抛别祖宗坟地,抛别许多财产,来到这无亲无故的地方,一切困难都得不到解决,不免在行进的路程中口出怨言。如今,紧接着战事袭来,自己命悬一线,又民不聊生,更觉苦楚难当。

而在前线,持续半月的战事已经耗费了大量体力,红衣大炮发出的巨大声响弄得地动山摇,兵器碰撞的声音驾驭着整个山谷的回声,咆哮、怒吼、哭喊、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所有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气流直插云霄。他举目四望,连绵的山体上黑压压的都是人,黄色的战袍,古铜色的盔甲,亮闪闪的兵器,凸起而跳动不停的雄性喉结,一双双充满仇恨而又布满红血丝的眼睛,那种群体性的阵势让他想起了深秋天空中飞舞着的蚊子幼虫构成的一团黑云。

那一刻,他的大脑已经几近空白,有短暂的失忆。然后,然后呢。

对了,尚存的记忆在模糊之后得以恢复,他杀死一个人,凭他厚实而有力的身体,若是想要杀死几个人,在这个时候并不是困难的事情,举手挥手间都是人肉组成的壁垒,柔韧而结实的用生命组成的防线。他记得当他的刀插入对方身体的时候,才猛然看清楚了在钢盔帽的下方是一张童稚的脸。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他亲眼看到温热的血液吐着气泡从他的腹部汩汩流出,瘦小的身体本能地弯弯地蜷了起来,如一只垂死的猫在挣扎,他用*后的力气看了李义一眼,目光没有仇恨,只有茫然,在身体冲破几次极限的抽搐之后,他没有合上眼睛,而是平视前方,目光永远倒映着天空清澈的蓝。

目睹了自己亲手制造的整个死亡过程,李义有那么几秒钟的迟缓,因此,当一把刺目的战刀晃着耀眼的光芒向他直逼而来的时候,他甚至没有做出防备或是躲闪,他已经做好面对死亡的准备。就在这生死垂亡的关键时刻,他突然感觉到脑袋后方被一种巨大的物体狠狠撞击了一下。他俯地倒下,记忆瞬间停顿。

此时,他从记忆中恍过神来,用力推开压在自己身体上的一具尸体,那尸体已经变得十分僵硬,因此,李义必须使出浑身力气才能将他推开,他翻合过去的时候,居然在自己粗重的喘息声中听到沉闷的“咚”的一声响,没有生命力的碰撞,那纯粹是一块石头落在另外一块石头上的声音,一块铁落到了另一块铁上。这样,原来还有的*后一点点惧怕的意识,在这一声僵硬而直接的碰撞声中完全散失,他把落在身上的尸体,残缺的手、失去力量的大腿、挂在身上的肠子,指尖碰到的一个眼球都当成了石头,他借着身体*后的力气,把这些大大小小的石头依次地搬开。

他可以坐起来了,必须喘口气才能站起来。他开始检查自己的身体,确定自己的脑袋还在不在,手或是脚有没有残缺,耳朵或是鼻子,肚子上是否破了一个洞。谢天谢地,除了脑勺后方那个凸起的包块以外,只有几处小伤,多么幸运,他甚至暗暗发笑,也就是说,这个渗着血水的包块救了他的命。他仰头看向苍天,咧开干燥的嘴角,发出一声轻笑,苍天不灭我口啊。

他的目光向四方搜索着,看到了远处还有燃着的战火,战火的不远处飘扬着黄色的战旗,他依稀辨认出那应该是他们的战旗,这么说,他们胜利了。然而,他起伏的内心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据说,胜利后每人可以领到一张银票。可现在银票对于他来说有什么作用,他现在*的想法就是尽快逃离这个死亡的地方,逃离这种生杀搏斗的场面,他的所有思想都被一个“逃”字活生生折磨着,像一头野兽在他的心里猛烈狂吼。

身子是软的,腿是软的,疲得只剩下筋骨在身体里扭曲,他还是没有办法让自己站起来,透支的体力急切需要食物来补充。他本能地把手伸进怀里,居然还有*后一个馒头,他把这个馒头掏出来捧在手心里,那是一个被血水浸泡透了的馒头,血水干了以后,形成一层固体的硬膜包在外面,让这个被挤压得变形的馒头多了一件韧性十足的外壳。

那一刻,李义对于血腥味还没有太大的反应,要知道,他已经在这种血腥里足足地泡了两天两夜,他敏感的嗅觉神经已经完全接受了这种味道,这种回荡在空气里的特殊味道,已经和新鲜的植物枝叶分泌出来的气味完全没有区别。所以,当他饥饿的肠子在“呱呱”鸣叫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把这个救命的馒头送到了口边,小口小口如吃血豆腐一样地把它完整地装进了肚子里。以至于当他终于走出这片血腥的领域,嗅觉器官重新被新鲜空气唤醒的时候,每一个饱嗝回上来的味道都可以让他恶心大吐,把黄胆苦水、肠子里子都吐干净的时候,他在生命余下来的几十年里,对于血的味道无比敏感,无论是鸡血、猪血、牛血甚至是女人的月事都可以令他呕吐不止。当然,这是后话。

我们现在还要回到他的身边,陪着他穿过一片密密的松树林,穿过羊齿叶巨轮状的叶子,爬满蕨类植物的山坡,趟过映血的金黄色松针。他那一双脚底肥厚的赤足,在一次次与冰凉的地面接触时,会不时踩到一些冰冷而绵软的东西,从足底传来的信息能够猜到,那应该是一段发霉的肠子,一轮切成肉片的耳朵,一截丢失的手指。这些残缺的器官,它们和身体有关,和疼痛有关,和一双绝望的眼睛有关,和生死命门有关,和阴阳两界有关,唯独和这场可怕的战事无关。

他在快速奔跑的时候,必须一次又一次猫下腰甚至是匍匐前行,以躲开放哨的官兵。还好,这个安静的夜晚,胜利的喜悦让官兵放松了警惕,而且,接连半月的战事,让所有官兵在这个月光皎洁的夜晚,都显出了昏昏欲睡的状态,否则,他或许就没有机会借着头顶上北极星的指引,凭着有力的双腿,顺利地穿越两个山梁。

当天空泛起了一线浅白的光亮时,足下的土地渐渐变得干燥和温润起来,再也看不到尸体和人烟的时候,呈现在李义面前的是一片巨大的湖泊,成片成片绿色的芦苇长成了紧密的墙体,芦花在风中扬起雪白的花穗,不远的地方,有白鹭鸶挥动着翅膀起落的痕迹,湖水像一面安静的镜子,把灰蒙蒙的天空,深深地按入宽阔的大地深处。

疲倦的李义停在了湖水面前,他的胃部此时蒸腾着热气腾腾的火焰,他像匹渴极了的老马在追风狂奔百里之后,趴在了久违的湖水边,把头深深地扎入水里,畅饮着,直到冰凉的水分充盈他的身体,才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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