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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今注今译: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在撰写当中,试图建构起一个较完整的注译体系。出于这样的思考,因此体例是这样拟定的:每篇下列解题,每小节下列内容提要,每小段由原文、注释、今译、阐述等四部分组成,书末附《帛书黄帝四经校定释文》。“阐述”部分有助于更具体、更明确地了解全书的文义和思想底蕴。《黄帝四经今注今译: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主要依据一九八○年帛书小组整理出版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本,书末所附即依据此帛书小组本为蓝本。


【内容简介】

《黄帝四经》是现存早也完整的黄老道家作品,1973年出土于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该书对这一重要文献进行整理注释,对于理清先秦各学派思想之间的脉络关系,丰富中国古代思想史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道典诠释书系”是台湾著名哲学教授陈鼓应先生关于道家思想研究的丛书,目前已出4种。该丛书用白话文注释道家经典著作,在准确的同时力求通俗易懂。


【作者简介】

陈鼓应,1935年生,福建长汀人。台湾大学哲学系及哲学研究所毕业。曾任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和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校区研究员,现任台湾大学人文社会高等研究院特聘学者,北京大学哲学系兼职教授。主编《道家文化研究》学刊。著有《悲剧哲学家尼采》、一《尼采新论》、《存在主义》、《庄子哲学》、《老子今注今译》、《庄子今注今译》、《黄帝四经今注今译》、《老庄新论》、《易传与道家思想》、《道家易学建构》、《管子四篇诠释》及《耶稣新画像》等书。


【目录】

先秦道家研究的新方向

关于帛书《黄帝四经》成书年代等问题的研究

篇 《经法》

《道法》

《国次》第二

《君正》第三

《六分》第四

《四度》第五

《论》第六

《亡论》第七

《论约》第八

《名理》第九

第二篇 《十大经》

《立命》

《观》第二

《五正》第三

《果童》第四

《正乱》第五

《姓争》第六

《雌雄节》第七

《兵容》第八

《成法》第九

《三禁》第十

《本伐》第十一

《前道》第十二

《行守》第十三

《顺道》第十四

《名刑》第十五

第三篇 《称》

第四篇 《道原》

附录: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校定释文


【前言】

 一九七三年底,在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的发掘中,发现了一批极有价值的古代帛书,尤其《老子》乙本卷前的古佚书《经法》、《十大经》、《称》、《道原》四篇为重要。据唐兰等学者考订,认为这便是见于著录而久已失传的《黄帝四经》。此帛书的发现,引起学界的普遍关注,并先后出版过几种校释、整理的本子,这其中有一九七四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一九七六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经法》、一九八O年文物出版社再出版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壹)》等,各本以后者为优。此外还有友人余明光教授著《黄帝四经与黄老思想》(黑龙江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版)及其新作《黄帝四经今注今译》(湖南岳麓书社一九九三年版)。这些版本、著作,都是我主要的参考书。
  一九九二年春天,我在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班开帛书《黄帝四经》研究的课程,一方面我注意到这书和《管子》、《文子》、《鹖冠子》等战国黄老之学著作的内在联系,另方面我也留心到它和《易传》的思想脉络发展的关联。《黄帝四经》是现存早也完整的黄老道家的作品,它的出土,使我们对于在战国百家争鸣中取得思想界主导地位的黄老学派的发展线索,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与评估。可以说,由于它的问世,不仅丰富了中国古代思想史,也使得我们对先秦各学派之间的流脉关系需要做一番重新的省察与探索。为此,我投下了不少的心力来阐释这一珍贵的出土文献。
  本书在撰写当中,试图建构起一个较完整的注译体系。出于这样的思考,因此体例是这样拟定的:每篇下列解题,每小节下列内容提要,每小段由原文、注释、今译、阐述等四部分组成,书末附《帛书黄帝四经校定释文》。“阐述”部分有助于更具体、更明确地了解全书的文义和思想底蕴。本书主要依据一九八〇年帛书小组整理出版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本,书末所附即依据此帛书小组本为蓝本。
  我在本书写作的过程中,经常和北大哲学系副教授王博讨论书中的细节。在本书告竣即将付梓之时,我要特别感谢青年学者、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毕业硕士研究生赵建伟副教授,书稿的全部核对工作是由他帮助完成的。还要感谢《道家文化研究>主编助理沈红宇女士,她承担了全部书稿的打字工作。商务印书馆(台湾)负责本书编辑工作的陈淑芬小姐,为之付出极大的心力,在此一并致谢。


【免费在线读】

《陈鼓应道典诠释书系:黄帝四经今注今译》:

  “绝”,断绝,指断绝了的世祀。“属”,接续,恢复。“绝而复属”,相当于下文的“衰者复昌”。“亡”,指国家灭亡。“存”,指国家重建。《毂梁传&middot;僖公十七年》:“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礼记&middot;中庸》:“继绝世,举废国”。《论语&middot;尧日》:“兴灭国,继绝世”。《淮南子&middot;人间》:“三代种德而王,齐桓继绝而霸”。《称经》:“有国存,天下弗能亡也;有国将亡,天下弗能存也。”

  “死”,即“死国”,衰落的国家。“生”,即“生国”,兴盛的国家。《经法&middot;论》:“逆之所在,谓之死国……顺之所在,谓之生国”。

  “极”,限度,究竟。

  按:这一段议论,有三点值得注意:

  其一,这段言语,明显带有春秋末、战国初的味道,时代的烙印极为显明。

  其二,属绝、存亡、生死、福祸等是《黄帝四经》提到的一系列范畴,每对范畴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不是永恒不变的。

  其三,每对范畴都与“道”相联系,它们的转化是由“道”来决定的。《经法&middot;论》:“观则知死生之国,论则知存亡兴坏之所在”。《经法&middot;论约》:“参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又,《经法&middot;论》说:“极而反者,天之性也”。

  《老子》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其文句和对立转化的观点显然对《四经》是有影响的。但是,“其无正”(没有一定之规)却现出了相对主义的端倪。而《四经》的转化说却是有条件的,比如说“衰者复昌”,衰变为昌,要在对手“不尽天极”的条件下完成转化的。倘不具备转化条件,那么“有国将亡,天下弗能存也”。这种对立转化规律是可以认识和掌握的,那就是要求之于道、参之于天地之恒道、把握逆顺、平衡等因素。

  反索之无刑(形),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反求之于道,便可以懂得祸福、死生、存亡、属绝等等产生和转化的原因。

  “索”,求。“无刑(形)”,指道,已见前注。

  应化之道,平衡而止:应付事物变化的具体方法,就只在于掌握平衡和适度。

  “反索之无形”,是说“应化”的总原则;“平衡而止”,是说“应化”的具体方法。

  “平衡”,是黄老思想的一个重要观念,主张处理事物,要把握适度,不走。因为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是“极而反”,因此“平衡”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平衡”,与上文“参以天当”的“当”意思相近,所以《管子&middot;宙合》便说:“应变不失之谓当”。

  轻重不称:“称”,相当,相等。

  《苟子&middot;富国》:“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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