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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七七事变后,日军在各沦陷区推行“以华制华”政策,扶植伪政权。在长达八年的时期内,沦陷区发生了重要变化。本书以1937-1945年日伪对天津的统治为切入点,探讨其如何运用多种方式对天津进行控制,分析伪政权与日本、英法租界之间复杂的关系,力求呈现日伪统治下沦陷区的多面性。本书为“中国抗日战争专题研究”项目,列入南京大学实现“双一流”建设个卓越计划项目,并上报国家*批准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全套丛书百卷左右,规模宏大;参与撰写的教授、研究人员达百余人。由南京大学联合国内外对抗日战争深入研究、卓有成就的大学,合作进行。


【作者简介】

冯成杰,大学历史学博士,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中国近现代教育史。


【目录】

导 论
章 战前日本对天津的渗透
第二章 天津日伪政权的沿革
第三章 天津日伪政权的行政控制与困境
第四章 天津日伪政权的经济建设
第五章 天津伪政权与日军的“协作”
第六章 天津日伪政权与英租界的关系——以1939年英日冲突为例
第七章 天津日伪政权的救济与防疫——以1939年洪灾为例
第八章 日伪统治下天津市民的日常生活
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前言】

导论
一、研究缘起
站在战时宣传及此后民族主义立场上形成的沦陷区史研究,形成了以日伪烧杀抢掠、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的构图。如果日伪政权只知对沦陷区实施残酷掠夺,它又如何能实现“以战养战”的战略目标,并统治沦陷区长达八年之久呢。正如江沛教授所言“在传统的宏大叙事背景下展开的抗战史与沦陷区史研究,对日本侵略的定性、对中国人民英勇抗战的歌颂及对国民党正面抗战的有限赞扬与批判、对日军暴行的道德谴责、对沦陷区经济无序与社会暗无天日的苦难描述,一直是国内抗日战争史研究的主题”。①日伪统治的实效如何?沦陷区的经济状况如何?民众的日常生活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就应摆脱宏大叙事的研究模式,多作具体研究,不能只用道德和民族情感来评判善恶,更不能将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我们应探寻伪政权的统治实效及其治下的社会实况,只①荣维木、王续添、江沛等:《笔谈“抗日战争与沦陷区研究”》,《抗日战争研究》2010年第1期,第128页。002 日伪在天津的统治研究有如此才能挖掘出令人信服的日本侵华罪证,进而反思战争与社会的复杂关联性。当下抗战史研究“重视沦陷区社会史研究,从原有的宏大叙事走向微观分析。从目前抗战史研究的学术走向来看,摆脱先入为主的定性分析,从史料出发、以个案为中心的研究方向成为多数学者的共识”。①本选题将在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挖掘新的档案史料对天津伪政权进行深入研究,为构建沦陷区整体史奠定基础。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军到处攻城略地,采取“以华治华”的策略,在沦陷区建立各级傀儡政权。1937年12月,日军扶持王克敏等在北平建立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翌年又扶植梁鸿志在南京建立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1940年,汪精卫在日本的支持下组建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此后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取消,代之以华北政务委员会,统辖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四省及北京、天津、青岛三市的政务。日军还与地方头面人物合作,建立省、道、县等基层傀儡政权。自1937年沦陷至1945年止,天津被日伪政权统治长达八年之久,历经天津地方治安维持会、天津特别市公署及天津特别市政府三个时期。沦陷时期,天津是中国北方为重要的港口城市,经济地位仅次于上海。天津有英、法、意、日四国租界,政治经济地位十分特殊。沦陷区和日伪政权研究是抗日战争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天津沦陷区对充实中国抗日战争史的整体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资料不足等原因,学界对天津沦陷区的系统性、专题性研究成果并不多见,尚有充分挖掘的空间。①王淼:《华北沦陷区基督教会研究———以卫理公会为中心(1937—1945)》,华中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导 论003 因“钓鱼岛争端”、“靖国神社”、“南京大屠杀”等历史遗留问题,中日两国时起纷争,严重影响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历史遗留问题无不牵涉到1937—1945年的中日全面战争。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是史学研究者的重要使命。通过对天津伪政权的研究,有助于民众客观认识天津沦陷区,了解战争所带来的伤害和苦难,反思以战争的方式解决中日纷争的代价问题,从而树立反对战争、珍惜和平的理念。
二、概念界定
(一)天津沦陷区沦陷区是指被敌对国家占领或侵占的领土,以及遭受奴役和压迫的普通民众。在中国,“沦陷区”一般特指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直至1945年抗战胜利为止,被侵华日军武力侵占的中国领土。在沦陷区,日军扶植和控制的傀儡政权,统治着广大民众。1937年7月30日,天津沦陷,自此开始伪政权实施了长达八年的统治。1938年,伪政权控制下的天津沦陷区面积达211881亩,“东至万新庄,东南至张贵庄,南至津浦铁路支线,西至旧围墙大围堤,北至华北水利委员会所筑新堤,东北至大毕庄”。①1941年12月,日军进驻英租界,设立特别区公署。1943年,汪伪政权收回法租界和意租界。天津沦陷区面积增至221972亩,“东至牛圈,东南至吴家嘴,南沿津浦铁路支线,西至西营门,西北至黑塔寺,北接北宁铁路”。②本选题是以天津沦陷区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时段①②李竞能主编:《天津人口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75页。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编:《天津简志》,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页。004 日伪在天津的统治研究定为1937年8月至1945年8月中旬的8年时间。(二)殖民统治殖民统治是大国通过政治干预、经济控制和军事侵略将弱小国家变成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政策。殖民统治早期的手段通常伴随暴力、血腥镇压。随着殖民地民众的民族意识觉醒,反抗活动不断增多,列强的殖民统治方式得以调整。殖民统治可分为直接和间接统治。早期殖民统治一般都是赤裸裸的军事占领,实行直接的统治。采用间接的统治方式,是对无法控制的形势的一种应对之策。直接统治会面临殖民地民众的反抗,导致统治成本的大幅上升,因此利用当地人进行统治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策略。扶植傀儡政权是殖民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傀儡政权并不等同于殖民统治,殖民统治主要发生在两个不同国家之间,伴随着一个强国对弱国的侵略。傀儡政权可以发生在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也就是说形式上的当权者不具有实质权力的政权,都可以被称为傀儡政权。日本占领大片中国国土之后,为了安抚中国民众的不满情绪,并未实行直接统治,而是利用汉奸组建傀儡政权,实行“以华治华”的间接统治。(三)天津租界租界是“外国人在中国通商口岸建立的特殊的居留、贸易区域”,①“其特点是外人篡夺了当地行政、司法等主权,并主要由外国领事及外人选举的工部局或居留民团行使各种权力”。②租界不受中国政府的管辖,形成“国中之国”。①②费成康:《中国租界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86页。费成康:《有关旧中国租界数量等问题的一些研究》,《社会科学》1988年第9期,第64页。导 论005 天津租界创设于1860年,至20世纪初,在天津先后设立英国、美国、法国、日本、德国、俄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等九国租界。美国租界一直由英租界代管。1919年,北京政府收回德、奥租界。1924年收回俄租界。1931年收回比利时租界。沦陷时期,天津仅有英、法、日、意四国租界。英租界“东临海河,南沿马场道至佟楼,西至海光寺大道(今西康路),北沿宝士徒道与法租界毗邻。法租界东、北临海河右岸(南、西岸),西南至海大道(今大沽路),东南与英租界毗邻。后不断向西南方向扩张,直至老西开。日本租界东北临海河右岸(西南岸),东南与法租界毗邻,南至墙子河(今南京路),北起闸口至福岛路(今多伦道),再向西南至南门外大街和海光寺。意大利租界东北自意中交界路(今兴隆街)沿京山铁路至俄租界,南沿波格拉尼路(今五经路),西南临海河,西北言意奥交界路(今北安道)至兴隆街”。①英国租界占地5630亩,法国租界1815亩,日本租界1946亩,意大利租界700亩。②本研究所指天津租界是指沦陷时期的四国租界。天津沦陷后,英、法租界成为国共特工的庇护所。1939年6月,日军以程锡庚遇刺案为借口封锁英、法租界,此后英、日两国围绕租界问题展开长达一年之久的谈判,终达成协议。天津英租界与伪政权既有矛盾又有互动,双方关系的演变反映的是英、日两国关系的变动。本书将对日军封锁英法租界事件进行全面考察,并探讨封锁对沦陷区及租界的影响。(四)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人类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①②罗澍伟编:《引领近代文明:百年中国看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68—172页。李竞能主编:《天津人口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74页。006 日伪在天津的统治研究泡在日常生活中”。①学界对日常生活的概念、研究对象、学术意义等的理解不尽相同。李金铮教授认为“日常生活是人类尤其是普通民众惯常的经历和感受。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无不隐藏于日常生活之中,日常生活不全是被动的,也有其能动性。人的活动是日常生活的中心,没有人就谈不到日常生活。人几乎都有相似的生命历程,都要经历生老病死、婚姻与性爱,都有时空、家庭、社会归属,都要为谋生而参加劳动,都离不开衣食住行、闲暇活动、人际交往和意识信仰,只是不同人、不同人群的具体生活有所差异而已”。②本书关注沦陷时期天津民众的衣食住行、闲暇娱乐、心态等,并探讨日伪政权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干预及其影响。在研究中注意将小问题与大脉络、大意识联系起来,探寻现象背后的重要意义,从日常生活中观照社会变迁。(五)汉奸在民众眼中,汉奸是坏人的代名词,有人甚至认为“把世界上一切卑鄙、下贱、愚蠢、无耻、盗窃、奸邪都合并起来还不足代表他们(指汉奸)的罪恶。把字典上一切要不得的字都聚集起来都不足以形容他们的嘴脸”。③据《汉语大辞典》解释,汉奸“原指汉族败类,后指向外族或外国侵略者卑躬屈膝、惟命是从、出卖祖国民族利益者”。张其昀主编的《中文大辞典》将汉奸界定为“为了外国人的利益故意伤害自己国家者”。④全面抗战时期,身处沦陷区的普通民众多数怀有一种无奈、 ①③④②李金铮:《众生相:民国日常生活史研究》,《安徽史学》2015年第3期。潘菽:《汉奸的心理分析》,《新民族》1938年第2卷第3期,第36页。[美]魏斐德著,吴晓明译:《汉奸!———战时上海的通敌与锄奸活动》,《史林》2003年第4期。导 论007 苦闷、求生的复杂心境。为了谋生自保,或只是贪图虚荣,他们对伪政权的态度往往表现出一种复杂的暧昧性。沦陷区内伪职人员数量庞大,除少数卖国求荣,心甘情愿为敌驱使外,多数只是为谋生而供职于伪政权。抗战结束后,基于重建的现实需要,国民政府对汉奸的界定比较模糊。国民政府规定对担任重要官职或从事特务活动的伪职人员厉行检举,如“曾任伪组织简任职以上公务员或荐任职之机关首长者;曾任伪组织特务工作者;曾任前两款以外之伪组织文武职公务员凭借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曾任伪组织所属专科以上学校之校长或重要职务者;曾任伪组织所属金融或实业机关首长或重要职务者;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任报馆、通讯社、杂志社、书局、出版社社长、编辑、主笔或经理为敌伪宣传者;曾任伪组织范围内主持电影制片厂、广播台、文化团体为敌伪宣传者;曾任伪党部、新民会、协和会、伪参议会及类似机关参与重要工作者”。③国民政府对汉奸进行惩治,但范围有限,仅是那些担任重要职务,或利用敌伪势力欺压民众的人员。对曾在伪政府任职的一般伪职人员,虽有一些留任的限制外,并未有进一步的制裁措施。从国民政府的视角,汉奸和伪职人员有所不同。本书以战后国民政府对汉奸的判定为基础,仅将那些在伪政权中担任重要职务或是借助敌伪势力为非作歹者视作汉奸,而将那些在伪政府中从事一般工作且职务较低者视作伪职人员。③国民政府行政院:《为属行检举汉奸事给天津市政府的训令》(1947年1月27日),天津市档案馆藏,J00022000052070。008 日伪在天津的统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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