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推荐
【编辑推荐】

1. 本书立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业务的热点难点问题。

2. 常用知识速记,助力纪检监察干部掌握应知应会关键词。

3. 精炼法规条旨,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理解条文的主旨要义。


【内容简介】

本书按照简明、实用的原则,依据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规编写,并且对法规中的常用知识点进行提炼梳理,分为常用知识速记、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任务职责、管辖和权限、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处置、移送审查处置、反腐败国际合作、监督管理。本书可以方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并将其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实践中。此外,本书还附录了几个纪检监察工作常用的法规,并且逐条归纳条旨,方便读者通过条旨更好更快地了解条文的主要意思。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书。


【目录】

一、常用知识速记

1. “十个明确”

2. “十四个坚持”

3. “两个确立”

4. “两个维护”

5. 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6. 党员的监督义务

7. 党员享有的权利

8.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9.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0. 中央八项规定

11. “关键少数”

12. 党的好干部标准

13. 党的“六大纪律”

14. “四个意识”

15. “四个自信”

16. “四风”问题

17. 四个服从

……

四、监督检查

113.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职责和重点内容是什么?

114.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加强日常监督?

115.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116.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117.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118.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督促党组织或者单位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

五、线索处置

119. 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和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要求有哪些?

120. 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和处置时限是什么?

121.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22. 纪检监察机关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是什么?

123.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接收检举控告人通过哪些方式提出的检举控告?

124.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收到的检举控告如何

……


【书摘与插画】

一、常用知识速记

1. “十个明确”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八个明确”的基础上,用“十个明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了进一步概括:

(1)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政治领导力量,全党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4)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

(5)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明确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

(8)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

(9)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服务民族复兴、促进人类进步,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10)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这些战略思想和创新理念,是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深化和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

42. 巡视组巡视监督的内容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5)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43. 巡视组开展工作的方式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1)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2)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3)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7)召开座谈会;(8)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10)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11)开展专项检查;(12)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13)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44. 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移交途径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1)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2)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3)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45. 党的问责工作对象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46.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2)通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47.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3)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4)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48. 问责调查工作“二十四字”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

49. 精准有效问责“两个防止”

既要防止问责不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又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在规范、精准上下更大功夫。

50. 政务处分原则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51. 政务处分种类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52. 政务处分期间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1)警告,6个月;(2)记过,12个月;(3)记大过,18个月;(4)降级、撤职,24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53. 从重给予政务处分情形

(1)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2)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3)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4)包庇同案人员的;(5)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6)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54. “三重一大”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55. 一岗双责

“一岗”即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即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56. 一案双查

一案双查本质上是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