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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如何理解他人一直是西方近现代哲学的核心问题,中大哲学系罗志达教授从现象学之父胡塞尔的经典文本出发,以同感现象作独特切入,带领大家解析身体、意向性、处境等哲学概念背后的奥秘,与哲学大咖许茨、梅洛·庞蒂、列维纳斯深度对话,做一番现象学的畅游。


【内容简介】

本书是国内少有的研究现象学之父胡塞尔同感理论的学术专著,系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罗志达副教授所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结项出版成果。本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提出同感理论在胡塞尔学说中的定位及其意义;第二部分主要讨论胡塞尔同感理论与身体、处境、意向性、他人身体等现象学的核心概念之间的哲学关系,从而架构起完整的哲学体系;终部分则对此胡塞尔同感理论作进一步反思与拓展,并阐明其对现今哲学研究的意义。


【作者简介】

罗志达,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副教授,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哲学博士。研究专长为欧陆哲学与现象学,研究主攻同感现象学、社会认知和具身认知。译有《现象学的心灵》,在《哲学研究》,Husserl Studies, Phenomenology and the cognitive sciences等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


【目录】

导论:胡塞尔同感现象学及其系统性定位

章  具身性与同感

节  功能性身体与潜在的他异性

一  身体在感知中的共同构造

二  身体的自身构造与视角性问题

第二节  身体的二元显现与相似性问题

一  身体及其整全的构造

二  身体相似性问题:批评与回应

第三节  意义传递与他人身体

第四节  结论

第二章  情境化的同感——异触发与同感转向

节  感触与他人的处境化出现

一  感触的发起:处境与对照

二  前课题化的相遇与他人的被动构造

第二节  同感转向与被动意向性

一  被动意向性与身体动觉

二、被动意向性与前对象化转向

第三节  唤醒作为一种初始的同感形式:一个预备性的澄清

一  联想结对

二  联想结对:前述谓相遇中的相互性

第四节  结论

第三章  当下化与双重同感意向性

节  对同感感知的预备性说明

一  术语的预备

二  同感感知:当下拥有与当下化

三  同感感知作为一种意向融合

第二节  同感意向性:胡塞尔的个方案

一  胡塞尔对同感与回忆当下化的类比

二  他人的他异性:一个反思

第三节  当下化与图像意识:胡塞尔的第二个方案

一  胡塞尔论图像意识

二  当下拥有与当下化的意向融合

三  真切的他异性

第四节  当下化与同感意向性的二重性

一  胡塞尔论同感当下化

二  同感当下化的拟态特征

三  胡塞尔论同感与图像意识的类比:一个检讨

第五节  结论

第四章  指示与身体表达

节  《逻辑研究》“研究”中的指示与身体表达

一  指示与表述

二  身体行为作为一种指示

三  胡塞尔的指示与身体行为理论中的问题

第二节  指示与身体表达:一个修订

一  指示:作为“通道”的本真符号

二  身体表达作为本真指示

第三节  身体表达性及其亚稳定结构

一  身体表达性及其逻辑悖论

二  身体表达性及其构成要素

第四节  结论

第五章  他异化,还原与伦理

节  自身构造与他异构造

一  同感作为导向性相遇

二  同感作为感触性相遇

三  他人的被给予性样式:一个构造问题

第二节  胡塞尔论超越论还原与源初还原

一  胡塞尔论超越论还原

二  胡塞尔论源初还原

第三节  他异化与质询

一  他人与他异化

二  列维纳斯论“质询”

第四节  结论:现象学还原及其伦理学意涵

参考文献

后记


【免费在线读】

导论:胡塞尔同感现象学及其系统性定位

在众多对胡塞尔的超越论现象学的批评中,他异性问题自始至终都处于其核心地位。很多批评者指责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理论,认为即便胡塞尔将之当做整个超越论哲学的拱顶石,他对自我之于他者、内在性之于外在性、主体性之于交互主体性的偏爱均导致了严重的问题。很多评论者认为,如果胡塞尔本人关于他人的论述得到彻底的贯彻,那么他的理论就会被一系列有严重问题的预设所削弱,例如唯我论、对象化主义以及自然主义。因而,很多作者提议说,我们应该转向其他更优的理论方案。比如法兰克福学派的阿佩尔(Karl-Otto Apel)跟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就主张一种哲学的交互主体性转向,强调语言在构成人际间关系过程中的重要性。与之对照,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及其追随者则主张,为了公允地对待他人之他异性,我们所需要追问的恰恰是深植于整个西方哲学传统中的本体论立场,并转向一种有关他人的伦理学立场。

确实,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中,胡塞尔现象学中的他异性问题受到了大量的关注,不管是胡塞尔超越论现象学的支持者还是其反对者。虽然不同的学派对胡塞尔的理论给出不太一样的解释,但我们可以发现,其中交错着两个层面的议题——由此我们可以确定胡塞尔的相关论证及其众多批评所处的问题层次。

一方面,我们首先需要考虑交互主体性问题的超越论层面。就此而言,我们需要追问下述问题:自身构造是否必然先于他人构造,抑或是相反?交互主体性现象学是否植根于主体性现象学,抑或是相反?也即,对他人的意识是否预设了某种自身意识,抑或说自身意识本身必然隐含着某种对他人的承认?在胡塞尔现象学中,主体性之于交互主体性、自身性(ipseity)之于他异性(alterity)在构造上的优先性到底意味着什么?或者说,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从自我之自身构造到他者构造,从内在性到超越性转渡过程中的构造性质?一如许慈(Schutz 1942,页328)指出,这些问题所关切的是构造之次序的问题,因而无关乎他人的经验性实存。

另一方面,我们需要考虑交互主体性的心理学层面。就此而言,我们需要追问:自我作为一个经验着的主体如何通达另一个陌生的意识生活?如果我们确实可以通过诸如感知他人的表达性行为,从而在经验上通达他人,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来理解其中特殊的同感意向性?进而言之,我们应该如何解释他人的表达性及其相对于同感的作用?相对于上述超越论层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则直接相关于我们与他人的实际(de facto)相遇,因而深深地植根于我们在世界中的生存的实际性(existential facticity)。当然,这些问题在性质上也不同于经验心理学的问题,因为它们既不是关于组建实验以便收集有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如何互动的数据,也不是通过扫描大脑来观察社会互动过程中大脑神经元是如何运作的,等等。就此而言,现象学心理学所感兴趣的是,在具体的同感行为发生之时,意识主体性究竟是如何进行体验的,以及这些体验的意向特征究竟是什么?换言之,这些问题所关切的是同感行为的意向性。

依据这两类指引性的问题,我们可以恰当地理解胡塞尔的超越论交互主体性理论,并将之与其他理论进路区分开来;另一方面也可以恰当地评估对它的批评。也即,根据处理这些问题的不同态度和立场,我们可以将评论者分成不同的阵营。其议题的复杂性在于,胡塞尔自身的立场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演变,而且其实验性的研究手稿中存在着支持不同、甚至相反解释的篇章、段落。因而毫不奇怪的是,像列维纳斯这样激烈批评胡塞尔的人,反倒在一些重要议题上与胡塞尔可能是立场一致的。因此,为了公允地对待胡塞尔一生所从事之工作的复杂性,揭示出胡塞尔研究具体问题所展现出来的丰富性,我们不仅要深入研究其海量的手稿,还要将这种探索置于一个系统性检讨的视野之中。为此,我们应该更为细致地检讨阿尔弗雷德·许慈(Alfred Schutz)于1957/1970所发表的经典论文《胡塞尔的超越论交互主体性问题》(The problem of transcendental intersubjectivity in Husserl),以及与之持有相近立场的后续学者所撰写的文章。其理由主要有两点:

首先,许慈的论文是篇系统地阐述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理论的著作,并且他的核心观点被后续学者发展为一个持续且广为流传的批评路线,比如托尼森(Theunissen 1967/86),黑尔德(Held 1972),科兹洛夫斯基(Kozlowski 1991),以及近的施洛斯贝尔格(Schloßberger 2005)。需要注意的是,许慈的这一批评路线深刻地影响了众多的评论者,以致于它总是以或隐或显的方式跟绝大多数研究文献相关联。其次,许慈对胡塞尔理论的批判性检讨致使他认为,胡塞尔的理论终必然会面临一个死胡同,因而胡塞尔的超越论进路必须被他称为“世间的”(mundane)进路所取代——也即我们所要强调的不是胡塞尔式的超越论主体,而是作为“前构造之基底”(preconstituted substrata)的预先被给予的社会生活(Schutz 1970a,页66)。这一结论被广为接受,以致于许多评论者都倾向于低估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理论,而看重被他们视为更为完善的理论(比如Theunissen 1986; Held 1972; Franck 2014; Kozlowski 1991; Sawicki 1997; Reynaert 2001; Schloßberger 2005; Smith 2011; 等等)。虽然胡塞尔的超越论立场不乏重要的辩护者(比如Yamaguchi 1986; Römpp 1992; Depraz 1995; Zahavi 2001),但他们在上述批评面前却显得无力、乃至不再受欢迎。因而,许慈所代表的批评路线具有系统的彻底性以及批判的重要性。然则,与其他批评路线(比如法兰克福学派的实用语言学以及列维纳斯的伦理学)相对照,它却尚未得到全面的检讨,以致于其哲学上的意义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

更为重要的是,许慈的批评恰恰是在上述两个层面展开的。简言之,许慈——这位“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理论的杰出品鉴师”(the distinguished connoisseur)(Theunissen 1986,页398)——检讨了胡塞尔在心理学层面的每一个论证步骤,并且认为胡塞尔在每一个步骤上都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困难。例如,在许慈看来,如果胡塞尔的同感理论以自我身体与他人身体之间的外表相似性为起点,那么这终会导致一种人类中心主义,并且必然会排除掉对动物等类自我存在者(ego-like beings)的同感可能性(Schutz 1970a,页64)。许慈进一步认为,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理论在超越论层面也是行不通的,如果他的理论在于从自我来构造他人,从主体性来构造交互主体性(同上,页82)。基于许慈的批判性检讨,其后续的支持者进一步认为,胡塞尔理论的其他方面同样充满了巨大的困难:比如,由于超越论自我是个冷漠的观察者,因而胡塞尔漠视了主体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文化、习性、乃至周遭世界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由于胡塞尔深度依赖同感与回忆之间的类比,故而他终将他人当成超越论自我的一种内在变更并因此攉夺了他人的真正他异性。作为结果,他们一般地认为,胡塞尔未能合理地解释超越论的交互主体性,因而他的超越论立场必须被推翻,并代之以某种许慈式的“世间性”立场。也即,他们不再以超越论自我而是以预先被给予的社会作为理论的起点,并且强调内在于社会生活之中的实践性参与而非孤独自我的意向性能力。

就此而言,在研究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理论时,我们需要批判性地检讨许慈的解释路线。这有助于我们更富成效地探究胡塞尔理论中所隐含的前设,并且将他极为丰富的分析置于新的理论视角之下。正如本书力图展现的,上述许慈式的解释路线尽管流传甚广,但它在根基处却充斥着先入为主的前见与误解,其原因在于它过于强调超越论自我在胡塞尔体系中的作用,赋予后者一种完全的笛卡尔式面貌——这导致他们忽略了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理论的整体脉络以及其他构成要素,比如身体理论、发生分析等等。尽管众多文本(尤其是第五《笛卡尔式沉思》)看起来是在提示甚至于加强这样一种笛卡尔式印记,但这无论如何都不是胡塞尔哲学的规定性特征。进而言之,胡塞尔通过尝试给出更为合理的解释,理论上完全可以避免笛卡尔主义所隐含的典型错误。

为了公允地看待胡塞尔较为复杂的立场及其许慈式批评,我们需要考虑的正是胡塞尔整体思想的发展及其变化——其合理的方法则是研究、分析他关于交互主体性的研究手稿。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需要将他关于他者的理论置于胡塞尔有关其他现象(尤其是具身现象、图像意识)的分析脉络之中。一如本内特(Bernet 1988,2012)指出,只有通过这些相关联的分析,我们才能够恰当地理解胡塞尔有关他人分析的真正教义与洞见。

为此,本书希望能完成三个互为关联的目标。

其一,本书通过聚焦于同感问题,希望能对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理论给出一个新的、原创性的解释。也即是说,本书将限定于交互主体性的心理学层面,从而说明作为体验主体的自我是如何能够通过同感感知(empathic perception)在经验上通达其他主体的意识生活。

其次,与许慈的“世间性”立场相对,本书希望能辩护胡塞尔有关他者的超越论立场。

第三,本书还希望能阐明人际间理解的多维性,以便说明身体之能动性、身体之导向性、他人之身体表达性等等,在日常的同感经验中所扮演的角色。

具体来说,本书希望能表明:1)身体之能动性如何使得我们能够获得他人的视角;2)在何种意义上,处境(situation)提供了一种初始的同感所发生的场域并预先规定同感之理解的意义;以及3)我们应该如何刻画内在于同感行为之中的特殊意向性类型。既然同感是一种自足(sui generis)的意向行为,那么它的意向结构到底是什么?一如本书所要表明的,胡塞尔现象学对于这些问题提供了深刻的洞见和分析。在此意义上,本书认为胡塞尔现象学同时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身的意识生活;这反过来也更好地展示了胡塞尔现象学的丰富内涵乃至它之于当下哲学研究的高度相关性。

相应的,本书包含了五个章节。章所关切的是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具身性问题及其在同感问题中的构造性功能。依据胡塞尔的理论,身体是一个感知性的身体,因为它导引着我们生活于世界之中的所有感知经验。而同感作为一种他人感知(Fremdwahrnehmung)自然也被身体的三个核心特征所刻画,也即身体的移动性、导向性及其双重感觉性(double sensation)。基于前面两种特征,我们可以刻画同感问题中的核心议题——也即如何获得他人视角的问题。一如本章所示,由于身体的移动性,人称视角本质上就具有获得他人视角的可能性。正是身体的移动性使得自我得以获得陌生他者的视角。另一方面,由于身体的导向性,我们可以将同感所发生的空间区分为“导向性空间”(oriented space)与“同质性空间”(homogeneous space)。一如胡塞尔在后期的手稿中明确指出,同感只有在“导向性空间”中才真正地发生。这一基本的洞见使得我们可以重新检讨一个在胡塞尔同感理论中一再出现的议题,也即自我身体与他人身体之间的相似性问题。一如本章所揭示,只有在“导向性空间”中,我们才可以真正地阐明身体间相似性的意义。与胡塞尔对双重感觉的思考一道,以及他对自身触发(auto-affection)中触觉模态的强调、对身体显现的二元性本质(twofold unity)的阐明,本章将说明这一身体间的相似性并不是直观上的外表相似性,而是在于自我身体与他人身体均具有一种相似的二元显现性质。为此,本章还讨论了一种特殊的身体间的触觉性接触——也即“握手”(handshaking),以说明自我身体与他人身体如何在为直接的接触中展现出共同的二元显现模式。基于这些分析,本章将对胡塞尔类比统觉理论给出一个新的阐释:也即强调同感行为中身体移动性的作用,并主张类比统觉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拟-视角获取”(quasi-perspective-taking)。在这里,我们可以排除一些许慈对胡塞尔理论的误解和批评。

自我的具身性不仅意味着身体的功能性角色,而且指出了同感行为本质上是嵌入到某个周遭之中的;也即,由于同感行为具有导向性,人际间理解必然发生于某个特定的处境之中,人们在其中所进行的则是面对面的交往,而非冷漠的第三人称观察。第二章将通过援引胡塞尔关于异感触(hetero-affection)的解释,从而进一步展开这种同感之处境性的意义。本章将说明他人在一个导向性处境中的被动性显现,以及该处境所具有的触发显现结构。由此,本章希望能回答两个互为关联的问题:1)他人如何能够在一个感知域中首先凸显出来?2)在何种意义上这种同感的处境性与他人的被动性显现是直接相关的?本章将论证,同感之处境具有或强或弱的感触力的分布并且本质上为后者所勾连,而他人的被动性显现则在于他的感触力与整个感知域的对照。就此而言,胡塞尔不仅认真地考虑了社会文化、习性乃至周遭世界在境遇化(contextualized)同感行为之中的重要性,而且他还提供了一个发生学的分析框架,以便分析这种境遇化如何为人际间相遇提供一个富有意义的情境。这会导出胡塞尔有关被动性同感的另一发现。与胡塞尔有关对象化意向性的典范理论相比较,被动性同感则包含了一种特殊的意向性类型——也即它是前对象化的,并且植根于感受行为之中。由此,自我才能够以前述谓的方式把握到他人的前课题性在场。这些结果使得我们可以对第五《笛卡尔式沉思》中的“被动性结对”(pairing)现象给出新的解读,并在被动性构造层面澄清自我与他人关系中的原社会性(proto-social)要素。

第三章则进一步展开章中所提及的“拟-视角获取”,以便致力于解析同感意向性及其特殊的意向结构,并认为同感感知本质上是一种双重意向性(twofold intentionality)。为了解释同感意向性,胡塞尔系统地将同感与其他意向行为作了类比,以便澄清内在于同感行为之中的特殊当下化(presentification/ Vergegenwärtigung)。其中为显著的则是同感与回忆之间的类比,而在许慈等人看来,这个类比本身导致了诸多严重的问题。也即,胡塞尔的同感理论在根基处需要求助于自我的回忆,而他人据此则变成了自我的某种回忆性变更或复制,其真正的他异性则不过是自我之本己性的伪装。本章认为,这一激进的批评恰恰误解了胡塞尔有关同感之当下化的真正要义,因为这一许慈式的解读忽略了胡塞尔对同感与图像意识之间的类比说明,由此他们误解了同感意向性之中的意向结构。通过更为细致地考察胡塞尔的图像理论,本章认为我们可以澄清同感感知中所隐含的复杂意向性:首先,同感包含着当下拥有(presentation/ Gegenwärtigung)与当下化的一种特殊的意向融合(intentional fusion);其次,同感意向性本质上是双重的,也即它同时指向他人的感性被给予的身体以及他人的非感性被给予的主体性;第三,同感感知就此而言是自足的(sui generis),也即它既不能被还原为简单的外感知,也不是其他意向行为的派生物,比如回忆、期待与纯粹想象。就此而言,本章将澄清同感之为一种“拟-视角获取”中的拟态特征(quasi-ness)。也即,由于同感之当下化的意向性成就,同感者可以当下化他人的人称视角,从而获得对其意向生活的拟态的、非述谓性的理解。

当然,一个同感理论如果不能阐明他人之身体表达性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对人际间理解的贡献,那么它就还是不完整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对他人之身体表达性的理解都是在两种立场之间来回摆动:要么是一种笛卡尔主义——将他人之身体当做是完全无意义的实体,要么是一种行为主义——将他人之身体当做是他人心智生活的完全显现。在第四章中,我提供了一个替代性的解释,以强调他人身体行为的格式塔(Gestalt),而又不至于落入笛卡尔主义或行为主义的之中。在《逻辑研究》之中,胡塞尔认为他人外在的行为与其内在的心理生活之间不存在紧密的联系,因而该行为的意义是待解释的,以便确定它所指示的心理生活。这一笛卡尔式的理解自然会受到怀疑主义的挑战,而且经常受到批评。但是,正如胡塞尔在后来改进其指示(indication)理论一样,他也对他人之身体表达性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说明。在此,胡塞尔认识到,指示子(indicator)与被指示项之间并不是一种外在的、偶然的关系;相反,指示子所承担的是一种物理基底(Anhalt)的作用,其功能在于当下化或激活被指示的事态。相应的,胡塞尔认为,他人之身体表达性是充满意义的,而且它具有一种真正的“表达统一体”(expressive unity)并源初地当下化或展现了他人的心智状态。胡塞尔修正了他对他人之身体表达性的解释,并强调了他人行为之整体的重要性——就此而言,他的解释与梅洛-庞蒂在《行为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Behavior)一书中所建立的理论具有本质的相似性。基于此,本章还进一步讨论了身体表达性的构造性要素,并提出有关他人身体表达性的格式塔理论。

基于上述四个独立的分析,本书希望能与许慈式的解读相对照,澄清胡塞尔同感理论中的一些核心问题,比如具身性问题、处境性问题、同感意向性,乃至于身体表达性问题。胡塞尔深入分析了具体的同感体验,澄清了同感行为的前反思的意向成就,从而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日常生活中与他人的社会交往与理解。基于此背景,我们可以更为均衡地反思胡塞尔他者理论中的方法论议题,并对他的还原操作给出中肯、适当的解释。因此,第五章的主要任务是概略前面章节的主要成果,以便确定他者构造的一个核心问题——也即如何恰当地理解他人的本真的被给予样式。相应的,现象学还原的目的并不在于确保一个笛卡尔式的确定性(certitude),由此而演绎出世界的其他部分;相反,还原的超越论功能在于这一事实——它澄清了他人向之源初被给予的超越论主体性。只有通过这种彻底的自身反思或自身批判,我们才能合法地主张——超越论主体性总是已然内在于交互主体性的网络之中,而只有当超越论的主体性达到了完全的实现,超越论的交互主体性才具有可能性。就此而言,本书认为胡塞尔的还原操作还提供了这样一个框架,以此来分析列维纳斯伦理学的现象学意义。对于列维纳斯而言,他者的面容照亮了这样一种生存论的实际性——也即在暴露于他者质询性的目光时,自我总是已然受缚于某种回应的急迫性(urgency)并且体验到这一伦理处境的尖锐性——回应这个在我面前的面容,这正是“我的”责任。

本书的讨论主要是基于胡塞尔关于交互主体性的研究手稿,并将之置于他关于诸如图像意识等现象的分析之中。在某种程度上,本书构成了对第五《笛卡尔式沉思》的一个新的解读。在结束本导论之前,我希望能表明这一条解释路线的合理性,并使之区别于主流文献中的其他解读路线。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即便现在也是如此),评论者都将胡塞尔的第五《笛卡尔式沉思》当作他交互主体性理论为重要的文本。这当然是一个公允的判断,因为这一文本依然是胡塞尔有关交互主体性问题为系统的阐述。但是,这个文本本身异常的浓缩、复杂,有时甚至让人困惑,以至于激起了众多的释义乃至争论。胡塞尔的支持者尝试重构其内在的逻辑,以便能为他的超越论哲学提供辩护;而其反对者则通常攻讦其中的核心议题,以达到攻讦其超越论立场的目的,甚至于为他们自己的方案提供参照与支持。这个文本本身则变成了“无穷争论的战场”(康德语)。本书认为,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是将这个文本置回到胡塞尔的整个哲学发展脉络之中,以便弄清楚它是如何被预备的、如何被打草稿、如何被实际写作出来,乃至于后来是如何得到反思、修订及至于进一步的发展。简言之,对第五《笛卡尔式沉思》作公允的解读,我们需要仔细地考虑胡塞尔有关交互主体性的研究手稿,特别是《交互主体性现象学》(Zur Phänomenologie der Intersubjektivität)(《胡塞尔全集》第13-15卷)这三卷,以便能够明确胡塞尔所真正关切的议题。当然,正如扎哈维在其突破性的著作《胡塞尔与超越论交互主体性》一书中(2001,页213)指出,这一努力并不意味着“质疑《笛卡尔式沉思》的哲学品质,而仅仅是强调:如果不参照研究手稿,这一著作的真正意义就会很难得到理解。”

确实,评论者正在不断地意识到胡塞尔研究手稿的重要性,并不断征引这些手稿来支持其解读。但就同感这一问题而言,我们还需基于胡塞尔的研究手稿来系统地重构他的同感理论。就此而言,本书不同于其他研究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理论的著作,比如Haney (1994), Costello(2012)以及Franck(2014),因为他们主要还是依赖于第五《笛卡尔式沉思》。需要注意到的是,在其经典的著作《胡塞尔与芬克——现象学的起点与终点》(Edmund Husserl and Eugen Fink: Beginnings and Ends in Phenomenology)(2004)中, 罗纳德·布鲁辛那(Ronald Bruzina)通过芬克的著作,特别是其《第六笛卡尔式沉思》,提出了一个别致的解读。以芬克为中介,布鲁辛那阐明了第五《笛卡尔式沉思》中的一些核心议题。尽管这一解读富有原创性和新意,本书依然认为:通过胡塞尔自己的眼睛——也即通过他自己的研究手稿——来解读胡塞尔,这不但在哲学上更为恰当,而且在注解上也更为严格。

因而,本书的任务既是注解性的,也带有系统性的目的。一方面,本书希望能参考胡塞尔思想的演进,这不是为了示例胡塞尔的观点在不断变化,而是为了表明所处理之问题的复杂性。正如当代有关社会认知(social cognition)争论中的文献所示,同感行为是让人费解的现象之一,并且已然引发了众多的讨论。就这个议题而言,似乎还没有一个简单或者是单一的解释方案。胡塞尔——这位不断寻求新的起点的现象学家,尝试去忠实于这个问题本身,并在其大半生(1905-1938)的哲学工作中提出了不同的思考方向和实验性方案。另一方面,本书也希望能展现胡塞尔视之为较为成熟的同感解释,并将之与许慈式的解读相互对照。当然,本书不可能全面地展示胡塞尔的后想法——这也不切实际。正如他的手稿显示,胡塞尔越来越觉察到交互主体性问题的复杂性,并且在他哲学思考的后阶段,胡塞尔就相关的议题写下了大量的手稿,比如婴儿的发展、世代性、死亡、爱、乃至于性别差异。因此,本书希望能通过批判性地检讨许慈式的解读,从而聚焦于同感问题并重构胡塞尔的论证。本书不仅是对胡塞尔思想的注解,同时也是对同感这一人类生活核心部分的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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